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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邵临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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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某翁之女[1],太学李生妻也[2].未嫁时,有术士推其造[3],决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于此!无论世家女必不至公庭,岂一监生不能庇一妇乎?”既嫁,悍甚,捶骂夫婿以为常[4].李不堪其虐,忿鸣于宫。邑宰邵公准其词[5],签役立勾[6].翁闻之,大骇,率子弟登堂,哀求寝息[7].弗许。李亦自悔,求罢。公怒日:“公门内岂作辍尽由尔耶[8]必拘审!”既到,略诘一二言,便曰:“真悍妇!”杖责三十,臀肉尽脱。

异史氏曰:“公岂有伤心于闺阀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贤宰,里无悍妇矣。

志之,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9].“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临淄:县名。明清属青州府,现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某翁:此从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某公”。

[2]太学,明清时国子监的代称。

[3]推其造:推算她的生辰八字。人的生辰年月日时,干支相配共得八个字,星命术士称之为“造”,据以推断其人命运休咎。

[4]捶骂:底本作摇骂,此从二十四卷抄本。

[5]邑宰邵公:邵如……,湖北天门人,康熙二十一年任临淄知县。见《山东通志》六三《国朝职官表》十三。

[6]签役立勾:发签牌给衙役,立予拘捕到案。签,签牌,官府交吏拘捕犯人的凭证。

[7]寝息:平息;停息。指免予拘审。寝,止息。

[8]作辍:犹动止。指官府之拘囚、不拘囚。

[9]循吏传:史书为奉职守法的官员作的传记。始自《史记》。《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循,循良,守法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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