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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杂论

英译李太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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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集》the works of li po, the chinese poet.

小畑薰良译done into english verse by shigeyoshi obata, e. p. dutton&co, new york city.1922.

小畑薰良先生到了北京,更激动了我们对于他译的《李白诗集》的兴趣。这篇评论披露出来了,我希望小畑薰良先生这件惨淡经营的工作,在中国还要收到更普遍的注意,更正确的欣赏。书中虽然偶尔也短不了一些疏忽的破绽,但是大体上看起来,依然是一件很精密,很有价值的工作。如果还有些不能叫我们十分满意的地方,那许是应该归罪于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的性质相差太远了;而且我们应注意译者是从第一种外国文字译到第二种外国文字。打了这几个折扣,再通盘计算起来,我们实在不能不佩服小畑薰良先生的毅力和手腕。

这一本书分成三部分:(一)李白的诗,(二)别的作家同李白唱和的诗,以及同李白有关系的诗,(三)序,传,及参考书目。我把第一部分里面的李白的诗,和译者的序,都很尽心的校阅了,我得到无限的乐趣,我也发生了许多的疑窦。乐趣是应该向译者道谢的,疑窦也不能不和他公开的商榷。

第一我觉得译李白的诗,最要注重鉴别真伪,因为集中有不少的“赝鼎”,有些是唐人伪造的,有些是五代中国人伪造的,有些是宋人伪造的,古来有识的学者和诗人,例如苏轼讲过《草书歌行》、《悲歌行》、《笑歌行》、《姑熟十咏》,都是假的;黄庭坚讲过《长干行》第二首和《去妇词》是假的;萧士赟怀疑过的有七篇,赵翼怀疑过的有两篇;龚自珍更说得可怕——他说李白的真诗只有一百二十二篇,算起来全集中至少有一半是假的了。

我们现在虽不必容纳龚自珍那样极端的主张,但是讲李白集中有一部分的伪作,是很靠得住的。况且李阳冰讲了“当时著作,十丧其九”,刘全白又讲“李君文集,家有之而无定卷”,韩愈又叹道:“惜哉传于今,泰山一毫芒”。这三个人之中,阳冰是太白的族叔,不用讲了。刘全白、韩愈都离着太白的时代很近,他们的话应当都是可靠的。但是关于鉴别真伪的一点,译者显然没有留意。例如:《长干行》第二首,他便选进去了。鉴别的工夫,在研究文艺,已然是不可少的,在介绍文艺,尤其不可忽略。不知道译者可承认这一点?

再退一步说,我们若不肯断定某一首诗是真的,某一首是假的,至少好坏要分一分。我们若是认定了某一首是坏诗,就拿坏诗的罪名来淘汰它,也未尝不可以。尤其像李太白这样一位专仗着灵感作诗的诗人,粗率的作品,准是少不了的。所以选诗的人,从严一点,总不会出错儿。依我的见解,《王昭君》、《襄阳曲》、《沐浴子》、《别内赴征》、《赠内》、《巴女词》,还有那证明李太白是日本人的朋友的《哭晁卿衡》一类的作品,都可以不必翻译。至于《行路难》、《饯别校书叔云》、《襄阳歌》、《扶风豪士歌》、《西岳云台歌》、《鸣皋歌》、《日出入行》等等的大作品,都应该入选,反而都落选了。这不知道译者是用的一种什么标准去选的,也不知道选择的观念到底来过他脑经里没有。

太白最擅场的作品是乐府歌行,而乐府歌行用自由体译起来,又最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所以多译些《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一类的诗,对于李太白既公道,在译者也最合算。太白在绝句同五律上固然也有他的长处;但是太白的长处正是译者的难关。李太白本是古诗和近体中间的一个关键。他的五律可以说是古诗的灵魂蒙着近体的躯壳,带着近体的藻饰。形式上的秾丽许是可以译的,气势上的浑璞可没法子译了。但是去掉了气势,又等于去掉了李太白。“我来竟何事,高卧沙丘城?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这是何等的气势,何等古朴的气势!你看译到英文,成了什么样子?

why have i come hither, after all?

