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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田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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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承休,辽阳人[1].喜交游,所与皆知名士。夜梦一人告之曰:“子交游遍海内,皆滥交耳。惟一人可共息难,何反不识?”问:“何人?”曰:“田七郎非与?”醒而异之。诘朝,见所与游,辄问七郎。

客或识为东村业猎者。武敬谒诸家,以马挝门。未几,一人出,年二十余,目蜂腰[2],着腻[3],衣皂犊鼻[4],多白补缀。拱手于额而问所自。武展姓氏;且托途中不快,借庐憩息。问七郎,答曰:“我即是也。”遂延客人。

见破屋数椽,木岐支壁。入一小室,虎皮狼蜕[5],悬布楹间,更无机榻可坐。

七郎就地设皋比焉[6].武与语,言词朴质,大悦之。遽贻金作生计,七郎不受。固予之,七郎受以白母。俄顷将还,固辞不受。武强之再四。母龙钟而至[7],厉色曰:“老身止此儿,不欲令事贵客!”武惭而退,归途展转,不解其意。适从人于舍后闻母言,因以告武。先是,七郎持金白母,母曰:“我适睹公子,有晦纹[8],必罹奇祸。闻之:受人知者分人忧,受人恩者急人难。

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无故而得重赂,不祥,恐将取死报于子矣[9].“

武闻之,深叹母贤;然益倾慕七郎。

翼日,设筵招之,辞不至。武登其堂,坐而索饮。七郎自行酒,陈鹿脯[10].殊尽情礼。越日,武邀酬之,乃至。款洽甚欢。赠以金,即不受。武托购虎皮,乃受之。归视所蓄,计不足偿,思再猎而后献之。入山三日,无所猎获。会妻病,守视汤药,不遑操业。浃旬[11],妻淹忽以死。为营斋葬[12],所受金稍稍耗去。武亲临唁送,礼仪优渥。既葬,负弩山林,益思所以报武,而迄无所得。武探得其故,辄劝勿亟。切望七郎姑一临存[13];而七郎终以负债为憾,不肯至。武因先索旧藏,以速其来,七郎检视故革,则蠹蚀殃败[14],毛尽脱,懊丧益甚。武知之,驰行其庭,极意慰解之。又视败革,曰:“此亦复佳。仆所欲得,原不以毛。”遂轴出[15],兼邀同往。七郎不可,乃自归。七郎念终以不足报武,裹粮入山[16],凡数夜,得一虎,全而馈之。

武喜,治具,请三日留。七郎辞之坚。武键庭户,使不得出。宾客见七郎朴陋,窃谓公子妄交,而武周旋七郎,殊异诸客。为易新服,却不受;承其寐而潜易之,不得已而受之。既去,其子奉媪命,返新衣,索其敝裰[17].武笑曰:“归语老姥,故衣已拆作履衬矣[18].”自是,七郎日以兔鹿相贻[19],召之即不复至。武一日诣七郎,值出猎未返。媪出,门语曰[20]:“再勿引致吾儿[21],大不怀好意!”武敬礼之,惭而退。

半年许,家人忽白:“七郎为争猎豹,殴死人命,捉将官里去。”武大惊,驰视之,已械收在狱。见武无言,但云:“此后烦恤老母。”武惨然出,急以重金赂邑宰;又以百金赂仇主。月余无事,释七郎归。母慨然曰:“子发肤受之武公子[22],非老身所得而爱惜者矣。但祝公子终百年无灾患[23],即儿福。”七郎欲诣谢武,母曰:“住则往耳,见公子勿谢也。小恩可谢,大恩不可谢。”七郎见武;武温言慰藉,七郎唯唯。家人咸怪其疏;武喜其诚笃,益厚遇之。由是恒数日留公子家。馈遗辄受,不复辞,亦不言报。

会武初度[24],宾从烦多,夜舍屦满[25].武偕七郎卧斗室中,三仆即床下藉刍藁。二更向尽,诸仆皆睡去,两人犹刺刺语[26].七郎佩刀挂壁间,忽自腾出匣数寸许[27],铮铮作响,光闪烁如电,武惊起,七郎亦起,问:“床下卧者何人?”武答:“皆厮仆。”七郎曰:“此中必有恶人。”武问故,七郎曰:“此刀购诸异国,杀人未尝濡缕[28].迄今佩三世矣。决首至

