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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卜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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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卜生最后所作的《我们死人再生时》(when we dead awaken)一本戏里面有一段话,很可表出易卜生所作文学的根本方法。这本戏的主人翁是一个美术家,费了全副精神雕成一副像,名为“复活日”。这位美术家自己说他这副雕像的历史道:

我那时年纪还轻,不懂得世事。我以为这“复活日”应该是一个极精致,极美的少女像,不带着一毫人世的经验,平空地醒来,自然光明庄严,没有什么过恶可除。……但是我后来那几年,懂得些世事了,才知道这“复活日”不是这样简单的,原来是很复杂的。……我眼里所见的人情世故,都到我理想中来,我不能不把这些现状包括进去。我只好把这像的座子放大了,放宽了。

我在那座子上雕了一片曲折爆裂的地面。从那地的裂缝里,钻出来无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这都是我在世间亲自见过的男男女女。(二幕)

这是“易卜生主义”的根本方法。那不带一毫人世罪恶的少女像,是指那盲目的理想派文学。那天数模糊不分明,人身兽面的男男女女,是指写实派的文学。易卜生早年和晚年的著作虽不能全说是写实主义,但我们看他极盛时期的著作,尽可以说,易卜生的文学,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1882年,他有一封信给一个朋友,信中说道:

我做书的目的,要使读者人人心中都觉得他所读的全是实事。(《尺牍》第一五九号)

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仪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他并不是爱说社会的坏处,他只是不得不说。1880年,他对一个朋友说:

我无论作什么诗,编什么戏,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净。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的。(《尺牍》第一四八号)

因为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故不得不说老实话。

我们且看易卜生写近世的社会,说的是一些什么样的老实话。第一,先说家庭。

易卜生所写的家庭,是极不堪的。家庭里面,有四种大恶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赖性,奴隶性;三是假道德,装腔做戏;四是懦怯没有胆子。做丈夫的便是自私自利的代表。他要快乐,要安逸,还要体面,所以他要娶一个妻子。正如《娜拉》戏中的郝尔茂,他觉得同他妻子有爱情是很好玩的。他叫他妻子做“小宝贝”,“小鸟儿”,“小松鼠儿”,“我的最亲爱的”,等等肉麻名字。他给他妻子一点钱去买糖吃,买粉搽,买好衣服穿。他要他妻子穿得好看,打扮的标致。做妻子的完全是一个奴隶。他丈夫喜欢什么,他也该喜欢什么,他自己是不许有什么选择的。他的责任在于使丈夫欢喜。他自己不用有思想:他丈夫会替他思想。他自己不过是他丈夫的玩意儿,很像叫花子的猴子专替他变把戏引人开心的(所以《娜拉》又名《玩物之家》)。丈夫要妻子守节,妻子却不能要丈夫守节,正如《群鬼》(ghosts)戏里的阿尔文夫人受不过丈夫的气,跑到一个朋友家去;那位朋友是个牧师,很教训了他一顿,说他不守妇道。但是阿尔文夫人的丈夫专在外面偷妇人,甚至淫乱他妻子的婢女;人家都毫不介意,那位牧师朋友也觉得这是男人常有的事,不足为奇!妻子对丈夫,什么都可以牺牲;丈夫对妻子,是不犯着牺牲什么的。《娜拉》戏内的娜拉因为要救他丈夫的生命,所以冒他父亲的名字,签了借据去借钱。后来事体闹穿了,他丈夫不但不肯替娜拉分担冒名的干系,还要痛骂他带累他自己的名誉。后来和平了结了,没有危险了,他丈夫又装出大度的样子,说不追究他的错处了。他得意扬扬的说道:“一个男人赦了他妻子的过犯是很畅快的事!”(《娜拉》三幕)

