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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

吳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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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九丘」之書,志九州之土地所有風氣之宜,與「三墳」、「五典」並傳。周列國皆有史,晉有「乘」、楚有「檮杌」、魯之「春秋」是也。孔子定「書」以黜「三墳」、衍述「職方」以代「九丘」、筆削「春秋」以寓一王法,而「乘」與「檮杌」遂廢不傳。及秦罷侯、置守、廢列國,西漢司馬遷作「史記」闕牧守年月,不表郡國記載,浸無可考;學者病之。厥後,江表「華陽」有志,汝潁之名士、襄陽之耆舊有傳。隋大業,首命學士十八人著「十郡志」。凡以補史氏之闕遺也。

閩文學始唐,至宋大盛,故家文獻,彬彬可考。時號海濱洙泗,蓋不誣矣。國朝混一區域,至元丙子,郡既內附,繼遭兵寇;郡域之外,莽為戰區。雖值承平,未能盡復舊觀。「清源前志」放失,「後志」止於淳佑庚戌,逮今百有餘年。前政牧守多文吏武夫,急薄書期會,而不遑於典章文物。比年修宋、遼、金三史,詔郡國各上所錄,而泉獨不能具,無以稱德意,有職愧焉。至正九年(文田案:至正九年者,元順帝己丑歲),朝以閩海憲使高昌偰侯來守泉,臨政之暇,考求圖誌。顧是邦古今政治沿革、風土習尚變遷不同,太平百年,譜牒猶有遺逸矣。今不紀,後將無徵。遂分命儒生搜訪舊聞,隨邑編緝成書。鑒時寓泉,辱命與士君子裁定刪削為清源序志二十卷,以補清源故事。然故老澌沒,新學淺於聞見,前朝遺事蓋十具一、二以傳言云爾。

十一年(文田案:十一年者,元順帝至正辛卯之年也)暮春修禊日,三山吳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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