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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夷待访录译注

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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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主要论述边疆的管理体制。方镇,即藩镇。藩,有保卫之意;镇,即指军镇。这是唐代中后期形成的边疆管理模式。唐贞观元年(627),唐太宗将全国依据山川形势分为十道,最初并没有设立固定的官员和办事机构,只是监察区域,临时差遣官员巡查。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增为十五道(唐代后期,全国已经划分为四十余道),次年在每道设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京城长安、陪都洛阳以中丞兼任,其余各地皆择贤刺史兼任。天宝九载(750)后,采访使但察善恶,不得干预地方庶政,凡道有节度使者,采访使多由节度使兼领。节度使一职,是由唐初的都督一职演化而来的。唐初沿袭北周及隋朝旧制,在主要地区设总管,又改称都督。唐高宗永徽以后,凡带使持节的都督均称为节度使。玄宗天宝初年,沿边设有九节度使,一经略使。授职时赐给双旌双节,总揽一道军民、财政,辖区内各州刺史(郡守)均为其下属。采访使在唐肃宗乾元元年(758)改为观察处置使(简称观察使)。凡不设节度使之处,即以观察使为一道行政长官,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治理民事。唐中叶以后,多以节度使兼观察使,节度使成为统领一道的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如此,节度使雄踞一方,渐渐成为唐朝统治的隐患。而唐代中期后,社会经济开始衰落,加之统治阶层荒淫腐败,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个节度使的安禄山率部下反叛。安禄山叛军很快进攻洛阳、潼关,潼关失守,唐玄宗出走长安。此为“安史之乱”。此乱延续了七年之久,直到唐代宗宝应二年(763)唐朝才将叛军剿灭。“安史之乱”成为唐朝统治的转折点,摧毁了统治基础,为封建割据创造了条件,对唐朝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后,中央王朝对地方的控制力更为减弱,安史余党在北方各自为政,形成了割据之势,不服朝廷管制,与朝廷相抗衡,直到唐亡也没有结束。

唐代的藩镇割据是导致唐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藩镇也历来被认为是威胁中央政权的负面因素。但黄宗羲却不这么认为,他指出唐朝灭亡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当时的方镇制度。方镇制度设立的初衷是防止动乱,只是后期中央势力减弱,造成方镇功用出现反作用。他在考察历史上的郡县和封建制后,认为在明代也是可以实行方镇的。在具体的实行方面,则主张“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俱设方镇,外则云、贵亦依此例,分割附近州县属之”;同时给予方镇充分的自治权,“每年一贡,三年一朝,终其世兵民辑睦,疆埸宁谧者,许以嗣世”;最后,在总结概括后,他详列实行方镇的五种好处,并分而述之。

对于黄宗羲所提出的方镇制度,清代的傅怀祖认为此策“实为千古守边良策。方今自辽碣,迄闽粤,海滨广莫,鲸蜃交错,嘘气成市,诡幻万端。眈眈焉,抵我之巇。一兕出柙,举国驿骚。草野筹之,庙堂议之。汲汲求贤,汲汲备敌,安攘大计仍茫如捕风影。斯时也,有以先生方镇之说进讵,惟中流失船,一壶千金而已”(《灌园未定稿·明夷待访录序》)。萧公权则指出:

梨洲既深恶秦以后之专制政治,故其论国体,势必倾向于封建之分治。然封建既不可尽复,梨洲乃折衷于封建郡县二者之间,主张行唐代方镇之制。……吾人既知方镇之有助于唐,则当师其意而改进之,于边境地方设立十数方镇。“务令其钱粮兵马内足自立,外足捍患。田赋商税听其征收,以充战守之用。一切政教张弛,不从中制。属下官员亦听其自行辟召,然后名闻。每年一贡,三年一朝。终其世兵民辑睦,疆埸宁谧者,许以嗣世”。梨洲认此变相之封建制度,凡有五利。其中如“一方之财自供一方”,“一方之兵自供一方”,即“一方不宁,他方晏如”等项,虽或足矫明制之失,而揆之中国以往之经验以及近代政治之原理,似其为害反多于利。梨洲此论,实非吾人所敢苟同。然吾人若视为针对专政之一种反动思想,则其意义至为深长可味也。(《中国政治思想史·黄宗羲》)