这种极不堪的情形,何以居然忍耐得住呢?第一,因为人都要顾面子,不得不装腔做势,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没有胆子的懦夫。因为要顾面子,故不肯闹翻;因为没有胆子,故不敢闹翻。那《娜拉》戏里的娜拉忽然看破家庭是一座做猴子戏的戏台,他自己是台上的猴子。他有胆子,又不肯再装假面子,所以告别了掌班的,跳下了戏台,去干他自己的生活。那《群鬼》戏里的阿尔文夫人没有娜拉的胆子,又要顾面子,所以被他的牧师朋友一劝,就劝回头了,还是回家去尽他的“天职”,守他的“妇道”。他丈夫仍旧做那种淫荡的行为。阿尔文夫人只好牺牲自己的人格,尽力把他羁縻在家。后来生下一个儿子,他母亲恐怕他在家学了他父亲的坏榜样,所以到了七岁便把他送到巴黎去。他一面要哄他丈夫在家,一面要在外边替他丈夫修名誉,一面要骗他儿子说父亲是怎样一个正人君子。这种情形,过了十九个足年,他丈夫才死。死后,他妻子还要替他装面子,花了许多钱,造了一所孤儿院,作他亡夫的遗爱。孤儿院造成了,把他儿子唤回来参预孤儿院落成的庆典。谁知他儿子从胎里就得了他父亲的花柳病的遗毒,变成一种脑腐症,到家没几天,那孤儿院也被火烧了,他儿子的遗传病发作,脑子坏了,就成了疯人了。这是没有胆子,又要顾面子的结局。这就是腐败家庭的下场!

其次,且看易卜生的社会的三种大势力。那三种大势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于除暴去恶,禁民为非。但是法律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法律是无有偏私的;犯了什么法,就该得什么罪。坏处也在于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条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样的罪名却有几等几样的居心,有几等几样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却又几等几样的知识程度。法律只说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节,该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识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戏里有两件冒名签字的事:一件是一个律师做的,一件是一个不懂法律的妇人做的。那律师犯这罪全由于自私自利,那妇人犯这罪全因为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问这些区别。请看这两个“罪人”讨论这个问题:

(律师)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我老实对你说,我犯的那桩使我一生声名扫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难道你居然也敢冒险去救你的妻子的命吗?

(律师)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说来,这种法律是笨极了。

(律师)不问他笨不笨,你总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难道法律不许做女儿的想个法子免得他临死的父亲烦恼吗?难道法律不许做妻子的救她丈夫的命吗?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总该有这种法律承认这事的。你是一个律师,你难道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吗?柯先生,你真是一个不中用的律师了。(《娜拉》一幕)

最可怜的是世上真没有这种入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易卜生眼里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种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变成毫无生气的仪节信条,只配口头念得烂熟,却不配使人奋发鼓舞了。《娜拉》戏里说:

(郝尔茂)你难道没有宗教吗?

(娜拉)我不很懂得究竟宗教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我进教时那位牧师告诉我的一些话。他对我说宗教是这个,是那个,是这样,是那样。(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问他信什么教,他就把他的牧师或是他的先生告诉他的话背给你听。他会背耶稣的祈祷文,他会念阿弥陀佛,他会背一部《圣谕广训》。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为人而作的,正如耶稣说的,“礼拜是为人造的,不是人为礼拜造的”。不料后世的宗教处处与人类的天性相反,处处反乎人情。如《群鬼》戏中的牧师,逼着阿尔文夫人回家去受那荡子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极不堪的惨痛。那牧师说,宗教不许人求快乐;求快乐便是受了恶魔的魔力了。他说,宗教不许做妻子的批评他丈夫的行为。他说,宗教教人无论如何总要守妇道,总须尽责任。那牧师口口声声所说是“是”的,阿尔文夫人心中总觉得都是“不是”的。后来阿尔文夫人仔细去研究那牧师的宗教,忽然大悟。原来那些教条都是假的,都是“机器造的!”(《群鬼》二幕)

