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卷之一百四十七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

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年。辛酉。七月。戊寅。谕曰。广西左江镇总兵官苗国琮奏称、伊母衰病。不服粤西水土。著调补浙江处州镇总兵官。左江镇总兵官员缺紧要。著丁世杰调补。户部议准、署湖南巡抚许容奏称。留防城。绥。苗疆轮班更换官兵。请借支盘费、并沿途应付口粮、等项。统俟贴防事竣。于应领军饷内。分四季扣还。从之。

○兵部奏、吏部尚书署两江总督杨超曾咨、江南省副将参将分别等次一摺。得旨。副参等分别等次之处。历年各省咨部具奏、俱不画一。且该员新旧不一。复不时升调。若不定以限期。各省督抚势难遵行。嗣后著以五年举行一次。永著为例。

○又议奏、西北两路大将军、于雍正十三年、保送头二等披甲册内。并未声明开档。是以与另户兵丁一例议叙。今既经各该将军查明到部。应将头等开档披甲索尔宾、硕色、二名。二等开档披甲黑色等三十六名。作为另户。已得赏银。照数追还。得旨。依议。索尔宾等俱系穷苦兵丁。其原赏银两。不必追缴。即著从前错办之大臣等赔补。

○太常寺奏销乾隆五年五月起、至乾隆六年五月止、用过钱粮。得旨。太常寺奏销钱粮。著交工部查核。嗣后永以为例。

○陕西道监察御史胡定参奏、甘肃巡抚元展成各款迹。得旨。元展成著解任。摺内各款。著副都统新柱、前往兰州。与总督尹继善、会同审明定拟具奏。

○己卯。广西道监察御史刘方蔼奏、近者伙读上谕。凡用人行政、发号施令之际。实皆本于忧勤。出以乾惕。自信公正无私。不稍偏倚。可以对天地。可以告天下臣民。谅六年以来。在廷诸臣、无有不共知共见者。试问政治之因革失宜者何事。官僚之举措失当者何人乎。等谕旨。臣惟唐虞君臣。始终忧勤谦退。伏愿皇上鉴厥后自圣之箴。凛安不忘危之意。得旨。前日之旨。似过满假。是朕失于检点。刘方蔼即行陈奏、亦可嘉也。此奏知道了。

○又奏、大学士等查审卢秉纯参奏赵国麟一事。将卢秉纯与刘藩长质对之语。逐日进呈。恐告讦者以侧言希幸。伺人阴私。请嗣后发奸摘伏。必须实据。若以无关紧要之事、牵证告计者。乞严加戒饬。得旨。屏侧言、又恐人以为禁风闻。刘方蔼其何以应之。要之、朕惟存大公之心以顺应耳。

○调江西布政使阿兰泰、为云南布政使。以江苏按察使陈宏谋、为江西布政使。调山西按察使陈高翔、为江苏按察使。以云南盐驿道张无咎、为山西按察使。

○庚辰。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大学士等。朕因讲武。行围口外。其办理一切政务。与在宫中无异。在京部旗诸臣。理应益加黾勉。精勤奉职。倘或稍有懈弛。不但迟误公事。且重负朕宵旰图治之本怀。可传谕文武诸臣共知之。

○又谕、黄廷桂标下兵丁。著在近口营盘伺候。朕到日阅视操练。可即传谕知之。

○户部议覆、直隶总督孙嘉淦奏称、直隶新垦之地。不足二亩。免其升科。凡官山官地。以具呈先后认垦。民地先尽业主报垦。如力不能垦。始许别人呈认。垦成之日、业主不得争夺。应如所请。从之。

○命工部尚书陈世倌。为大学士。

○豁免直隶任县大陆泽、泊水浅狭、无徵渔税银九十二两有奇。从总督孙嘉淦请也。

○添建江西余干县县丞、玉山县德化县、巡检衙署。

○河南巡抚雅尔图疏报、乾隆四年、垦旱田地十三顷八亩有奇。旱山地八顷三十一亩有奇。

○辛巳。谕军机大臣等。前有旗人王伯任、捏称和亲王差遣、图谋盐窝。在盐政博启图处投书一事。曾经喀尔吉善奏闻。朕批谕、此为光棍撞骗无疑。令其严究。今博启图有启帖与和亲王。王即行奏闻。并称此事全无影响。但所供太监等名姓。与府内人名姓相同。等语。朕思和亲王必无此事。且案内各犯。俱系旗人太监。尔等可传谕喀尔吉善、博启图、将一干人犯解京。交内务府严审。

