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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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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弋人得一鸿[1].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捉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铤[2].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锺情若比!悲莫悲于生别离[3],物亦然耶?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弋(yi亦)人:射鸟的人。弋,以绳系箭而射。鸿,大雁。

[2]铤:同“锭”。一锭五两或十两。

[3]悲莫悲于生别离:在悲伤的事情中,没有比夫妻生离更可悲伤的了。

《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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