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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典 四库本

卷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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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明会典>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一百六十四

都察院一

国初置御史台从一品衙门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经历都事照磨管勾监察御史译事引进等官洪武十三年改正二品衙门设左右中丞十四年始改都察院为七品衙门止设监察御史又分设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道监察御史十六年陞正三品衙门设司务十七年始陞正二品衙门定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经历都事十二道监察御史二十九年置照磨所照磨检校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九年北京道革添设贵州交址云南三道宣德十年交址道革共十三道

诸司职掌

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寃枉提督各道及一应不公不法等事其属有十二道监察御史凡遇刑名各照道分送问发落其有差委监察御史出巡追问审理刷卷等事各具事目请旨点差

选用风宪

宪纲

凡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并首领官按察司官并首领官自今务得公明廉重老成历练之人奏请除授不许以新进初仕及知印承差吏典出身人员充用

事例

宣德三年令都察院选进士监生教官堪任御史者於各道历政三个月考其贤否第为三等上中等授御史下等送回吏部 正统四年令凡御史缺从吏部於进士监生教官儒士出身曾历一任者选送都察院历政半年考试除授 六年奏准凡御史员缺於行人博士知县推官断事理问及各衙门司务各按察司首领官进士监生出身一考两考者吏部拣选送院问刑半年堂上官考试除授 景泰六年奏准进士年三十以上并历事听选监生原系举人者及考满在部教官该陞者通取赴吏部考选试职一年满日仍从本院堂上官考察实授不堪用者送回吏部别用 成化十年令御史缺选进士年三十以上者问刑半年考试除授博士行人推官知县兼选仍试职 二十年奏准试监察御史一年已满刑名未熟再试半年仍前考试实授 弘治元年奏准行人知县等官送都察院理刑半年满日听本院考察各注考语连人送吏部查照选用 六年奏准御史员缺数多行取推官知县等官选补不必限定几年一次行取但遇两京各道缺至八员以上吏部会同本院考选照原职分送理刑自後凡行取推官知县等官或理刑半年或试职一年本院仍考其堪任者除补 十五年奏准今後御史有缺照宪纲例於博士行人知县推官并教官内考选历练老成者除补

点差御史

宪纲

凡差御史分巡并追问审理等事都察院具事目请旨点差回京之日不须经由本院径赴御前复奏

事例

凡巡按御史一年已满差官更代都御史引御史二员御前点差一员其提调学校本院会吏礼二部会推一员奏差刷卷清军巡盐巡河巡关巡茶印马盘粮勘事俱以一员奏差弘治十一年奉旨各具二员点差其巡城巡视光禄寺巡库等项俱本院给劄差委

考察风宪

宪纲

凡监察御史行过文卷从都察院磨勘按察分司行过文卷听总司磨勘如有违错即便举正中间果有枉问事理应请旨者具实奏闻

事例

正统六年诏中外风宪系纲纪之司须慎选识量端弘才行老成者任之其有不谙大体用心酷刻者并从都察院堂上官考察降黜 十四年令御史公差回还都察院堂上官考其称否具奏 天顺八年诏御史公差回还不必考核 成化六年奏准各处巡按御史俱要亲理词讼仍将本院递年发去勘合逐一问结缴报御史回还备开接管已未完勘合件数具呈本院查考七年奏准巡按公差御史回京之日本院堂上官仍依旧例查勘考察保结称职者具奏照旧管事若有不称奏请黜罢 弘治十年奏准各处清军并巡按等项御史回京本院考察果有不职事蹟及过违限期者参奏黜退

考察百司

事例

凡在外布政司按察司并盐运司苑马寺行太仆寺在内顺天府五品以下堂上官考满赴部俱从本院考核凡在外司府州县等衙门官每三年朝觐吏部会同本院考察

凡奉旨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官吏部会同本院并各该衙门堂上官及掌印官考察

凡在京各衙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及直隶府州等官各卫所首领官在外按察司首领官考满本院俱发河南道考核各出考语牒送吏部该司候考