○旌表守正捐躯之福建永福县民罗文贺妻陈氏。

○壬午。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奉皇太后幸同乐园、侍早晚膳。至丁亥皆如之。是日、皇太后御长春仙馆。

○谕曰。石金元乃广西逆苗首犯。上年粤省军前。曾报在麻陇山箐。被枪打伤。斩割首级。今黔省之事。复系石金元为首。乃知从前之捏报。今粤西又报石金元拏获。及阅三省奏报之摺。察其情节。石金元焂东焂西。并伊亲属忽死忽存。与伊弟石金乔旋获旋逸。俱属恍惚无据。今广西巡抚称、石金元并伊母妹妻子、在怀远汛鬼门隘拏获。似乎活口可凭。非同影响。然参将刘宽于六月初四日、拏解黔营者。既曰石金元母妹妻子。而鬼门隘拏获者。又曰石金元母妹妻子。在逆犯亲属。既重见叠出。恐逆犯本身。亦不无假借。且闻刘宽发令营中。说不是石金元、是杨光信、等语。即此观之。石金元果否拏获。及从前所报未经拏获之吴老四、果否身死空洞。俱尚在疑似之间。夫石金元、吴老四、一日不获。则三省军务一日不竣。若草率完结。以致凶徒漏网。贻害将来。所关甚钜。著张广泗务将要犯究讯确实。不使幸脱。如有疎漏掩饰等情。将来发觉之日、朕惟伊是问。

○大学士鄂尔泰等奏、臣等校阅八旗则例。俱系钦遵历年所奉谕旨。及议覆臣工条奏准行事件。详加纂辑。查各旗现行事件内。有相沿办理。无案可稽者。又有各旗办理互异者。谨会同酌议。纂入例册。一、世袭官员。年至十八岁。世袭佐领、年至十六岁。当差行走。俱准食全俸。其世袭佐领兼世职者。除世职之俸少于佐领之俸。应令其食佐领全俸外。如世职半俸较多于佐领之全俸。应食世职半俸。如世职半俸与佐领全俸相等。或较少于佐领之全俸者。仍食佐领全俸。俟年至十八岁。再领世职全俸。一、官员兵丁内。如从前出征随围。已经升用。缘事降革。复加录用者。其从前出征随围。不准通记。如从前出征随围。未经升用。缘事降革。复加录用者。其从前出征随围。仍准通记。一、八旗降级改罚俸官员。应俟罚俸扣完之日、再行升转。一、八旗兵丁钱粮册档。现于每月十五日以前。造送户部。请将八旗所出甲兵等缺。在本月初十日前者。于册档未过部前挑取。一并造册送部。在初十日后出缺、不及挑补者。于下月初十日前挑补。如迟延不报。及呈报后不即挑补。或已经挑补。并不赶造册送者。查出参奏、该管官交部议处。一、八旗佐领随甲。系奉特恩、于各佐领下马甲正额内拨给。如该员遇有升迁事故。或兼大臣职任。别有随甲者。此缺仍归该佐领下挑验。以足正额。其佐领随甲。仍一体点验军器。一、八旗补放船厂、黑龙江、等处官员。应领恩赏盘费银五十两。于本旗房租余剩银内动支。如不敷、该旗行文户部支给。一、旗下养育兵。例于鳏寡孤独之家挑取。不论年岁大小。如照幼丁不准入册例办理。则业经关领钱粮之人。而丁册内无名。亦未妥协。应将已食钱粮之人。不论年岁。一并造入丁册。一、兵丁犯罪。部文内声明革退者。遵照部咨革退外。其未经声明者。如系行窃逃走之案。及一切公私等罪。所犯在鞭一百以上者。概行革退。如所犯在鞭一百、及鞭一百以下者。情罪尚轻。毋庸革退。得旨。此议甚善。依议。

○刑部议准、云南总督庆复奏称、安南国伪交江王矣长、勾串土目。聚众谋叛。旋赴军营投诚一案。将矣长等十一人拟斩立决。但已投诚。照律减罪二等。各杖一百。徒三年。系夷人。折枷号四十日、责四十板。仍酌发广东、四川、烟瘴地方。交与地方官严加约束家口财产。免其缘坐入官。胁从跟随之矣受等二十人。均应枷责。系广南人。俱发回原籍安插。系交趾人。分发滇省有提镇驻劄之府分。交地方文武各官管束。未经投诚之叛犯雷彦彬等、均系交人。移咨该国自行查拏。并将翁丁所诉翁贵争位情由。一并咨查。所获铜印、万年书、地里图、分别销毁、贮库。从之。

