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选定这些篇目,是以《华严经》菩萨有十种知来作标准的。十知为:一、知诸安立,二、知诸语言,三、知诸谈议,四、知诸轨则,五、知诸称谓,六、知诸制令,七、知其假名,八、知其无尽,九、知其寂灭,十、知一切空。这些本来范围宽泛,也可涉及很深的义理;但本书的编撰,是预想到初入法门者特别是当时普度的一般僧尼,或有常识不够,特用此来供给补充,使他们免于徒具僧形的讥诮,所以只限于有关名物典章制度称谓以及其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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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选定这些篇目,是以《华严经》菩萨有十种知来作标准的。十知为:一、知诸安立,二、知诸语言,三、知诸谈议,四、知诸轨则,五、知诸称谓,六、知诸制令,七、知其假名,八、知其无尽,九、知其寂灭,十、知一切空。这些本来范围宽泛,也可涉及很深的义理;但本书的编撰,是预想到初入法门者特别是当时普度的一般僧尼,或有常识不够,特用此来供给补充,使他们免于徒具僧形的讥诮,所以只限于有关名物典章制度称谓以及其他生活细节等方面。
在宋初,象本书这类性质的著述,已有赞宁的《大宋僧史略》一种,但其书偏重事物兴废,仅列五十九条,范围比较狭隘。本书则可说是在它的基础上扩充起来的,对于新学更有切近实用的意义,因而保存了当时有关佛教制度风俗等很多资料。特别是作者在南北各地所观察到的一些不同习尚的记载,最为可贵。这如南方禅僧一切作务皆服络子,北僧多翻着袈裟(见《要览》上《法衣篇》)。南方僧以抽坐具为礼(见《要览》中《礼数篇》),浙右僧解安居日,以彩束草送给施主,谓之解夏草(见《要览》下《杂记篇》),北方皆不行。江浙浴佛以四月八日,淮北乃至两京用腊八日(见《要览》中《三宝篇》)。又法曲子南方禅人作渔父、拨掉子唱道之词,京师僧念梁州八相、太常引、三归依、柳含烟等,号为唐赞(见《要览》下《杂记篇》)等,都是其例。此外本书所钞佛典,有些不是大藏所收而为当时流行的,如《四分律行事钞增辉记》(唐末希觉撰),即属久佚之籍,所钞记文,吉光片羽,自是珍品。
本书撰成后,崔育林与随某替他作了序,天圣二年(1024)刊行,因未入藏,后即散佚。日本宽永十年(1633),重刻流通。今收入《大正大藏经》第五十四卷事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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