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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屋续瀋

◎学步效颦之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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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六年九月三日上海某报载有:上海教授作家协会战时文化建设委员会电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词。词中有“属会”云云。按:战时文化建设委员会属于上海教授作家协会,上海教授作家协会,岂属于军事委员会者耶?不然,“属会”之云,何以为解?此种官署文习,乃复见于上海教授作家协会之文化建设委员会电文中,已可怪矣。电词全文皆系旧式体制,然殊无动人佳句。谓其止求达意,无心造词耶?则句句似皆经营而出之,若“惩□□(指日寇,今忘之矣)之强梁,树大汉之先声”可证也。即此二句,依旧式体制,乃属俪偶之词,然对既不切,韵又不谐,何苦乃尔。近来旧式文体之作,绝无佳者,此出教授作家宜当笔者为教授中之作家也,未免可怜。陆敬舆奉天改元制下,骄将悍卒为之感泣,词之感人固有可以入人心脾者,若此者宜以覆瓿耳。又今之少年,不悉故事,书札启事,亦多可笑,如“钧鉴”、“钧启”每随便用。由不知“谁秉国钧”乃可当此。清季宦海,阿谀成风,然“钧”字不能误用,犹悉其义也。今日此类一可革除,致人恭敬,本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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