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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录

论伤寒太阳经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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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六经传变,自表入里,三阳为表,三阴为里,自浅而深,六经传尽,必无出而再传之理。成氏以六日厥阴传经已尽,七日当愈;七日不愈,再自太阳传出,复至厥阴;十三日不愈,谓之过经坏病。此等注释,谬戾殊甚。马元台辨之,谓太阳至厥阴,犹人入户升堂以入于室。太阳为三阳,最在外;阳明为二阳,在太阳之内;少阳为一阳,在阳明之内。此三阳之在表也。太阴为三阴,在少阳之内;少阴为二阴,在太阴之内;厥阴为一阴,在少阴之内。此三阴之里也。故一日始于太阳,二日传阳明,三日传少阳,四日传太阴,五日传少阴,六日传厥阴。经文之论次第相传,亦言其大概耳!所云七日不愈再传经者,七日行经未尽,仍在太阳一经故也。如仲景所谓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以行其经尽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过经不解。

故针阳明中土,使经不传,此行其经未尽,未尝曰传其经尽也。若云六经传尽,复自厥阴出,而再传太阳,则有二阴、三阴、一阳、二阳以格之,容有自外入内,又自内而越于外之理?风寒之邪,入人脏腑,岂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而再入太阳以为害者耶?成氏之谬,千古大惑,请从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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