但是这种机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这样兴旺呢?原来现在的宗教虽没有精神上的价值,却极有物质上的用场。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发财得意的。那《群鬼》戏里的木匠,本是一个极下流的酒鬼,卖妻卖女都肯干的。但是他见了那位道学的牧师,立刻就装出宗教家的样子,说宗教家的话,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祷,把这位蠢牧师哄得滴溜溜的转(二幕)。那《罗斯马庄》(rosmersholm)戏里面的主人翁罗斯马本是一个牧师,后来他的思想改变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时想加入本地的自由党,不料党中的领袖却不许罗斯马宣告他脱离教会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党里很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罗斯马的名誉来号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见宗教的兴旺,并不是因为宗教真有兴旺的价值,不过是因为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处罢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没有裁制社会的本领,我们且看“道德”可有这种本事。据易卜生看来,社会上所谓“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道德;不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不道德。正如我们中国的老辈人看见少年男女实行自由结婚,便说是“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这事不合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习惯。但是这班老辈人自己讨许多小老婆,却以为是很平常的事,没有什么不道德。为什么呢?因为习惯如此。又如中国人死了父母,发出讣书,人人都说“泣血稽颡”,“苫块昏迷”。其实他们何尝泣血?又何尝“寝苫枕块”?这种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为“道德”。人人都不以为羞耻。为什么呢?因为社会的习惯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觉得道德了。

这种不道德的道德,在社会上,造出一种诈伪不自然的伪君子。面子上都是仁义道德,骨子里都是男盗女娼。易卜生最恨这种人。他有一本戏,叫做《社会的栋梁》(pillars of society)。戏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个极坏的伪君子;他犯了一桩奸情,却让他兄弟受这恶名,还要诬赖他兄弟偷了钱跑脱了。不但如此,他还雇了一只烂脱底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和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灭口。

这样一个大奸,面子上却做得十分道德,社会上都尊敬他,称他做“全市第一个公民”,“公民的模范”,“社会的栋梁”!他谋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几千人,排起队来,打着旗,奏着军乐,上他的门来表示社会的敬意,高声喊道,“褒匿万岁!社会的栋梁褒匿万岁!”

这就是道德!

其次,我们且看易卜生写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用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社会里有许多陈腐的习惯,老朽的思想,极不堪的迷信,个人生在社会中,不能不受这些势力的影响。有时有一两个独立的少年,不甘心受这种陈腐规矩的束缚,于是东冲西突想与社会作对。上文所说的褒匿,当少年时,也曾想和社会反抗。但是社会的权利很大,网罗很密;个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会的敌手?社会对个人道:“你们顺我者生,逆我者死;顺我者有赏,逆我者有罚。”那些和社会反对的少年,一个一个的都受家庭的责备,遭朋友的怨恨,受社会的侮辱驱逐。再看那些奉承社会意旨的人,一个个的都升官发财,安富尊荣了。当此境地,不说顶天立地的好汉,决不能坚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几时的维新志士,不久也渐渐的受社会同化,仍旧回到旧社会去做“社会的栋梁”了。社会如同一个大火炉,什么金银铜铁锡,进了炉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戏叫做《雁》(the wild duck)写一个人捉到一只雁,把他养在楼上半阁里,每天给他一桶水,让他在水里打滚游戏。那雁本是一个海阔天空逍遥自得的飞鸟,如今在这半阁里关久了,也会生活,也会长得胖胖的,后来竟完全忘记了他从前那种海阔天空来去自由的乐处了!个人在社会里,就同这雁在人家半阁上一般,起初未必满意,久而久之,也就惯了,也渐渐的把黑暗世界当作安乐窝了。

社会对于那班服从社会命令,维持陈旧迷信,传播腐败思想的人,一个个的都有重赏。有的发财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誉了。这些人有了钱,有了势,有了名誉,就像老虎长了翅膀,更可横行无忌了,更可借着“公益”的名义去骗人钱财,害人生命,做种种无法无天的行为。易卜生的《社会的栋梁》和《博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两本戏的主人翁都是这种人物。他们钱赚得够了,然后掏出几个小钱来,开一个学堂,造一所孤儿院,立一个公共游戏场,“捐二十磅金去买面包给贫人吃”(用《社会的栋梁》二幕中语)。于是社会格外恭维他们,打着旗子,奏着军乐,上他们家来,大喊“社会的栋梁万岁”!

