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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经凡例

論語彙解凡例 注 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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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言。《論語讖》:「仲尼没,弟子子夏等六十四人纂孔子微事,以事素王。」此《論語》專説。然則所録皆授受微隱之秘傳,非《孝經》、《禮經》明白顯著日用行習者可比。蓋天生孔子,祖述六經,師表萬世,匹夫制作,義屬非常,翻舊爲新,寓之前哲,實爲王者改制之事,猶託庶人不議之規,其中損益擇從、受命自作之事實,弟子著之此篇,故謂之微言。使非此篇之存,古文家盡奪孔經歸之文周,國史舊文無預尼父,學者亦隨波逐流,無所依據,以重光聖學矣。宗廟百官之美富,不能久湮,及門造 之心傳,勢必更顯。非常之説,專屬天生,固不可終絶,亦非後人所得藉口。

一、受命制作。經義非天子不云天生,不託天命。《論語》動言天命,孟子以孔子爲五百年繼周之王者,又云「仲尼不有天下」,即所謂素王之説也。《論語》本記微言,故多非常可駭之論。斯文則統承文王,躬稼則事比禹稷。歎鳳鳥之不至,商餼羊之可存。即以從周而論,魯國大夫,周家臣子,從周夫何待言?況言從,即有不從之義,本係受命,故語異常科。後人不知此義,謂聖語皆屬庸言,學僮發口,便思攀擬,苟有異同,皆以俗解銷滅其跡。以金科玉檢之祕書,下同《急就》、《蒙求》之讀本。天生至聖,見解不出三家村學究之外,斯可傷也。須知示人行習,别有專書,庠序微言,不可輕授,六經粗通大義,方可語以精微。苟不明等級,妄欲實踐聖言,則亡身喪家,自罹刑網,乃歸過《論語》,晚矣。

一、分類編纂。《朱子語録》行之未久,編爲《語類》,後儒雖有異同,而學者便之。六經爲聖人手訂,次序各有精義。屬辭比事,《春秋》之學,首重編例。《論語》爲弟子雜記,本無次序可言,同類錯見,各篇依經排寫,殊少貫通之妙。今編纂解説,預先分類,或同或異,各占一門,附以《集語》,再加新義。編纂已定,仍依本經次第鈔寫,以還舊觀,兼取《語録》、《語類》之長,而祛其二者之弊,名曰《類解》,以示貫通之義焉。

一、空言義理之誤。孔子教人,大而内聖外王,小而日用行習,六經言之詳矣。凡《論語》所記,皆弟子從後追録,非經傳之要例,則制作之大綱,決不空言義理,如近世家訓、勸善之書。魏晉以下,乃以爲聖門訓戒之專書,所言皆訓戒學人之語。須知六藝所陳,精粗備舉,《春秋》之義,見者不再。記録聖賢遺言,一條有一條之用,在當日皆衆人所不知,斯文不可少,如雷霆之震動,如日月之昭明。凡在常言,皆别有隱義,如但言義理,則老生常談而已。

一、知聖。聖學根柢六藝,包括九流。宰我、子貢方窺美富,古學諸儒所言皆不得其髣髴者也。「衛公孫朝」四章彙記子貢知聖之事,《孟子》「動心」章發明此義,可謂深切。蓋自有天地以來,一聖而已。前王因之聖,後王以爲師,前不必有孔子,後亦不再生孔子也。學者必具此識力,方足以小窺宗旨,自擴心思。魏晉以來,誤於「人皆可爲堯舜」一語,莫不師心自聖,實則委瑣迂腐,無鉛刀一割之效,人才之壞,經藝不明之過也。須知聖人如天如海,極力追攀,不過得千萬分之一二,非假託玄遠可以坐致。又聖人行事,見於《世家》,舊解多與史異,史説皆有所本。今考訂異同,以史爲歸,自强禦夷之術,固不必外求也。

一、群經總例。《左傳》爲群經之總匯,《論語》則作述六經之要祕全在焉。考《經解》一篇,兼説六藝,以一人通群經,其次第得失,各有條理,及門與聞,著之此篇,以明宗旨。今類集總説六經總例者爲一類,如「興於詩」章、「雅言」章是也。

