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州在臺灣山後,地皆群番所居。康熙時,全臺入版籍,原系南路理番同知所轄之境。第以其地荒僻,其人不解耕織,故不責其貢賦而化外視之。
同治十三年,日本藉此稱番不入中國版籍,聲言牡丹社番前曾戕害琉球失風難民,擅以輪船載兵闖入琅■〈王喬〉。欲討番罪;實則,覬覦我後山也。我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燭其奸謀,遂決計調兵分南、北、中三路鑿山開道,經理後山。十二月,命同知袁聞柝攝南路理番同知篆,領綏靖軍駐埤南撫番。光緒元年六月,復奏請移駐南路理番同知於埤南,並請於關防內加「撫民」二字。
十四年,臺灣巡撫劉公銘傳奏裁同知,改設臺東直隸州知州於水尾。嗣因土匪、兇番勾結叛亂,水尾居民死亡殆盡,仍暫寄治於埤南;今因之。
●疆域
州東濱大海,西際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東西寬處百數十里,窄處十餘里、數十里不等。南距恆春,西南距鳳山,西距安平、嘉義、雲林、埔里,北距宜蘭,皆為番山所隔絕。
謹按舊通臺東之遭有六:一由恆春縣出東門東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萬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灣,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灣,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溪,又十里至巴塱衛,又五十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恆春沿海北達埤南之舊道也。一由恆春〔縣〕北五十里之楓港東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圓山下,又五里至雙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雲頂,又十五里至英華嶺,又十里至魯木鹿山,又東十里至阿郎壹溪,又北十里至巴塱衛:此通判鮑復康所開之道也。一由鳳山〔縣〕東三十里之下淡水東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里至雙溪口,又五里至內社,又十五里至崑崙坳,又十里至大石岩,又四十里至諸也葛,又東二十里至虷子崙:此同知袁聞柝所開之道也。一由鳳山〔縣〕之下淡水東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紅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崙,又東二十里至古阿崙,又二十三里至春望岩,又東十里至大烏萬溪,又北十里至虷子崙:此總兵張其光所開之道也。一由雲林縣東行十七里至大坪頂,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紅魁頭,又五里至頭社子坪,又五里至南仔腳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東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橫排,又七里至東埔坑頭,又五里至陳坑·又十里至鐵門洞,又十八里至八同關,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雙峰仞,又五里至粗樹腳,又四里至大崙溪底,又十二里至雅託,又十三里至雷風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總兵吳光亮所開之道也。一由宜蘭縣南五十八里之蘇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東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濁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禮宛,又十五里至花蓮港,又二十里至吳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又十八里至拔子莊,又十五里至水尾:此提督羅大春所開之道也。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後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建議用重兵、縻鉅餉所開,穿番中以行;處處築堡設防,剿撫兼施,不遺餘力。然兵甫撤,而道即為番所阻塞。今皆不復能通行,前功盡棄矣。
今前、後山相通只三條崙一縷之道,乃光緒八年以後提督周大發、張兆連相繼開通者也。自鳳山〔縣南三十里之〕東港東南行三十里至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東南七里至六儀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樹前,又南下嶺十五里〔至〕大樹林,又南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東七里下嶺至溪底,沿溪東行七里至海,曰巴塱衛;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又北十五里〔至〕虷子崙,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緒元年移駐南路撫民理番同知今臺東州寄治之處也;由埤南西北十里至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擺那擺社,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六(八?)