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禍。處莫高之位者,不可以無莫大之功。竊亢龍之極貴者〔二〕,未嘗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嘗不蕃昌也〔三〕。
〔一〕後漢書本傳作“貴忠”。○鐸按:本篇敘錄云:“位以德興,德貴忠立。”忠於一人而賊於兆民者,則不得謂之忠。蓋忠可貴,而有辨焉。賊於民者,天罰之。天罰之,實民罰之也。凡言天者,託之以說教耳。
〔二〕“者”字舊脫。
〔三〕注見思賢篇。
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愛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愛〔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養而濟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職則思利民〔五〕,達上則思進賢〔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後不殆也〔七〕。書稱“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於小司〔一0〕,輒〔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愛,忠臣不敢以誣能〔一二〕。夫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一三〕,況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誅罰,況乃犯天,得無咎乎〔一五〕?
〔一〕本傳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義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鐸按:當從本傳,天、民韻。
〔二〕襄十四年左傳:‘師曠曰:“天之愛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傳:‘師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漢書鮑宣傳云:“為天牧養元元。”
〔四〕漢書高帝紀十一年詔曰:“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錯傳云:“知所以安利萬民,則海內必從矣。”易繫辭下傳云:“萬民以濟。”
〔五〕桓六年左傳云:“上思利民,忠也。”說苑建本篇云:“賢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國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難,不憚其勞,以成其義。”政理篇云:“知為吏者,奉法利民。”
〔六〕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封事云:“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楚策:‘蘇子曰:“忠臣之於君也,必進賢人以輔之。”呂氏春秋贊能篇云:“功無大乎進賢。”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眾不害。”’
〔八〕皋陶謨。○鐸按:已見思賢篇。
〔九〕後漢書劉玄傳:‘李淑云:“三公上應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論衡紀妖篇云:“天官百二十,與地之王者無以異也。地之王者,官屬備具,法象天官,稟取制度。”桓八年公羊傳疏引春秋說云:“立三台以為三公,北斗九星為九卿,二十七大夫內宿部衛之,列八十一紀以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一0〕按後漢時有上司、小司之稱。中論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綬,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謂官職之卑者。其稱上司者,皆謂司馬。光武改司馬為太尉,故太尉稱上司,見後漢書郎顗、劉愷、楊震傳,及後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傳云:“承望上司,誣陷良善”,吳祐傳章懷注引陳留耆舊傳云:“祐處同僚無私書之問,上司無牋檄之敬”,則皆以為上官之通稱矣。
〔一一〕“輒”疑“孰”。
〔一二〕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祿爵私所愛,忠臣不誣能以干爵祿。”○鐸按:誣能,謂本無能而自以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誣能,則是臣詐也。”韓非子二柄篇:“君見好,則群臣誣能。”語皆本於管子。
〔一三〕僖廿四年左傳介之推語。