审録重囚

事例

凡每年霜降後本院以各道问拟该决重囚具奏引赴承天门外会官审録

凡捕获强盗绑赴御前引奏者本院同刑部大理寺锦衣卫堂上官於午门前会问

凡每年天气炎热之时本院与刑部大理寺奉勑以见监罪囚审録

月报罪囚

事例

凡每月各道月初起至月终止以问过轻重罪囚原报及己未发落实在数目各若干具呈本院转具掲帖开报刑科查照

巡抚地方

事例

永乐十九年勑大臣十三员各同给事中一员巡行天下 宣德间命巡抚官每岁八月一赴京议事 景泰四年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难於行事又文移往来亦多窒碍改为都御史巡抚 五年定巡抚官赴京议事例辽东大同每年一次宁夏延绥甘肃二年一次俱四月初一日至京南北直隶及北方腹里者仍每年一次四川及南方者亦二年一次俱八月初一日至京其二年一次者若果地方宁静事有应议者听从一年一次

凡各处巡抚官初遣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後专用都御史初名巡抚或名镇守後定为巡抚兼军务者加总督赞理掌粮饷者加总督兼理他如整饬边备提督边关及抚治流民等项皆随事异名若边境有事又有总督提督总制参赞赞理及经畧巡视之名近例尚书侍郎治事於外者兼都御史以便行事事毕而罢

