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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论本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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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

从此第五。明六种性。就中八。一明六阿罗汉。二明六性先后。三明从性果退。四明学凡种性。五明三退不同。六明退果时相。七明练根不同。八明无学九人。此下第一。明六阿罗汉者。论云。如前所说。不动应果。初尽智。后起无生智。诸阿罗汉。如预流等。有差别不(问也)。亦有(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阿罗汉有六  谓退至不动

前五信解生  总名时解脱

后不时解脱  从前见至生

释曰。契经说有六阿罗汉。一者退法。谓遇少缘便退所得。二者思法。谓惧退失恒思自害。三者护法。谓于前所得法自防护。四者安住法。无胜退缘。虽不自防。亦能不退。无胜加行。亦不增进。五堪达法。谓性堪能好修练根。速达不动。六不动法。不为烦恼所退动故 前五种性。从先学位信解性生。此五总名时解脱也。以要待时。方能入定。及心解脱。言待时者。时有六种。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卧具。四得好处。五得好说法。六得好同学也 后不动种性。为不时解脱。谓是利根。以不待时便能入定。及心解脱故。从先学位见至性生。

从此第二。明六性先后。论云。六阿罗汉。所有种性。为是先有。为是后得(问也)。不定(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有是先种性  有后练根得

释曰。退法种姓。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后得。谓有先来。是思法姓。或有从退练根成思乃至不动法。如思法说。此中退法。非必定退。乃至堪达。非必能达。但约容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罗汉。通三界皆有。若退定退。堪达定达。是则上界。唯有安住不动二种。阙余四也。谓彼上界。无有退失自害自防及练根故。故无余四。

从此第三。明从姓果退。论云。如是六种。谁从何退为姓为果。颂曰。

四从种姓退  五从果非先

释曰。不动种姓。必无退理。就前五种。唯退法一。姓必不退。谓居下故。唯思法等四。有种姓退。谓从思法。退入退位。或从护法。退入思法。或从安住。退入护法。或从堪达。退入安住。是名姓退。五从果非先者。退法等五。皆有退果。谓退无学也。思法等四。或有姓退。或有果退。虽俱有退。然并非先 言先者。谓先学位。住思等四。令至无学。此思等四。姓之与果。必无退理。谓学无学。道所成坚故 若于无学。退法等姓。修成思等。四种种姓。此名非先。是容有退。以唯无学道所成故 唯先退法。有退果义。以姓是退故。故颂言非先不摄退法也 依萨婆多宗。唯预流果。必定无退。以断迷理见道惑故 谛理真实。楷定可依。圣慧已证。必无退理。后之三果。许有退果。以修道惑。是迷事故。事相浮伪。无定可依。断迷彼惑。有失念退 若大众部。预流果有退。阿罗汉无退。依经部宗。预流罗汉必无退果。圣道证故。中间二果。许有漏道证故。容有退也。若超越三二果。亦无有退 依经部宗。阿罗汉果。有六种者。约现法乐住。有退不退。非约退果。若得果姓。皆名不动。无六种也。现法乐住者。有漏四静虑也。退此静虑。名为退法。思此静虑。名为思法。护此静虑。名为护法。安住静虑。名为安住法。堪达静虑。名堪达法。不退静虑。名不退法。约现法乐住。分六种姓也。

从此第四。明学凡种姓。论云。唯阿罗汉种姓有六。为余亦有六种姓耶。设有皆能修练根不。颂曰。

学异生亦六  练根非见道

释曰。有学与异生。种姓皆有六。以应果六种。因有学异生。种姓有六。故无学中。有六种也 然于见道。必无练根。以见道速疾。无容起彼练根加行故。

从此第五。明三退。论云。如契经说。我说由此所证四种。增上心所。现法乐住随一有退。所得不动。心解脱身作证。我决定说无因缘从此退。如何不动法。退现法乐住。颂曰。

应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后  利中后钝三

释曰。退有三者。一已得退。谓退已得殊胜功德法故。二未得退。谓约未得殊胜功德。即名为退故。三受用退。谓已得功德。于受用时。不现在前。名为退也 佛唯有最后者。佛唯有后一受用退。以具众德。无容一时顿现前故。利中后者。利谓不动罗汉。有中后二退。中谓未得退。后谓受用退。以利根故。无已得退。钝三者。钝谓退法等五。此具有三退也。经言不动法。退现法乐住者。约受用退。非余二退。故无有退。

