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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鹤堂第一奇书金瓶梅

第六十四回  玉箫跪受三章约  书童私挂一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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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批:人知春梅为四女乐中第一人,不知作者已先极力描写一玉箫也。盖瓶者,养花之物;而箫者歌舞之器,悲欢皆可寄情于中。故生子加官,必写玉箫失壶,而私书童于此起,盖藏淫佚之调于箫中欢也。瓶儿一死,即使奸情败露,书童远去,是藏离别之调于箫中悲也。此是作者特以箫声之悲欢离合,写银瓶之存亡,为一部大关目处也。

玉箫必随月娘,是作者特诛月娘闺范不严,无端透漏春消息,以致有金莲、敬济、雪娥等事,故以玉萧安放月娘房中,深罪月娘也。

“三章约”者,了[乃]作者自言此后半部,皆散场之词,所为离歌三叠,而烟水茫茫云者,正渭城之景也。夫极力写金、瓶、梅三人,今死其一矣,已后自然一一散去,不再出一笔写其合聚来也。故此处以五箫“三章约”一点明之。

瓶儿死而书童去,春鸿去而春梅别,两两相映。盖送归鸿而为梅开之候,瓶儿坠而琴书冷矣。故瓶儿与书 童一时并宠,而藏壶必用琴童也。

玉箫入金莲手中,虽为梅开之兆,然试以金莲所品之名思之,又月娘之所必争者也。故后文撒泼,以玉箫话起。

月下吹箫,玉楼人悄,莲漏频催,春梅映雪。一瓶春酒已罄,此时此际,琴书在侧,不忍作送鸿迎燕之句,真大难为情,故用作书以消遣也,此又作者之心。

篇内接叙二大监讲朝政,盖为下文引见朝房地也。】

诗曰:

玉殒珠沉思悄然,明中流泪暗相怜。

常图蛱蝶花楼下,记效鸳鸯翠幕前。

只有梦魂能结雨,更无心绪学非烟。

朱颜皓齿归黄土,脉脉空寻再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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