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開園,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莊,又十二里至璞石閣,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緒十四年奏請築城設臺東州治之處也;自水尾而〔東〕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莊,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環,又八里至貓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蓮港。自大港口沿海南行過納納社十里至開傘埔,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灣,又二十里至彭仔存,又南十里至烏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買,又五里至成廣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馬老漏,十里至莪律社,五里至都律〔社〕,十里至小馬武吻,三里至大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巒,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過埤南溪〕五里至埤南。此臺東內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數也。
自巴塱衛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磧中;自白石口以至擺那擺,皆溯埤南溪行;自擺那擺北至新開園,皆泝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莊,皆順網綢溪行;自大莊以北過璞石閣至水尾,皆順大密納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莊,則又泝挖鈴拗溪行。皆無路,行石磧中,溪多石也。自拔子莊以北達花蓮港,則皆順紅巖溪行。〔亦無路〕,行沙磧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兩山夾之。所有番社、民莊,皆在山之麓、水之濱。所有荒地,皆溪中沙灘稍高之處,稍掛淤泥、草生甚茂者也。棄而不開,恐有水患也。所有已開地畝,皆在近山稍遠溪流之處。然亦難免於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易漲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衛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逾猴子山沿海北達成廣澳、又北達大港口、又北達貓公社約二百里,可墾之地皆不甚廣。自貓公社沿海以北至花蓮港六十五里之間,亦有可墾之地。從前阿眉番曾開墾成熟,今為木瓜番時出殺害,避而遷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蓮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間,最為平廣,土之膏腴甲於後山;而大鹵番時出擾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濁水溪及大南澳等處延袤百六十〔七〕里,今已棄在境外。而境內沿山、沿海所有溪河,夏、秋雨多,水漲阻隔而不能通往來者,歲必有一、二月之久。
地勢如此、水勢如此,是以經營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
謹按:臺東僻在後山,拊全臺之背。用兵經營其地,以杜外夷窺伺之萌,所謂臥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陸路勞師鑿險,冒瘴深入,扼要設防,剿番、撫番、招民墾荒,不遺餘力已二十年,縻餉已數百萬,而兵猶不〔能〕撤,歲費尚需十餘萬金;始設廳,繼改州,悉以內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廣,如耕石田,徒費財力,且將成為漏卮,無所底止。豈前山可開而後山獨不可開哉?
觀於鄭氏之往事,而得失、難易之故可知矣。鄭氏以安平為巢穴、以鹿耳門為門戶、以澎湖為障蔽,專恃舟楫以守以戰;以轉運百貨,厚自封殖;以招誘無業之民,使墾荒地。往來出入,飄忽無常,使中國不測其所為,而臺灣日益開拓。蓋由外而內、由近而遠漸推漸廣,伸縮自如也。今西洋各國經理各海島而占據之,皆師鄭氏故智。先以舟楫據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費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誘遠近懋遷有無,使百貨外自海至、內由山出,各爭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眾、土日闢,自成都會,然後設官以治之;務求有人、有土、有財而足用,不蹈務廣而荒失之也。今我開後山,乃反其所為。舍海道、棄舟楫,專事陸路;道逾山嶺,穿番社,力求深入。處處設防,處處為番所牽制,徒自罷其大於荒山窮谷之間;如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師老財費,夫何怪焉!