诸司职掌

十二道监察御史照刷卷宗衙门

浙江道

中军都督府   留守中卫

广洋卫     府军左卫

神策卫     应天卫

和阳卫     直隶庐州府

江西道

前军都督府   府军前卫

豹韬卫     龙江卫

龙骧卫     天策卫

直隶淮安府

福建道

户部      金吾後卫

飞熊卫     直隶池州府

常州府

北平道

吏部      金吾前卫

旗手卫     直隶苏州府

广西道

通政使司    镇南卫

五军断事官   直隶安庆府

徽州府

四川道

工部      府军卫

直隶松江府   广德州

山东道

兵部      羽林右卫

典牧所     直隶凤阳府

徐州      辽东都司

广东道

刑部      虎贲左卫

直隶应天府

河南道

礼部      太常司

羽林左卫    国子监

翰林院     钦天监

光禄司     仪礼司

教坊司     直隶扬州府

陕西道

後军都督府   江隂卫

蒙古左右卫   府军後卫

鹰扬卫     兴武卫

横海卫     大理寺

行人司     直隶和州

湖广道

右军都督府   武德卫

水军右卫    广武卫

虎贲右卫    留守右卫

五城兵马司   直隶宁国府

山西道

左军都督府   留守左卫

英武卫     锦衣卫

水军左卫    骁骑右卫

府军右卫    龙虎卫

直隶镇江府   太平府

见今十三道带管衙门

浙江道

中军都督府   留守中卫

茂陵卫     府军左卫

广洋卫     神策卫

金吾左卫    金吾右卫

和阳卫     应天卫

武功中卫    武功後卫

越府羣牧所   金吾前卫

牧马千户所   庐州府卫

六安州卫

江西道

前军都督府   豹韬卫

天策卫     邳州卫

龙江左右三卫  龙骧卫

府军前卫    燕山左卫

羽林前卫    寛河卫

淮府羣牧所   淮安府卫

九江卫     大河卫

武清卫     龙门卫

福建道

户部      金吾後卫

裕陵卫     忠义左卫

武功左右前三卫 飞熊卫

承运库     广积库

甲乙丙丁戊字库 宝钞提举司

天财库     广惠库

赃罚库     印造钞局

广盈库     军储库

龙江批验盐引所 抄纸局

武成中卫    景陵卫

常州府     池州府

美峪千户所   献陵卫

开平中屯卫   定远卫

行用库

四川道

工部      军器局

御用监     针工局

尚衣监     文思院

皮作局     惜薪司

宝源局     府军卫

济州卫     永清左卫

蔚州卫     营缮所

常山羣牧千户所 鞍辔局

冠帽局     兵仗局

织染局     大宁前卫

金山卫     石砫宣抚司

播州宣慰司   天全六番招讨司酉阳等宣抚司  松江府

广德州     潼川州

梁府羣牧所   怀来卫

怀安卫     孝陵神宫监

陕西道

後军都督府   大理寺

行人司     兴武卫

神武後卫    鹰扬卫

义勇中右二卫  横海卫

牧马千户所   江隂卫

韩秦庆三府   和州

安化王府    保定左右中前四卫

府军後卫    宁夏卫

蒙古左右二卫  敢勇报效二营

云南道

顺天府     广备库

羽林前卫    隆庆左右二卫

永平府卫    广平府

通州三卫    卢龙卫

密云中後二卫  镇虏卫

抚宁卫     东胜左右二卫万全左右二卫  山海卫

涿鹿四卫    黄花镇千户所营州左右中前後五卫

大同中屯卫   居庸关

寛河千户所   乐安千户所

定州千户所   宣河千户所

赵府

河南道

礼部      翰林院

国子监     光禄寺

都察院

伊唐周郑四府  太常寺

鸿胪寺     钦天监

钟皷司     太医院

教坊司     羽林左卫

彭城卫     留守前後二卫卫府羣牧所   郑府仪卫司

尚宝司     神武左右前三卫

扬州府卫    两淮盐运司

大名府     汝宁千户所

睢阳卫     潼关卫

高邮卫     宁山卫

仪真归德武平三卫

广西道

通政司     六科

燕山前右二卫  忠义前後二卫

富峪卫     大兴左卫

渖阳左卫    会州卫

镇南卫     武骧左卫

腾骧左右二卫  徽州府

真定府     保定府

紫荆关     倒马关

安庆府卫    新安卫

真定卫     兴河千户所

广昌千户所   镇武卫

牧马千户所   南丹卫

高山卫     广西卫

靖江王府仪卫司

广东道

孝陵卫     刑部

应天府     虎贲左卫

渖阳左右二卫  常山中护卫

济阳卫     武功左右二卫

武骧右卫    长陵卫

隆庆州卫    怀来千户所

安东中护卫

山西道

左军都督府   锦衣卫

留守左卫    骁骑左右二卫义勇前後二卫  府军右卫

水军左卫    英武卫

龙虎卫     大宁中卫

镇江府卫    太平府卫

建阳卫     朔州卫

振武卫     天城卫

渖阳中屯卫   阳和卫

云川卫     蒲州卫

平定州千户所  威远卫

晋府长史司

山东道

皇陵卫     兵部

会同馆     大通关

羽林右卫    渖阳中卫

常山右护卫   御马监

济宁卫     永清右卫

典牧所     滕府牧马千户所

辽东都司    凤阳府卫

徐滁二州并卫  沂州卫

中都留守司   泗州卫

怀远卫     长淮卫

德州二卫    保定後卫

广宁卫     夀州卫

宿州卫     凤阳中卫

凤阳左卫    洪塘湖千户所

湖广道

右军都督府   五城兵马司

留守右卫    虎贲右卫

江淮卫     武德卫

忠义右卫    水军右卫

广武卫     义勇左卫

荆襄楚三府长史司 宁国府卫

辽梁岷吉四府  宣州卫

华阳王府    神武中卫

茂山卫     定州卫

开平卫

贵州道

吏部      太仆寺

上林苑监    旗手卫

忠义中卫    苏州府卫

顺德府     河间府卫

保安州卫    太仓镇海二卫梁城千户所   大宁都司

兴州五卫    天津三卫

宣府三卫    玉林永宁二卫遵化蓟州二卫  镇朔蔚州二卫龙门千户所   沧州千户所

长芦盐运司   万全都司

十二道监察御史职掌後为十三道

纠劾百司

诸司职掌

凡文武大臣果系奸邪小人构党为非擅作威福紊乱朝政致令圣泽不宣灾异迭见但有见闻不避权贵具奏弹劾

凡百官有司才不胜任猥琐闒茸善政无闻肆贪坏法者随即纠劾

凡大小祭祀敢有临事不恭牲币不洁?渎神明有乖礼典失於举行及刑余疾病之人陪祭执事者随即纠劾

凡朝会行礼敢有搀越班次言语諠譁有失礼仪及不具服者随即纠问

凡在外有司扰害善良贪赃坏法致令田野荒芜民人受害体访得实具奏提问

凡学术不正之徒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求进用或才德无可称挺身自拔者随即纠劾以戒奔竞