千计[29],尚如新发于硎[30].见恶人则鸣跃,当去杀人不远矣。公子宜亲君子,远小人,或万一可免。“武颔之。七郎终不乐,辗转床席,武曰:”灾祥数耳,何忧之深?“七郎曰:”我诸无恐怖,徒以有老母在。“武曰:”何遽至此?“七郎曰:”无则便佳。“盖床下三人:一为林儿,是老弥子[31],能得主人欢;一僮仆,年十二三,武所常役者;一李应,最拗拙,每因细事与公子裂眼争,武恒怒之。当夜默念,疑必此人。诘旦,唤至,善言绝今去。

武长子绅,娶王氏。一日,武他出,留林儿居守。斋中菊花方灿。新妇意翁出,斋庭当寂,自诣摘菊。林儿突出勾戏。妇欲遁,林儿强挟入室。妇啼拒,色变声嘶。绅奔入,林儿始释手逃去。武归闻之,怒觅林儿,竟已不知所之。

过二三日,始知其投身某御史家。某官都中,家务皆委决于弟。武以同袍义[32],致书索林儿,某弟竟置不发。武益恚,质词邑宰[33].勾牒虽出[34],而隶不捕:宫亦不问。武方愤怒,适七郎至。武曰:“君言验矣。”因与告。

七郎颜色惨变,终无一语,即径去。武嘱干仆逻察林儿[35].林儿夜归,为逻者所获,执见武。武掠楚之。林儿语侵武。武叔恒,故长者,恐侄暴怒致祸,劝不如治以官法。武从之,絷赴公庭,而御史家刺书邮至[36];宰释休儿,付纪纲以去[37].林儿意益肆,倡言丛众中[38]诬主人妇与私。武无奈之,忿塞欲死。驰登御史门,俯仰叫骂[39].里舍慰劝令归。逾夜,忽有家人白:“林儿被人脔割[40],抛尸旷野间。”武惊喜,意稍得伸。俄闻御史家讼其叔侄,遂偕叔赴质。宰不听辨,欲笞恒。武抗声曰:“杀人莫须有[41]!

至辱詈绅,则生实为之,无与叔事。“宰置不闻。武裂眦欲上,群役禁之。

操杖隶皆绅家走狗[42],恒又老耄,数未半[43],奄然已死。宰见武叔垂毙,亦不复究。武号且骂,宰亦若弗闻也者。遂舁叔归,哀愤无所为计。因思欲得七郎谋。而七郎更不一吊问[44].窃自念:待七郎不薄,何遽如行路人?亦疑杀林儿必七郎。转念:果尔,胡得不谋,于是遣人探索其家,至则扃寂然,邻人并不知耗。一日,某弟方在内廨[45],与宰关说。值晨进薪水[46],忽一樵人至前,释担抽利刃,直奔之。某惶急,以手格刃[47],刃落断腕;又一刀,始决其首。宰大惊,窜去。樵人犹张皇四顾。

诸役吏急阖署门,操杖疾呼。樵人乃自刭死。纷纷集认,识者知为田七郎也。宰惊定,始出复验。见七郎僵卧血泊中,手犹握刃。

方停盖审视,尸忽崛然跃起,竟决宰首,已而复踣。衙宫捕其母、子,则亡去已数日矣。武闻七郎死,驰哭尽哀。咸谓其主使七郎。

武破产夤缘当路[48],始得免。七郎尸弃原野三十余日,禽犬环守之。武取而厚葬。其子流寓于登[49],变姓为佟。起行伍,以功至同知将军[50].归辽,武已八十余,乃指示其父墓焉。

异史氏曰:“一钱不轻受,正一饭不敢忘者也[51].贤哉母乎!七郎者,愤未尽雪,死犹伸之,抑何其神?使荆卿能尔[52],则千载无遗恨矣。苟有其人,可以补天网之漏[53],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54].悲夫!”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辽阳:清代州名,治所在今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

[2](chu初):兽名。《尔雅·释兽》:“似。”《注》:“今虎也,大如狗,文如。”

[3]腻(qià恰):满是油污的便帽。,圆形便帽。又,即“腻颜”,见《世说新语·轻诋》。

[4]皂犊鼻:黑色遮膝围裙。犊鼻,即“犊鼻”,围裙。

[5]狼蜕:狼皮。蜕,蝉、蛇之类的脱皮,这里指兽皮。

[6]皋比:虎皮。《左传·庄公十年》:“公子偃……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注》:“皋比,虎皮也。”[7]尤钟:形容衰老、行动不便。

