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伤寒说意

太阳传经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太阳经外在皮毛,感冒风寒,皮毛闭塞,营卫郁遏,不得外发,自当内传,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六经既遍,若脏寒不生,腑热不作,营卫无内陷之路,势必外发皮毛,泄而为汗。

其感之重者,六日经尽表解,而病不遽除。中风之家,营郁热盛,多有六日表解之后,余热未消,犹不霍然,俟至十二日,经热全消,而后悉愈。甚者经尽表解,又必再经。

凡汗解之后,头痛又作,是病复而欲再传也。以经热未清,但遇一切风寒、饮食、喜怒、劳倦,营卫一郁,余热即发。阳莫盛于阳明,是宜清阳明以泻经热也。

六七日中,经尽汗解,是里气之平者,里气非平,阳盛则入腑,阴盛则入脏,传无定期,解无定日,视其脏腑寒热,郁动之早晚也。

凡太阳病,颇欲作呕,或躁烦不宁,脉候急数,此腑阳素旺,因表郁而内发,必将传里。若二三日不见阳明、少阳证,脉又安静而不急数,则不至传腑。入脏之脉证,反此推之。脏腑有传有不传,经无不传之理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