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末年人民大起义首先爆发于北方边镇。当时以及后人一般认为这是一次兵变。《元墓志》说“正光之末,艰虞再起,戍卒跋扈,摇荡疆塞”;《元颢墓志》说“岁在执徐,榆关大扰,王师每丧,獯、猃(指柔然)横行。仍以役徒苦虐吏之浸,流戍积怀归之思,缘逷万里,影响群飞”,(1)便是这种看法。事实上,破落汗拔陵之起便因为“高阙戍主率下失和”,(2)首义群众自然是高阙戍的戍卒。六镇居民身份上都是戍卒,也是无可怀疑的。但是兵变不足以说明事变的本质,我们有必要对六镇镇民的地位和处境加以考察。
镇是驻防军区的组织形式,所有居民全部隶属于镇,亦即隶属于军府,所以镇民也叫做府户。镇下既不设郡县,也没有三长,居民即由镇将、戍主等管理,所以那里也没有民籍。镇民未必人人是兵,但人人属于军贯。北镇大致是在空荒之地建立起来的,镇民或府户都从他处迁来。关于他们的来历,近人已多论述,有可资补充的一些论证当另文讨论,这里不拟多谈。总之,镇民大致有三种不同来源。第一类是拓跋部族的成员,史籍上常见的“畿内民”、“国人”、“内民”,通常即指拓跋部族成员。魏兰根所说的“国之肺腑”,元渊所说的“丰沛旧门”,亦即指他们。第二类是被迁徙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其中包括豪强大族和部落首领。这就是魏兰根所说的“中原强宗子弟”,和正光五年(524年)诏书所说的“良家、酋帅”。第三类是高宗以后继续配发的罪犯。元渊所说的“或投彼有北,以御魑魅”,(3)上引《元颢墓志》所说的“流戍”,即指这些人。镇民的来历不同,但在北魏后期都叫做府户,他们的情况尽管存在着差别,但他们最一般的地位都属于军府,是世袭的军户,不准迁移,不能充当清官。
历来大都根据上述特点说明府户的身份,这当然是对的,但如果仅仅由此即断定府户的阶级,却未免推论得远了一些。事实上,镇民虽然同样具有府户的身份,但很难说是一个统一的阶级。《魏书》卷四一《源贺附子怀传》:
又诏为使持节,加侍中、行台,巡行北边六镇、恒、燕、朔三州,赈给贫乏……自京师迁洛,边朔遥远,加连年旱俭,百姓困弊。怀衔命巡抚,存恤有方……怀又表曰:
“景明以来,北蕃连年灾旱,高原陆野,不任营殖,唯有水田,少可菑亩。然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给百姓,因此困弊,日月滋甚。诸镇水田,请依地令分给细民,先贫后富,若分付不平,令一人怨讼者,镇将已下连署之官,各夺一时之禄,四人已上,夺禄一周。北镇边蕃,事异诸夏,往日置官,全不差别。沃野一镇,自将已下八百余人,黎庶怨嗟,佥曰烦猥。边隅事尠,实少畿服,请主帅吏佐,五分减二。”………时细民为豪强凌压,积年枉滞,一朝见申者,日有百数。
根据源怀所述,北边州镇的百姓中间存在着贫与富、细民与豪强的分别,而细民是积年为豪强凌压的,显然是对立的两个阶级。从这段记载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北边州镇饥荒,除了天灾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北镇是边防军区,土地即由军府支配,良田都由主将参僚所占,剩下荒田给人民;在连年荒旱的情况下,人民就无法生活下去了。
《源怀传》的记载提供了重要的证据,证明北镇人户存在着两个对立的阶级,还存在着土地兼并问题。但是《源怀传》中所说的“百姓”、“细民”是否可以作另一种解释,即认为他们是在镇民之外的,凡是镇民便都是见役兵,不从事生产劳动,镇上另外住着从事生产劳动的人户,他们不属于镇民或府户的范围,就是所谓“百姓”、“细民”。我们认为镇民都属军贯,但未必人人是兵,镇民中间一部分脱离生产是完全可能的。不过,如果认为镇民一律不从事生产则未必正确。而且不管他们来自迁徙、征发乃至罚配,大都是带着家属来的,即使当了兵不再参加生产,他的家属也不能不劳动生产。《魏书》卷五四《高闾传》太和十四年(490年)上表云:
窃以北镇新徙,家业未就,思亲恋本,人有愁心,一朝有事,难以御敌。可宽其往来,颇使欣慰,开云中、马城之食以赈恤之,足以感德,致力边境矣。
高闾所云家业,无非是指田土宅舍。这些新徙的镇民只有在“家业未就”的条件下,才奏请开邻近仓食赈恤。可以证明用以“御敌”、“致力边境”的镇民是应该有家业的。即使家中当了兵的必须脱离生产,全家也不是依靠发军饷生活的。《源怀传》中没有说镇民而称为百姓,我想这是因为他所巡视的包括恒、燕、朔三州,恒、燕本是京畿,朔州为云中镇所改,那里既列州郡,自不能一概叫做镇民之故。也可能有人根据《魏书》卷三一《于栗磾附孙景传》提出疑问。《于景传》说他当怀荒镇将,“及蠕蠕主阿那瓌叛乱,镇民固请粮廪,而景不给。镇民不胜其忿,遂反叛”,似乎镇民全部依靠政府的粮廪过活。我以为这或者是兵士索饷,或者是镇民由于生产遭到柔然的破坏而要求救济,并不能作出上面的论断。当然,我们毫不怀疑六镇需要从别地运来巨额军粮。在太武帝统治时,薄骨律镇经常要输送粮食到沃野镇。(4)卷九四《刘腾传》说他‘刻剥六镇’,当亦是克扣六镇军粮。不生产的兵士应给口粮,特别是出征时。六镇军粮不能自给,因此必须由外地输送,这是另一件事,却不能由此断言广大的镇民群众都不从事劳动生产。
为了减少外调粮食和安定镇民,孝文帝时曾经在北边兴修水利。太和十二年(488年)五月“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次年八月又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5)这是太和八年至十一年(484—487年)连年灾旱,特别是十一年代京一带大旱灾以后的措施。(6)别的州郡不谈,六镇兴修的水田自然由新、(7)旧镇民耕种。但是到世宗时,这种水田便都被主将参僚强占去了。根据《源怀传》,北镇镇民肯定是配给土地的,但这种配给是否即是均田制呢?源怀要求“请依地令”云云,所指地令自然指关于均田制度的令,似乎暗示在先北边没有推行均田制。那就不仅六镇,连恒、燕、朔三州也是这样。这句话是否也可以解释为在先只是没有按照地令“先贫后富”的规定呢?这个问题暂且不管,总之那里有一种土地配给制度。如果不妨推测一下,那么或者可以说,六镇既然经常徙民和配罚,可能在均田令颁布前早就有土地配给、调整的制度。
镇民承担的赋役剥削我们也完全不知道,我们只能肯定和州郡编户不一样。《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记载太和八年(484年)班禄增调,下面列举贡绵、绢、丝的十九州和以麻布充税的十八州、七郡、二十五县,却没有一个镇。而且这些州郡虽然系于太和八年,实际上包括了太和十一年、十二年设置的若干州,(8)这就说明均田令颁布后的租调制并不适用于军镇。
关于北镇土地、赋役情况有两个资料可以参考或作为旁证。一是《魏书》卷三八《刁雍传》的记载。刁雍在太平真君五年(444年)为薄骨律镇将,他上表要求开渠溉田。表云:
臣蒙宠出镇,奉辞西蕃,总统诸军,户口殷广;又总勒戎马,以防不虞,督课诸屯,以为储积。夙夜惟忧,不遑宁处。以今年四月末到镇,时以夏中,不及东作。念彼农夫,虽复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广殖。乘前以来,功不充课,兵人口累,率皆饥俭……计用四千人……合计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余顷……谷得成实。官课常充,民亦丰赡。