[8]晦纹:主有晦气的纹理;此为旧时相者之言。晦,晦气,倒霉。[9]死报:以死相报。

[10]脯:干肉。

[11]浃旬:过了十天。浃,周匝,圆满。旬,十天。

[12]斋葬:祭祀与葬埋。斋,斋祭。

[13]临存:看望。

[14]殃败:败坏。殃,败也,见《广雅·释诂》。

[15]轴(kuo括):起皮革。,去毛的兽皮。

[16]裹粮:携带干粮。

[17]敝裰:破衣。

[18]履衬,做鞋用的衬褙。

[19]贻:赠送。

[20]门:犹“闾”,两人倚门对语。《公羊传·成公二年》:“相与闾而语。”何休《注》,“闾,当道门。闭一扇,开一扇,一人在外,一人在内,曰闾。”

[21]引致:招引。

[22]发肤受之武公子,犹言武公子为再生父母。发肤,代指身体。《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23]终百年,犹言终生。

[24]初度:生日。《离骚》:“皇览揆余于初度兮。”

[25]夜舍屦(ju具)满:留客过夜的馆舍,住满了人。夜舍,馆舍、客舍。屦,履,汉以前称屦。古代席地而坐,宾客人室脱鞋就席。屦满,犹客满。

[26]刺刺:话多不停。

[27]匣:此指刀鞘。

[28]未尝濡缕,意谓刀过头落,血尚不及沾衣。《史记·刺客列传》谓荆轲所用匕首,“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濡缕,沾湿衣服。[29]决首:斩首。

[30]新发于硎;新从磨石上磨过。语出《庄子·养生主》。硎,磨刀石。

[31]老弥子,指久受宠爱的娈童。弥子,春秋时卫灵公的幸臣弥子瑕。

他曾假托君命,驾灵公车外出,又曾把自己吃过的桃子给灵公品尝。灵公不但不予责怪,反而更加宠信。见《韩非子·说难》。

[32]同袍义:同事的情谊。《诗·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袍,长衣,类似后来的斗篷,军人行军时,日以当衣,夜以当被。义,情谊。

[33]质词邑宰:具状请县令审理。质,评断。

[34]勾牒:拘捕犯人的公文。

[35]干仆:干练的仆人。

[36]刺书;书信。《释名·释书契》:“书曰刺,书以笔刺纸简之上也。”

[37]纪纲:管家;奴仆之管领者。语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38]倡言:扬言。丛众:人群。

[39]俯仰:意谓指天划地。

[40]脔割:碎割。脔,割成肉块。

[41]杀人莫须有:意谓说我杀人,这是诬陷。南宋秦桧陷害岳飞,狱成,韩世忠不平,质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莫须有。”

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十一年》。莫须有,两可之言。俞正燮《癸已存稿·岳武穆狱论》:“莫须有者,莫、一言也,须有、一言也;桧迟疑之,又言有之。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

[42]操杖隶:执行杖刑的衙役。

[43]数:指杖刑的杖数。封建宫衙施杖刑时,审讯者确定杖数后,从公案筒中抽掷地,施刑者按照分付的数目施刑。

[44]吊问:慰问。

[45]内廨:官署的内舍。廨,官署房舍的通称。

[46]薪水:柴草和水。

[47]格:拒;抵挡。

[48]夤缘当路:通过关系,贿赂当权者。

[49]登:登州,明清时为府,府治在今山东省牟平县,后迁至蓬莱县。

[50]同知将军,犹言副将军,同知,佐贰官秩。

[51]一饭不敢忘:汉代韩信,少年贫困,曾钓鱼于淮阴城下,接受漂母赠食。后来,韩信为楚王,不忘一饭之德,酬谢漂母千金。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52]荆卿:指荆轲。荆轲曾奉燕太子丹之命刺秦王,不中,被秦王所杀。

见《史记·刺客列传》。

[53]“苟有其人”二句:意谓如果多有几位像田七郎这样的人物,将可以弥补天道惩恶的疏漏。天网,上天设置的罗网,喻天道的制裁;语出《老子》:“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54]“世道茫茫”二句:意谓社会黑暗,只恨像田七郎这样的人太少了。

茫茫,昏暗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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