solitude is my lot at sand hill city

there are old trees by the city wall

and many voices of autumn, day and night

这还算好的,再看下面的,谁知道那几行字就是译的“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

the smoke from the cottages curls

up around the citron trees,

and the hues of late autumn are on the green paulownias.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中文的“浑金璞玉”,移到英文里来,就变成这样的浅薄,这样的庸琐?我说这毛病不在译者的手腕,是在他的眼光,就像这一类浑然天成的名句,它的好处太玄妙了,太精微了,是禁不起翻译的。你定要翻译它,只有把它毁了完事!譬如一朵五色的灵芝,长在龙爪似的老松根上,你一眼瞥见了,很小心的把它采了下来,供在你的瓶子里,这一下可糟了!从前的瑞彩,从前的仙气,于今都变成了又干又瘪的黑菌。你搔着头,只着急你供养的方法不对。其实不然,压根儿你就不该采它下来,采它就是毁它,“美”是碰不得的,一黏手它就毁了,太白的五律是这样的,太白的绝句也是这样的。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青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the autumn moon is half round above omei mountain;

its pale light falls in and flows withthe water of the pingchang river.

in-night i leave chingchi of the limpid stream for the three canyons,

and glides down past yuchow, thinking of you whom i can not see.

在诗后面译者声明了,这首诗译得太对不起原作了。其实他应该道歉的还多着,岂只这一首吗?并且《静夜思》、《玉阶怨》、《秋浦歌》、《赠汪伦》、《山中答问》、《清平调》、《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一类的绝句,恐怕不只小畑薰良先生,实在什么人译完了,都短不了要道歉的。所以要省了道歉的麻烦,这种诗还是少译的好。

我讲到了用自由体译乐府歌行最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这个结论是看了好几种用自由体的英译本得来的。读者只要看小畑薰良先生的《蜀道难》便知道了。因为自由体和长短句的乐府歌行,在体裁上相差不远;所以在求文字的达意之外,译者还有余力可以进一步去求音节的仿佛。例如篇中几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是全篇音节的锁钥,是很重要的。译作“the road to shu is more difficult to climb than to climb the steep blue heaven”两个(climb)在一句的中间作一种顿挫,正和两个难字的功效一样的;最巧的“难”同climb的声音也差不多。又如“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洄川”译作:

lo, the roadmarkhigh above, where the sixdragons circle the sun!

the stream far below, winding forth andwinding back, breaks into foam.

这里的节奏也几乎是原诗的节奏了。在字句的结构和音节的调度上,本来算韦雷(arthur waley)最讲究。小畑薰良先生在《蜀道难》、《江上吟》、《远别离》、《北风行》、《庐山谣》几首诗里,对于这两层也不含糊。如果小畑薰良同韦雷注重的是诗里的音乐,陆威尔(amy luwell)注重的便是诗里的绘画。陆威尔是一个imagist,字句的色彩当然最先引起她的注意。只可惜李太白不是一个雕琢字句、刻画词藻的诗人,跌宕的气势——排奡的音节是他的主要的特性。所以译太白与其注重词藻,不如讲究音节了。陆威尔不及小畑薰良只因为这一点;小畑薰良又似乎不及韦雷,也是因为这一点。中国的文字尤其中国诗的文字,是一种紧凑非常——紧凑到了最高限度的文字。像“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这种句子连个形容词动词都没有了;不用说那“尸位素餐”的前置词、连读词等等的。这种诗意的美,完全是靠“句法”表现出来的。你读这种诗仿佛是在月光底下看山水似的。一切的都幂在一层银雾里面,只有隐约的形体,没有鲜明的轮廓;你的眼睛看不准一种什么东西,但是你的想象可以告诉你无数的形体。温飞卿只把这一个一个的字排在那里,并不依着文法的规程替它们联络起来,好像新印象派的画家,把颜色一点一点的摆在布上,他的工作完了。画家让颜色和颜色自己去互相融洽,互相辉映——诗人也让字和字自己去互相融洽,互相辉映。这样得来的效力准是特别的丰富。但是这样一来中国诗更不能译了。岂只不能用英文译?你就用中国的语体文来试试,看你会不会把原诗闹得一团糟?就讲“峨眉山月半轮秋”,据小畑薰良先生的译文(参看前面)把那两个the一个is一个above去掉了,就不成英文,不去,又不是李太白的诗了。不过既要译诗,只好在不可能的范围里找出个可能来。那么唯一的办法只是能够不增减原诗的字数,便不增减,能够不移动原诗字句的次序,便不移动。小畑薰良先生关于这一点,确乎没有韦雷细心。那可要可不要的and, though, while……小畑薰良先生随便就拉来嵌在句子里了。他并且凭空加上一整句,凭空又给拉下一句。例如《乌夜啼》末尾加了一句for whom i wonder是毫无必要的。《送汪伦》中间插上一句it was you and your friends come to bid me farewell简直是画蛇添足。并且译者怎样知道给李太白送行的,不只汪伦一个人,还有“your friends”呢?李太白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一层。《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里有两句“江带峨眉雪,横穿三峡流”,他只译作and lo, the river swelling with the tides of three canyons.