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刁雍奉诏本镇与高平、安定、统万四镇出车五千乘,运屯谷五十万斛付沃野镇,以供军粮。他认为陆运运输量小,往返时间长,耗费人力多,“大废生民耕垦之业”,上表要求改用水运。他准备造船二百艘,运送人员“计须千人”。他说“臣镇内之兵,率皆习水”,计算起来“从三月至九月三返,运送六十万斛,计用人功,轻于车运十倍有余,不费牛力,又不废田”。诏书批准了他的请求,同时命令统万镇出兵运谷,薄骨律只“出百兵为船工”,说“岂可专废千人”。
九年(448年)刁雍又上表要求准许建筑储藏谷物的仓城,他说:“镇自建立,更不烦官。又于三时之隙,不令废农。一岁、二岁不讫,三岁必成。”
《刁雍传》告诉我们什么呢?第一,薄骨律镇有广阔的屯田,屯谷有一个时期储积很多,不但可以自给,而且可以外调。除了屯田以外还有“私田”。第二,薄骨律镇从事农耕的“农夫”或“民”要交纳官课和承担开渠、运输、筑城的劳役。第三,刁雍一再提到“兵人”(即兵民),似乎兵与民是分开的。兵不从事农业生产,但也承担徭役,他改陆运为水运时,用的是兵,强调“不废田”,似乎改陆为水,同时也改民运为兵运。
我们所能知道的仅止于此,再追究下去便很不清楚了。从记载上看来,薄骨律镇好像有三种人,一是屯田民,二是兵,三是有私田的人。应该说他们都是镇民。刁雍所说陆运和筑城使用的民力是否包括后两种人一起在内?有私田的人所交官课与屯田有何不同?甚至交不交官课都不清楚。薄骨律镇是个屯田区,那里的情况北镇不一定普遍存在,而且刁雍当镇将距设镇时不久,(9)到北镇起义时经过八十年,即使单就薄骨律镇而论,也会有变化,更何况以此推论六镇。所以这些记载虽然值得重视,却只能旁证从事生产的“民”要承担官课和徭役的封建义务,兵也要服徭役,但可能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另一件可以参考的资料也是为人们经常引用的《魏书》卷六九《袁翻传》。传称翻议选边戍事,其中涉及戍兵痛苦的有云:
自比缘边州郡,官至便登,疆场统戍,阶当即用。或值秽德凡人,或遇贪家恶子,不识字民温恤之方,唯知重役残忍之法。广开戍逻,多置帅领,或用其左右姻亲,或受人货财请属,皆无防寇御贼之心,唯有通商聚敛之意。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值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夺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辈,微解金铁之工,少闲草木之作,无不搜营穷垒,苦役百端。自余或伐木深山,或耘草平陆,贩贸往还,相望道路。此等禄既不多,资亦有限,皆收其实绢,给其虚粟,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工,节使食,绵冬历夏,加之疾苦,死于沟渎者常十七八焉。
按袁翻上议大致在宣武帝延昌二、三年间(513—514年)或更早,所说的戍兵是指南边的番兵。(10)其中所说“收其实绢,给其虚粟”,只有番兵可以当之,因为番兵大致一年为期,所以说“绵冬历夏”云云。北镇没有番兵的痕迹,这些情况并不完全适合。虽然如此,镇将、戍主的贪污残暴,苦役兵士,北镇决不比南边好些,因此这段话还是可以作为旁证。
从《刁雍传》和《袁翻传》中看到兵、民的繁重徭役,袁翻还特别指出将领官吏的贪残。这种情况虽然在六镇、高平没有那样具体的记载,但史籍上也不是一无反映。元渊就曾斥责镇将“专事聚敛”,“政以贿成”,魏兰根说那些府户被有司“役同厮养”,(11)《元颢墓志》说“役徒苦虐吏之浸”,说的都是北镇。如果不限于北镇,那么辛雄在孝明帝末年上疏说那些地方官“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箕敛盈门,囚执满道”。他说“自此夷夏之民,相将为乱,岂有余憾哉?盖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12)在较早的时候,孙绍也曾指出“兵士役苦,心不忘乱”。(13)辛雄、孙绍的话并非专指一地,北镇也应包括在内。
由此可见,北魏末年北镇的阶级矛盾、阶级对抗形势非常显著。镇上的统治者是主将、参僚和豪强,而豪强往往同时又即是参僚。被统治者是广大的镇民群众,他们遭受主将、参僚的贪虐,豪强的凌压,土地实际上被剥夺,承担着繁重的官役和私役,以及虽不能证实而事实上必当存在的官课。北镇本来是为了外御柔然,内制敕勒、山胡而设置的,那里民族矛盾是严重的。从史籍记载上看来北镇地区历来只有柔然进攻和敕勒、胡人起义的武装活动,镇民一次也没有反抗过,他们一向被认为是“国之爪牙”。正是由于他们长期遭受高压,阶级剥削和压迫弄得他们无法生存,阶级矛盾极度尖锐,他们才不得不把武器转而对准了北魏政权和地方豪强。
北镇人民起义是反对人身奴役,反对土地不均,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但是当时人却也有另外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常常为后人解释北镇起义原因的重要根据。《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北镇起义爆发后上书云:
昔皇始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拥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及太和在历,仆射李冲当官任事,凉州土人,悉免厮役,丰沛旧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为虞候、白直,一生推迁,不过军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或投彼有北,以御魑魅,多复逃胡乡。乃峻边兵之格,镇人(民)浮游在外,皆听流兵捉之。于是少年不得从师,长者不得游宦。独为匪人,言者流涕。
元渊接着提到官吏贪污和魏师追击柔然无功,就说“尚书令臣崇时即申闻,求改镇为州,将允其愿,抑亦先觉,朝廷未许”。李崇建议改州,系由于魏兰根之说。《北齐书》卷二三载兰根语云:
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更张琴瑟,今也其时,静境宁边,事之大者。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叙,一准其旧,文武兼用,恩威并施。此计若行,国家庶无北顾之虑矣。
魏兰根和元渊先后对北镇镇民的不满情绪作了一些分析。他们一致认为镇民地位本来并不低,只是后来才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他们着重指出镇民怨愤是由于他们在洛阳的宗族能做到大官,而他们却“为清途所隔”,乃至“官婚班齿,致失清流”,简单地说,便是他们不能享受士族待遇。魏兰根、元渊对于这些心怀不满的人寄以如此深切的同情。魏兰根说“顾瞻彼此,理当愤怨”,元渊说他们“独为匪人,言者流涕”,无怪他们竟然要起来反抗。因此,他们都建议“改镇为州”,让镇民或府户摆脱军籍,列于编户。(14)作为镇民同情者的魏兰根、元渊之意,还不止此。魏兰根在“悉免为民”下,紧接着就提出“入仕次叙,一任其旧,文武兼用”,也即是要求恢复已经丧失的当清官的权利。文武兼用,重要在于文官。这个权利也就是不久以前洛阳羽林、虎贲几乎丧失,而通过暴动才得以保持的权利。(15)