从此第六。明退果相。论云。诸阿罗汉。既许退果。为更生不。诸住果时。所不作事。退时作不(问也)。不尔(答也)。何缘(征也)。颂曰。

一切从果退  必得不命终

住果所不为  惭增故不作

释曰。一切果退。须臾必得。无有命终而不得者。若命终者。修梵行果。应非安隐。可委信处。又住果位。所不作业。于果退时。惭愧增故。亦必不造。譬如壮士。虽蹶不仆。

从此第七。明练根不同。论云。如上所说。有练根得无学有学。正练根时。各几无间。几解脱道(第一问也)。何性摄(第二问也)。何所依(第三问也)。颂曰。

练根无学位  九无间解脱

久习故学一  无漏依人三

无学依九地  有学但依六

舍果胜果道  唯得果道故

释曰。初三句答初问。第四句无漏两字答第二问。依人三已下答第三问。练根无学位九无间解脱久习故者。此明练根。于无学位。退法等五。转一一性。各九无间。九解脱道。犹如初得阿罗汉果。以九无间九解脱道也。彼钝根性。由久串习故。须九无间九解脱。学无学道。所成坚故。名为久习 学一者。有学位中。转一性。各一无间。一解脱道。非久习故。犹如初得预流果。以一无间(道类忍也)一解脱道(道类智也)无漏者。明练根道唯无漏性。以增上故 依人三者。依身门也。唯人三洲。能修练根。天趣中无。谓无退故 无学依九地者。依地门也。谓无学练根。依未至中间四禅三无色也 有学但依六者。有学练根。但依六地。于前九地。除后三也 舍果胜果道唯得果道故者。明有学依六地所以也。夫转根者。容舍果道及胜果道(向道是也)。所得唯果。非是向道。必无学果无色地摄。故学练根。但依六地。

从此第八。明九无学。论云。诸无学位。总有几种。由何差别。颂曰。

七声闻二佛  差别由九根

释曰。无学有九。谓七声闻。退法等五。不动分二。一名不退先利根故。二名不动。后修得故 言二佛者。谓独觉大觉也。此圣差别。由下下等九品根异。故成九圣也。

从此大文第二。明七圣人。就中二。一建立七圣。二明慧俱解脱。且初七圣者。论云。学无学位。有七圣者。一切圣者。皆此中摄。一随信行。二随法行。三信解。四见至。五身证。六慧解脱。七俱解脱。依何立七(一问)。事别有几(第二问也)。颂曰。

加行根灭定  解脱故成七

此事别唯六  三道各二故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第二问。依加行异。立初二圣。谓先加行。随信他语 及自随法行也 依根不同。立次二种 钝根名信解 利根名见至也 依得灭定立身证名 依解脱异。立后二圣。谓由慧力。离烦恼障。名慧解脱。兼得灭定。离解脱障(即灭定障。名解脱障。不染无知为体)。名俱解脱。离定慧障。名之为俱。此名虽七。事体唯六。谓三道各二故。且见道立二。谓信法二行 修道立二。谓信解见至 无学道立二。谓时解脱。不时解脱 故约三道。事唯有六。

从此第二。立俱慧解脱者。论云。何等名俱及慧解脱。颂曰。

俱由得灭定  余名慧解脱

释曰。六种罗汉。得灭定者。名俱解脱。先由慧力。解脱惑障。又得灭定。解脱定障。故名为俱。余名慧解脱者。余谓未得灭尽定。阿罗汉也。此名慧解脱。唯由慧力。于烦恼障。得解脱故。未离定障。不得名俱。

从此大文第三。明学无学满。论云。如世尊说。五烦恼断(五下分结那含断也)。不可牵引(不为欲惑牵引)。未名满学(已上经文。下依经问也)。学无学位。各由几因。于等位中。独称为满。颂曰。