试问“江带峨眉雪”的“江”字底下的四个字,怎么能删得掉呢?同一首诗里,他还把“君登凤池去,勿弃贾生才”十个字整个儿给拉下来了。这十个字是一个独立的意思,没有同上下文重复。我想定不是译者存心删去的,不过一时眼花了,给看漏了罢了(这是集中最长的一首诗;诗长了,看漏两句准是可能的事)。可惜的只是这两句实在是太白作这一首诗的动机。太白这时贬居在夜郎,正在想法子求人援助。这回他又请求韦太守“勿弃贾生才。”小畑薰良先生偏把他的真正意思给漏掉了;我怕太白知道了,许有点不愿意罢?

译者还有一个地方太滥用他的自由了。一首绝句的要害就在三四两句。对于这两句,译者应当格外小心,不要损伤了原作的意味。但是小畑薰良先生常常把它们的次序颠倒过来了。结果,不用说了,英文也许很流利,但是李太白又给挤掉了。谈到这里,我觉得小畑薰良先生的毛病,恐怕根本就在太用心写英文了。死气板脸的把英文写得和英美人写的一样,到头读者也只看见英文,看不见别的了。

虽然小畑薰良先生这一本译诗,看来是一件很细心的工作,但是荒谬的错误依然不少。现在只稍微举几个例子。“石径”决不当译作stony wall,“章台走马著金鞭”的“著”决不当译作lightly carried,“风流”决不能译作wind and stream,“燕山雪大花如席”的“席”也决不能译作pillow,“青春几何时”怎能译作green spring and what time呢?扬州的“扬”从“手”,不是杨柳的“杨”,但是他把扬州译成了willow valley。《月下独酌》里“圣贤既已饮”译作both the sages and the wise were drunkers,错了。应该依韦雷的译法——of saint and sage i have long quaffed deep,才对了。考证不正确的例子也有几个。“借问卢耽鹤”卢是姓,耽是名字,译者把“耽鹤”两个字当作名字了。紫微本是星的名字。紫微宫就是未央宫,不能译为imperial palace of purple。郁金本是一种草,用郁金的汁水酿成的酒名郁金香。所以“兰陵美酒郁金香”译作the delicious wine of lanling is of golden hue and flavorous,也不妥当。但是,最大的笑话恐怕是《白纻辞》了。这个错儿同ezra pound的错儿差不多。pound把两首诗抟作一首,把第二首的题目也给抟到正文里去了。小畑薰良先生把第二首诗的第一句割了来,硬接在第一首的尾巴上。

我虽然把小畑薰良先生的错儿整套的都给搬出来了,但是我希望读者不要误会我只看见小畑薰良先生的错处,不看见他的好处。开章明义我就讲了这本翻译大体上看来是一件很精密,很有价值的工作。一件翻译的作品,也许旁人都以为很好,可是叫原著的作者看了,准是不满意的,叫作者本国的人看了,满意的许有,但是一定不多。fitzgerald译的rubazyat在英文读者的眼里,不成问题,是译品中的杰作,如果让一个波斯人看了,也许就要摇头了。再要让莪默自己看了,定要跳起来嚷道:“牛头不对马嘴!”但是翻译当然不是为原著的作者看的,也不是为懂原著的人看的,翻译毕竟是翻译,同原著当然是没有比较的。一件译品要在懂原著的人面前讨好,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假使小畑薰良先生的这一个译本放在我眼前,我马上就看出了这许多的破绽来,那我不过是同一般懂原文的人一样的不近人情。我盼望读者——特别是英文读者不要上了我的当。

翻译中国诗在西方是一件新的工作(最早的英译在一八八八年),用自由体译中国诗,年代尤其晚。据我所知道的小畑薰良先生是第四个人用自由体译中国诗。所以这种工作还在尝试期中。在尝试期中,我们不应当期望绝对的成功,只能讲相对的满意。可惜限于篇幅,我不能把韦雷、陆威尔的译本录一点下来,同小畑薰良先生的作一个比较。因为要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小畑薰良先生的翻译同陆威尔比,要高明得多,同韦雷比,超过这位英国人的地方也不少。这样讲来,小畑薰良先生译的《李白诗集》在同类性质的译本里,所占的位置很高了。再想起他是从第一种外国文字译到第二种外国文字,那么他的成绩更有叫人钦佩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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