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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三书随扎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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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思录》卷九制度,凡二十七条。伊川言:“三代之时,人君必有师傅保之官。师,道之教训。傅,傅之德义。保,保其身体。后世作事无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规过而不知养德。傅德义之道,固已疏矣。保身体之法,复无闻焉。”今按:此条见中国传统言政治,必归于道,而又必求于教。即为君者亦须教,如是始得治,始得平。而岂拥权立法以制其人民之谓治乎?即就字义论之,中国字亦多寓深义,文化渊源亦每可于字义训诂中得之。

周张二程适承宋代新旧党争之后,于各项制度极少具体创议。然伊川此条亦可谓一切制度之大本大源所在矣。此下理学家对具体制度皆较少论及,是为宋明儒逊于汉唐儒处。须待清初黄梨洲顾亭林起,始对此再加厝意。而朱子此书,犹特辟此一目,亦可谓体大思精巨眼之无不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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