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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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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乐考原》跋

右《燕乐考原》六卷,吾师凌(廷堪,字)次仲先生之所撰也。

先生逢我朝学术昌明之会,为海内大儒。于学无所不通。说圣人之道,而实之以礼。发千余年未发之(沈)覆,礼经而外。于乐律尤有神解。谓今世俗乐与古雅乐中隔唐人燕乐一关。爰(ㄩㄢv于是)悉心探索,着为此书。

有总论、有后论,二十八调各有条辨,其说既详,复为表以明之。凡乐家疑团,涣然冰释(完全消解)。

大旨据《隋书音乐志》谓燕乐之原,出于龟兹苏祇婆之琵琶。

琵琶四弦,为宫、商、角、羽四均(旦?)。无征声。

第一弦声最浊,为宫声(黄钟旦?);第四弦声最清,为羽声(南吕旦?)。盖取”大不逾宫,细不过羽”之义。

第二弦声次浊,为商声(太簇旦?);第三弦声次清,为角声(姑洗旦?)。

一弦(旦)分为七(声?)调,故有二十八调。(苏祈婆虽有五旦七调,燕乐之一旦确并无七声调!)

又得《辽史乐志》"不用黍律,以琵琶弦协之〞之语为显证,于是悟燕乐之(28)宫(?)调,本以字谱为主(?),自郑译附会而后,沈括诸人承之,不过徒「缘饰」以律吕之名,与汉志所谓长短分寸之数,两不相侔。

其名八十四调者,实祇二十八调。

七角一均及三高调、七羽之正平调,宋人已不用;

七羽一均,元人已不用。

所存惟六宫十一调,共为十七宫调。

自明至今之俗乐,又祇用燕乐之七商一均,(太簇均?此说难解!)此其沿革之要也!

虽以琴律考之,(宋)燕乐高于(唐)古乐二律,以今三弦与笛考之,今俗乐又高于燕乐二律(今之俗乐黄钟=燕乐太簇?),究之燕乐所谓杀声用某字者,即为某字调(也就是说杀声为宫而非主音啦!),则燕乐之宫调,即今俗乐之七调。不必为补风逐影之谈!(燕乐宫调数是28,今俗乐调数是7,既然这是宋元之后角七调羽七调四高调….不用后的结果,则怎能说“燕乐之(28)宫调,即今俗乐之七调”呢?)

由燕乐而进之,则

上字配宫声;

尺字配商声;(勾即低尺)(低半音之尺?否!当为高半音之宫!)

工字配角声;

(高)凡字配变征;

六字配征声;(合即低(八度之)六)

五字配羽声;(四即低(八度之)五)

乙字配变宫。

古雅乐之用五声二变而成音,又宁有异于后世之俗乐用字谱成调乎?(音阶若只有此五声二变一种,则又何来28调之分呢?)

学者得是书而读之,乐律之学,可以通雅俗。亦犹进步之学,有梅(文鼎?1633─1721)氏《几何通解》《堑堵测景》等书,可以贯中西矣!

(张)其锦受经于先生之门,十有二载。自愧材质庸劣,无所成就。然如此类学业之绝大者,终将循序而寻究焉。

旋(不久)以先生回(安徽)歙(县),其锦痛失慈颜,未能从行窥其堂奥,乃于己巳六月初二日,先生遽尔捐馆(死亡)。七月底讣至,即承家君之命,徒步走徽,拜哭庐次(墓处)。

舍弟(张)其铭以有疾不能同行,尽弟子之礼为憾,惟谆谆(诚恳)嘱以编辑先生遗书。吾宣学博戴斗源先生暨令子茂才子容,亦均以此相勖(勉)。

会有同门歙县程君丽仲,已尽收藏,晤时谓拟设馆校刊,并约襄其事。时仪征阮芸台中丞广先生嘉惠来学之心,以将《礼经释例》开雕于杭州节署。

其锦以<燕乐考原>为先生著述之亚于礼经者,爰乞稿本归,将付印梓。细阅之,其所增引张叔夏(张炎)《词源》疑有未竟,又痛铭弟(弟弟张其铭)不年,因是暂辍(ㄔㄨㄛ\停止)。

其次年夏,先生之犹(侄)子晋昭世兄来宣,谓遗书尽归海州,且以编校相嘱。

其锦虑其久而散佚也,因于十月间往海州之板浦,校辑遗书以归,并得张氏《词源》迄《燕乐考原》零星手稿。爰(ㄩㄢv于是)将前来稿本,重加参考,其抄写显误,及有书可校者,则正之,疑则阙(减少)焉。或间附案(按)语(考证),不敢妄改原本,恐反遗误也。

今夏,家君(父)命其锦校梓,起工于六月之初,毕工于十月之杪(ㄇ一ㄠv末)。群工相集鄙舍,赖有同门友宣城陈纲甫(纪)、鲁权叔(有钧)、海州程敬持(立中),及泾县故友翟湘浦(佩兰)诸君,笃(重视)师弟之谊,不惜资助,乃克告竣。

外有先生遗书,其手定者:

《元遗山年谱》二卷、

《充渠新书》二卷、

《梅边吹笛谱》二卷,

(《晋泰始笛律匡谬》、《礼经释例》为漏列的另两部大着。)

并其锦将《校礼堂初稿》,编为《校礼堂文集》三十六卷、《诗集》十四卷,俱已校录正本。

家君拟欲汇刻先生遗书,惜力绵(薄弱)骤难如愿。爰记其颠(始)末,以俟异日(将来)云尔。

嘉庆十六年(1811年),岁在辛未冬至日,受业(学生)宣城张其锦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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