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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解

绝圣章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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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圣章第十九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复,反也。以为太上自决之词。文,文告也;不足,言不足禁之,绝其圣智,主昏于上矣,故民趋利者,百倍绝弃仁义,主残于上矣,故民反乎孝慈。巧利者,与圣智仁义相悖者也。能绝弃之,盗贼何有,此三者皆非文诰所能感,非谓治民,不必以令也,但命令必本于躬行,所系属者为要焉,见素则识定,抱朴则神全,少私寡欲,则有天下而不与此恭己,无为之化,非圣智之资、居仁由义者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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