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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 译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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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书》是明末清初思想家、学者王夫之所撰。

王夫之(公元 1619~92),字而农,号姜齐,湖南衡阳人。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人称船山先生。公元 1642 年(明桂王永历二年,清顺治五年),他起兵抗清,兵败后退居肇庆,任南明桂王政权行人司行人,后从瞿式耕抗清。瞿式耕殉难后,王夫之决心隐居著述,辗转于湘西、广东一带。

为表达其反清之志,王夫之始终不肯剃发。为避免清人追捕,他常和湘西瑶人住在一起,并曾改用瑶人姓名。1692 年(清康熙三十一年)王夫之去世。四十年中,他著书一百多种、三百五十八卷,现通行的有曾国荃刻本和太平洋书店排印的两种《船山遗书》。

《黄书》写于 1656 年(明永历十年,清顺治十三年)。它犹如一篇“民族宣言”,对祖国壮丽的山河、丰富的物产、悠久的历史、“博衣、弁带、仁育、义植”的文物教化,充满眷恋之情。

他认为华夷大防是天设地造、绝对不容混乱的道理。基于这种民族主义的认识,他极力抨击孤秦、陋宋,因为他们只图巩固一人一姓的地位,不惜箝制臣民、削弱中国,而溃决了华夷大防。他对民族利益的关心超过了天经地义的忠君观念,为了抵抗异族,他主张地方分权,增强边区的防御力量,优待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给他们以相当的职权,不要加以牵制。

《黄书》七篇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首篇《原极》为全书之纲,论圣王严华夷之辨是效法天则;其余六篇,分题论述,《古义》说立国遵古;《宰制》讲军区设置;《慎选》言慎重选举;《任官》明任官勿疑;《大正》申廉正之风;《离合》阐治乱交替。七篇相合,成为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

船山之作,向称古奥,《黄书》之晦,又居诸书之冠,译此典籍,颇感吃力,笔路蓝缕,疏漏必伙,切望海内外方家指陈得失,幸甚至哉。

(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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