《易》。群經惟《易》與《詩》多見「君子」明文。《詩》皆稱頌之詞,《論語》以君子、小人對勘者,皆《易》説。如周比、利同及損益三説,其明切者也。外如「中正」、「過與不及」,莫不由爻象取義。今列其文,證以實象,至於文句相同,如「先難後獲」、「不見知而無悶」、「得服」之類,附於後,推類鉤考,當更有新義。至於陰陽消長,天道流行,與夫仁義、性命、道德之説,亦《易》之所統宗,今悉取之。

《詩》。《論語》經説,於《詩》獨詳。義例、篇章、功效、傳受各例,皆有專條明説。而「思無邪」與「興觀群怨」均難得其實際。今類集《論語》以説之,庶得其詳。「素以爲絢」句,非逸詩文,乃師説,以釋上二句。「後素」即《商頌》。殿末解説亦用「兮」字者,如《易》文言、彖、象多學經體。《關雎》兼指三篇,「一成」、「哀樂」,皆《詩》明文。凡此類皆删去誤説,以求正義。

《書》。《論語》中推詳帝王者皆《書》説。「堯曰」章爲主,論堯、舜、禹、湯、文、武、周公者附焉。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四章爲一類。 書王魯、夢見周公,則素王學。元聖精神相通,見之寤寐,即《商頌》殿《魯頌》之意也。《書》以政事爲歸,凡外王之事,如問政、安民、治國之類,悉以附於書説之後。

《春秋》。「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二章,即《春秋》之三世例也。「庶人議」即謂作《春秋》。「陳司敗所言謂之吴孟子」即指《春秋》書法而言。凡譏刺時流,亦《春秋》改制、因行事加王心之説。外如「季氏伐顓臾」、「陳恒弑君」、「諸夏不如夷狄」、論桓文之正譎之類,皆《春秋》宏綱巨領,後來三《傳》祖此立説。今類集其文,證以三《傳》義例,並取《論語》以爲三《傳》例本。

《禮》、《樂》。孔子制禮作樂以垂爲經,《孟子》所謂知政德者是也。論三代而從周,别《武》、《韶》而取舜語,説禮樂或言其本原,或論其流弊,或詳其等差,或説其終始,皆自取制作之禮。而「大師摯適齊」章則廣魯樂於天下,以化八州,所謂八風和、八方平也。

《孝經》。《爲政》篇連記四「問孝」章,此《孝經》家説也。「生事之以禮」三句,《孟子》引爲曾子語。曾子傳《孝經》,故《孟子》歸之。以外錯出之文尚數十條,有爲傳説,有爲通論。外如「事親」、「事君」,「孝之終始」,擇要録之。外如「子所慎:齊、戰、疾」、「見義不爲」、「祭如在」之類,亦附之《孝經》類也。

《容經》説。《鄉黨》篇全爲《容經》傳説。以志、色、視、聽、言、動爲綱,「非禮勿視」四句爲專條。 「九思」章亦屬此類。 聖人以身立教,故篇首舉孔子立説,實則制作之言,不皆實事也。其中「緇衣」三句,又别爲《詩經》例説。至篇中記聖賢之言貌容色尚數十條,今類集之,以見爲《容經》一家之學也。 「邦君之妻」章亦入此例。

一、包括九流。九流爲六藝之餘裔,各分聖人之一體。蓋同祖仲尼,而性近小别。後來弟子各尊其師,張皇所短,以爲新異,論議歧分,遂成别派。考班《志》論九家,多取《論語》爲説。以聖人廣大,無所不包,枝葉雖分,其源可溯,無爲即道家之旨,仁義爲儒者所宗,形法既有明文,堅白是所託祖,由從質而成農、墨,因言語流作縱横,雜家、小説,亦莫外焉。今證其義,可見《論語》無所不包,一語之微,遂成宗派。乃知聖無虚言,學有總滙,殊途同流,百慮所以一致也。

一、立教。庠序之教,《大學》、《學記》詳之矣。《論語》以此爲大門。雅言以四經爲主, 執禮包樂言之。 四科以三公居前。文行忠信,各有旨歸。進退啓發,莫非妙用。君子之教,何只五門;忠恕之傳,統歸一致。《戴記》有「學禮」一門,此即其綱領。類輯其文,細分子目,同源一貫,以爲學人級階。