宪纲

凡风宪任纪纲之重为耳目之司内外大小衙门官员但有不公不法等事在内从监察御史在外从按察司纠举其纠举之事须要明着年月指陈实迹明白具奏若系机密重事实封御前开拆并不许虚文泛言若挟私搜求细事及纠言不实者抵罪

凡大朝会行礼若有失仪听纠仪御史举劾常朝大小衙门官员奏事理有未当及失仪者听侍班御史并给事中劾奏依律罚俸

凡祭祀郊社宗庙山川等神若有怠於职事及失仪者并听纠仪御史举劾依律责罚

凡纠举官员生杀予夺悉听上命若已有旨发落不许再劾

凡都察院按察司堂上官及首领官各道监察御史吏典但有不公不法及旷职废事贪淫暴横者许互相纠举毋得狥私容蔽其所纠举并要明具实迹奏请按问明白覆奏区处其有挟私妄奏者抵罪

凡国家政令得失军民利病一切兴利除害等事并听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各陈所见直言无隐若建言创行事理必须公同评议互相可否务在得宜方许实封陈奏

问拟刑名

诸司职掌

凡鼓下或通政司发下告人连状到院责令供状明白保管听候照出状内被告人数入流官员具呈本院奏闻提取其军民人等给批差人提取理对招供明白取讫服辩无招干连随即保管听候有罪人数牢固监禁追徵所招赃仗完足责令库子收贮议拟罪名开写原发事由问拟招罪照行事理徒流迁徙死罪充军人数具写奏本笞杖以下止具牒文佥押完备连囚赴堂备说所犯情节罪名审无异词然後入递将囚押送大理寺审録候平允回报若罪名不当驳回再问仍将所驳招罪参详明白再拟改正或有番异则监收听候调别衙门再问其余审允人数除笞杖徒流徒罪准工囚人备开年甲住址畧节招罪工役限期呈堂编发工役的决笞杖人数书写断单开具合得罪名会请刑部等官公同断决取完佥批单入卷其充军囚人具手本送编军御史处照地方编发取收管附卷绞斩死罪仍令司狱司转送重囚监牢固枷收听候大理寺依时覆奏回报具手本会请刑部等官公同处决仍取决讫月日批单附卷无招疎放并笞杖的决还职着役宁家人数另具公文差人管送各该衙门给凭发回取批收附卷原收?仗候季终通类具呈本院出给长单差委御史解赴内府该库交纳足备取获库收附卷如有追无见?囚人责供明白类行原籍追徵及照出合问人数随即呈提前项审过囚人设有病故请官相视明白取获批单附卷若干系重囚牒报大理寺知会候本宗事完通具结絶缘由呈堂照验【余与刑部同】

宪纲

凡告有司官吏人等取受或出首?私等事直隶赴巡按监察御史在外赴按察司并分司及巡按监察御史处陈告追问明白依律施行其应请旨者奏闻挐问若军官有犯在京从都察院在外从巡按监察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密切奏请施行其各都司及卫所首领官有犯即便挐问

凡都察院并监察御史按察司纲纪所系其任非轻行事之际一应诸衙门官员人等不许挟私沮坏违者杖八十若有干碍合问人数敢无故占恡不发者与犯人同罪

凡按察司官断理不公不法等事果有寃枉者许赴巡按监察御史处声寃监察御史枉问许赴通政司递状送都察院伸理都察院不与理断或枉问者许击登闻皷陈诉

凡风宪官问定官员赃罪如有寃屈许本犯从实声诉若果真犯实迹不肯伏罪或揑造挟讐等项为词摭拾原问者於本犯上加二等科罪仍押至午门前听候再审

凡监察御史按察司官追问公事中间如有讐嫌之人并听移文陈说回避若?胧怀私按问致有违枉者於反坐上加二等科罪所问虽实亦以不应科断

凡监察御史按察司官追问轻重刑名中间果有律令该载不尽者比拟律条开具请旨

凡都察院官及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吏人等不许於各衙门嘱托公事违者比常人加三等有赃者从重论

明会典卷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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