粵之瓊州孤懸海外,與臺灣同。珠崖置郡始於兩漢,其來久矣;深山之中,至今猶有生黎所據,不入版圖,猶臺灣之有生番也。自明以來,善言兵者往往議開十字道,橫直穿黎心,使北由瓊州、南達崖州,東由萬州、西達儋州,均年隔阻;置兵其間,謂可居中以制外。光緒子十三年,粵督張香濤制軍用其策,果開通矣。而山中煙瘴甚厲,兵不能久駐;未幾而仍廢塞,亦猶臺灣所開以通後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見島嶼之鄉,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為力,由陸道自內而出難為功,不獨臺灣然也。
夫臺灣後山有成廣澳、有大港口,猶前山之有鹿耳門也;有火燒嶼,猶前山之有澎湖也。如仿行鄭氏之法,據海口而不深入,立市埠以廣招徠,造〔輪船一艘〕、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窺司、免內番之牽制,伸縮均得以自如矣。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也。謹附末議,以待採擇焉。
●山川(附島嶼)
秀姑巒在水尾西五十餘里。其山高聳,甲於臺東。
雪峰在秀姑巒西北四、五十里。其峰最高,冬有積雪;故名雪峰。
紅巖山在拔子莊西北。
木瓜山在花蓮港西。
岐萊山在花蓮港西;北接大鹵閣,南連木瓜山。
米崙山在花蓮港北十五里米崙溪口海邊。山雖低而小,其西甚平曠。又西五里,即加里宛莊。若移花蓮港營壘於此以防海,共山即天生之砲臺也。
七星墩在成廣澳北五十五里加早灣社;又北距大港口二十五里。七墩環列,中有平地;其東一墩逼海,為之屏障。若駐兵於此以防海,其東墩環即可為砲臺。其灣坐北向南,亦可泊船避風也。
猴子山在埤南北十里埤南大溪之北岸。其山不高,而東逼海處起一小峰;峰之南北,地皆平廣。若駐兵防海,外以山為屏障;其地勢,似勝於埤南。
埤南山在埤南西。左聯完萬山、右接大南山,綿延二、三十里;望之,如張疊屏。
完萬山在埤南山之北;以完萬番社而名。
新武洛山在完萬山之北;以新武洛溪水所出而名。
大南山在埤南之西四十里;以大南番所居而名。
鰲魚山在埤南今州寄治營壘之後。四面空闊,與他山不相聯屬;如鰲魚出海面,張首露脊而掉尾。山雖不高,頗瘦縐而秀麗;石亦多孔,透空玲瓏。現擬移建昭忠祠於山阿;大海環其前,頗足豁登臨者心目也。
春望岩在埤南之西南百二十里。
大石岩在埤南之西南百五十里。
謹按:臺東州境,西逼崇山:自南而北曰大石岩、曰春望巖、曰大南山、曰埤南山、曰完萬山、曰新武洛山、曰秀姑巒、曰紅岩山、曰木瓜山、曰岐萊山、曰大鹵山,其次第也;皆大山也。其名皆隨俗所稱,書之亦總名也。山皆番人所居,外人未嘗深入。不知其脈從何來,分為幾支,界止何處?其高若干丈、廣若干里?亦未能測量,故皆闕而不書。而特書米崙山、七星墩、猴子山三小山,以其形勢有裨於海防;書鰲魚山,以擬建昭忠祠於其上也。
埤南溪源出埤南山後。東流至擺社之南,新武洛溪自北來會;折而南,合流十里至利基利吉社,折而東十里南經猴子,東入於海。
新武洛溪源出新武洛社山中,東南流至新開園之西出山。南流十五里,北經里隴莊,西經雷公火社;又南十里,東經鹿寮埔;鹿寮水自西出山注焉。又東經務祿乾社十里至擺那擺之南,會埤南溪入於海。
大港水有二源:其南源出新開園之西四十里網綢社山中,西北流至大陂之北出山;俗名網綢溪。北流五里經公埔之西,又北五里,濁水溪自東南入焉;又北七里至大莊之西,阿眉溪白東南入焉,清水溪自西出山入焉;合流為大密納河。又北經客人城、萬人埔之西十五里,至璞石閣之東;又北二十里,西經迪街、東經觀音山、龜立埔而至水尾,與挖鈴拗溪合流。其北源曰挖鈴拗溪,源出秀姑巒山中,東南流至拔子莊之南出山。南流經化良社之西十五里而至水尾之東,合大密納河東流,始名大港。亦曰九曲溪:以行山間,兩岸峭壁挾之,使左旋右折,凡九曲;歷二十五里,乃入於海也。其入海處,名大港口;左為獅山、右為象山。口外海中突起一石,形頗似球,名獅球嶼。南北分二港:前者水深,大船可入泊口內。今南港已為沙磧淤塞;北港尚通,船載三百石者可入。其口南距成廣澳七十五里,北距花蓮港百十有五里。
紅巖溪源出秀姑巒山中,東北流至拔子莊之北出山。北流十里,經大巴塱之西、馬大安之東;又五里,黃岩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二里,經鹿甲皮之西,白水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八里,經象鼻嘴之西;又北十二里,過吳全城之東,木瓜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八里至花蓮港,入海。其港水深,可泊船。
米崙港在花蓮港之北十五里,源出加里宛西山中。東流至米崙山之南,入海。港小水淺;潮漲,小船可入泊。
丁仔老溪在大港口之北四十里,源出猴兒嶺。東流至貓公社,入海。
紅蝦港在成廣澳北十五里。
黎子坑、郎阿郎、馬武窟、八里芒諸小溪皆在埤南、成廣澳之間;皆東流入海。
知本社溪在埤南之南二十里,源出社西番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大麻里溪在埤南之南四十里,源出社西番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虷子崙溪在埤南之南五十里,源出大石岩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又大得吉溪、干子壁溪,皆在虷子崙溪之南,皆由番中東流出山,入於海。
大烏萬溪在埤南之東七十里,源出春望岩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巴塱衛溪在埤南之東八十五里,源出古阿崙番社中。東南流至溪底,折而東十里至巴塱衛,入海。其南岸十里,曰阿郎壹溪;州之南界也。
謹按:臺灣前山、後山,本同一干;而脈絡所分之處,水出其間。如能尋其干、陟其巔,自北而南以左右望,或源焉、或委焉,當可一目了之。無如山中處處為生番所穴窟,文人墨客不能入而究其幽奧;販夫樵豎與香習解番語為通事者,雖得出入其境,又譯之不確,語焉不詳。不但山脈、川源難紀其實,而名稱亦無定焉;惜矣!臺東尤荒僻,民少番多,識字者亦鮮;問以山水,往往不知其名,或舉番社之名以對。其山脈、水源,固不能詳也。茲特紀其可知者而已;疑則闕焉,亦體例應爾也。
·島嶼
火燒嶼在埤南之東海中,海程約六十里。天氣晴明,望之若在目前。嶼大十餘里,南向有澳,可泊大船,以避北風。嶼中居民,男女四百餘人,云皆閩產;以耕漁為業,間亦至埤南以魚蝦易鹽、布。光緒十四年秋,後山土匪、群番之變,臺南北以輪船載兵由海道援埤南,兵登岸戰。北洋大鐵甲輪船亦至;皆日則遊奕海面,夜則泊此嶼。猶前山之安平口,輪船不能久泊,遇風則往泊澎湖也。
紅頭嶼在巴塱衛之東海中。望之,其嶼較大於火燒嶼。其人從不至埤南;無船往來,不能知其詳。
大海,在州之東。東望無際,舊「臺灣志」稱為「萬水朝宗」處。
●職官
文職
武職(未設)
·文職
臺東直隸州知州一員:俸銀八十兩、養廉銀……、津貼公費銀七千兩。門子二名、皂隸十六名、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一名、斗級一名、禁卒八名、民壯二十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仵作一名,工食銀三兩一錢。