实行方镇制度,是黄宗羲从封建、郡县两种国家架构的角度考虑而得出的,是他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古为今用的观点,虽然并不符合历史发展之势,但从中可洞悉黄宗羲对国家边疆治理体制的思考。

今封建之事远矣1,因时乘势,则方镇可复也。自唐以方镇亡天下,庸人狃之2,遂为厉阶3。然原其本末则不然。当太宗分制节度4,皆在边境,不过数府;其带甲十万,力足以控制寇乱。故安禄山、朱泚皆凭方镇而起5,乃制乱者亦藉方镇6。其后析为数十,势弱兵单,方镇之兵不足相制,黄巢、朱温遂决裂而无忌7。然则唐之所以亡,由方镇之弱,非由方镇之强也。是故封建之弊,强弱吞并,天子之政教有所不加;郡县之弊,疆埸之害苦无已时8。欲去两者之弊,使其并行不悖,则沿边之方镇乎!

【注释】

1封建:指封邦建国。古代帝王将爵位、土地分封给亲戚或功臣为诸侯,使其建立邦国,维系统治。周代封建诸侯,到春秋战国时代得以改变,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废除,实行郡县制。《吕氏春秋·慎势》:“王者之封建也,弥近弥大,弥远弥小,海上有十里之诸侯。”

2狃(niu):沿袭,习惯。

3厉阶:祸端、祸患的来由。《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诗》曰:‘谁生厉阶,至今为梗。’”杜预注:“厉,恶;阶,道。”

4节度:指节度使。《新唐书·兵志》:“夫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犹未以名官。景云二年(711),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自此而后,接乎开元,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

5安禄山、朱泚皆凭方镇而起:安禄山和朱泚都是借方镇势力发动叛乱。安禄山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节度使。朱泚之乱也是由其弟卢龙节度使朱滔联合成德节度使王武俊、淄青节度使李纳、魏博节度使田悦发起。

6制乱者亦藉方镇:平定安史之乱的主要将领,封常清为安西节度使,哥舒翰曾为陇右节度使,郭子仪为朔方节度使,李光弼为河东节度使,仆固怀恩为朔方节度使。几场重要战役都由各节度使为统帅,如邺城之战更是集结了郭子仪、李光弼等九位节度使率各部围攻邺城。平定朱泚之乱主要依靠的李晟、马燧、浑瑊、骆元光等亦为各方节度使。

7黄巢(?—884):曹州冤句(今山东曹县)人。唐末农民起义领袖。初为盐帮首领,乾符二年(875)在冤句起兵,广明元年(880)十一月占领长安,于含元殿即位,建立了大齐政权。中和二年(882),逃往四川的唐僖宗反攻,黄巢手下大将朱温叛变降唐,沙陀族李克用又率援军助唐,黄巢于次年四月撤出长安,后为部下林言所杀。唐末农民起义结束。朱温(852—912):宋州砀山(今属安徽)午沟里人,五代时梁朝第一位皇帝。乾符四年(877)朱温参加黄巢军,不久叛离,投归河中节度使王重荣。唐僖宗任朱温为左金吾卫大将军,并赐名“全忠”。中和三年(883),击败黄巢,先后被封为东平王、梁王。开平元年(907),朱温废唐哀帝,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梁,是为后梁,都洛阳。