有学名为满  由根果定三

无学得满名  但由根定二

释曰。有学名满。具由三因。一由根满。谓是利根。二由果满。谓得不还。三由定满。谓得灭定 有有学者唯由根满。谓诸见至。未离欲染。由见至故。名为根满。未离欲故。无余二满 有有学者。唯由果满。谓信解不还未得灭尽定。是不还故。名为果满。谓是信解。不名根满。未得灭尽定。非定满也 有有学者。由根果故。亦得满名。谓见至不还。未得灭尽定。由见至不还。故名根果满。未得灭定。不名定满 有有学者。由果定故。亦得满名。谓诸信解。得灭尽定。非见至故。不名根满 有有学者。具由三满。谓诸见至。得灭尽定。夫得灭定。必是不还。故具三满 无学名满。但由二因。一谓根满。二谓定满 无学位中。皆是无学。无非果满。故无由果。名为满也。有诸无学。唯由根满。谓不时解脱。未得灭尽定 有唯定满。谓时解脱。得灭尽定。有具二满。谓不时解脱。得灭尽定。思而可知。

从此大文第三。明诸道差别。就中分六。一明四道。二明四通行。三明菩提分法。四明证净。五明正智解脱。六明厌离通局。且初明四道者。论云。广说诸道。差别无量。谓世出世。见道修道等。略说几道能遍摄耶。颂曰。

应知一切道  略说唯有四

谓加行无间  解脱胜进道

释曰。加行道者。谓引无间道。前之加行也。无间道者。谓诸断惑道也。解脱道者。无间道后。名解脱道。谓已解脱所应断障。最初所生。胜进道者。除前三外。所余诸道。渐胜进故。即解脱道。后所起诸道也。问道义云何。答谓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又解道者。谓求所依。依此寻求涅槃果故。

从此第二。明四通行。论云。道于余处(余经处也)。立通行名。以能通达趣涅槃故。此有几种(第一问也)。依何位立(第二问也)。颂曰。

通行有四种  乐依本静虑

苦依所余地  迟速钝利根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经说通行。总有四种。一苦迟通行。二苦速通行。三乐迟通行。四乐速通行 道依四根本静虑。名乐通行。以摄受支(十八禅支也)。止观均平。任运转故。名之为乐。非乐受也。若依无色未至中间。名苦通行。以不摄支。止观不等。艰辛转故。名之为苦。非苦受也。谓无色界。止多观少 未至中间。观多止少 名不等也。颂言所余地者。即此无色等也然此乐苦。二通行中。钝根名迟。行稽迟故。利根名速。通境疾故。

从此第三。明菩提分法。就中六。一举数释名。二明出体。三明念住等。四明觉分增。五明漏无漏。六依地分别。且举数者。论云。道亦名为菩提分法。此有几种。名义云何。颂曰。

觉分三十七  谓四念住等

觉谓尽无生  顺此故名分

释曰。经说觉分有三十七。谓四念住 身受。心法。四正断。勤断二恶。勤修二善 四神足欲。勤。心。观 五根。五力。信。进。念。定。慧。也 七等觉支。一择法。二精进。三喜。四轻安。五念。六定。七行舍 八正道支。一正精进。二正念。三正定。四正见。五正思惟。六正语。七正业。八正命 是名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者此云觉。无明睡眠。皆永断故 尽无生智。为此觉体。三十七法。顺趣菩提。名菩提分。

从此第二。明出体。论云。此三十七。体各别耶(问也)。不尔(答也。体唯有十。故言不尔)。云何(征也)。颂曰。

此实事唯十  谓慧勤定信

念喜舍轻安  及戒寻为体

释曰。名虽三十七。论实体唯十。一慧。二勤。三定。四信。五念。六喜。七舍。八轻安。九戒。十寻。三十七中。且慧摄八。谓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也。此八以慧为体。勤亦摄八。谓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也。此八以勤为体 定亦摄八。谓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此八以定为体 信但摄二。谓信根信力。以信为体 念唯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此四以念为体 喜唯摄一。谓喜觉支。以喜为体 舍亦摄一。谓舍觉支。行舍为体。此言舍者。非是舍受。是大善地中。行舍名舍也 轻安摄一。谓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 戒但摄三。谓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 寻唯摄一。谓正思惟。以寻为体 上来所明。慧勤定三。各摄八种。三八二十四也。信摄二。足前成二十六也。念摄四。足前成三十也。喜摄一。舍摄一。轻安摄一。戒摄三。寻摄一。此七足前成三十七。故体唯十也。毗婆娑师。说有十一。谓戒分二。以身语业不相杂故。分身业语业为二也。余九同前。