州同一員(未設):俸銀六十兩、養廉銀二百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六名、馬伕一名、傘夫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
州判一員(未設):俸銀四十五兩、養廉銀一百六十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六名、馬伕一名、傘夫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
吏目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養廉銀二十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伕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銀。
知州到任、交卸日期
候補道吳本傑:光緒十四年十一月初五日到任署事,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交卸。
候補通判王維敘:光緒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到任署事,十月初十日在任病故。
試用同知高垚:光緒十五年十一月初七日到任署事,十六年三月初八日交卸。
候補同知溫培華:光緒十六年三月初八日到任署事,十月二十九日交卸。
候補通判宋維釗:光緒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到任署事,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候補知縣呂兆璜:光緒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到任署事,十九年六月初一日交卸。
奏調江蘇補用知府、候補直隸州知州胡傳: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到任代理。
吏目到任、交卸日期
候補縣丞袁繼安:光緒十六年三月初三日到任署事,十七年十二月初九日交卸。
候補從九品姜春棠: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到任署事。
謹案:光緒元年,移南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埤南。十四年秋,群番叛亂,廳署毀,案卷無存;所有同知等官歷任姓名及到任、交卸日期,均無可稽考。理合聲明。
·武職(未設)
●廨署(附義塾)
南路廳署:在埤南。光緒五年,南路撫民理番同知袁聞柝建;共計三十二間。十四年秋,土匪、叛番攻埤南,毀於火。案卷無存,領銀若干兩無可稽考。
臺東直隸州知州寄治安撫軍營:在埤南南路廳署故址之南半里。光緒十四年冬,署州牧吳本杰兼統安撫軍一營。十二月,詳請築壘,四周各寬三十丈,建造草房一百三十間,領工料價七三銀一千一十五圓三角八瓣。十五年二月,工竣。十五年七月,署州牧王維敘稟報營署草房一百三十間被颱風全行吹倒,重造五十四間;領銀若干,無卷可稽。十六年六月,署州牧溫培華稟報營署草房五十四間被風吹倒一十八間,重造一十三間,領工價七三銀一百三十四圓五角二瓣。十七年七月十七日,署州牧宋維釗稟報營署草房五十四間被颱風全行吹倒,重造草房四十三間、瓦房火藥庫一間,領工料價七三銀四百一十八圓七角四瓣。十一月,工竣。十九年八月初三日,初十日、二十七日三次臺風,代理州牧胡傳先後稟報吹倒草房三十六間、瓦房火藥庫一間,其餘七間歪斜未倒;重造官房五間、吏目房三間、幕友房三間、書辦房三間、哨官房三間、勇棚房九間、川堂一間、家丁房三間、社丁房三間、廚房二間,又撐修官房五間,修勇棚二間改為通事棚,並重造瓦房火藥庫一間,共四十三間。領藤竹、茅草價七三銀一百三十圓。
州吏目亦寄治安撫軍營壘內:草房三間,由州牧修建。
●倉廒(未設)
●學校(未設)
●書院(未設)
●社學(無)
義塾
·義塾
埤南塾、大莊塾、成廣澳塾、璞石閣塾、花蓮港塾:原設五處;光緒十九年四月,署州牧呂兆璜稟請添設三處:埤南塾、萬安莊塾、拔子莊塾。
今共八塾,每塾學童十三、四、五人不等。塾師每月束脩,皆七兌湘平銀十元;由州按季備文請臺南支應局發給。
●營汛(經制額兵、營汛未設,僅列防營人數、餉數及駐防處所)
鎮海後軍中營統領兼管帶官一員;每月領薪水湘平銀五十兩、公費一百五十兩(扣建)。正哨長四員;每員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副哨長四員;每員月領餉銀六兩。什長三十八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八十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三百三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四十二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一百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光緒十年冬,中營中、前、左三哨駐防埤南,右哨駐防水尾,後哨以四隊分駐成廣澳,以四隊分駐大陂、鹿寮。十四年夏秋,群番叛變,右、後二哨死亡殆盡;冬,復募補,同駐埤南。
鎮海後軍左營(人數、餉數與中營同)查左營原名飛虎軍後營;光緒九年,改今名,分駐花蓮港一帶。今以中、右、後三哨駐防花蓮港,左哨一、二、三、四隊分防加里宛,五、六、七、八隊分防吳全城,前哨五:六、七、八隊分防象鼻嘴,二、三、四隊分防鹿甲皮,一隊分防大巴塱。
鎮海後軍前營(人數、餉數與中營同)查前營於光緒十四年冬增設。中、前、左三哨駐防新開園,右哨駐防成廣澳,後哨五、六、七、八隊分駐璞石閣,一、二、三、四隊分駐鹿寮。
又查光緒十八年正月,中營、前營、左營各裁正勇三十二名、長夫四十名;五月後,各裁正勇四十八名。今每營各有官弁、正勇、夥夫四百二十五員名;又長夫各六十名。
埤南屯兵一哨:管帶官一員;每月領薪水湘平銀十兩、公費三十兩(不扣建)。哨官一員;每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哨長一員;每月領餉銀八兩。什長八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六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八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二十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光緒十四年冬,原設三哨;十五年夏,裁去兩哨,只存一哨。十八年,裁去正勇四名、長夫八名。原以親兵一隊及五、六、七隊駐防大麻里,八隊分防知本社,四隊分防虷子崙,三隊分防大足高,一、二隊分防巴塱衛;十七年七月,調巴塱衛、大足高二處防兵並歸虷子崙、知本社防所,增調海防屯兵後哨填防大竹高、巴塱衛、溪底三處。十九年九月,以海防屯兵前哨原防拔子莊,與後哨調防巴塱衛等三處相距太遠,不相聯絡,復稟請與埤南屯兵一哨對調;埤南屯兵遂移防拔子莊。