那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处处和社会的风俗习惯反对,是该受重罚的。执行这种重罚的机关,便是“舆论”,便是大多数的“公论”。世间有一种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从多数的迷信”。人都以为多数人的公论总是不错的。易卜生绝对的不承认这种迷信。他说“多数党总在错的一边,少数党总在不错的一边”(《国民公敌》五幕)。一切维新革命,都是少数人发起的,都是大多数人所极力反对的。大多数人总是守旧麻木不仁的;只有极少数人,有时只有一个人,不满意于社会的现状,要想维新,要想革命。这种理想家是社会所最忌的。大多数人都骂他是“捣乱分子”,都恨他“扰乱治安”,都说他“大逆不道”;所以他们用大多数的专制威权去压制那“捣乱”的理想志士,不许他开口,不许他行动自由;把他关在监牢里,把他赶出境去,把他杀了,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钉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烧死。过了几十年几百年,那少数人的主张渐渐的变成多数人的主张了,于是社会的多数人又把他们从前杀死钉死烧死的那些“捣乱分子”一个一个的重新推崇起来,替他们修墓,替他们作传,替他们立庙,替他们铸铜像。却不知道从前那种“新”思想,到了这时候,又早已成了“陈腐的”迷信!当他们替从前那些特立独行的人修墓铸铜像的时候,社会里早已发生了几个新派少数人,又要受他们杀死钉死烧死的刑罚了!所以说“多数党总是错的,少数党总是不错的”。

易卜生有一本戏叫做《国民公敌》,里面写得就是这个道理。这本戏的主人翁斯铎曼医生从前发现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几处卫生浴池。本地的人听了他的话,觉得有利可图,便集了资本造了几处卫生浴池。后来四方的人闻了这浴池的名,纷纷来这里避暑养病。来的人多了,本地的商业市面便渐渐发达兴旺。斯铎曼医生便做了浴池的官医。后来洗浴的人之中,忽然发生一种流行病症;经这位医生仔细考察,知道这病症是从浴池的水里来的,他便装了一瓶水寄与大学的化学师请他化验。化验出来,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污秽,停积在浴池里,发生一种传染病的微生物,极有害于公共卫生。斯铎曼医生得了这种科学证据,便做了一篇切切实实的报告书,请浴池的董事会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碍卫生。不料改造浴池须要花费许多钱,又要把浴池闭歇一两年;浴池一闭歇,本地的商务便要受许多损失。所以本地的人全体用死力反对斯铎曼医生的提议。他们宁可听那些来避暑养病的人受毒病死,却不情愿受这种金钱的损失,所以他们用大多数的专制威权压制这位说老实话的医生,不许他开口。他做了报告,本地的报馆都不肯登载。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一要开会演说,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会场。后来好容易找到了一所会场,开了一个公民会议,会场上的人不但不听他的老实话,还把他赶下台去,由全体一致表决,宣告斯铎曼医生从此是国民的公敌。他逃出会场,把裤子都撕破了。还被众人赶到他家,用石头掷他,把窗户都打碎了。到了明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医;本地商民发了传单不许人请他看病;他的房东请他赶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儿在学堂教书,被校长辞退了。这就是“独立特行”的好结果!这就是大多数惩罚少数“捣乱分子”辣手段!

其次,我们且说易卜生的政治主义。易卜生的戏剧不大讨论政治问题,所以我们须要从他的《尺牍》(letters,ed.by his son,sigurd ibsen,english trans.1905)做参考的材料。

易卜生起初完全是一个主张无政府主义的人。当普法之战(1870至1971年)时,他的无政府主义最为激烈。187l年,他有信与一个朋友道:

……个人绝无做国民的需要。不但如此,国家简直是个人的大害。请看普鲁士的国力,不是牺牲了个人的个性去买来的吗?国民都成了酒馆里跑堂的了,自然个个都是好兵了。再看犹太民族:岂不是最高贵的人类吗?无论受了何种野蛮的待遇,那犹太民族还能保存本来的面目。这都是因为他们没有国家的原故。国家总得毁去。这种毁除国家的革命,我也情愿加入。毁去国家观念,单靠个人的情愿和精神上的团结做人类社会的基本,——若能做到这步田地,这可算得有价值的自由起点。那些国体的变迁,换来换去,都不过是弄把戏,——都不过是全无道理的胡闹。(《尺牍》第七九)

