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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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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一年,苦旱[1],自春徂夏,赤地无青草。六月十三日小雨,始有种粟者。十八日大雨沾足[2],乃种豆。一日。石门庄有老叟,暮见二牛斗山上,谓村人曰:“大水将至矣!”遂携家播迁[3].村人共笑之。无何,雨暴注,彻夜不止,平地水深数尺,居庐尽没[4].一农人弃其两儿,与妻扶老母奔避高阜[5].下视村中,已为泽国,并不复念及儿矣。水落归家,见一村尽成墟墓。入门视之,则一屋仅存,两儿并坐床头,嬉笑无恙。咸谓夫妻之孝报云。此六月二十二日事。

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地震[6],人民死者十之七八。城郭尽墟[7];仅存一屋,则孝子某家也[8].茫茫大劫中,惟孝嗣无恙,谁谓天公无皂白耶[9]?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苦旱:铸本作“山东旱”。

[2]沾足:雨下得充足。沾,沾润。

[3]播迁:流离迁徒。指逃难。

[4]居庐:住宅房舍。

[5]阜:土丘。

[6]平阳:明清府名,府治临汾县,即今山西省临汾市。[7]城郭尽墟:谓城内外尽成废墟。内城叫城,外城叫郭。[8]孝子某:底本“孝子”后空一字,此据青柯亭本补,二十四卷抄本作“王孝子”。

[9]无皂白:喻不辨是非、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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