○工部等部议覆、吏部尚书署两江总督杨超曾奏称、龙江关丈量木植之法。如木<??渒>深一丈以外者。照扒嘴所虚二尺八寸计算。深一丈以内。及六尺以外者。照扒嘴尺寸、除还一半。以一尺四寸计税。深六尺以内者。只用平扒钩量。不得概用扒嘴。其水平衡量<??渒>面。务令以高补低。折实料算。毋得虚加滋弊。至飞量一项。永行革除。应如所请。仍令该监督刊刻晓谕。该督抚不时稽察。从之。

○以和托辉特扎萨克多罗贝勒成衮扎布为喀尔喀右翼协办将军。

○癸未。谕、今年秋审朝审。照例办理。其情实人犯。著停止勾决。

○大学士奏、臣等校阅古今全史一书。并遵照钦定书名。改为古史辑要。得旨。依议。著交武英殿依仿原式缮写。进呈后再行刊刻。

○户部议准、署福建巡抚王恕奏称、闽省多属山田。层叠高下。如同梯形。以丘而论。均属零星。彼此合算。方成亩数。嗣后民间开垦。无论水田旱田。总以零星旷土。不及一亩。与虽及一亩。而系地角山头。不相毗联者。免其升科。其有经界联络者。一亩以上。仍照例分别水旱年限升科。从之。

○定大学士陈世倌行走班次、在查郎阿之后。

○甲申。上御勤政殿听政。

○谕军机大臣等。朕闻江宁地方。六月内竟无雨泽。杨超曾并未早将实在情形详奏、今览伊七月十一日奏摺。始称一月以来。甘霖未沛。至七月初八日、方得大雨五寸有余。似此有关民瘼之事。不当如此迟滞。尔等可传谕知之。

○大学士议覆、漕运总督常安奏称、外省官员赴任。或家人不敷使用。间有收用长随者。祇宜任奔走之劳。一应钱粮关榷要务。毋得委管。查督抚家人出入生事之处。已于本年四月内、钦奉谕旨申禁。通行在案。其下各衙门、自应一体遵奉。应令该督抚转饬各属防范约束。凡钱谷刑名经手事件。尤宜加意防闲。从之。

○又议准、漕运总督常安奏称、入场官员之跟役执事人等。交巡场监试各官、搜查防范。从之。

○以翰林院修撰庄有恭、充日讲起居注官。

○以故蒙古镇国公索诺穆之子贡额拉布坦、袭爵。

○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陈守创、致仕。

○予故福建海坛镇总兵官蔡勇、加赠如例。

○乙酉。上诣安佑宫行礼。

○谕军机大臣等。卢焯贪婪各款。已有实迹。现交德沛等审理。其赃私累累。即汪姓一案内。婪赃已至五万两之多。其余受贿之处。不一而足。因查伊京中所有家赀封贮。以备抵偿官项。乃仅止万金。则其性情狡猾。巧于隐藏可知。可寄信德沛、旺札勒、务将卢焯任所私藏。逐细查勘。毋令隐匿。或寄顿他处。亦必一一查明。勿使遗漏。

○刑部议覆、湖北巡抚范璨奏称、民人江在金、殴伤大功服兄江声先身死。拟以斩决。并声明、应否比照救母情切。酌量宽减。查江在金供内、虽有怕声先误打伊母之语。然实无救母情形。自不便比照此例议减。又左都御史杭奕禄等议、江在金并无与兄斗殴之事。若照弟殴大功服兄律、拟以斩决。未免情轻法重。应改为斩监候。得旨。江在金改为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凡遇人命重案。朕必再三推详。稍有可原之情。或降旨更改。或交九卿会议。以昭法外之仁也。至三法司惟应按律定拟。不得意为轻重。今此案刑部系按律办理者。而都察院、大理寺、另议监候。虽属原情。究非立法之本义。且两议之事。间或一二人意见不同则可。乃三法司本属一体。而与刑部判然两议。将来一衙门立一意见。甚有关系。著训谕知之。

○工部议准、署贵州总督云南巡抚张允随疏称、南笼厅改设府治。永丰添设知州、州同、州判、并捧鲊设营。建石城土城。永丰宜建文庙。以重祀典。请拨银建造。从之。

○命翰林院编修沈荣仁、提督四川学政。

○调山东兖州镇总兵高钰、为江南寿春镇总兵。以陕西汉中营副将段起贤、为山东兖州镇总兵。

○准噶尔部人乌巴什、来降命赏给安插如例。

○丙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巡幸口外。办理一切政务。与在京无异。惟是七、八、两月。文武大选官员引见之期。稍迟时日、文员内之通判、州、县、等官。武员内之年满千总。并外省送到之补放水手官、骁骑校、等官。俱著交在京总理事务之王大臣、即行验看。令其赴任。其中若有年老才庸。不胜繁剧之缺者。酌量调补。随本奏闻。可传谕该部知之。