易卜生的纯粹无政府主义,后来渐渐的改变了。他亲自看见巴黎“市民政府”(commune)的完全失败(1871),便把他主张无政府主义的热心减了许多(《尺牍》第八一)。到了1884年,他写信给他的朋友说,他在本国若有机会,定要把国中无权的人民联合成一个大政党,主张极力推广选举权,提高妇女的地位,改良国家教育,要使脱除一切中古陋习(《尺牍》第一七八)。这就不是无政府的口气了。但是他自己到底不曾加入政党。他以为加入政党是很下流的事(《尺牍》第一五八)。他最恨那班政客。他以为“那班政客所力争的,全是表面上的权利,全是胡闹。最要紧的是人心的大革命”(《尺牍》第七七)。

易卜生从来不主张狭义的国家主义,从来不是狭义的爱国者。1888年,他写信给一个朋友说道:

知识思想略为发达的人,对于旧式的国家观念,总不满意。我们不能一有了我们所属的政治团体便足够了。据我看来,国家观念不久就要消灭了,将来定有人种观念起来代他。即以我个人而论,我已经过这种变化。我起初觉得我是那威国人,后来变成斯堪丁纳维亚人(那威与瑞典总名斯堪丁纳维亚),我现在已成了条顿人了。(《尺牍》第二〇六)

这是1888年的话。我想易卜生晚年临死的时候(1906),一定已进到世界主义的地步了。

我开篇便说过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易卜生把家庭社会的实在情形都写了出来,叫人看了动心,叫人看了觉得我们的家庭社会原来是如此黑暗腐败,叫人看了晓得家庭社会真正不得不维新革命:——这就是“易卜生主义”。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坏的,其实完全是建设的。譬如医生诊了病,开的一个脉案,把病状详细写出,这难道是消极的破坏的手续吗?但是易卜生虽开了许多脉案,却不肯轻易开药方。他知道人类社会是极复杂的组织,有种种绝不相同的境地,有种种绝不相同的情形。社会的病,种类纷繁,决不是什么“包医百病”的药方所能治得好的。因此他只好开个脉案,说出病情,让病人各人自己去寻医病的方。

虽然如此,但是易卜生生平却也有一种完全积极的主张。他主张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才性;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他有一封信给他的朋友白兰戴说道:

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正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尺牍》第八四)

最可笑的是有些明知世界“陆沉”,却要跟着“陆沉”,跟着堕落,不肯“救出自己”!却不知道社会是个人组成的,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所以孟轲说“穷则独善其身”,这便是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的意思。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所以易卜生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娜拉》戏里,写娜拉抛了丈夫儿女飘然而去,也只为要“救出自己”。那戏中说:

(郝尔茂)……你就是这样抛弃你的最神圣的责任吗?

(娜拉)你以为我的最神圣的责任是什么?

(郝)还等我说吗?可不是你对于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女的责任吗?

(娜)我还有别的责任同这些一样的神圣。

(郝)没有的。你且说,那些责任是什么。

(娜)是我对于我自己的责任。

(郝)最要紧的,你是一个妻子,又是一个母亲。

(娜)这种话我现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个人,正同你一样。——无论如何,我务必努力做一个人。(三幕)

1882年,易卜生有信给朋友道:

这样的生活,须使各人自己充分发展:——这是人类功业顶高的一层;这是我们大家都应该做的事。(《尺牍》第一六四)

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那本《雁》戏所写的只是一件摧残个人才性的惨剧。那戏写一个人少年时本极有高尚的志气,后来被一个恶人害得破家荡产,不能度日;那恶人又把他自己通奸有孕的下等女子配给他做妻子,从此家累日重一日,他的志气便日低一日。到了后来,他堕落深了,竟变成了一个懒人懦夫,天天受那下贱妇人和两个无赖的恭维,他洋洋得意的觉得这种生活很可以终身的。所以那本戏借一个雁做比喻:那雁在半阁上关得久了,他从前那种高飞远举的志气全消灭了。居然把人家的半阁做他的极乐国了!