一、文質。文質之説,王者大綱。二者不偏,乃爲至當。《論語》或取伯子,或譏子成。蓋上古簡略,由質而文,孔子定禮,自當從周。此一説也。孔子殷人,以商後自託,故公羊家有改文從質之説。《論語》一主創制加隆,一以王後自比,而「野」、「史」一章,折中一是,彬彬合中,是爲定制。須知法久必至於敝,矯枉難免不偏。救弊之言,與通行之義,固兩不相妨也。

一、三統。諸經皆有三統義。《論語》之社主松、柏、栗,三統循環,指法三代之後王而言。孔子學禮,首及夏殷,爲邦兼采四代,擇善而從,固非專己守殘者可比。又孔子制禮,從周加隆,空存其説,當時不能全見施行,而有「文勝」、「近史」之説。此蓋爲百世後預計三統循環之流弊。禮家所謂文弊則救之以忠,其所謂周,指法周而王者言,非當日之周也。文弊舊説未明,斯義當急正者也。

一、素王、素臣。孔子以庶人身與制作,故先師有素王之説。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論語》「無臣而爲有臣」,即所謂素王、素臣也。篇中言王道熄、天命制作,不下四五十章。後人不知《論語》多微言,聖賢自明,非教人行習之書,乃學聖人,先從《論語》始,於非常之論不加駁斥,則創爲别解,於是聖言專爲三家村教學老儒而發,凡講説者亦莫不以堯舜周孔自待,其敝至今亟矣。考緯説孔子三公四輔,即今十哲之説,顔、仲爲司馬、司空。今全用 注 其文,以明古義。

一、商訂禮制。古説以孔子惟《春秋》出於聖心,餘者皆與及門商訂,故《論語》此例明著。蓋草創禮樂,事乏前規,函丈考詳,不棄葑菲。如子貢棄朔羊,子張詢損益,高宗三年,推求古帝,國卹期月,模範後王,凡此之類,皆弟子與聞制度,不厭參稽。必明乎此,而後知諒闇爲絶世之奇聞,免懷爲牛刀之戲語。國喪漢文改臣民爲以日易月,奉行至今。宰我以臣民從服,必如《帝典》「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則必有禮壞樂崩之懼,專爲天子言之。孔子以期年亦難實行,而使天子以尊降,又不可爲訓,其意難與明言,故答語如此,專爲國卹商定,非宰我自欲短喪也。

一、三公。知、仁、勇三公也,食、兵、信亦三公。孟武伯、季康子所問三人,三公也。子路、曾晳章前三人,亦三公。言志、行藏二章,顔子 注 、子路,則三公之二伯也。《論語》中凡三公之説不下數十章,今類輯其文,互相啓發,乃知非以三公爲説,則文嫌錯雜也。

周游聞政。孔子周游,非以求仕。天命有在,五十已知。惟是九州風土,四代典制,必須周游,乃定取舍。《論語》開宗即以聞政標其宗旨,以見馳驅不爲投贄。自衛反魯,然後正樂,此周游之效也。《禹貢》之山川,南北之風氣,二千餘年猶不能出其範圍,非神智何能如此?俗説乃以孔子急欲求仕,又不能下人,所如不合。豈知聖人道行德和,捷於影響,子禽且驚其奇,子貢略窺其奥,而俗説乃以腐儒視孔子,且以迂謬固執學孔子,天下所以無人才也。

一、觀人。帝王之要,首在明德。《戴記·文王官人》篇即聖門選舉黜陟慶削之舊章也。《論語》「視其所以」章文見其中,《論語》略而《官人》詳,其實一也。以外凡裦譏諸侯大夫與進退及門諸子,皆爲官人立法。其於君子小人義利之分,尤極毫釐之辨。學者欲求經世之務,當以此爲第一義。自古明王賢相,莫不知人善任使也。