○又谕、理藩院查奏、自康熙二十年、至六十一年、赈济蒙古等四十余次。雍正元年。至十三年。赈济内地扎萨克旗分人等十五次。喀尔喀等三次。乾隆元年、至今年。赈济内地扎萨克喀尔喀等共十四次。蒙古资生之道。所恃牲畜蕃盛。并非倚赖银米。该扎萨克王公台吉塔布囊等。平日若能使其部落以时勤于牧养。差役减少。徵收轻薄。教以本来资生之术。蒙古等何至于累遭困苦。今报荒旗分。朕虽施恩。不惜国帑。但外地扎萨克等相沿成习。并不爱惜其部落。令其有滋息牲畜之暇。重加收敛。惟有仰赖朕之加恩资生。不但非永远之计。必致失其本来谋生之道。部议甚是。但该扎萨克王公台吉塔布囊等议处之处稍重。著交议政王大臣等详议具奏。

○豁免山东各属未完、空缺、等项养廉银三千七百六十七两有奇。已徵在官。侵隐未解。及卫所各官。雍正三、四、两年、透动存留耗羡银五千七百八十八两有奇。又雍正二年、至六年、州县养廉透动耗羡银八万三百一十六两有奇。从山东巡抚朱定元请也。

○豁免独石口兵丁开垦地租银三十一两有奇。从独石口副都统宝善请也。

○丁亥。谕、凡遇行营。撒袋弓<?革义>。非仅满洲武职大臣官员等、应行束佩。即文职大臣官员等、亦应不离于身。看来或有因朕出入观临之际。暂时带佩。经过后随即解卸。并不束佩。皆因偷安好逸所致。若听其如此。相沿日久。恐武备渐至废弛。于旗人素习大有关系。著通行传谕知之。

○大学士议准、兵部奏称、北路军营官生谢普等。于雍正二年、遵阿尔台运米事例。赴兵部领票。自备驼只。购米运至鄂尔翟图郭尔城交纳。不期运到日已奉停捐之文。当经管粮侍郎绰尔岱照例查收。寻议、每米一石。另增加捐银三十五两。勒限一年。赴户部交纳逾。限不交。即行注销。嗣经宽限三次。而谢普等终难勉力。于雍正七年、经兵部查明注销。但念议加之银。虽无完纳。而运到之米。已交在官。应量加录叙。除将别经出仕、告病回籍、及已故者、毋庸议外。其在籍并无事故之捐纳即用主事成舒等二十九员。俱照所捐原官降一等分别录用。从之。

○又遵旨议准、云南巡抚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黔省开垦田土、饲蚕纺织、栽植树木、一摺。一、黔中山稠岭复。绝少平原。凡有水道。亦皆涧泉山溪。并无广川巨浸。可以灌溉。故各属田亩。导泉引水。备极人劳。其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之故。自官为督劝后。各属请借工本开修水田者。如贵筑、施秉、余庆、仁怀、丹江厅、等处。或现在开修。或已经工竣。凡有宜用龙骨车。工匠多能制造。毋庸赴江楚雇募。一、开山垦土。乃黔民资生长策。凡陂头岭侧。有可播种杂粮者。无不刀耕火种。然不过就近增开。其离村稍远之官山。则不敢过问。应劝谕农民。尽力播种。一、黔中无地非山。尽可储种材木。乃愚苗知伐而不知种。以致树木稀少。应劝谕民苗。广行种植。一、黔省自劝民养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应饬各府州厅县。酌量地方气候。从容劝导。不愿者不必勉强督责。一、黔省惟思南府属、皆种棉花。其余地方。或种而不生。或花而不实。皆因黔地昼执夜凉。与棉性不宜之故。未可以一二处相宜。概之全省。一、种植既广。劝民以时保护。并借给工本、考课劝惩、等事。所当从容不迫。不得抑勒粉饰扰累。从之。

