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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

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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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地,為古無諸之國;而閩之臺灣,本土番部族琉球之故壤。漢、唐開疆以來,皆以海外置之,地入於荷蘭;其後鄭成功逐荷蘭,竊踞為巢。聖祖仁皇帝念天下一家,臣服其黎庶、郡縣其土宇。數十年休養生息,日就蕃昌;土地、人民政事之大,不可以無志。古於前者,觀察高公、副使劉公相繼纂修,而規制事宜未盡洽備。今給事六公、侍御范公奉命巡視茲土,乃與副使莊君、太守褚君共採舊聞、旁搜眾紀,為徵引之據;於是取新舊二志增之、損之,有綱有目。

余觀志之修也,與作史同;必彙從前之事、合數家之詞,而裁以史才之手,然後條理明備、本末燦然。孟堅之於子長、劉昫之於韋述,半以為取材而加之斫削;歐公五代之史,原本於薛居正而刪定之。是故必有相因之跡、相釐之功,相因則其事詳、相釐則其文核。夫作史且然,至於修志,亦有不得不然者矣。顏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夫事日積而多,亦日積而廢。由後數十年之所積,較之於前,其踵而增華者有加而於前事或久而放失;又或因傳聞之謬,更為荒蕪之詞以雜之,不得其詳且核焉,則其缺莫考。其文之不雅馴者,尤縉紳先生所難言也。今觀台志之修,自封域、規制至於藝文、雜記,其間典禮之周、學校之設、武備之嚴,與夫山川之險易、戶口之繁衍、賦役之殊科、生番熟番之頑馴強弱不同,人情風俗、土物產貨,按志以稽,如指諸掌。且台郡孤懸海外,為各省之藩籬;是以於防海港口出入、水道紆回,言之尤詳;必提其要害、紀其遠近,使人因其形勢以識控制之方。其視前志加詳,而體要典則尤為加核;是有良史之才,而達於政體者也。

考之「周禮」「職方」所掌,辨及山藪川浸與男女之數、穀畜之宜,以周知其利害,使同其貫利。「王制」: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谷大川之異制,民生剛柔、輕重疾速之異宜,以修其教而齊其政。今是志之修,既熟悉全台之風土、人物,則其政治之宜民,條理本末,必有卓然可觀者;不獨其文之詳核,可以方班、劉而匹歐陽也。謹序之。

乾隆丁卯春月,糧驛使者明福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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