南路屯兵二哨:管帶官一員;月領薪水、公費湘平銀共八十兩(不扣建)。正哨長二員;每員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副哨長二員;每員月領餉銀八兩。什長十五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三十二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一百四十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十七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五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南路屯兵,光緒八年原設三營;九年裁去。十年,復募二哨,共二百一員名。十八年正月,裁正勇八名、長夫十六名,以親兵及左哨七隊駐防三條崙,五、六隊分駐歸化門,三、四隊分駐六儀社,一、二隊分駐大樹前;前哨一、二、三隊分駐大樹林,四、五、六隊分駐出水坡,七、八隊分駐溪底。十八年秋,調溪底防勇並歸三條崙。
海防屯兵二哨(人數與南路屯兵同;惟正勇較南路多一名。十八年裁去勇夫數亦同):查光緒十五年六月,設海防屯兵,原駐拔子莊。十八年秋,後哨調防巴塱衛等處。十九年秋,前哨亦調防大麻里等處,與埤南屯換防。現在親兵二隊及前哨三、四、五、六隊駐大麻里,一、二隊分駐虷子崙,七、八隊分駐知本社;後哨一、二、三隊分駐溪底,四、五隊分駐巴塱衛,六、七、八隊分駐大得吉。
●鋪遞
自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十里至六儀社,又十里至大樹前,又十五里至大樹林,又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七里至溪底,又十里至巴塱衛,又十五里至大竹高,又十里至虷子崙,又二十里至大麻里,又二十里至知本社,又二十里至埤南,又三十五里至鹿寮,又三十五里至新開園。又四十五里至璞石閣,又四十五里至拔子莊,又十八里至大巴塱,又十二里至鹿甲皮,又十八里至象鼻嘴,又十二里至吳全城,又二十里至花蓮港:凡二十二處,皆防營所駐之區。其遞送公文,皆由營派勇夫。未設鋪遞,亦無額設鋪兵也。
●莊社
南鄉
新鄉
奉鄉
蓮鄉
廣鄉
(附)番社
附各社通事
·南鄉
寶桑莊:在埤南;十八戶,男、女九十人。
新興街:在埤南;大小店鋪、手藝工匠人等浮戶九十家,男、婦約三百七、八十人,無一定之數。
馬蘭坳街:在埤南:七十餘戶,商販居其小半,各營弁勇眷口居其大半,男、女約二百七、八十人,亦無一定數。
·新鄉
新開園、萬安莊:在埤南北六十五里;七十二戶,男、女三百六十一人。
大陂莊:在新開園北五里;民十二戶、番七十四戶,男、女共三百二十七人。
公埔莊:在大陂北七里;五十一戶,男、女三百三十七人。
鱉溪:在公埔東二里;二戶,男、女十四人。
馬里汪:在公埔西三里半;三戶,男、女十九人。
馬加祿:在新開園北二十里;十七戶,男、女九十一人。
頭人埔:在馬加祿南二里;三十戶,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石牌莊:在新開園北二十三里;十一戶,男、女七十二人。
里行莊:在石牌西二里;四十二戶,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螺子坑:在石牌東十里;二十三戶,男、女百五十二人。
萬人埔:在新開園北二十六里;四十二戶,男、女二百十四人。
大莊:在新開園北三十里;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三人。
里隴:在新開園西南十五里;民四十一戶,男、女二百五十七人;番二十二戶,一百三十四人。
新莊:在新開園北二十三里;十二戶,男、女八十八人。
·奉鄉
水尾埔:在埤南北一百四十里;民、番共十一戶,男、女一百七人。
璞石閣、客人城:在水尾南三十里;二莊相連。民、番八十八戶,男、女七百二十八人。
拔子莊:在水尾北十五里;民二十三戶,男、女五十一人。
打麻園:在水尾西一里;民十三戶,男、女八十人。
麻志林:在水尾南三十八里;三戶;男、女十四人。
大巴塱:在拔子莊北十五里;民二十戶,男、女一百二十七人。
大港口:在水尾東二十五里;六戶,男、女三十三人。
·蓮鄉
花蓮港:在水尾北九十二里;民三十三戶、商二十餘戶,男、女三百二十二人。
復興莊:又名十六股,在花蓮港北十四里;六十八戶,男、女三百五十三人。
三仙河:在復興莊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二十八人。
農兵莊:在花蓮港北七里;十三戶,男、女五十七人。
軍威莊:在花蓮港北六里;十一戶,男、女五十七人。
新港街:在花蓮港東北九里;二戶,男、女九人。
佳樂莊:在花蓮港北十五里。舊有居民,均因大鹵番屢出擾害,逃散已盡。光緒十八年,佃首林蒼安等復招百人墾復拋荒之田。二十年查,只有六十人;鹵患未息,田亦尚未墾復。
·廣鄉
成廣澳:在埤南北九十里;商一十五戶、民三十三戶,男、女一百七十人。
·(附)番社
埤南撫墾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埤南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男、女一百八十四人。
埤南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男、女一百八十四人。
撫漏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即埤南番所遷之社):在埤南北五里;男、女五百三十餘人。
撫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即埤南番所遷之社):在埤南北五里;男、女五百三十餘人。
馬蘭社(正社長月領銀八圓):在埤南西一里;男、女四百五十餘人。
馬蘭社(副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一里;男、女四百五十餘人。
沙鹿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二里;男、女三百二十餘人。
沙鹿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二里;男、女三百二十餘人。
都巒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七百一十餘人。
都巒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七百一十餘人。
君滾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里,與都巒連接;男、女二百三十餘人。