〔一四〕○鐸按:僖二十四年左傳“偷”作“貪”。俞樾云:‘“貪”讀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劉文淇曰:‘“偷天”或左氏舊說。’
〔一五〕○鐸按:遏利篇云:“盜人必誅,況乃盜天乎﹖得無受禍焉﹖”注見彼。
五代建侯,開國成家,傳嗣百世,歷載千數〔一〕,皆以能當天官,功加百姓。周公東征,後世追思〔二〕,召公甘棠,人不忍伐,〔三〕見愛如是,豈欲私害之者哉〔四〕﹖此其後之封君多矣〔五〕,或不終身,或不期月,而莫隕墜,其世無者,載莫盈百,是人何也哉〔六〕﹖
〔一〕注見思賢篇。
〔二〕詩破斧。
〔三〕詩甘棠。
〔四〕史記商君傳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後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詩是也。嘗舍於樹下,後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樹,況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五〕史記樂書云:“封君世辟。”
〔六〕“而莫”以下,文有脫誤。按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敘引杜業說云:“昔唐以萬國致時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饗共己之治。湯法三聖,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繹來賀。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群后之勤,知其恩結於民心,功光於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遺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沒也,世主歎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子繼弟及,歷載不墮。豈無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賴焉。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餘年閒,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苗裔流於道。以往況今,甚可悲傷。”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恉本於彼。“是何也哉”見勸將篇,此“人”字亦疑衍。○鐸按:“莫”下疑脫“不”字。“世無”疑當作“撫世”,語見下文及德化篇。“也”疑當作“在”。
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一〕,以仁撫世,澤及草木〔二〕,兼利外內,普天率土〔三〕,莫不被德〔四〕,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五〕,本枝百世〔六〕。季世之臣〔七〕,不思順天,而時主是諛,謂破敵者為忠,多殺者為賢。白起、蒙恬〔八〕,秦以為功,天以為賊。息夫、董賢〔九〕,主以為忠,天以為盜。此等之儔,雖見貴於時君,然上不順天心,下不得民意〔一0〕,故卒泣血號咷,以辱終也〔一一〕。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一二〕。”是故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能不稱其位,其殃必大。
〔一〕論語。
〔二〕漢書嚴助傳淮南王上書云:“恩至禽獸,澤及草木。”
〔三〕後漢書班彪後固傳明堂詩:“普天率土,各以其職。”章懷注:‘詩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普”亦“溥”也。’
〔四〕漢書禮樂志:‘董仲舒云:“德化被四海。”’
〔五〕漢書敘傳王命論云:“福祚流於子孫。”
〔六〕詩文王。“枝”今作“支”。莊六年左傳引詩與此同。
〔七〕昭三年左傳:‘晏子曰:“此季世也。”’
〔八〕並見史記。
〔九〕並見漢書。
〔一0〕漢書元后傳:‘王章云:“上順天心,下安百姓。”’王莽傳云:“承順天心,快百姓意。”
〔一一〕易屯上六:“泣血漣如。”旅上九:“旅人先笑後號咷。”淮南子繆稱訓云:‘小人在上位,如寢關曝纊,不得須臾寧,故易曰:“乘馬班如,泣血漣如。”言小人處非其位,不可長也。’
〔一二〕易繫辭下傳。“少”今本作“小”,唐石經作“少”。按晉書山濤傳云:“德薄位高,力少任重。”後漢書朱馮虞鄭周列傳贊章懷注引易同。荀子儒效篇:“能小而事大,辟之是猶力之少而任重也。”亦用易語。錢宮詹大昕云:‘三國志王修傳注引魏略:“力少任重。”漢書王莽傳:“自知德薄位尊,力少任大。”今本“少”作“
小”,惟北宋景祐本是“少”字。’○鐸按:經義述聞二王念孫曰:‘“少”與“小”形聲皆相似,又涉上句“知小”而誤耳。今本作“