魏兰根和元渊分析了北镇镇民为什么怨愤以致反抗的原因,还代他们提出了要求。对于他们的话如何理解,是涉及这次暴动的性质问题,因此有必要加以分析。首先,要讨论一下上述权利的得失在拓跋部族阶级分化过程中反映了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远在拓跋部进入中原前后,在拓跋部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阶级分化已逐步完成。拓跋珪建都代京后,凡是隶属于拓跋部的部落、氏族成员自愿的与强制的迁入以代京为中心的畿内,“离散部落,分土定居”。《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所谓“诸部内入者”即指迁入畿内诸部。在上面已经说过,住在那里的人叫做畿内民、内民、国人、代人;不管原属种族如何不同,至少在早期迁来的都一概被认为同族人。所谓畿内民的形成是以部落氏族的瓦解为前提的,因而氏族权利的丧失和阶级分化也是无可避免的。所以所谓“丰沛旧门”实际上早已在阶级上分裂。原已存在的部落贵族以及新兴富人和部落一般成员逐渐变成剥削与被剥削的两个阶级。这个分裂并不取决于是否成为镇民或府户。
既然如此,畿内民自始就不是统一的阶级,出戍边镇时也就包含有不同的阶级。镇民基本群众早就是氏族权利被践踏得不值一顾的了,谈不上和“本宗旧类”、“往世房分”中的显贵争取同等权利。
当然,我们也必须考虑两种情况。第一,当国都还在代京的时期,北镇是保卫代京的重要军镇,畿内民是镇军的主力。北魏初期民族矛盾处于主要地位。畿内民被认为是统治族的成员,同族的贵显要依靠这份军事力量来镇压人民和防御柔然,要他们“以死防遏”,因而给予一些优待,正如元渊所说“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第二,北魏初期清浊不分。南北朝时期,军功一直是寒人上升的一条道路。镇民由军功上升的机会较多,由此挤入统治者行列的新进并不受到歧视。这都是事实。须要说明的是,真正获得优待与挤入统治者行列的毕竟是少数人。不管在长期过程中阶级内部有升降,参加统治的权利是不包括人民在内的。少数通过军功而获得官位的镇民即使原来是平民,这时也挤入了统治阶级队伍。孝文帝以前姓族未定,清浊不分,主要表示统治阶级内部特别是拓跋部族内部统治阶级上下层还没有严格的区别,简单地说就是还没有在拓跋族中实行门阀制度。太和定姓族的主要内容不外是按照祖先官位编定姓族高卑,分别亲疏,据以规定仕途清浊和受荫免役的范围。用元渊的话说,就是限止了“不废仕宦”和“偏得复除”的权利。我们知道这正是晋代以来传统的区别士族和寒门地主的一贯精神。
由此可见,魏兰根、元渊寄以深切同情的只能是不能获得士族权利的北镇新旧上层分子。他们提出的要求事实上也只能符合于这些上层分子,亦即《源怀传》中所说的豪强们的利益。他们提出改镇为州,免除府户军贯固然不能说完全与广大群众无关,甚至于人民也欢迎这个建议,但在颇大程度上带有欺骗性。镇民的痛苦首先来自残酷的封建统治、封建压迫和剥削,改镇为州,镇民列于编户并不能减轻多少痛苦。谁都知道那时被统治的编户一样困于徭役、调发。但是这对豪强就显出了重大意义。立了州郡,便可以设置中正,通过中正品第,便可以列于士族,既不致为“清途所隔”,又可以获得荫庇权利,(16)真是再好不过的事。
魏兰根、元渊觉察到的不满情绪和愿望都是存在的,但不能认为这是导致北镇起义的原因。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不能混淆。
由于北镇上层分子对洛阳显贵存在着矛盾,所以他们也有可能混入起义队伍,利用镇民起义的威力以便私图。然而这只能是次要的。
镇民既然存在着相互敌对的阶级——封建地主与农民、牧民两大阶级,此外也还有奴隶主与奴婢两个对抗的阶级。因此在起义爆发之后,阶级搏斗不仅在政府军与起义军之间展开,而且也在镇民中间激烈进行。《魏书》卷八〇《贺拔胜传》:
神武尖山人。祖尔逗,选充北防,家于武川。以窥觇蠕蠕,兼有战功,显祖赐爵龙城男,为本镇军主。父度拔,袭爵。正光末,沃野人破落汗拔陵聚众反,度拔与三子、乡中豪勇援怀朔镇,杀贼王卫可瓌,度拔寻为贼所害……
贺拔度拔纠合乡中豪勇抗拒义军大致在正光五年初(524年),(17)那时怀朔和武川尚未为义军攻下,所以说援怀朔镇。《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将此事置于怀朔、武川为义军占领之后,恐有误。(18)可知起义军一到怀朔、武川,就立刻遇到当地豪强武装的抵抗。《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说他的先世“魏初为大莫弗”,莫弗是高车即敕勒酋长号,故《北朝胡姓考》认为是敕勒人。(19)他们被“选充北防”,“以良家子镇武川”,(20)即正光五年(524年)诏书所云“选良家、酋胕增戍朔垂”。(21)度拔祖尔逗和他自己及子贺拔胜都是军主,亦即元渊所云“一生推迁,不过军主”之府户。度拔父子之升为统军,那是由于那时要依靠他们组织镇压义军的反动武装之故。《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称:“度拔与德皇帝(宇文泰父肱)合谋,率州里豪杰舆轸、念贤、乙费库根、尉迟真擅等招集义勇,袭杀可孤(即卫可瓌)。”此外参加者还有独孤信。这些所谓“乡中豪勇”、“州里豪杰”从来都是地方豪强。《周书》卷一《文帝纪》称宇文肱先世是后燕的驸马都尉,降魏拜都牧主,赐爵安定侯,“天兴初,徙豪杰于代都,陵随例迁武川”。这一家大概即在天兴元年(398年)徙往代京的守宰、豪杰二千余家之中。(22)独孤信的父亲是领民酋长,《周书》卷一六本传说他“少雄豪,有节义,北州咸敬服之”。独孤部虽出自匈奴,早与拓跋部结成联盟部落,以后就相互融合了。这一家大概是以“丰沛旧门”出戍的。念贤的父亲“以大家子戍武川镇”,他自己幼曾入学读书,“颇涉书史”,(23)亦非一般镇民。
这个武川豪强集团“纠合乡里”组成反动武装,(24)对起义军作战十分卖力。贺拔胜再次冲阵突围,找寻救援怀朔城的力量,宇文肱的大儿子在战争中阵亡,而起义军大将卫可瓌被他们杀死。《周书》卷一《文帝纪》说卫可瓌死后“其众乃散”,使义军遭到挫折。然而这时“六镇并反”,东西敕勒俱起,这一小撮人挽回不了北边危局,不久,贺拔度拔战死,(25)怀朔、武川都被起义军攻下,这个豪强集团瓦解了。其中一部分辗转归于尔朱荣,如贺拔胜兄弟、寇洛等。(26)一部分经恒州,和大量六镇饥民一起到了定州,如宇文肱一家、独孤信等。六镇饥民基本上都是在破落汗拔陵被柔然军战败后流入恒州的起义群众,但流入恒州的也还有这几镇和他处的豪强。孝昌元年(525年)六月,六镇饥民被徙置冀、定、瀛三州,(27)其中就也有这些豪强在内。不久,鲜于修礼在定州左人城起义,他们也被迫参加。《魏书》卷六八《甄琛附子楷传》:
肃宗末,定州刺史广阳王渊被征还朝。时楷丁忧在乡。渊临发,召楷不(当作长)兼长史,委以州任。寻值鲜于修礼、毛普贤等率北镇流民反于州西北之左人城,屠村掠野,引向州城。州城之内,先有燕、恒、云三州避难之户,皆依傍市鄽,草庐攒住。修礼等声云,欲收此辈,共为举动。既外寇将逼,恐有内应。楷见人情不安,虑有变起,乃收州人中粗豪者皆杀之,以威外贼,固城民之心。
同书卷五八《杨播附弟津传》说他守定州时,义军中魏朝奸细元洪业给他的信说:“又贼欲围城,正为取北人耳。城中所有北人,必须尽杀。”杨津也认为城内北人都是“恶党”,但在掌握之中,可以缓一下,只把他们监禁在子城中。从这两件事看来,当时定州地方政权和在籍豪绅在起义军威胁下,惊惶失措,对于北人普遍疑忌,加以屠杀监禁,宇文肱之流除了逃赴起义军之外,很难获得存身之地。《周书》卷一一《晋荡公护传》载护母阎姬书说:“鲜于修礼起日,吾之阖家大小先在博陵郡住,相将欲向左人城。行至唐河之北,被定州官军打败,汝祖及二叔时俱战亡。”可知这一家在起义爆发后才由博陵投奔起义军,宇文肱和他次子宇文连在途中被杀,其实还没有赶上参加起义。在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北镇豪强为了争取与门阀贵族的同等待遇,对洛阳政权也存在着矛盾。在普遍嫉视北人的镇压政策下,这种矛盾更加尖锐,从而增加了他们转入义军队伍的可能,这也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即使在此时,豪强之中仍然有人坚决顽抗。《周书》卷一九《杨忠传》:
弘农华阴人也……高祖元寿,魏初为武川镇司马,因家于神武树颓焉。祖烈,龙骧将军、太原郡守。父祯,以军功除建远将军。属魏末丧乱,避地中山,结义徒以讨鲜于修礼,遂死之。
杨祯是否出于弘农杨氏,父祖官衔是否真实都可以不论,总之他是十分仇恨义军的,直到这时还在组织武装和义军对抗,甘以身殉。
从上述武川豪强的活动可以清楚地看出镇民内部两个阶级的武装斗争在起义爆发不久就激烈地展开。以后,一部分归于尔朱荣,充当他镇压义军的爪牙;一部分到了河北,有的被迫转入或者混入义军队伍,也有一部分继续顽抗。阶级分野是明确的。
武川豪强是以后组成北周政权的核心人物。而北镇豪强武装和起义军的斗争决不限于武川一镇。《周书》卷二〇《阎庆传》:
河南河阴人也。(28)曾祖善,仕魏,历龙骧将军、云州镇将,因家于云州之盛乐郡。祖提,使持节、车骑大将军、敦煌镇都大将。父进,有谋略,勇冠当时。正光中,拜龙骧将军。属卫可孤作乱,攻围盛乐,进率众拒守,绵历三载,昼夜交战,未尝休息,以少击众,城竟获全,以功拜盛乐郡守。
阎进先世官位可能依托,但其为盛乐豪强则无疑。他所率之众当然也是豪强武装。这个城在地方豪强的据守下居然经过三年没有破,战斗情况是很激烈的。(29)
同样的斗争在高平镇上也在反复进行。《周书》卷二五《李贤附弟远传》:
魏正光末,天下鼎沸,敕勒贼胡琮(琛)侵逼原州,(30)其徒甚盛。远昆季率励乡人,欲图拒守,而众情猜惧,颇有异同。远乃按剑而言曰:“……有异议者,请以剑斩之。”于是众皆股栗,莫不听命。乃相与盟歃。遂深壁自守,而外无救援,城遂陷。其徒多被杀害。唯远兄弟并为人所匿得免。远乃言于贤曰:“……远欲间行入朝,请兵救援,兄晦迹和光,可以免祸,内伺衅隙,因变立功。若王师西指,得复表里相应……”贤曰“是吾心也”。遂定东行之策。远乃崎岖寇境,得达京师……及尔朱天光西伐,乃配远精兵,使为向道。(31)
李贤、李远兄弟先是纠合并威胁乡人组织武装,抗拒义军,高平被义军占领后,(32)弟兄二人,一人上洛阳请兵,一人潜伏起来,伺机活动,等待政府军一到就里应外合。起义军镇压了一些豪强,这两个头子却漏网了。他们的打算后来果然实现。《李贤传》说尔朱天光打败万俟丑奴,那时万俟道洛镇守高平(即原州),“天光遣使造贤,密图道洛”。李贤勾结叛徒万俟阿宝,把万俟道洛驱离高平,随即迎接尔朱天光入城。他又“率乡人出马千匹以助军”。不久万俟道洛反攻高平,城中群众起来响应,义军再次入城,李贤“复率乡人殊死拒战”,击退万俟道洛。接着另外一支义军以达符显为首“围逼州城”,他自己到长安去向尔朱天光求救,解了原州之围。
高平镇反覆进行的争夺战继续进行了七年之久(正光五年至永安三年,524—530年),李贤兄弟为首的地方豪强武装力量始终没有被消灭,以致成为起义军的心腹之患,终于在里应外合的情况下消灭了起义军。
在这里还应该说明一个问题,《李贤李远传》一再提到“乡人”,以后又曾提到李贤率领的“乡兵”。似乎高平镇上这场搏斗是以乡民为一方和以城民为另一方的斗争。当然,不仅高平,就是六镇也必然有城民与乡民的区别,武川豪强组织的武装也是“乡中豪勇”。因为驻防镇兵皆在所镇戍的城中,城民本来是兵。他们所纠集的徒众既非现役镇兵,当然是以城外乡人为对象。但这和州郡不同,州郡的城民属于军贯,乡民是州郡户籍上的编户,二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六镇、高平均是镇,镇民不分城乡,都属军贯,没有一般编户,二者关系和州郡城乡人关系虽或相似,却不尽同。更重要的是,城民、乡民和镇民一样是极其笼统的称谓,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主要是看这种或那种武装力量为哪一个阶级服务。李贤兄弟的活动充分证明高平镇也和武川一样,当起义开始爆发,阶级斗争首先就在当地展开。
北边未改州的军镇还有个薄骨律,那里的情况记载不多。我们只知道在起义爆发之后,别将贾显度率领镇民坐船投奔尔朱荣。(33)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地方豪强和起义军的斗争。《北齐书》卷二七《刘丰传》:“普乐人也……破六韩拔陵之乱,丰以守城之功,除普乐太守。魏永安初,除灵州镇城大都督。”(34)刘丰是魏末灵州刺史曹泥婿,曹、刘皆胡姓大族,他们可能都是薄骨律镇胡城中的胡人。那时魏将率领部分镇民(多数应该是兵)撤退,刘丰翁婿便承担起拒守任务,阻止起义军南下。那时镇兵大致被贾显度带走,他们必须重新组织力量,显然这是地方豪强武装。
高平、薄骨律二镇可能胡人较多,民族矛盾在这二个镇上应该置于重要地位,这一点我们将在另外一篇论文中提到。但这并不妨碍镇民内部存在着敌对的阶级、阶级斗争在沃野起义爆发后首先在当地展开的论断。
上面我们讲的都限于六镇、高平、薄骨律的范围内,如果越出这个范围,在其他地区当然同样可以找到事例。《周书》卷二九《侯植传》:
上谷人也……高祖恕,魏北地郡守,子孙因家于北地之三水,(35)遂为州郡冠族……正光中……寻而天下丧乱,群盗蜂起。植乃散家财,率募勇敢讨贼。以功拜统军。
三水在薄骨律、高平间,所谓“群盗”当即指这一带的起义军。又《魏书》卷四一《源贺附孙子雍传》,他在北镇起义时为夏州刺史,守了一个时期后,“遂率士马并夏州募义之民,携家席卷,鼓行南出”,逃出关中。《周书》卷一九《宇文贵传》:
其先昌黎大棘人也,徙居夏州……正光末,破六汗拔陵围夏州。刺史源子雍婴城固守,以贵为统军,救之,(36)前后数十战。军中咸服其勇。后送子雍还。贼帅叱干麒麟、薛崇礼等处处屯聚,出兵邀截,贵每奋击,辄破之……元颢入洛,贵率乡兵从尔朱荣焚河桥,力战有功。
按源子雍所率“夏州募义之民”,观《宇文贵传》可知至少其中一部分即是宇文贵所统之众。以后,宇文贵随源子雍镇压葛荣领导的起义军,随即归于尔朱荣。他所领的称为“乡兵”,应即来自夏州的所谓“募义之民”。宇文贵必是源子雍出力纠合徒党的地方豪强。抗拒关中起义军的豪强,还有北地的毛遐、毛鸿宾弟兄,他们“聚乡曲豪杰”,用诈降计阴截击义军,给义军造成很大损失。(37)
从上面举出的很多史例,可以看到当北镇起义爆发后,地方豪强武装就在各地普遍组织起来。几乎起义发动到哪里,就在哪里展开武装斗争。通常认为直接镇压北镇起义的除了政府军以外,乃是为北魏政权勾结来的柔然军和尔朱荣统率的契胡军,这当然是对的,但还应该考虑地方豪强武装给予起义军的损害。破落汗拔陵东阻于武川、盛乐,南阻于薄骨律、夏州,他所逢到的敌军主力不是政府军,而是豪强武装。高平更是在长期反覆争夺的情况下。这种阶级斗争形势需要全面的估计。事实上,不仅地方豪强这时必然按照其阶级利益而起来组织自己的力量,在这严重的阶级危机面前,北魏政权也必然像所有的封建政权一样,竭力发动地方豪强的武装组织。《北齐书》卷二〇《薛修义传》:(38)
河东汾阴人也……修义少而奸侠,轻财重气,招召豪猾,时有急难相奔投者,多能容匿之……正光末,天下兵起。(元)颢为征西将军,都督华、豳、东秦诸军事,兼左仆射、西道行台,以修义为统军。时有诏,能募得三千人者用为别将。于是修义还河东,仍历平阳、弘农诸郡,合得七千余人,即假安北将军、西道别将。