猴子山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六里;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猴子山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六里;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基南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一十三人。
阿里排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一百十二人。
檳榔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二百五十一人。
檳榔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二百五十一人。
遵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埤南西十里;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遵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十里;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迪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十八里;男、女三百七十八人。
迪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十八里;男、女三百七十八人。
——以上二社,原名呂家望。
大巴六九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大巴六九新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二十里,兩社男、女共二百七十餘人。
知本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三百七十四人。
知本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三百七十四人。
班萊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南十八里;男、女五十五人。
班萊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南十八里;男、女五十五人。
射馬干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埤南南二十里;男、女二百四十七人。
射馬干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南二十里;男、女二百四十七人。
擺那擺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里;男、女三百十七人。
擺那擺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二十里;男、女三百十七人。
吧那叭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吧那叭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務祿乾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三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三人。
務祿乾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三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三人。
雷公火社(正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四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一人。
雷公火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四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一人。
利基利吉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三十七人。
利基利吉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三十七人。
大南八段前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三十七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大南八段前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三十七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大南大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三十九里;一百二戶,男、女五百九十三人。
大南大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三十九里;一百二戶,男、女五百九十三人。
大南郎阿什後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四十里;二十七戶,男、女一百七人。
大南郎阿什後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四十里;二十七戶,男、女一百七人。
微沙鹿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九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七人。
微沙鹿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九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七人。
麻老漏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八十里;男、女五百三十二人。
麻老漏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八十里;男、女五百三十二人。
