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群经大义

群經大義序
关灯
护眼
字体:
没有了    回目录 下一章

經學有微言、大義,有事文,有取義。《勸學·守約篇》擬編纂《群經大義》,蓋去幽奥,取顯明,舍糟粕,擷精華。因其章句繁多,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説「堯典」二字至三萬言,青年入學,皓首不能通一經,儒者無用,實經累之。方今去古愈遠,史册政典,日新月積,數十百倍於經傳。西學渡海,篇帙繁多,過於中典,子史流派,尤屬蕪雜,書簡浩繁,古今變局也。南皮慮學人訟言廢經,欲掇精華,以便誦習。惟是事體大思深,海内無人應命,知難而退,固其常也。蘇子瞻云:「藥雖進於醫手,方多傳自古人。」若已經效於世間,不必皆由於己出。計窮智出,化舊爲新。因以《白虎通義》爲藍本,略加排次,以應師命。綜考原書,長義可數,略舉梗概,有十二絶:

東漢初,中國經學天子臨雍,標題講義,迥非寒素所能比儗。西漢石渠講論,其書早亡,群書引用者,亦只數條,惟《白虎通》巋然獨存,爲中國有一無二之作。一也。

西漢博士由少漸次增立,東漢立十四博士 注 ,爲經學古今盛會。博士篤守師法,專門名家。魏晉以下,不能有一,何況十四!又其身價尊貴,難乎供奉。明帝時當全盛,以國家禄位尊養,乃得供給京師,同堂講論。二也。

東漢去古未遠,孔門傳授師説淵源可考,不似魏晉以後,分門别户,黨同伐異。東漢以後師法絶響,是書粹然鄒魯微言大義,迥非後世所及。三也。

古典制度,一經不能全備,故漢師 古文家。 以設明堂、建辟雍彼此相難,十四博士萃聚一堂,各出所藏,以應詔命,克臻美善,無抱殘守缺之憾。四也。

入學既屬高賢,詔命班孟堅論次其説,文章斐然,條暢華贍,故雖談經之書,辭旨無注疏支繁、理學空衍諸弊。即以文論,非後世所及。五也。

今、古學調和彌縫,儒林勢成聚訟。當時古文雖興,未能成派,辨别異同,不敢參入。諸老篤守師法,志合道同,尊仰尼山。古文晚説,百不取一, 引《周官》數條,皆經文,無師説。 不似魏晉事雜言厖,以僞淆真。六也。

班《藝文志》著録古書,全在故府,今則百無一存。以見行《公》、《穀》論,當時各本俱存,故多佚文。如「伯姬歸於紀」,明待年也,與譏娶母黨之類,皆今本所無。《樂記》引八音配八風,今本亦屬遺佚。《穀梁》作三軍,傳有脱文,范氏因之疑傳。是書獨存古本全文,高出范本遠甚,多足補正今本。七也。

魏晉以下,儒生專宗鄭學,全失家法,浸淫至於六朝。唐初《正義》不知取舍,爲經學大厄。是書遺文墜典,一字千金。如三公居守,順八風施行政事。《論語》天子四飯,取諸四岳所貢,故文遺義數十百條。又僞古文經傳與《毛詩》公孤、百二十女、周制七千里、司空缺官之類,絶無其説。真文秘記,允堪寶貴。八也。

道德天命、陰陽五行,爲皇帝家法。後儒誤解,於平治修齊之外,别有所謂道統,趣天下學人同爲禪寂。是書表章皇帝,道出於天,不似後儒有王伯無神化,聖教囿於偏隅,不足以收血氣尊親之效,繼往世,開太平。九也。

自馬、鄭學盛,孔子外别主文周,與博士日尋仇釁。如《五經異義》、 許叔重撰。 《墨守》、 公羊。 《膏肓》, 何邵公撰。 古、今紛争,攻戰不已。如仍主異同,經義何能得一是?原書不别姓氏,本爲長義, 《石渠論》其書無存,近人以爲恨事。 又以史讀經,糟粕芻狗,啟西人廢經之説。是書首論六藝,推及百行,繼往思來,萬世師表。儒不如吏,庠序蒙羞忍詬,頑固彌堅,以是立基,别有天國,資我遨遊。既得真詮,足奪迷惘。十也。

國朝初雜心説,繼困音訓,刊録雖多,尚屬門外。陳氏《疏證》踵事增華,後來居上。既習是書,阮、王《經解》皆可束閣。又原文不過五萬,綱領俱全,義雖深淵,辭極顯豁。蒙學誦此,可不再讀全經。《大學》法政始基,王伯可治;《春秋》入手得宗,不迷歧路。功鉅事簡,從此經籍光昌。十一也。

漢宋章句繁碎,鄙俚語言,識同學究。近人治經,又徒鑽研音訓,空衍義理,一入仕途,必須别换心手,所習全無所用。此書專言政法普通,綱領洞悉,然後擇治專經,以簡御繁,收效較易。且經切人事與史,法政掌故、風教輿地,疊矩重規,尊經即各學堂之準繩,博覽又經學之輔翼。能通是書,乃知經統中外,聖學當與地球相終始。凡後來論説,皆可屏絶。學術一明,人才必盛。十二也。

惟學堂之設,專取中材。古之作者,曠代一覩。董、劉、匡、韋,或學究天人,或勳閥宰輔,考其致力,仍屬專經。四君歷二千年來,不可多得,尚且專經。今中國學堂百千萬億之學生,能如是,是亦足矣。乃以古者聰明絶世之偉人所不能不敢之事,强此芸芸,有何仇怨,陷以深阱?且專經而經存,兼習而經亡,覆轍昭然,昔賢所嘆。學生藉是書爲經學普通,擇一官爲專業,千谿萬逕,以適國爲歸。既得歸國,奚必徧歷歧途,枉勞車馬?管中窺日,終勝霧裏看花。若董、劉諸君,文章、政事取諸宫中,原逢左右,由精而博,應變無方。蓋各經包羅萬有,泛應不窮,然非專治,則熟視無覩。行有餘力,方可學文。一國三公,心何所至。故功課繁,教者亦難,騖廣貪多,斷難成業。藉是爲老馬改道前驅,事半功倍。若因其簡要,便於檢綜,則失編録之苦心。《王制》一册,包典考而有餘。《春秋》一篇,即廿史之模範。必先分學分經,分官分事,各究偏長,合爲全善。學堂數百萬人,各究偏長,每門可用,不下萬人,即屬專材,何憂乏用!若求全備,以周公才藝,徧責學生,清夜自思,亦當發笑。即使人皆周公,受職之外,均屬枉勞。時局需人,尚欲别開速途,本有迫不及待之勢。與其一日徧習十餘事,徧讀四庫書,大而無當,徒勞仰屋,何如改弦易轍,仿速成科,一人十年課程分之十人,則一年而畢,共分二十人,則半年而畢。中外學術,專科有師,一年皆可有成。以此求速,則三年之艾安,見終身不得乎?日本章程,譯者恐失其旨,否則明於局廠,昧於庠序。博考歐美,原不盡同。日本初亦全師外人,自福澤諭吉保國粹,張祖學,以馭外界,而後人才出,國勢張。芻蕘之言,智者不廢。敬告同人,急求改良,師法諭吉可也。 清光緒三十年正月序。

注  東漢立十四博士:「立」原作「五」。案:東漢只立十四博士,見王國維《漢魏博士考》。疑「五」爲「立」之訛,故改。

没有了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