薛修义虽本蜀人,那时蜀人早和汉人没有什么区别,薛氏在孝文帝时业已列于郡姓,为河东豪族。(39)他就是根据诏书募集队伍而得到别将职衔的大豪强。诏书目的自然在于鼓励豪强武装的组织。像薛修义那样的人是不少的。《魏书》卷六九《裴延儁附从子庆孙传》,称正光末,汾州山胡起义时,“诏庆孙为募人别将,招率乡豪,得战士数千人以讨之”,所谓“募人别将”当即按照上述诏书的规定授与。薛、裴都是河东大族,他们的活动主要在于镇压汾胡。但募人诏书行于河东,亦可以推知其他地区豪强应诏募人的也必然不少。《薛修义传》只称募得三千人者为别将,当然也还须按人数多少区别职衔高下。我想贺拔度拔、侯植、宇文贵之为统军,可能也是按照募人格授予的。
上面讲的都是组织豪强武装直接参加镇压起义军的反动活动。也还有这样一些北镇豪强,他们在起义爆发时没有显著的活动,但从以后的情况也可以证明他们同样仇视起义军。《北史》卷五四《娄昭传》:(40)
代郡平城人也,武明皇后之母弟也。祖父提,(41)雄杰有识度,家僮千数,牛马以谷量。性好周给,士多归附之。魏太武时,以功封真定侯。父内干,有武力,未仕而卒。
娄家是大畜牧主,拥有成千家僮,自然是豪强。本传虽说是代郡人,(42)恐实居于怀朔镇,所以三个女儿都嫁给怀朔镇人。大姊嫁段荣,本是凉州人。《北齐书》卷一六本传说:“入魏,以豪族徙北边,仍家于五原郡。父连,安北府司马。”五原亦即怀朔。(43)他出于所谓“参僚”的家庭。二姊嫁窦泰。(44)《北史》卷五四本传称“太安捍殊人也,本出清河观津胄”。太安是朔州(怀朔镇所改)属郡。北镇窦氏似皆出于纥豆陵,所云清河观津胄当是依托。他的祖父罗,传称“魏统万镇将。(45)父乐,魏末破六韩拔陵为乱,与镇将杨钧固守遇害”。《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叁贰壹《窦泰墓志》说他祖父“才雄北边”,他自己是大畜牧主娄家女婿,自然是当地豪强。他的父亲即是以豪强助守镇城而死的。段、窦二家和娄家大致是门当户对的婚姻。三姊嫁给高欢却是穷人。《北齐书》卷一《神武纪》所叙出于渤海高氏的家世,历来都认为可疑。《北史》卷一四《后妃传》下《齐武明皇后娄氏传》称:“强族多娉之,并不肯行。及见神武城上执役,惊曰:‘此真吾夫也。’乃使婢通意,又数致私财,使以娉己。父母不得已而许焉。”可知高欢不是豪强,这段婚姻是娄昭君自主的。北镇虽有强族,却没有门阀化,而且还保存鲜卑风俗,婚姻多少自由一些,所以父母也同意了。高欢配了大豪强娄家的女儿,才有了马,补上队主;有了钱,“得以倾产以结客”。他所交往的除了娄家和自己的亲戚以外,有怀朔省事云中司马子如、秀容人刘贵、中山人贾显智、怀朔户曹史孙腾、外兵史侯景及蔡儁。(46)除刘贵、贾显智外,都是怀朔镇的胥吏。(47)这时,高欢的政治地位还是很低,他往洛阳送公文,只因敢于面对一个令史(也是胥吏)坐着吃肉,被捆打四十,在镇上遭到鞭责,把背打得稀烂。(48)但他毕竟通过大畜牧主娄家的纽带,逐渐形成了一个娄、窦、段诸豪和下层统治人物的集团。
在怀朔被围时,窦泰之父乐战死,蔡儁父普“奔走五原,守战有功”,(49)参加了抗拒起义军的活动。其他人的情况不详。怀朔破后,他们先后都投靠了尔朱荣。《北齐书》卷一《神武纪》:
孝昌元年(525年),柔玄镇人杜洛周反于上谷,神武乃与同志从之。丑其行事,私与尉景、段荣、蔡儁图之,不果而逃……遂奔葛荣,又亡归尔朱荣。
按杜洛周于孝昌元年(525年)八月于上谷起义,进攻燕州。高欢等人从杜洛周当在八月以后。燕州即恒州东部,杜洛周的兵锋且曾到达代京南之黄瓜堆。(50)高欢等可能是在恒州附近碰上。《北齐书》卷一九《蔡儁传》:“儁初为杜洛周所虏,时高祖亦在洛周军中。高祖谋诛洛周,儁预其计。事泄,走奔葛荣。”蔡儁是高欢好友之一,他不是投奔义军,而是被虏,也可旁证高欢这批人决非自愿投入义军。这伙人一混入义军,立刻就阴谋叛变。发觉后又利用葛荣与杜洛周的矛盾,投奔葛荣,大概也是“丑其行事”(即看不惯起义的行动),终于投靠尔朱荣。那时他们还十分困苦,(51)但却心安理得地住下去,以期博得尔朱荣的信任,共同镇压起义军。
高欢的亲友们也有一部分在怀朔镇攻破后立即投奔尔朱荣的。《北齐书》卷一八《孙腾传》“魏正光中,北方扰乱,腾间关危险,得达秀容”;《司马子如传》“孝昌中,北州沦陷,子如携家口,南奔肆州,为尔朱荣所礼遇”;《北史》卷五四《窦泰传》“泰父兄战殁于镇,泰身负骸骨归尔朱荣”;《南史》卷八〇《侯景传》“魏末北方大乱,乃事边将尔朱荣”。(52)这一伙人先后都到了秀容,刘贵是本地人更不消说。
以大畜牧主娄氏为纽带,以高欢为中心的怀朔豪强集团一贯仇视起义军,他们一度分散之后,重又到北边最顽强的反动堡垒秀容聚首。这个集团是北齐政权的核心。
北镇地区被压迫阶级的武装起义还应该充分估计牧子的活动。牧子是官府牧场奴役的牧人,隶属太仆,是所谓杂户之一,正光五年(524年)、孝昌二年(526年),南秀容、并州、河西牧子先后爆发了武装起义。尔朱荣的反动活动就是以镇压南秀容、并州牧子开始的。河西牧子被称为费也头,坚持斗争,持续相当长的时期,直到东魏天平元年(534年)纥豆陵伊利的被镇压而告终。(53)
牧子是出于各个部族、部落的人民,把他们联结起来的是共同受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地位。他们与北镇人民起义虽然缺乏明显的联系,事实上却是相互支援,共同构成北边阶级斗争的洪流。
牧子斗争的锋芒首先指向直接压迫他们的牧官。南秀容牧子一开始就杀死太仆卿陆延。我们知道这种牧官常常私占牧田,破坏畜牧生产,最后受害的必然是牧子。(54)《魏书》卷八〇《斛斯椿传》:
广牧富昌人也。(55)父敦,肃宗时为左牧令。时河西贼起,牧民不安,椿乃将家投尔朱荣。
同卷《侯莫陈悦传》:
代郡人也。父婆罗门,为驼牛都尉,故悦长于河西。好田猎,便骑射。会牧子逆乱,遂归尔朱荣。
这两个牧官子弟都在牧子起义后逃奔尔朱荣。他们因官寄居,可以推测是强占牧田的人物。
如上所述,北镇地区的武装阶级斗争自沃野镇举起了义旗之后在各镇上乃至官府牧场上到处展开。这些豪强武装和豪强分子的力量是分散的,看来好像不足重视。但是一方面不管他们活动规模如何,总之有害于起义军的进展;另一方面,来自各地的豪强分子、豪强武装最后都汇集在北秀容,形成最顽强的反动势力。北秀容那时藏垢纳秽,各式各样的反动人物都向这里集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阶级矛盾到了最尖锐的关头,阶级分野也就更加清楚。虽然北镇起义军的敌人不一定都到秀容,(56)但却几乎可以断言,在葛荣被镇压前投靠尔朱荣的都是一贯仇视、反抗起义军的死敌。尔朱荣不单单是契胡部落的酋长,他的力量更不是只仗着契胡部落军,他已是北镇豪强的头子,他的军事力量乃是北镇反动武装的总汇。
投奔秀容的人物包括北镇豪强、部落酋豪以及北魏政府的残军败将;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还可成批地举出这类人来。部落酋豪有敕勒叱列部的叱列延庆、叱列平,这个部落和契胡尔朱氏是至亲;(57)鲜卑厍狄部的厍狄干;(58)敕勒斛律部的斛律金,他是在一度参加起义后降魏的;(59)匈奴破落韩部的破落韩常(他的父亲孔雀也曾参加起义)。(60)政府军败将有费穆、(61)贾显度。(62)其他还有从代来的樊子鹄、(63)慕容绍宗、(64)梁椿;(65)从怀朔、武川来的步大汗萨、(66)寇洛和不知哪里来的常善。(67)也有一度混入起义军的侯渊、(68)念贤、可朱浑元等。(69)这些人包括不同种族,来自不同地区,有的与尔朱氏原来有关系,有的素不相识,联系着他们的是同一的阶级利益。
尔朱荣虽然在镇压葛荣领导的起义军之后才把北镇群众劫迁到晋阳,事实上自北镇起义爆发以来,在他的反动旗帜下早已吸收了大量北镇豪强、部落酋豪及其武装队伍。他掌握的实力早就超出契胡部落军的范围。
尔朱荣平生干了两件“大事”,一是镇压各地人民起义,二是夺取北魏政权。他的南下就是为了完成他的“事业”。《周书》卷一四《贺拔胜附弟岳传》:
荣士马既众,遂与元天穆谋入匡朝廷。谓岳曰:“今女主临朝,政归近习;盗贼蜂起,海内沸腾,王师屡出,覆亡相继。吾累世受恩,义同休戚。今欲亲率士马,电赴京师,内除君侧,外清逆乱。取胜之道,计将安出?”岳对曰:“夫立非常之事,必俟非常之人,将军士马精强,位任隆重,若首举义旗,伐叛匡主,何往而不克,何向而不摧。古人云‘朝谋不及夕,言发不俟驾’,此之谓矣。”
这段对话说明尔朱荣南下的双重企图。为他设谋献策和参加实际行动的主要也就是上述这伙人。首先劝他南下洛阳的除元天穆外便是高欢,而贺拔岳也是参预决策的人。高欢是南下时的前锋,他还利用自己的关系说降葛荣军中“别帅称王者七人,众万余”;他又是镇压河北起义军的将领之一。(70)侯景是镇压葛荣领道的起义军的先驱,因而迅速提升为定州刺史,封了公。(71)义军余众以韩楼为首占领了幽州,负责镇压的主将是侯渊。(72)贺拔胜是镇压葛荣的前锋大都督。(73)镇压高平起义军的主将虽是尔朱天光,实际指挥者是贺拔岳,(74)其次是侯莫陈悦。袭杀卫可瓌的武川豪强大致聚集在贺拔岳部下,他们本来就是镇压义军的老伙伴。由此可见,最后镇压各路起义军的头子也就是最先抗拒和镇压北镇起义军的当地豪强。镇民内部阶级斗争始终一贯地贯彻在起义过程中。
这里还顺便说明一下所谓河阴大屠杀之事。这件事客观上是对人民有利的。以胡太后为首的元氏亲贵、门阀官僚的贪污腐化,《魏书》和《洛阳伽蓝记》所载颇详,这里不拟引证。总之,这批贵族官僚是人民最痛恨的,也是最有资格兼并土地、奴役隶户、荫户、奴婢及其他一切人民的大封建主,他们死得一点也不冤枉。这样一件大快人心的举动所以出之于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尔朱荣集团之手,除了尔朱荣的政治野心以外,也正是反映了北镇豪强对洛阳政权的矛盾。我们在上面已经说明魏兰根、元渊所表述的北镇府户实际上只限于北镇豪强,阶级本性规定元渊等所能领会与同情的也只能限于这些人的呼声。北镇豪强和洛阳朝贵间的矛盾也是十分尖锐。尽管他们镇压起义十分卖力,他们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洛阳朝贵对这些人仍然歧视和疑忌,连同情他们的元渊也是被疑忌的人。(75)所以这次杀戮出于尔朱荣之手,正反映了北镇豪强对洛阳汉族与鲜卑门阀政权的积愤。
其次,尔朱荣为了巩固他的统治,也必须打击拓跋贵族和汉族门阀,这一点,劝他诛杀朝贵的费穆说得很明白。(76)
尔朱荣做尽坏事,只有这件事客观上有利于人民,同时也只有在起义军击溃政府军主力并威胁洛阳时他才能这样做。但是过了几天,他便十分后悔,向孝庄帝上书表示悔罪,并且追赠死亡者官爵。(77)
在上面我们试行探讨了北镇起义的性质。我们认为北镇镇民都是府户,同样具有魏兰根、元渊所说的那种府户身份。但是镇民决不是统一的阶级,镇民之间长期存在着豪强对细民,亦即封建地主与奴隶主对劳动人民的阶级矛盾,北镇人民起义主要是反对土地兼并,反对奴役的阶级斗争。由于南迁拓跋贵族的门阀化,北镇豪强是被排斥于门阀之外的,他们不能享受门阀特权,因此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魏兰根、元渊所表达的是北镇豪强的不满情绪和要求。这种情绪和要求与广大北镇群众反抗封建统治的愤怒和要求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不可能是北镇人民起义的主因。
北镇人民起义爆发之后,各个地区出现了当地豪强与起义军的斗争,有的组织反动武装和起义军对抗,有的投入政府军。当豪强武装和政府军为起义军击溃后,这些人物先后集中到契胡酋长尔朱荣的麾下。尔朱荣用以镇压各地起义军的统兵官基本上就是这批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镇民内部的阶级贯彻始终,镇民决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
我们在本文中只拟阐述北镇亦即六镇及河西二镇的镇民起义性质。魏末人民大起义的范围当然不限于北镇,拟另文探讨。毫无疑问,北魏末年居于北方诸州镇的敕勒、山胡以及氐、羌、蛮等少数民族与洛阳政权间的矛盾也是尖锐的,更由于洛阳贵族的汉化,北镇起义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有民族矛盾色彩,这个问题我们也将在另外一篇论文中探讨。
(本文由黄惠贤同志协助收集资料,并联名发表于1964年《历史研究》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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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玖肆、壹捌贰。
(2) 《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
(3) 以上引句见《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魏书》卷九《肃宗纪》正光五年诏,《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
(4) 《魏书》卷三八《刁雍传》。本传称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奉诏运屯谷五十万斛付沃野镇。这似乎是第一次,刁雍上表请改陆运为水运,太武帝批准了,又说“非但一运,自可永以为式”,可见此后仍当继续输送。薄骨律镇是广大的屯田区,曾经迁徙汉人屯田,见《元和郡县志》卷四“灵州保静县”条。
(5)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
(6)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卷一〇五《天象志》三、卷一一〇《食货志》。
(7) 上引高闾上表亦即在十一年,表中提及“北镇新徙”,知此时可能有一批新迁往北镇的徙民。
(8) 其中华、洛(治上洛)、陕、夏诸州据《地形志》皆太和十一年置,梁、汾均十二年置。但同在十一年由定州分置的瀛州却没有列入,也还有其他在太和十二年前存在的州不见于《食货志》。《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本多错误,这里只是说《食货志》所举州郡大体断自太和十一、十二年而已。
(9) 《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薄骨律镇太延二年(436年)置,至太平真君四年(443年)只八年。
(10) 传于上议后称:“遭母忧去职。熙平初(516年),除冠军将军、廷尉少卿。”则上议应在熙平元年前二三年,如果不是上议后即因母忧去职,则当更早。又翻议中所述“淮海输诚,华阳即叙”,乃指魏取义阳,梁将夏侯道迁以汉中降魏。二事均在正始元年(504年),上议不会距离得太久。或且在正始间。《通鉴》卷一四八置于梁天监十八年即魏孝明帝神龟二年(519年),并称翻官为廷尉少卿,以求与本传相应。所以置于此年,当因任城王澄议重选边将,和翻议似在同时。但考之《魏书》卷一九中《任城王澄传》,澄求重镇将之选在梁浮山冲决破坏之后,则在熙平元年(516年)八月,也不能迟至神龟二年。任城王澄上议之年已误,把袁翻之议强移于此年,则更误,而且澄所言者为北镇,翻所言者为南镇,岂必一时所上。《通鉴》不但强置翻议于澄议之后,而且删节其文,似乎袁翻说的也是北镇。然本传具在,袁翻一再说“梁郢之君”,“荆、扬、徐、豫、梁、益诸蕃”,决不能移之北镇。收实绢,给虚粟,也只能指南镇番兵。总之,在这里《通鉴》记时记事都有误。