都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六十五里;男、女七百八十一人。
都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六十五里;男、女七百八十一人。
峨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七十里;男、女六百四十二人。
峨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七十里;男、女六百四十二人。
小馬武吻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五里;男、女一百五十七人。
小馬武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五里;男、女一百五十七人。
大武馬吻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二里;男、女二百七人。
大武馬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二里;男、女二百七人。
加里猛押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四十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加里猛押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四十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八里芒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三十五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八里芒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三十五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班鳩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八里;男、女一百四十人。
北絲鬮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北二十五里;男、女五百四十九人。
北絲鬮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五里;男、女五百四十九人。
里學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里;男、女八十七人。
——以上共三十六社;正、副社長共六十九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二百三十二圓。
又,大麻里一帶平埔、高山各番社:
羅打結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羅打結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文里格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二里;男、女一百八十人。
鴨阿崙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九里;男、女一百六十五人。
立里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立里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家條邦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五十三人。
家條邦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五十三人。
猴子蘭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二里許;男、女七十五人。
大烏窟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五人。
大烏窟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五人。
虷仔崙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北十二里;男、女三百二十五人。
打臘打蘭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北十二里;男、女三百二十二人。
察臘密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五里;男、女五百三十五人。
察臘密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五里;男、女五百三十五人。
大得吉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北二十二里;男、女四百二十人。
那里叭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八里;男、女四百四十四人。
大竹高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五里;男、女二百三十八人。
大板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七里;男、女三百一十三人。
古木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五里;男、女九十五人。
遮角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北二十里;男、女九十三人。
甘那壁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二里;男、女四百五十二人。
鴿子籠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二里;男、女四百三十人。
獅子獅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二里;男、女五百四十八人。
獅子獅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二里;男、女五百四十八人。
板子洞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八人。
板子洞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八人。
