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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屋续瀋

◎国号不宜省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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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中山公园观侯子年画,颇能融会中西,有数幅极佳,然余无力致之,亦复不欲致之,以其题款尽书民廿四年,似不可通也。余昔作书,有仍袭前人用干支纪年者,亦不可通。因如不冠以年月,则不知是何代何时之甲子,既书年月则此又为赘,且甲子初止纪日,不以纪年。前代于纪元下更书甲子亦自有义,盖有一帝而纪元屡改者,增书甲子,乃便推算耳。今国家纪年,由元二以至无疆,自无此必要矣。故余近书每记若干年,因余为今之中华民国人,苟非为外国人书者,不妨省去国称,中华无疆之久,则自元年后固无复也,后人不待考而明矣。至于典礼之词,自当具书,余昔书或作建国某年,思之亦不甚安,不如直书中华民国为诚安,以此乃国名,具之不为俗,省之不为雅,简称中华尚可,但称民国已不可。今仅曰民,直不可训也。然以章太炎之通,犹时署民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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