从此第三。明念住等。论云。念住等三。名无别属。如何独说。为慧勤定(解云。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此三名无别属。如何念住独说为慧。正断独说为勤。神足独说为定也)。颂曰。

四念住正断  神足随增上

说为慧勤定  实诸加行善

释曰。四念住等三。随增上义。说慧勤定。若论实体。三位遍摄诸加行善。谓念住等。相应俱有五蕴。名加行善也。且四念住位。慧为增上。于正断位。勤为增上。于神足位。定为增上。问何缘于慧。立念住名。答萨婆多释。慧由念力。持令住故。依论主解。理实由慧。令念住境。如实见者。能明记故。问何缘于勤名为正断。答于正修习。勤断二恶。勤修二善。此勤力能断懈怠故。或名正胜。于正持策身语意中。此最胜故。问何缘于定立神足名。答神谓神变灵妙德也。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发。定为神足。故名神足。

从此第四。明觉分增。论云。当言何位。何觉分增。颂曰。

初业顺决择  及修见道位

念住等七品  应知次第增

释曰。初业者。谓修别相总相念住位也。此初业位。能审照了身等四境。慧用胜故。说念住增 顺决择者。暖等四位也。且暖位中。能证异品(决择分也)。殊胜功德。勤用胜故。说正断增 顶法位中。趣无退位。定用胜故。说神足增。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说五根增 世第一位。非世惑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说五力增 及修见道位者。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觉胜故。说七觉增 见道位中。速疾而转。通行胜故。说八正道增 有余师说。于见道位。建立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于见修二位。建立八道支。以此二位。俱通直往涅槃城故 念住等七。品应知次第增者。结上初业等位。有念住等七品增也。

从此第五。漏无漏分别。论云。此三十七。几通有漏。几无漏耶。颂曰。

七觉八道支  一向是无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于二种

释曰。七觉支。八正道。唯无漏也。三四者。一四念住。二四正断。三四神足也。五根力者。谓五根。五力也。此四念住等。皆通有漏无漏二种也。

从此第六。明依地。论云。此三十七。何地有几。颂曰。

初静虑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静虑除寻  三四中除二

前三无色地  除戒前二种

于欲界有顶  除觉及道支

释曰。初静虑一切者。依初静虑。具三十七故。言一切未至除喜根者。依未至地。唯三十六。除喜根故。以近分地励力转故。于下地法。犹疑虑故。无有喜也 二静虑除寻者。依第二禅。亦三十六。彼除寻故。无正思惟支也。三四中除二者。三四谓第三。第四静虑也。中谓中间禅也。此三四中。各三十五。谓除前二即无喜寻也。前三无色地除戒前二种者。前三无色。除戒三支。及除前二。即是喜寻。总除五种。故三无色。各三十二也。于欲界有顶除觉及道支者。欲界有顶。无无漏故。除七觉支。及八道支。有余二十二也。

从此第四。明证净。论云。觉分转时。必得证净。此有几种(第一问也)。依何位得(第二问也)。实体是何法(第三问也)。有漏无漏耶(第四问也)。颂曰。

证净有四种  谓佛法僧戒

见三得法戒  见道兼佛僧

法谓三谛全  菩萨独觉道

信戒二为体  四皆唯无漏

释曰。前两句答初问。次四句答第二问。次一句答第三问。后一句答第四问。经说证净总有四种。一于佛证净。二于法证净。三于僧证净。四圣戒证净也。见三得法戒者。且见道位。见前三谛。于一一谛。各得法戒二种证净。证三谛法。缘彼起信。有法证净。道起之时。无漏戒俱。有戒证净 见道兼佛僧者。道是道谛也。见道谛位。兼得佛僧。兼言谓显亦得于法及戒证净。佛无学法。是道谛摄也。缘彼起信。名佛证净 成声闻僧。学无学法。亦道谛摄。缘彼起信。名僧证净。故唯道谛。有佛僧也。见道谛时。若约现行。唯有法戒二种证净。言有佛僧。约得修说。以于此时。修得未来缘佛僧信故。见道谛具四证净 法谓三谛全菩萨独觉道者。此所信法也。谓苦集灭三谛全。名法也。于道谛中。菩萨道。及独觉道名法。以菩萨与独觉。唯有一人。不成僧义。名为法圣所受戒与现观俱。故一切时。无不亦得。(解云。此明法戒通见四谛也)信戒二为体者。出体也。由所信别。故名有四。实体唯二。三宝证净。以信为体。圣戒证净。以戒为体。故唯有二 四皆唯无漏者。四种证净。唯无漏法。以有漏法非证净故。问为依何义。立证净名。答证四谛理。故名为证。正信三宝。及妙尸罗。故名为净。离不信垢信名为净。离破戒垢。戒名为净。由证得净。立证净名。此四次第者。信佛如良医。信法如良药。信僧如看病者。由信心净故。发圣戒。是故尸罗。说为第四。要具前信。此戒现前。如遇三缘病方除故。

