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有为若刑名法术,张皇补苴之属,皆是民不自爱其生,以其值货利而徇嗜欲也。
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以生为者,营营于衣食嗜好,而惟恐伤其生,自以为贵生矣,不知多欲多累,反无以保其其天而全其性。夫惟顺性命之理,以养二气之和,无所矫揉而贤于贵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