○户部议覆、巡察天津漕务河南道监察御史伊王□剌齐奏称、一、粮船偶遭风火、买补船只之例宜稍宽也。查定例、出厂新船。至五六年有事故者。责令赔造。七八年者。责令买补。至九年者。责令雇募。载入议单。永远遵行。应将该御史所奏、运至七八年有事故者、照九年例。责令雇募之处。毋庸议。一、粮道之提催宜革除也。查豫省粮道。于提帮出运时。向例先发牌差役。赍至卫所。名曰提催。殊为扰累。应如所请。行令总漕、将豫省粮道提催之处。严查禁革。并饬各省一体遵照。一、粮船食米易换薪蔬。宜宽其禁也。查重运粮船。沿途售卖食米。定不可稍弛其禁。以启盗卖挂欠之弊。应毋庸议。一、随帮宜示鼓励也。查天津一带。盐价甚廉。凡回空南下之船。辄有夹带之弊。稽查稍疎。即有事犯。是以押领员弁。于帮内无挂欠者。准加级加衔。无夹带私盐者。准议叙纪录。但此时押领员弁。尚未赶赴天津。诸事专责随帮。倘有事故。随封亦有处分。及无夹带私盐。反不得一例邀叙。似觉偏枯。应如所请。嗣后各省押空随帮。一年内并无夹带私盐者。于补官日纪录一次。从之。

○礼部议准、署广西巡抚扬锡绂疏称、粤西人材。骎骎日盛。居官者亦较多于前。现有例得官生应试之人。请援照雍正十三年、黔省另立官字号之例。将粤西一体设立官卷。从之。

○兵部议准、热河副都统达勒党阿奏称、热河八旗。每旗祇设佐领二员。蒙古八旗。两旗合设佐领一员。应升缺出。祇于本旗内拣选。恐难得人。翼内虽有效力之员。因非本旗缺、不获升转。请嗣后该处满洲蒙古官员缺出。先尽本旗人坐补如本旗不得人。于本翼内拣选效力应升之人补放。倘翼内又不得人。再行文在京本旗拣补。从之。

○刑部等衙门议奏、右卫副都统关保、得受复得银两一案。应拟绞监候。得旨。关保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

○工部议准、原任江苏巡抚徐士林奏称、松江、太仓、海塘、抢险备料。甚觉仓皇。查藩司衙门、给发海塘银两。照民间行使法马。较之库平。每两节省二分。原以备抢修工程之用。请酌拨市平银四千两。交海防道经管。以二千两就近分交松江府、太仓州、各半存库。以备抢险夫工运脚等用。以二千两酌备桩板石料。择险要工所堆贮。交地方官收管。倘遇紧急工程。听该道一面详报。一面动支。从之。

○奉恩将军弘曈病休。以其子永珺、袭职。

○以故奉国将军斐新之子多隆额、照例改袭奉恩将军。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西华县民李明珠妻刘氏。

○戊子。上初举木兰秋狝。自圆明园奉皇太后启銮。

○诣恩佑寺行礼。

○诣皇太后行宫安。

○是日、驻跸蔺沟。

○己丑。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减行围所过州县额赋。谕、朕初次行围。所有经过州县。前经屡降谕旨。不令丝毫扰累。但安营除道。未免有资民力。朕心轸念。著将该地方本年应徵额赋。酌量蠲免。统计十分之三。以昭朕体恤闾阎之至意。

○又谕、朕此次行围。见道傍田禾未经收获者。不免。稍有损伤。小民终岁勤苦。丝粟皆关生计。已降旨将行围所过地方。本年分应徵额赋。蠲免十分之三。但沿途地亩内。田禾损伤。亦有多寡之不等。著该督孙嘉淦、于应免之三分额赋内。查明分别办理。

○吏部奏请、大学士陈世倌。应为某殿大学士兼某部尚书。得旨。陈世倌著为文渊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

○是日、驻跸怀柔县。

○庚寅。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是日、驻跸密云县。

○辛卯。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户部议准、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奏称、晋省捐监应加仓费。前准部咨、按每谷一石。加收录四分。今各属应捐粮石。既已更定米麦豆兼收。三色粮石。多寡不均。仓费易致参差。请照例计米较谷合数。仍按每谷一仓石加收仓费银四分扣算。从之。

○刑部等衙门议覆、稽察内务府事监察御史七格奏陈、一、光棍包讼串诈。应行令各直省督抚严饬地方官查拏。按律治罪。一、光棍犯事逃窜京城。包写状词。应行令提督、都察院、顺天府、转饬五城、大、宛、二县。严拏治罪。递回原籍安插。一、请考设官代书。应行文都察院、转饬五城。如已经设立者。务令遵照定例。实力奉行。如未经设立者。作速召募诚实之人充。倘官代书有教唆、假捏、及增减情罪、受财、等弊。查出按律治罪。应如所请。从之。