8疆埸:边界。

【译文】

封邦建国的制度距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因为时代和形势的变化,那么如今可以恢复方镇制度了。自从唐朝因方镇割据而灭亡,见识浅陋的人习惯于这种说法,认为方镇就是导致唐朝灭亡的祸端。但是,仔细考察其事实的始末详情却发现并非如此。当时,唐太宗分设的节度使都安置在边境地区,所统治的地方不过数府而已。这些节度使拥有的兵力达到十万,势力足以控制当地的贼寇和动乱。因此安禄山、朱泚的叛乱都是凭借方镇兵势而崛起,但是平定叛乱也是依靠方镇的势力。后来节度使分化成数十个,势力减弱兵员减少,方镇的兵力不足以控制当地局势。于是黄巢、朱温就造反叛乱而无所顾忌。那么唐王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方镇的势力过于弱小,而不是因为方镇的势力过于强大。所以,封邦建国的弊端就在于地方势力不平衡,导致互相吞并,他们对天子的政令教化不再遵行;郡县制度的弊病,则是边境战乱无休无止。想要除去二者的弊病,使它们并行不悖,就是要在边境地区设立方镇。

宜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俱设方镇1,外则云、贵亦依此例,分割附近州县属之。务令其钱粮兵马,内足自立,外足捍患;田赋商税,听其征收,以充战守之用;一切政教张弛,不从中制2;属下官员亦听其自行辟召,然后名闻。每年一贡,三年一朝,终其世兵民辑睦3,疆埸宁谧者,许以嗣世4。

【注释】

1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即明代所称的九边,是明初到弘治年间在北部边境沿长城一线而陆续设立的九个军事重镇。具体见《明史·兵志》。辽东,辽东镇,治广宁(今辽宁北镇),隆庆元年(1567)后冬季则移驻辽阳(今属辽宁)。防区约当今辽宁大部。蓟州,蓟州镇,总兵官驻三屯营(今河北迁西西北)。防区约当今河北长城内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及天津以北一带地区。为近畿防卫重镇。宣府,宣府镇,总兵官驻宣府(今河北宣化)。防区约当今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一带。大同,大同镇,治今山西大同。防区约当今山西外长城以南,东自山西、河北二省界,西至大同西北。永乐中放弃兴和所后,成为京师西北门户。榆林,榆林镇,成化七年(1471)延绥镇移治榆林卫(今陕西榆林),此后通称榆林镇。防地东至黄河,西达定边营(今陕西定边)。分为东、中、西三路。宁夏,宁夏镇,治所在今宁夏银川。防区约当今宁夏北部黄河沿岸一带。甘肃,甘肃镇,总兵官驻甘州卫(今甘肃张掖)。防区约当今甘肃嘉峪关以东、黄河以西和青海西宁附近一带。固原,固原镇,治所在固原州(今宁夏固原)。防区约当今宁夏南部和甘肃东南部。与宁夏镇互为唇齿。延绥,延绥镇,初治绥德州(今陕西绥德),成化七年(1471)移治榆林卫(今陕西榆林)。此后通称榆林镇。防区东至黄河,西达定边营(今陕西定边)。

2中制:从中干预。中,特指宫禁之内。亦借指朝廷。制,制约,干预。

3辑睦:合作,和睦。

4嗣世:承嗣,世袭。

【译文】

应该在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等地都设立方镇,云南、贵州两地也按照此例办理,将附近的州县分割出来归属方镇管理。务必使方镇领地内的钱粮兵马,对内可以自给自足,对外可以抵御祸患;至于田赋商税,听任其征收,可以充作战争和守卫的用度,所有的政教风化都可以不受朝廷干预;节度使属下的官员也可以让他们自行征召任命,然后将名单报上。节度使每年向朝廷进贡一次,每三年觐见一次。终其一世,如果兵民相处和睦,边境平安无事,就允许其子嗣继承节度使之职。

凡此则有五利:今各边有总督1,有巡抚2,有总兵3,有本兵4,有事复设经略5,事权不一,能者坏于牵制,不能者易于推委;枝梧旦夕之间6,掩饰章奏之上,其未至溃决者,直须时耳。统帅专一,独任其咎,则思虑自周,战守自固,以各为长子孙之计;一也。国家一有警急,常竭天下之财,不足供一方之用,今一方之财自供一方;二也。边镇之主兵常不如客兵7,故常以调发致乱,天启之奢酋、崇祯之莱围是也8,今一方之兵自供一方;三也。治兵措饷皆出朝廷,常以一方而动四方;既各有专地,兵食不出于外,即一方不宁,他方宴如9;四也。外有强兵,中朝自然顾忌10;山有虎豹,藜藿不采⑪;五也。