力小”,乃後人依俗本改之。集解引虞注尚未改。又潛夫論及群書治要、顏師古漢書敘傳注引易並作“力少而任重”。明涂禎本鹽鐵論毀學篇:“故德薄而位高,力少而任重”,即本繫辭傳文,張之象本復改“少”為“小”。’
且夫竊位之人〔一〕,天奪其鑒〔二〕,神惑其心。是故貧賤之時,雖有鑒明之資〔三〕,仁義之志,一旦富貴,則背親捐〔四〕舊,喪其本心〔五〕。皆疏骨肉而親便辟〔六〕,薄知友而厚狗馬〔七〕。財貨滿於僕妾〔八〕,祿賜盡於猾奴〔九〕。寧見朽貫千萬,而不忍賜人一錢;寧積粟腐倉,而不忍貸人一斗〔一0〕。人多驕肆,〔一一〕負債不償〔一二〕,骨肉怨望於家〔一三〕,細民謗讟於道〔一四〕。前人以敗,後爭襲之,誠可傷也。
〔一〕注見賢難篇。
〔二〕僖二年左傳云:“是天奪之鑒,而益其疾也。”○鐸按:晉語二作“天奪其鑒”。“其”猶“之”也。荀子君道篇:“然而求卿相輔佐,則獨不若是其公也。”韓詩外傳二“其”作“之”,是“其”與“之”同也。他例詳經傳釋詞卷五、卷九。
〔三〕王先生云:‘“鑒明”當依本傳作“明察”,鑒、察形近而訛。’繼培按:“鑒”蓋“賢”之誤,漢書五行志云:“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王褒傳云:“世必有聖知之君,而後有賢明之臣。”
〔四〕“捐”舊作“損”,據傳改。
〔五〕孟子云:“此之謂失其本心。”
〔六〕史記伍子胥傳云:“疏骨肉之親。”“辟”讀為“嬖”。漢書佞幸傳贊云:“咎在親便嬖。”
〔七〕鹽鐵論散不足篇云:“百姓或短褐不完,而犬馬衣文繡。”說苑正諫篇:‘咎犯曰:“民有饑色,而馬有粟秩。”’
〔八〕史記孟嘗君傳云:“僕妾餘粱肉,而士不厭糟糠。”
〔九〕漢書貢禹傳云:“祿賜愈多,家日以益富。”一切經音義一引三蒼云:“猾,黠惡也。”史記貨殖傳云:“桀黠奴,人之所患也。”
〔一0〕史記平準書云:“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而不可食。”高祖紀云:“實不持一錢。”田敬仲世家云:“田常復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貨,以小斗收。”御覽八百四十“一斗”作“一升”。按此文即墨子尚同上篇所云;“腐●餘財,不以相分。”
〔一一〕管子霸言篇云;“富而驕肆者復貧。”
〔一二〕說文云:“償,還也。”“債”本書多作“責”,責、債古今字。○鐸按:漢書宣元六王傳淮陽憲王傳:“舅張博言負責數百萬,願王為償。”師古注:“責,謂假貸人財物未償者也。”漢時驕貴多假貸於民,其實勒索也。事亦見三式、斷訟篇。
〔一三〕毛詩角弓序云:“骨肉相怨。”鄭玄詩箋云:“骨肉之親相疏遠,則以親親之望,易以生怨。”按怨、望同義,史記陳餘傳:‘
餘怒曰:“不意君之望臣深也。”’索隱云:“望,怨責也。”○鐸按:說文:“●,責望也。”書傳通以“望”為之。漢書文三王傳梁孝王傳:“上由此怨望於梁王。”景十三王傳江都易王傳:“建恐誅,與其后祝詛上,語怨望。”陳湯傳:“海內怨望。”“怨望”二字平列。
〔一四〕晏子春秋諫下云:“不顧細民。”昭元年左傳云:“民無謗讟。”○鐸按;宣十二年左傳注;“讟,謗也。”“謗讟”亦二字平列。
歷觀前世貴人之用心也,與嬰兒等〔一〕。嬰兒有常病,貴臣有常禍〔二〕,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過。嬰兒常病,傷飽也;貴臣常禍,傷寵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於媚子〔三〕;人君常過,在不能已於驕臣〔四〕。哺乳太多〔五〕,則必掣縱而生?〔六〕;貴富太盛,則必驕佚而生過〔七〕。是故媚子以賊其軀者,非一門也;驕臣用滅其家者,非一世也〔八〕。或以背叛橫逆不道〔九〕,或以德薄不稱其貴。文昌奠功,司命舉過〔一0〕,觀惡深淺,稱罪降罰,或捕格斬首〔一一〕,或拉髆掣胸〔一二〕,掊死深阱〔一三〕,銜刀都市〔一四〕,殭屍破家,覆宗滅族者,皆無功於民氓者也。而後人貪權冒寵,蓄積無極〔一五〕,思登顛隕之臺〔一六〕,樂循覆車之跡〔一七〕,願裨福祚〔一八〕,以備員滿貫者〔一九〕,何世無之﹖
〔一〕“與嬰”二字舊空,據程本。釋名釋長幼云:“人始生曰嬰兒。胸前曰嬰,抱之嬰前,乳養之也。”
〔二〕“貴臣”程本作“貴人”。按本傳及意林並作“貴臣”,下同。
〔三〕詩思齊毛傳:“媚,愛也。”
〔四〕後漢書陳元傳云:“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
〔五〕漢書賈誼傳云:“抱哺其子”,顏師古注;“哺,?也。”
〔六〕說文手部:“?,引縱曰?。”?部:“瘛,小兒瘛瘲病也。”戴侗六書故云:“瘛瘲謂小兒風驚,乍掣乍縱。掣,搐也;縱則掣而乍舒也。”玉篇云:“?,小兒瘨病。”按素問大奇論云:“?瘛筋攣。”○鐸按:今謂小兒驚風,漢書藝文志有瘲瘛方三十卷,即治此病者。
〔七〕趙策:公子牟曰:“貴不與富期而富至,富不與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與驕奢期而驕奢至,驕奢不與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成六年左傳云:“國饒則民驕佚。”○鐸按:史記貨殖傳:“游媚貴富。”