○抚恤江西武宁。奉新。二县水灾贫民。

○是日、驻跸要亭。

○壬辰。上至古北口阅兵。

○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谕、古北为畿辅藩篱。该提督所属弁兵。素称劲旅。朕今因出口行围。亲临简阅。见队伍整齐。技艺娴熟。洵由统领大员董率有方。将弁兵丁勤于练习所致。朕甚嘉之。提督已赏马二匹。兹用加恩赏上用缎二疋。副将著赏官用缎二疋。参游以下、守备以上、官员每员赏给金牌一面。千把总每员赏给银牌二面。兵丁每名赏给银牌一面。以示鼓励。至武备尤以弓矢为要务。向来绿旗弁兵。亦知留心队伍。而骑射未为长技。该提督当不时训练。并将朕旨传谕各弁兵等知之。

○又谕、善扑演艺之守备等五员。每员加赏官用缎一疋。马步兵丁八十九名。每名加赏银二两。

○山东巡抚朱定元奏报济南、东昌。二府属被旱偏灾。请缓徵钱粮。放赈接济。得旨。是。虽属偏灾。被灾之人。岂有偏全之别乎。所当加意抚恤者也。谕曰。朕闻山东禹城、齐河、长清、历城、四县。自四月十五日得雨以后。至今三月有余。雨泽愆期。境内禾苗乾枯。间有并未栽种秋粮之地亩。高梁多长本而无实。粟谷多有穗而无粒。黑豆荞麦。有出土仅雨许至数寸者。地方情形如此。何以朱定元并未剀切陈奏、若以为一省之内。不过数县缺雨。系属偏灾。无足介意。夫以通省言之。被灾虽有偏全之别。而就一方言之。民既被灾。其受困岂有区别乎。其作何赈恤。著该抚悉心筹画。速行办理。毋使一民失所。

○是日、驻跸两间房。

○是月。大学士福敏奏、一、行围边外。内外奏章。按期驰送。较宫廷清穆。劳逸悬殊。尤宜朝乾夕惕。清明在躬。从容应之。一、留京百官。当随时警察。因人惩戒。不使偷惰者得行其私。一、巡行之日、言路不可不辟。然有大奸恶、大利害。方宜参奏、不当琐细渎陈。致伤政体。一、圣祖仁皇帝于猎地之平易险阻。莫不了然。故周旋中度。驰射如神。愿皇上筹度于驰射之先。一、弁兵布围。未必无参差。乞少加从容。使未习后生。得黾勉从事。一、弁兵从行日久。必至资斧不济。宜量加恩泽。得旨。览大学士所奏、具见老成忠恳。补衮陈善之意。朕皆嘉纳。

○总理三陵事务多罗贝勒允祜奏、雍正七年、世宗宪皇帝恩赏资生银两。八旗包衣佐领兵丁、及网户、鹰户、树户、红白事件。皆得支领。惟此处总管翼长侍卫文武官员包衣佐领等官。并无赏赉之例。遇有白事。称贷无门。往往不能办理者甚多。请照在京八旗例。赏借四个月俸银。由本处永济库资生银内动支。照例于下季坐扣。不加利息。分为两季扣完。又此处笔帖式等。亦请照在京笔帖式例。给与恩赏。停止借俸。如所请行。下部知之。

○镶黄等左翼察哈尔四旗总管关福等奏请、将印务暂交副总管署理。随往进哨效力。得旨。尔等四人内著一人来。嗣后轮班随往。

○管理山海关等处副都统敷赫奏、山海关向设总管时。每逢巡察永平、玉田、三河、顺义、等城。及进京叩贺元旦。例将总管关防。择本处防御中之能事者。报部署理。今总管一缺裁汰。奴才初任副都统。于旧属永平等四处外。又兼管喜峰、冷口、罗纹峪、三处。请于巡察该七处。及叩贺元旦时。照旧例报部。将印信委防御赫雅图署理。得旨。是。

○吏部右侍郎杨嗣璟奏、总理南河水利工程副都统德尔敏、大理寺卿汪漋、不谙地方情形。罔恤民间疾苦。或短发夫价。或任意放水。或将挑河之土。堆入民田。耗帑累民。请交督抚查核。得旨。摺内情由。著交与总督杨超曾、河道总督高斌、查明具奏。

○钦差大臣户部右侍郎周学健奏、沿途地方田禾雨水情形。得旨。如此据实陈奏、方副朕视民如伤之意也。

○吏部尚书署两江总督杨超曾遵旨奏明、通州启放唐家闸。居民罢市清形。得旨。现有杨嗣璟参奏汪漋等一摺。交卿与高斌查奏、卿将此奏归并彼案完结可也。再汪漋等在彼别有不妥之处否。