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娜拉》戏中写郝尔茂的最大错处只在他把娜拉当作“玩意儿”看待,既不许他有自由意志,又不许他担负家庭的责任,所以娜拉竟没有发展他自己个性的机会。所以娜拉一旦觉悟时,恨极他的丈夫,决意弃家远去,也正为这个原故。易卜生又有一本戏,叫做《海上夫人》(the lady from the sea),里面写一个女子哀梨妲少年时嫁给人家做后母,他丈夫和前妻的两个女儿看他年纪轻,不让他管家务,只叫他过安闲日子。哀梨妲在家觉得做这种不自由的妻子,不负责任的后母,是极没趣的事。因此他天天想跟人到海上去过那海阔天空的生活。他丈夫越不许他自由,他偏越想自由。后来他丈夫知到留他不住,只得许他自由。他丈夫说道:

(丈夫)……我现在立刻和你毁约,现在你可以有完全自由拣定你自己的路子。……现在你可以自己决定,你有完全的自由,你自己担干系。

(哀梨妲)完全自由!还要自己担干系!还担干系咧!有这么一来,样样事都不同了。

哀梨妲有了自由又自己负责任了,忽然大变了,也不想那海上的生活了,决意不跟人走了(《海上夫人》第五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世间只有奴隶的生活是不能自由选择的,是不用担干系的。个人若没有自由权,又不负责任,便和做奴隶一样,所以无论怎样好玩,无论怎样高兴,到底没有真正乐趣,到底不能发展个人的人格。所以哀梨妲说,有了完全自由,还要自己担干系,有这么一来,样样事都不同了。

家庭是如此,社会国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绝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社会国家没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

所以易卜生的一生目的只是要社会极力容忍,极力鼓励斯铎曼医生一流的人物(斯铎曼事见上文四节);要想社会上生出无数永不知足,永不满意,敢说老实话攻击社会腐败情形的“国民公敌”;要想社会上有许多都能像斯铎曼医生那样宣言道:“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个最孤立的人!”

社会国家是时刻变迁的,所以不能指定那一种方法是救世的良药:十年前用补药,十年后或者须用泻药了;十年前用凉药,十年后或者须用热药了。况且各地的社会国家都不相同,适用于日本的药,未必完全适用于中国;适用于德国的药。未必适用于美国。只有康有为那种“圣人”,还想用他们的“戊戌政策”来救戊午 的中国;只有辜鸿铭那班怪物,还想用二千年前的“尊王大义”来施行于二十世纪的中国。易卜生是聪明人,他知道世上没有“包医百病”的仙方,也没有“施诸四海而皆准,推之百世而不悖”的真理。因此他对于社会的种种罪恶污秽,只开脉案,只说病状,却不肯下药。但他虽不肯下药,却到处告诉我们一个保卫社会健康的卫生良法。他仿佛说道:“人的身体全靠着血里面有无量数的白血轮时时刻刻与人身的病菌开战,把一切病菌扑灭干净。方才可使身体健全,精神充足。社会国家的健康也全靠社会中许多永不知足,永不满意,时刻与罪恶分子龌龊分子宣战的白血轮,方才有改良进步的希望。我们若要保卫社会的健康,须要使社会里时时刻刻有斯铎曼医生一般的白血轮分子。但使社会常有这种白血轮精神,社会决没有不改良进步的道理。”1883年,易卜生写信给朋友道:

十年之后,社会的多数人大概也会到了斯铎曼医生开公民大会时的见地了。

但是这十年之中,斯铎曼自己也刻刻向前进;所以到了十年后,

他的见地仍旧比社会的多数人还高十年。即以我个人而论,我觉得时时刻刻总有进境。我从前每作一本戏时的主张,如今都已渐渐变成了很多数人的主张。但是等待他们赶到那里时,我久已不在那里了。我又到别处去了。我希望我总是向前去了。(《尺牍》第一七二)

民国七年五月十六日作于北京

民国十年四月二十六日改稿

(原载于1918年6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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