(11) 《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
(12) 《魏书》卷七七《辛雄传》。
(13) 《魏书》卷七八《孙绍传》。
(14) 《北史》卷四三《李崇传》云:“请改六镇为州,兵编户。太后不许。”
(15) 《魏书》卷六四《张彝传》。按洛阳羽林、虎贲暴动是为了张彝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文官不必皆清官,但武官皆浊官(将军号显然不算武官)。卷六六《崔亮传》说“时羽林新害张彝之后,灵太后令武官得依资入选”,就可知道武人不得为清官,与武官不得预吏部选是一件事。而由吏部选出的主要是文官。所以崔亮回答他外甥刘景安的书中说“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不解书计……忽令垂组乘轩,求其烹鲜之效”,更是清楚地说明武人要求入选的是由吏部铨选的文官,而主要是地方官。
(16) 《通典》卷一四《选举》:“自太和以前,精选中正,德高乡闾者充。其边州小郡人物单鲜者则并附他州,其在僻陋者,则缺而不置……及宣武、孝明之时,州无大小,必置中正。”可见改州便可设置中正,关于太和定姓族的意义,见拙撰《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收录。这里不再赘述。
(17) 这件事的确切年月无考。据《周书》卷一〇《邵惠公颢传》,他是在武川与卫可孤作战亡殁的,其长子什肥,传称“年十五而惠公殁”。卷一一《晋荡公护传》说“年十一,惠公薨”,护是什肥幼弟,《护传》又载其母阎姬与护书,说她三个儿子“大者属鼠,次者属兔,汝身属蛇”,又说鲜于修礼起义后,他们被魏军俘虏,复又为义军夺还,“汝时年十二”。阎姬自述儿子的生肖是不会错的,第二子宇文道,魏恭帝元年(554年)死,年四十四,上推生于永平四年(511年)辛卯,正是属兔。什肥当生于永平元年(508年)戊子,宇文护当生于延昌二年(513年)癸巳。但推算起来什肥年十五而父死,应在正光三年(522年),护年十一而父死,则当在正光四年(523年),已有不合。即阎姬所云鲜于修礼起义时宇文护十二岁,当正光五年(524年),其时北镇群众尚未到河北,显然不对。考传中记宇文护年龄均误前一年,传称宇文护普泰初(531年)自晋阳到平凉,“时年十七”,按护与阎姬书称“远离膝下,三十五年”,通信在周保定四年(564年),若是普泰初,止三十四年,且阎姬书说护入关在“尔朱天柱亡岁”,则自当在永安三年或建明元年(530年),此时护年十八,而非十七。故知传记宇文护之年,皆差一岁,父死非十一而为十二,鲜于修礼起义时年十三而非十二,以此推之,武川豪强抗拒义军当在正光五年(524年)。
(18) 《魏书》卷九《肃宗纪》孝昌元年(525年)三月称“破落汗拔陵别帅王也不卢攻陷怀朔镇”,然恐当稍在其前。
(19) 《北朝胡姓考内篇三》,内入诸姓贺氏条,第116~117页,但有莫弗之号者恐不止敕勒人,《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贰零柒《奚智墓志》,奚为达奚改姓,《墓志》称智为“大人大莫弗乌洛显之曾孙”,达奚当是鲜卑,但亦有莫弗之号。
(20) 《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
(21) 《魏书》卷九《肃宗纪》。
(22) 《魏书》卷二《太祖纪》。
(23) 《北史》卷四九《念贤传》。
(24) 《周书》卷一《文帝纪》。
(25) 《魏书》卷八〇《贺拔胜传》云“为贼所杀”。《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云“为铁勒所杀”。
(26) 《周书》卷一五《寇洛传》没有说他与贺拔度拔一起镇压起义军,但云“正光末,以北边贼起,遂率乡亲,避地于并、肆,因从尔朱荣征讨”。他有资格率领乡亲,必是地方豪强。
(27) 《魏书》卷九《肃宗纪》。
(28) 河南河阴人乃代迁户的郡望,孝文帝迁洛后,凡代迁户一律改称河南洛阳人。《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中洛州有河阴郡,云元象二年(539年)置,属县一,河阴,云“晋置,太宗并洛阳,正始二年复,属河南”。河阴立郡始于东魏,北魏世宗时只有河阴县,太和时则并无此县。《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贰壹伍《山晖墓志》称“河阴修仁里人”,贰叁柒《奚真墓志》称“河阴中练里人”,贰伍玖《于纂墓志》称“河南郡河阴县景泰乡熙宁里人”。知正始二年之后,河阴立县,在此县的代迁户即称河南河阴人。阎氏家在盛乐,不得系于河南。《元和姓纂》卷五,二十四盐阎氏有河南望,云“代人,本居云阳,魏有阎满,孙善,善曾孙庆”。知本是代人,其称河南,乃后世依附代迁户改郡望之事,而不知其误。
(29) 《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载元渊上言有云:“前留元标,据乎(守)盛乐,后被重围,析骸易子,倒悬一隅,婴城二载。”可知这时守城主将是元渊派去的元标,但主要力量依靠阎进。守城历时此作二载,《阎庆传》作三年。按破落汗拔陵围盛乐当在正光五年(524年)春,次年已为柔然所败,不得达三年之久。至于《阎庆传》称围盛乐者即是攻怀朔、武川之卫可瓌(作孤乃译音之异),其人为武川豪强所杀,当亦在正光五年,已如前述,所以孝昌元年(525年)攻下怀朔的义军首领是王也不卢。围盛乐的义军首领大致也换了人。
(30) 按此时高平镇未改州,应仍称高平。
(31) 《周书》卷二五《李贤传》:“其先陇西成纪人也。曾祖富,魏太武时以子都督讨两山屠各,殁于阵,赠宁西将军,陇西郡守。祖斌,袭领父兵,镇于高平,因家焉。”按太武时无子都督一级,官爵恐不可信。
(32) 据本传,似乎高平即为胡琛所统的义军攻下,但据《魏书》卷九《肃宗纪》正光五年(524年)四月,胡琛为魏将卢祖迁击败,并未占领高平城。六月,《纪》书:“(莫折)大提遣城人卜朝袭克高平”,十一月,“高平人攻杀卜朝,共迎胡琛”。可知本传所云当是卜朝占领高平事。
(33) 《魏书》卷八〇《贾显度传》。
(34) 《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灵州条不载郡县。《通典》卷一七三“灵武郡”条云“后周又置普乐郡”。《通典》当然不是说后周废州立郡,而是在灵州设立此郡。据《刘丰传》则魏末镇改州后即立此郡。
(35) 《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三水属泾州新平郡,魏之北地郡因曹魏之旧,属雍州,无三水县。自汉以来,三水并属安定,安得云北地之三水。《地形志》有西北地郡,属豳州,亦无三水县,或后周改西北地郡为北地郡而废宁州(豳州改名)时,曾割入。后魏时自不得云北地之三水。
(36) 《北史》卷六〇《宇文贵传》、《册府元龟》卷三九五《将帅部》《勇敢》二上记此事,均无“救之”二字,疑衍。
(37) 《北史》卷四九《毛遐传》。
(38) 修义或作循义,修、循二字汉隶几乎不分,汉碑中常见的“修行”即“循行”。北魏书法还杂隶体,所以修、循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很难判断其是非。
(39) 《北史》卷三六《薛辩附六世孙聪传》、《资治通鉴》卷一四〇齐建武三年(496年)正月条。
(40) 《北齐书》卷一五本传缺,后人以《北史》补。