〔八〕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篇云:“忘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賊軀”猶“賊身”。漢書梅福傳云:“漢興以來,社稷三危,呂、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親親之道,全之為右,當與之賢師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迺尊寵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驕逆,至於夷滅,此失親親之大者也。”此文意與彼同。
〔九〕橫逆不道,即述赦篇所云“大逆不道”也。漢書陳湯傳云;“不道無正法,以所犯劇易為罪。”大逆,不道之劇者。
〔一0〕史記天官書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四曰司命。”禮記祭法:“司命”,鄭注:“司命主督察三命。”疏云:‘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宮星。”’白虎通壽命篇云:“隨命者,隨行為命,欲使民務仁立義無滔天,滔天則司命舉過,言則用以弊之。”後漢書張衡傳章懷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為滅黨,長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瘦,通於命運期度。”
〔一一〕後漢書劉盆子傳章懷注:“相拒而殺之曰格。”按漢書馮奉世後野王傳:“池陽令並素行貪汙,野王部督郵掾趙都按驗,得其主守盜十金罪,收捕。並不首吏,都格殺。”顏師古注:“不首吏,謂不伏從收捕也。”
〔一二〕莊元年公羊傳:“搚幹而殺之”,何休注:“搚,折聲也。”釋文:‘“搚”亦作“拉”。’釋名釋姿容云:“掣,制也。制頓之使順己也。”鹽鐵論散不足篇云:“吏捕索掣頓,不以道理。”續漢書五行志載梁冀事云:“吏卒掣頓,折其要脊。”
〔一三〕周禮掌囚:“凡殺人者,踣諸巿。”鄭注:“踣,僵尸也。”“掊”與“踣”同。“阱”傳作“牢”。按“阱”蓋“”之誤。廣韻云:‘“”與“牢”同。’漢碑“太牢”字多作“”。鹽鐵論褒賢篇云:“身在深牢,莫知恤視。”後漢書黨錮傳范滂傳論云:“幽深牢,破室族。”○鐸按:漢書谷永傳:“又以掖庭獄大為亂阱”,顏注:“穿地為坑阱以拘繫罪人也。”“阱”與“阱”同,今謂地牢也。
〔一四〕漢書王嘉傳云:“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巿,以示萬眾。”○鐸按:三式篇:“其耗亂無狀者,皆銜刀瀝血於市。”銜刀,謂以刀斷脰,猶今俗言“刀嵌頸”也。
〔一五〕楚語:‘鬥且廷見令尹子常,歸以語其弟曰:“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文十八年左傳云:“貪於飲食,冒於貨賄,聚歛積實,不知紀極。”杜注:‘“冒”亦“貪”也。’
〔一六〕太玄經上次七:“升於顛臺。”
〔一七〕新書連語:‘周諺曰:“前車覆而後車戒。”’韓詩外傳五云:“前車覆而後車不誡,是以後車覆也。”後漢書隗囂傳云:“循覆車之軌。”
〔一八〕詩采菽云:“福祿膍之”,毛傳:“膍,厚也。”“裨”與“膍”同。儀禮覲禮鄭注:‘“裨”之為言“埤”也。’詩北門毛傳:“埤,厚也。”
〔一九〕史記平原君傳云:‘秦之圍邯鄲,趙使平原君求救合縱於楚,約與食客門下二十人偕,得十九人,餘無可取者。門下有毛遂者,前自贊於平原君曰:“願君即以遂備員而行。”’張丞相傳云:“自申屠嘉死之後,丞相皆以列侯繼嗣,娖娖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宣六年左傳:‘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貫,將可殪也。”’韓非子說林下云:‘有與悍者鄰,欲賣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貫將滿也,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滿貫也。”’○鐸按:今猶謂數之極限為“滿貫”,古語之遺也。
當呂氏之貴也,太后稱制而專政,祿、產秉事而握權,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據將相,外內磐結,自以雖湯、武興,五霸作,弗能危也。於是廢仁義而尚威虐,滅禮信而務譎詐。海內怨痛,人欲其亡,故一朝摩滅而莫之哀也〔一〕。霍氏之貴,專相幼主,誅滅同僚,廢帝立帝,莫之敢違。禹繼父位,山、雲屏事,諸婿專典禁兵,婚姻本族〔二〕。王氏之貴,九侯五將〔三〕,朱輪二十三〔四〕。太后專政,秉權三世。莽為宰衡,封安漢公,居攝假號,身當南面,卒以篡位,十有餘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無禍敗,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遠,崇聚群小,重賦殫民,以奉無功,動為姦詐,託之經義,迷罔百姓,欺誣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從上鑒其姦,神明自幽照其態,豈有誤哉〔五〕!