○原任苏州巡抚徐士林奏、患病情形。并交印尚未回籍缘由。得旨。所奏俱悉加意调摄。以慰朕轸念之意也。

○署江西巡抚包括奏报、雨水情形。得旨。二三寸之雨。恐不足以滋培晚禾也。切莫存讳饰之心。惟当尽务实之政。勉之慎之。

○又奏、江省向以七月开仓徵漕。为期太早。农事未息。已届完漕。难免追呼之扰。请改于八月初一日开徵。陆续运解。依限抵次。尽可从容办理。得旨。既经如此酌定。妥协为之可也。

○署福州将军策楞、以暂署闽浙总督。具摺射恩。并奏、总督任大责重。无久暂之殊。惟有凛遵圣训。不敢以欲速见长。为更张之举更不敢以暂行署理。萌推诿之心。得旨。若如所言。朕复何训汝之有。勉之。

○又奏报、雨水粮价情形。得旨。所奏俱悉。闽省被灾之处。加意抚恤。浙省被灾之处。德沛在彼。伊自有处置也。

○刑部尚书署湖广总督那苏图奏、敬陈镇臣司道官评。得旨。知道了。摺留览。不能知属员之贤否。何以知斯民之休戚。所当时刻留心者也。

○又奏报、两湖雨水沾足。晚稻丰收。现饬各属采买仓谷。得旨。览奏曷胜欣慰。至留意积贮。犹为当务之急也。

○河南巡抚雅尔图奏、律例者百年不易之成宪。条款愈多。则干犯者众。纷更靡已。则遵守为难。我朝律书。已经四次论定。现在律例馆汇集编纂。今已告成。汇众说而集大成。谅无遗义。近见诸臣仍有纷纷条奏律例者。夫定律之意。准乎天理。酌乎人情。或上刑而适轻。或下刑而适重。其中权量精严。非可意为更张。即定罪条款有数。而案情变幼靡常。有律无正条者。又得比附其罪。临时奏请。若必豫拟科条。终难该括。请敕下内外臣工。凡有献纳之责者。应于吏治官方民生国计之要。确切数陈。其条刑名律例之处。概行停止。得旨。所奏固是。但求言路之开。似此、又恐人以为闭言路也。

○又奏、详筹保甲条约内。有分别良莠一条。现在严饬地方官。督率村长。会同本人父兄族党。及该管乡保。管东化导。游惰类皆改图本计。安心守分。地方匪僻渐少。得旨。教民迁善改过。尤为政之本。不可徒为虚言也。

○又奏、臣于请定河工夫料等案内。两次备陈弊端。于拨夫办料时。稍有私弊。立即察究。又复时加训饬河员钻营奔竞之习。高而消河员。以不便营私。遂造为掣肘之说。播弄是非。惟欲臣无兼程河务之责。兹阅邸抄。见候补谕德嵇璜请专河臣责守一摺。查嵇璜与河臣白钟山素相交好。此摺显有指使之人。得旨。如此据实直奏、甚属可嘉也。

○山东巡抚朱定元奏覆、东省澲无关隘应修。亦无应添设防守之处。惟德州系省北门户。城垣久经颓缺。应饬确估兴修。报闻。

○又奏、现在衙门关防幕友。约束家人、情形。得旨。约束家人。莫若约束汝心也。

○又奏、感泣沥陈一摺。得旨。此奏非矣。所云约束汝心者。即惩愤窒欲克己体察之谓也。岂圣门收拾放心之功。于莅政临民有二致哉。以此而惶惑莫知所为。朕殊不解。且汝必不能屋漏不愧矣。