(41) 《魏书》卷八七《节义传》有娄提,没有提及子孙。《魏书》之例,子孙贵显者无不备载。娄昭在魏末已为领军将军,东魏位至大司马、司徒,死于北齐代魏前,又是北齐皇亲、功臣,岂有在他的祖父传中一字不提之理,故知非一人。
(42)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叁贰贰《娄黑女志》(亦娄昭姊同)。
(43) 《魏书》卷一〇八《地形志》上“朔州”条:“本汉五原郡,延和二年(433年)置为镇,后改为怀朔,孝昌中改为州。”又朔州附化郡属县有五原。本传当作“家于五原”,指旧五原镇或县,“郡”字疑衍。
(44) 《北史》卷五四《窦泰传》(《北齐书》卷一五缺,后人以《北史》补)说泰“妻,武明娄后妹也”。但据《娄黑女志》,年实长于娄后。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六。
(45)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叁贰壹《窦泰墓志》称“祖盛乐府君,父司徒”。司徒自为赠官,盛乐府君当指云州(本朔州,旧朔州改为云州)盛乐郡太守,这不像赠官,但与传不合,疑皆冒称。
(46) 以上均见《北齐书》卷一《神武纪》。蔡儁,《北齐书》卷一九本传说“高祖微时,深相亲附”。
(47) 《梁书》卷五六《侯景传》说他“骁勇有膂力,善骑射,以选为北镇戍兵”。《南史》卷八〇《侯景传》不云为北镇戍兵,而云“为镇功曹史”。其实功曹史仍然是戍兵身份,整个镇民都可以称为戍兵。
(48) 《北史》卷一四《后妃传下·冯翊太妃郑氏传》。
(49) 《北齐书》卷一九《蔡儁传》。
(50) 《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传》,黄瓜堆见《水经》卷十三《水注》。
(51) 《北齐书》卷四《文宣纪》:“初高祖之归尔朱荣,时经危乱,家徒壁立,后与亲姻相对,共忧寒馁。”《北史》卷一四《后妃传》下《冯翊太妃郑氏传》称:“后避葛贼,同走并州,贫困,然马屎,自作靴。”
(52) 《梁书》卷五六《侯景传》先叙述鲜于修礼、杜洛周、葛荣起义,继叙尔朱荣南下洛阳,然后说“景始以私众见荣,荣甚奇之”。乍看似乎侯景是在尔朱荣入洛后才入荣军,实则《梁书》前面一大段都是泛述当时形势,所云“景始以私众见荣”,不是此时才见荣之意,而是说初见尔朱荣即受其赏识,推想侯景也当在怀朔破后到秀容。
(53) 关于牧子身份和起义事迹见《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210~216页(《文集》本201~207页)。纥豆陵伊利在《北齐书》卷一《神武纪》中称为费也头虏,《周书》卷一《文帝纪》称为河西流民。河西牧子应是河西地区基本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
(54) 《魏书》卷五八《杨播附弟椿传》,他“为太仆卿日,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
(55) 《魏书》卷一〇六《地形志》上朔州附化郡有广收(牧)县,《隋书》卷二九《地理志》榆林郡有富昌县,云开皇十年置。据此传则魏之朔州(后改云州),曾置广牧郡,有富昌等县,及怀朔改州,广牧废为县,改隶之,而富昌县废,至隋复富昌县而无广牧。
(56) 如上述宇文贵,他随源子雍到了河北,《周书》卷二八《史宁传》:“建康表氏人也……魏平凉州,祖灌,随例迁于抚宁(冥)镇,因家焉。父遵,初为征虏府铠曹参军。属杜洛周构逆,六镇自相屠陷。遵率乡里二千家奔恒州,其后恒州为贼所败,遵复归洛阳。”这一家也是当幕僚的,史遵能够率领乡里奔恒州,自然是豪强。他们没有投尔朱荣,而是南奔洛阳。
(57) 《魏书》卷八〇《叱列延庆传》、《北齐书》卷二〇《叱列平传》。延庆是尔朱世隆的妹婿,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叁叁零《叱列延庆妻尔朱元静墓志》。《魏书》卷一七《京兆王子推附孙仲景传》云尔朱天光妻也列氏,“也”亦“叱”之误。
(58) 《北史》卷五四《库(厍)狄干传》。《北齐书》卷一五缺,后人以《北史》补。
(59) 《北齐书》卷一七《斛律金传》。
(60) 《北齐书》卷二七《破落韩常传》称“孔雀率一万人降于尔朱荣”,但《魏书》卷九《肃宗纪》孝昌元年(525年)却说“蠕蠕主阿那瓌率众大破拔陵,斩其将孔雀等”,所载不合,可能被杀的孔雀另有其人,也可能破落韩常讳言其父被杀。《北齐书》此卷缺,后人所补,但与《北史》不同。
(61) 《魏书》卷四四《费干附孙穆传》,他是云州刺史。
(62) 《魏书》卷八〇《贾显度传》。他以别将守薄骨律镇。起义军攻围该镇,他“率镇民浮河而下”,到达秀容。
(63) 《魏书》卷八〇《樊子鹄传》。
(64) 《北齐书》卷二〇《慕容绍宗传》,尔朱荣是他从舅之子。
(65) 《周书》卷二七《梁椿传》。
(66) 《北齐书》卷二〇《步大汗萨传》。
(67) 《周书》卷一五《寇洛传》。《周书》卷二七《常善传》:“高阳人,世为豪族,父安成。魏正光末,茹茹寇边,以统军从镇将慕容胜与战,大破之。破六汗拔陵作乱,欲逼安成,不从。乃率所部讨陵……卒于阵。善,孝昌中从尔朱荣入洛。”按高阳郡属瀛州,不是镇,常安成所从之镇将慕容胜不知是哪一镇。高阳恐是举其原籍,实际亦是北镇人。
(68) 《魏书》卷八〇《侯渊传》:“六镇饥乱,渊随杜洛周南寇,后与妻兄念贤背洛周归尔朱荣。”
(69) 《北齐书》卷二七《可朱浑元传》。《北齐书》此卷缺,后人所补,但与《北史》不同,故仍用《北齐书》。
(70) 高欢事并见《北史》卷六《齐本纪》上。(《北齐书》此卷缺,后人以《北史》充补。)
(71) 《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72) 《魏书》卷八〇《侯渊传》、卷一〇《孝庄纪》。
(73) 《周书》卷一四《贺拔胜传》。
(74) 《周书》卷一四《贺拔岳传》:“时万俟丑奴僭称大号……荣将遣岳讨之。岳私谓其兄胜曰:‘……若岳往而无功,罪责立至,假令克定,恐谗愬生焉。’胜曰:‘汝欲何计自安?’岳曰:‘请尔朱氏一人为元帅,岳副贰之则可矣。’胜然之,乃请于荣,荣大悦,乃以天光为使持节、督二雍二岐诸军事、骠骑大将军、雍州刺史,以岳为持节、假卫将军、左大都督,又以征西将军、代郡侯莫陈悦为右大都督,并为天光之副以讨之。”可知尔朱荣初意就命贺拔岳为主帅,岳为自全之计,乃请尔朱天光为主将。
(75) 《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孙深(渊)传》说元渊率军镇压鲜于修礼领道的义军,灵太后敕“章武王等潜相防备”。元渊上表说:“恒州之人乞臣为刺史,(元)徽乃斐然言不可测。及降户结谋,臣频表启,徽乃因执言此事。及向定州,远彼奸恶,又复论臣将有异志。”虽然这时由于元徽和他有旧怨,有意排挤他,但元渊确和北镇豪强有联系。恒州人请他当刺史,他又要求在恒州之北设置郡县,安置所谓“北镇降户”,都表示他和北镇豪强有一定关系。毛普贤是他的统军,混入起义队伍,和元渊继续联系,以致鲜于修礼被杀。可以说明一方面他利用起义军队伍不纯的情况,进行阴谋活动,另一方面也表示他企图利用起义军这份力量来满足自己的政治野心。他退走定州时,刺史杨津也怀疑他的企图。最后被起义军俘虏,本传称“贼徒见深颇有喜者”,谁能喜欢这个镇压和阴谋破坏起义活动的元魏宗室大将呢?显然只有义军中间的北镇上层分子。
(76) 《魏书》卷四四《费于附孙穆传》。
(77) 《魏书》卷七四《尔朱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