从此第五。明正智解脱。就中四。一明二支。二明解脱时。三明断障时。四明灭断离。且第一明二支者。论云。经言。学位成就八支。无学位中。具成就十(加正解脱及正智支)。何缘不说有学位中。有正解脱。及有正智(一问)。正脱正智。其体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学有余缚故  无正脱智支

解脱为无为  谓胜解惑灭

有为无学支  即二解脱蕴

正智如觉说  谓尽无生智

释曰。初两句答初问。后六句答第二问。学有余缚故。无正脱智支者。学位中。尚有余缚。无解脱支。由解脱支无故。亦不立正智支也。解脱为无为者标也 解脱有二。一是有为。二是无为 谓胜解惑灭者。释上也。谓无学胜解。名有为解脱。一切惑灭。名无为解脱。有为无学支者。有为解脱。名无学支。以立支名属有为故。即二解脱蕴者。即此有为解脱。经说有二种。谓心解脱。及慧解脱。此二解脱。五分法身中。名为解脱蕴也。正智如觉说谓尽无生智者。出正智体。如前觉说。谓即前说尽无生智。为正智体。

从此第二。明解脱时。论云。心于何位。正得解脱。而言无学心解脱耶。颂曰。

无学心生时  正从障解脱

释曰。无学心生时者。谓初无学心。于未来正生时也。此正生时。从烦恼障正得解脱。名正解脱若现在世。名已解脱。非正解脱也。

从此第三。明断障时。论云。道于何位。令正生障断。颂曰。

道唯正灭位  能令彼障断

释曰。正灭位言。显居现在。道能断障。唯正灭时。余位定无断障用故。此言道者。即金刚喻定也。

从此第四。明灭离断。论云。经说三界。谓断离灭。以何为体(第一问也)。差别云何(第二问也)。颂曰。

无为说三界  离界唯离贪

断界断余结  灭界灭彼事

释曰。初句答初问。下三句答第二问。无为说三界者。断灭离三界。以无为解脱为体也。言离界者。约但离贪。言断界者。谓约断余嗔等八结也。言灭界者。谓灭贪等。所随增事。前言离断。约断烦恼。此据灭惑所缘境事。

从此第六。明厌离通局。论云。若事能厌。必能离系耶(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征也)。颂曰。

厌缘苦集慧  离缘四能断

相对互广狭  故应成四句

释曰。厌缘苦集慧者。唯缘苦集。所有忍智。名苦集慧。此慧名厌。厌苦集故。离缘四能断者。缘四谛境。能断惑道。皆名为离。离烦恼故。下两句者。厌离相对。广狭有殊。故成四句。有厌非离。谓缘苦集。不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苦集法忍也。智是见道。苦集法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苦集智也。此位但名厌。缘苦集故 忍不名离。惑先断故 有离非厌。谓缘灭道。能令惑断。所有忍智 此忍即是。未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忍。及诸所有灭。道类忍也。智是修道中。无间道摄。灭道智也。此但名离。是断道故。不名为厌。缘欣境故 有厌亦离。谓缘苦集。能令惑断。所有忍智。此忍即是未离欲染。入见道者。苦集法忍。及诸所有苦集类忍也。智是修道。无间道摄。苦集智也。此名为厌。缘苦集故。亦名为离。能断道故 有非厌离。谓缘灭道。不令惑断。所有忍智 此忍即是先离欲染。后入见道。灭道法忍也 智是见道中。灭智道智。及修道中。加行解脱。胜进道摄。灭道智也。此不名厌。缘欣境故。亦不名离。非断道故。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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