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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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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冯中堂家[1],杀一豕,燖去毛鬣[2],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3].”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闻益都说[4]:中堂之祖,前身在宋朝为桧所害,故生乎最敬岳武穆[5].于青州城北通衢旁建岳王殿,秦桧、万俟高1伏跪地下[6].往来行人瞻礼岳王,则投石侩、卨,香火不绝。后大兵征于七之年[7],冯氏子孙毁岳王像。

数里外,有俗祠“子孙娘娘”,因舁桧、高其中,使朝跪焉。百世下,必有仕十姨、伍髭须之误[8],甚可笑也。

又青州城内,旧有澹台子羽祠[9].当魏珰炬赫时[10],世。家中有媚之者,就子羽毁冠去须,改作魏监。此亦骇人听闻者也。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冯中堂:冯溥,字孔博,临朐(今山东省临朐县,当时属青州府)人。

顺治进士,宫至文华殿大学士。见光绪《山东通志·人物志》。中堂。宰相的别称,明清时以之称呼内阁大学士。

[2]燖(qián潜):烧烫。拔脱其毛。

[3]秦桧:宋代奸臣。字会之,江宁(今南京市)人。政和进士。北来未任御史中丞,南宋绍兴年间任参知政事、右相兼知枢密院事。反对抗击金人,力主投降。曾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抗金英雄岳飞。故遗臭后世,为人们所不齿。

[4]益都:明清时为青州府府治所在地。

[5]岳武穆,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著名民族英雄,南宋抗金将领。绍兴十一年(1141)被秦侩杀害。至十宗赵扩时得以昭雪,迫封鄂王,谥武穆。

[6]万俟卨(moqiqi莫其契):南来初年奸臣,字元忠,开封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人。政和大学生,历任枢密院编修。秦桧为相时,任用为监察御史。绍兴十一年,与秦桧相勾结,诬陷、杀害岳飞。

[7]大兵:指清兵。于七:清初抗清义军首领,山东栖霞人。详见《公孙九娘》注。

[8]杜十姨、伍髭须:比喻传说讹误。杭州有杜拾遗庙,以祀杜甫,有村学究竟误为杜十姨,遂作女像,以配刘伶,见《瑯琊代醉编·神仙》。伍髭须,浙西吴风村有伍子胥庙,衬人讹传为“伍髭须”,因塑其像,须分五处。

见吕湛恩注引《国宪家猷》。

[9]澹台子羽:春秋时鲁国武城(令山东省武城县)人。澹台灭明,字子羽。孔子弟子,貌丑而有行。见《论语·雍也》及《史记·仲尼弟了列传》。

[10]魏珰:指魏忠贤。明朝宦官,曾为司礼太监。勾结熹宗之乳母客氏,结党行奸,排除异己,干预朝政。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被治罪,自缢死。珰,冠前金饰,附以金蝉。东汉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孬。后因以为宦官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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