【注释】

1总督:明代为防边乱或平乱而临时任命大臣对其地进行军务巡察,称为总督,事毕复命。清代正式成为地方最高的官职,掌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

2巡抚:明代派遣到地方安抚军民的官员,事情结束即向皇帝复命。明代后期成为常设。地位在总督之下。

3总兵:在明代原为差遣的名称,遇有战事则领印出兵,事毕则还。后成为常驻武官,但品级、统辖的士兵、编定的员额等都没有固定。

4本兵:兵部尚书。

5经略:临时派遣主管军务的钦差官。

6枝梧:亦作“支吾”,抗拒,抵触。

7客兵:本镇的兵称为主兵,非本镇而外调来的称客兵。

8天启之奢酋:指天启年间奢崇明的叛乱。奢酋,即奢崇明(?—1629),明永宁(今四川叙永)苗族头人,世袭永宁宣抚司职。天启元年(1621),明朝与后金作战,调川兵增援辽东,奢崇明趁机叛乱,率部至重庆,杀四川巡抚徐可求,据重庆起兵反明。分兵攻陷泸州、遵义,围成都,全蜀震动。旋为朱燮之及石砫土司秦良玉所败,解成都围,退出重庆。以后又与贵州水西(今黔西)土司安邦彦等联合反明,兵事蔓延,终天启一朝,未能平息。崇祯二年(1629),自号大梁王,安邦彦号四裔大长老,兵进永宁,为明川黔诸军包围,兵败死。崇祯之莱围:指崇祯年间孔有德围困蓬莱事情。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率兵攻大凌河城,孔有德奉命支援辽东,至吴桥哗变,率军还。次年攻占登州(治今山东蓬莱),自称都元帅。后明军反攻,莱围解除。孔有德(约1602—1652),字瑞图,辽东盖州卫(今属辽宁)人。崇祯初为登州游击。崇祯四年(1631)攻登州失败后,于崇祯六年(1633)率军和家属归附后金,封都元帅,驻东京(今辽宁辽阳)。崇德元年(1636)封恭顺王。后隶正红旗汉军。顺治元年(1644)从入关,攻陕西,下江南。顺治三年(1646),授平南大将军,下西南诸地。六年(1649),改封定南王,驻桂林。九年(1652),被南明李定国军围于桂林,势穷自杀。

9宴如:安定平静的面貌。

10中朝:朝中,朝廷。

⑪山有虎豹,藜藿不采:山中有虎豹,就没有人敢去采摘野菜,形容有顾忌而不敢擅动。这是指地方拥有强大的军队,对朝廷形成制约和威慑,使得朝廷不敢过于专权而有所妄动。

【译文】

这样做有五个好处:如今各边境都设有总督、巡抚、总兵,还有兵部尚书,有战事的时候还设有经略,他们的职权不一,有能力的将领受到牵制而不能施展能力,没有能力的人则易于推诿责任。各将领之间互相抵触牵制,上奏朝廷的奏章也互相掩饰,边防的溃败,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如果设定一个专门的统帅,承担责任,那么考虑问题自然会周详,战备防守自然会牢固,这也是为子孙作长久打算之计。这是第一个好处。国家一旦有危急状况出现,常常要耗竭天下的财力,还不足以供一地所用,如今设立方镇就可以做到每一地方的财用供一地方所用。这是第二个好处。边镇的本镇兵往往不如外镇调来的兵,因此经常由于调发兵力而引发动荡,如天启年间的奢崇明叛乱、崇祯年间孔有德围困蓬莱就是这样,设立方镇后,一个地方的兵力可以专在一地使用;这是第三个好处。治理军队、筹措军饷都由朝廷支出,常常因一个地方有战事而四方都被牵动,设置方镇,既然各自有专属之地,军队所需都不再从外地调入,即使一个地方出现动乱,其他地方也不受影响;这是第四个好处。地方上有强悍的军队,朝廷自然会有所顾忌,正所谓山中有虎豹,连野菜也没人敢去采摘;这是第五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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