○河东河道总督白钟山奏、河兵原为修防工程而设。捕獾乃保工要务。今于额设河兵内。改捕獾兵二名。令专司捕獾。获獾照旧给赏。报闻。

○川陕总督尹继善奏、起程会勘日期。得旨。查赈之事。卿自能秉公办理。无少瞻徇。至元展成解任会审之案。尤愿卿少存成见。秉公办理也。

○又奏报、三省禾苗雨泽情形。得旨。欣慰览之。其被灾之处。虽属偏灾。彼被灾之人。无偏全之分也。所当加意赈恤之。毋致失所也。

○又奏覆、将元展成款迹严查题参一摺。得旨。所见甚属可嘉。勉力为之。

○陕西巡抚张楷奏、钦奉圣训。时刻警心。谨凛遵奉。悉心访查。务期吏肃民安。得旨。兹新任亦应如是办理者也。

○安西提督永常等奏、洮赖川拏获脱出回子二名。一捏杂儿、系叶尔根人。一拜木喇特、系哈萨克人。皆。在为奴受苦。思沐天朝厚恩。相伴而来。所有讯取供词。缮摺奏闻。得旨。知道了。目今往藏熬茶之人。又称不得贸易。欲中路而回。此事虽在未定。彼若执意欲返。亦无留彼之理。当听其归耳。若至哈密。汝等当以失信大义责之。约束出境。毋令生事。不必似来时之款待。而彼出境之后。更宜小心防守。须过今冬再请旨可也。仍将夷使情形。备细奏闻。

○马兰口总兵副都统布兰泰奏、恭纂全志。以重陵寝。以昭尊崇。请旨进呈。得旨。知道了。然亦只可藏之汝衙门而已。

○四川巡抚硕色奏、蜀省都江、新金、江安、通济、等堰。并淘挖城河各工程。俱系按年估用公项修筑。而都江以上之石牛等堰工程。系崇庆州与灌县之民照亩捐派。每岁修淘。约共需银六百八十余两。贫富不同。难免拮据。请一并估支公项。得旨。著照所请行。

○左都御史署两广总督管广东巡抚王安国奏、广西迁江县聚匪谋逆。准提督谭行义咨称、已拨兵前往剿擒。又据迁江县报、拏获逆党殴起通。来宾县报、拏获黄老二、石法总。等。得旨。知道了。驻劄虽远。不过奏报稍迟耳。至督令缉获正犯。毋致捏名并案之弊。则督臣之专责也。

○又奏、上林县拏获逆匪李彩。志供即系迁江县为首之李五、一摺。得旨。知道了。外省多有捏名之弊。殊不足取信于朕也。

○又奏报、永安、归善、二县。被水赈恤情形。得旨。粤东今岁实属歉收。所有被灾之民。加意抚恤之。

○广东提督保祝奏、永安、归善、二县。被水情形。得旨。此奏甚是。知道了。地方官设有料理不妥。百姓不得守惠之处。据实奏闻。

○广东潮州镇总兵武绳谟奏、嘉应州棍徒拦阻采籴情形。得旨。所奏俱悉。庞屿办理或有徇庇不妥之处。据实奏闻。

○署广西巡抚杨锡绂、提督谭行义、奏、兴业县拏获奸匪谭焕禹等。以挖窖妖言。煽惑愚民。潜谋不轨。并供出首犯李国章。兹于北流县地方。将李国章拏获到案。讯供即系李梅。得旨。所奏俱悉。但外省颇有此捏名并案之弊。在寻常盗犯。尚然不可。况此等为逆之人。一有漏网。必致蔓延。汝等宜详查也。

○又奏、擒剿逆党罗天与情形。旋即拏获逆首李彩、及逆党韦贵凤等。现在分遣弁兵。搜捕党羽。得旨。若果如所奏办理。则亦可称妥协。但外省捏名讳实之弊多。须痛改之。

○又奏、粤西捐输社谷。听民自为经理。不涉官役之手。士民乐输。一县中有积谷至千石以上者。乾隆四年分。通省共捐输谷二万二千余石。乾隆五年分。通省又捐谷六千余石。或已建仓收贮。或存适中公所。或交与仓长。或暂寄县仓。俱已验明。委系实数。得旨。如此悉心妥办。要之以久。庶可为未雨之绸缪也。

○贵州总督张广泗、提督王无党、奏报、擒获首犯吴老四即戴老四。并续彻官兵日期。得旨。言虽如此。但党羽全获。根株净尽。未可易道也。勉之慎之。

○又遵旨议奏、妥酌黔省情形。共计可裁马步兵四千六百余名。马可改步兵三百九十余名。千把外委可裁五十余员。岁省俸饷马乾银八万七千余两。节省米一万六千七百余石。得旨。所奏俱悉。应具题候议者也。

○贵州提督韩勋奏、办理军务全竣再行酌彻官兵。得旨。所奏俱悉。但据三省奏报、石金元之擒获。或东或西。逆犯眷属。或多或少。看来亦未必的系石金元耳。汝等外省此病不除。所以苗疆屡多事故也。将此旨令张广泗看。

○又奏报、擒获首犯戴老四。并粤西迁江案内、渠魁就缚情形。得旨。知道了。虽云首犯已擒。尤不可生怠忽之念也。

卷之一百四十七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