〔一〕事見漢書高后紀。晉語云:“一朝而滅,莫之哀也。”按方言云:“摩,滅也。”“摩”與“靡”通。漢書司馬遷傳云:“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紀。”字亦作“糜”,賈山傳云:“萬鈞之所壓,無不糜滅者。”
〔二〕事見漢書霍光傳。“屏”當作“秉”。魏相傳:‘相奏封事言:“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埶,在兵官。”’張禹傳云:“總秉諸事”,亦“秉事”之證。王先生云:‘“
本族”疑“帝族”。’○鐸按;上文“祿、產秉事”,足證“屏事”之誤。霍光傳:‘茂陵徐生曰:“霍氏秉權日久。”’“秉事”即“
秉權”也。“秉權”亦見下文。
〔三〕漢書王莽傳云:“家凡九侯五大司馬。”“五將”即“五大司馬”也。元后傳:‘解光奏:“曲陽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據權,五將秉政。”’五行志云:“五將世權。”
〔四〕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封事云:“王氏一姓,乘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
〔五〕事見漢書王莽傳。按此言呂、霍、王氏事,大恉本劉向封事。
夫鳥以山為卑而橧巢其上,魚以淵為淺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餌也〔一〕。貴戚懼家之不吉而聚諸令名〔二〕,懼門之不堅而為作鐵樞〔三〕,卒其以敗者〔四〕,非苦禁忌少〔五〕而門樞朽也,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六〕,虐百姓而失民心爾。
〔一〕曾子疾病篇文。大戴禮“橧”作“曾”,“穿”作“蹶”。說苑敬慎篇、談叢篇並作“穿”。○經義述聞十一王念孫曰:‘“蹶穴”與“曾巢”對文。蹶者,穿也。言更於淵中穿土為穴也。廣雅曰:“●,穿也。”●、蹶通。’○鐸按:荀子法行篇“橧”作“增”,“穿”作“堀”,並字異而義同。
〔二〕史記秦始皇紀云:“阿房宮成,欲更擇令名名之。”“聚”傳作“制”。按“聚”乃“製”之誤。西京雜記云:“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製為美名,以標奇麗。”“製名”亦一證。
〔三〕說文云:“樞,戶樞也。”
〔四〕本傳“其”下有“所”字,天中記十五同。○鐸按;本書雖或以“以”為“所以”,然例以上文,則當作“所以”。
〔五〕漢書藝文志論陰陽家云:“拘者為之,則牽於禁忌。”
〔六〕漢書貢禹傳云:“守相崇財利。”王商傳云:“王鳳顓權,行多驕僭。”○鐸按:“崇”與“叢”同,聚也。上文“崇聚”平列。
孔子曰:“不患無位,患己不立〔一〕。”是故人臣不奉遵禮法,竭精思職〔二〕,推誠輔君,效功百姓,下自附於民氓,上承順於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竊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誣神明,偷進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圖泰山之安〔三〕,為朝露之行〔四〕,而思傳世之功〔五〕,譬猶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計一以至於萬也〔六〕。豈不惑哉!
〔一〕論語作“患所以立”。○鐸按:劉寶楠論語正義謂此所引當是以義增成。
〔二〕漢書梅福傳云:“厲志竭精。”
〔三〕漢書枚乘傳諫吳王書云:“必若所欲為,危於絫卵,難於上天。變所欲為,易於反掌,安於泰山。”
〔四〕史記商君傳:‘趙良曰:“君之危,如朝露。”’
〔五〕墨子所染篇云:“功名傳於後世。”漢書禮樂志郊祀歌云:“傳世無疆。”
〔六〕漢書賈山傳云:‘古者聖王作諡,三四十世耳。秦皇帝曰:“死而以諡法,是父子名號有時相襲也。以一至萬,則世世不相復也。”故死而號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