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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鹤堂第一奇书金瓶梅

第三十四回    献芳樽内室乞恩  受私贿后庭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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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批:提刑所,朝廷设此以平天下之不平,所以重民命也。看他朝廷以之为人事送太师,太理又以之为人事,送百千奔走之市井小人,而百千市井小人之中,有一市井小人之西门庆,实太师特以一提刑送之者也。今看到任以来,未行一事,先以伯爵一帮闲之情、道国一伙计之分,将直作曲,妄入人罪,后即于我所欲入之人,又因一龙阳之情,混入内室之面,随出人罪,是西门庆又以所提之刑为帮闲、淫妇、幸童之人事,天下事至此尚忍言哉?作者提笔著此回时,必放声大哭也。

瓶儿,金屋之阿娇也。书童,外庭之小奴也。竟入内室,绝不避嫌,饮酒说事,绝不明察。况瓶儿,妾也。妾有事不直致之于夫,而托外庭奴仆为之先容,其可疑处正不不在求情说分上处。乃一味糊涂,岂齐家之正道?宜平雪娥私来旺,知而留之,金莲私琴童,迷而不悟,以致养成敬济之大患,至死而不觉也。

欲写金、瓶二人争宠处,于何处下笔?乃因书童,即插入平安,令其男宠中先有共相油盐酱醋之香,串入金莲,遂觉一时情景如画。

写瓶儿一边热处, 自觉金莲二边冰冷,不必身亲其地,而已见有难堪之情,作者之笔真化工也。】

词曰:

成吴越,怎禁他巧言相斗谍。平白地送暖偷寒,平白地送暖偷寒,猛

可的搬唇弄舌。水晶丸不住撇,蘸刚锹一味撅。

——右调《川拔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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