一、及門。孔子弟子,史公别爲立傳,此等識力,非深明聖學不能也。孔子後儒分爲五,諸經之傳授,與九家之流衍,皆由此分别,不可不詳。考諸 注 緯説,子路爲司馬,與顔子同爲左右輔,故《公羊》特出二賢之卒。《論語》言志,二賢與俱,子路亟見駁斥,乃深喜之,故爲戲言,如「回也非助」、「雞用牛刀」之比。後儒於子路動加譏訕,乃大誤也。今類輯諸賢行事,證以史文,而其學派原流,並加詳考。

一、三德、九德。孔子至聖,克明峻德,固非三德、九德所能包,記者推測所及,言各一端,有可相證者。如「温而厲」一章爲柔、剛、正直之德。三變之儼、温、厲,五事之恭、寬、信、敏、惠,燕居之申申、夭夭,皆是其例。又弟子各有德容,互相啓發,其宗旨不殊。如誾誾、行行、侃侃,此亦三德。 司徒柔,司馬剛,司空正直也。 其他散見之文,直、愿、信三德, 狂、侗、悾。 悾 注 以及《鄉黨》所言,尤不一而足。聖賢觀人論世,每舉此以爲繩尺,立此門目以收之。《尚書》以明德慎罰 注 爲大綱。明德者,用人之法也。

一、譏時改制。居是邦不非其大夫,《論語》多刺時之言。又《春秋》之義,每因人所惑而爲之立義,至於其事明著,道路所知,則不待聖人而明,亦不必記録爲説。且《春秋》時賢動用僭禮比之,斯世乃屬希聞,豈古人愚而今人知耶?蓋周公制作之説,原屬寓言,名器不假,本爲新説,辨上下,決嫌疑,乃仲父之新章,非周家之舊典。就時人通行之中,設立等級,指爲上僭,或云違古,此乃譏時以立制,初非舊禮彰明,不辟訐上之嫌也。此等刺譏,宜辟禍害。《公羊》云「定哀之間多微辭」,故《論語》爲微言授受秘本,非日用教人之書也。

一、輯古説。《論語》有真古説,見於秦漢諸書中。説者不加采録,殊爲遺憾。如《説苑》論子桑伯子與子路瑟聲,《白虎通》説四飯爲天子食四方之類,遺文墜典,一字千金。今於前人采擇之外,再細搜求,文異事同,皆在所録,並仿陳氏《三家詩遺説考》之例,輯爲《論語先師遺説考》。必使本經儒先微義不致零剝,其有益道術 注 不小。前人但就明文小事輯録,此則務須力盡其事耳。

一、附録《集語》。孫輯《孔子集語》爲治《論語》要要 注 之書。蓋《論語》記録聖言,過於簡略,多渾穆不得其旨,諸儒得各以己意立説。而《集語》則别有詳説之條。在《論語》爲一二語,《集語》有至千百字者,此當急引詳説以證明者也。即使多寡不殊,而文字異同起悟不少。今故依類將《集語》文全附於《論語》後,得借證之益。又《禮記》、《左傳》等書,孫本未輯,亦當援例將其文補入。聖言固不可散佚,以《論語》爲經,以統諸條,合之兩美,集爲大成,此固庠序不可少之事也。

一、類記異同。《朱子語類》同一説而記者小異,並録之以廣異義。竊以此例《論語》中已有之,如「季康子問政」三章,問同答同,本一事也,記者三家,其文小異,遂併存之,亦如《語類》之例也。其散見之條,亦有此例。學者因其文字小異,遂别絶之。試觀《集語》所録,同爲一事,而詳略互省、貌異心同者不可覼數,以此見讀書當觀其異同,不可尋行數墨,過於沾滯也。 如「不患人之不己知」三章,文字小異是也。

以上共二十八 注 條,别有新義,再爲補入,更乞同志加之箴砭,匡所不及,是爲大幸。丙申二月花朝日,井研廖平自識。

注  案:《群經凡例》原目作「論語凡例」。

注  全用:原作「用全」,據文意乙。

注  顔子:原衍一「子」字,今删。

注  諸:原作「者」,據文意改。

注  此「悾」字疑涉前夾注而衍。

注  明德慎罰:「慎」下原衍一「曰」字,據《尚書·吕刑》改。

注  道術:原作「通術」,據文意改。

注  要要:前原衍一「爲」字,據文意删。

注  八:原作「人」,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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