大烏萬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五百四十五人。
大烏萬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五百四十五人。
阿郎壹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三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八人。
大狗上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大狗上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大狗下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一百二十五人。
大狗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一百二十五人。
噶嗎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一里;男、女四百六十五人。
噶嗎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一里;男、女四百六十五人。
八里芒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八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大里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五百五十九人。
大里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五百五十九人。
大蟒鴨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二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柴郎驛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八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雨沐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雨沐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諸也葛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六百三十八人。
諸也葛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六百三十八人。
雨沐銀那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見那臘懶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四十里;男、女六百五十五人。
見那臘懶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四十里;男、女六百五十五人。
讀古梧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四十二人。
八老南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五里;男、女二百七十六人。
麻魯祿仕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五百二十二人。
麻魯祿仕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五百二十二人。
呀唊那社(社長月領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阿臘打蘭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二十里;男、女六百五十四人。
阿臘打蘭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二十里;男、女六百五十四人。
都立斗立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四人。
都立斗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四人。
情巴蘭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一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三人。
盧蟒鴨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里;男、女二百三十二人。
松武落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二人。
荳囉拐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三百五十五人。
麻里烏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南三十五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麻里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三十五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麻有路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五里;男、女二百三十二人。
新撫:
瓜洞安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九里;男、女二百五十三人。
簡樓撫臉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六里;男、女二百六十四人。
嗎有藥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七里;男、女二百五十五人。
——以上共四十九(八?)社;正、副社長共六十七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二百四十三圓。
光緒十八年冬新撫:
崑崙樓大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六十里;男、女二千一百二十人。
崑崙樓大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六十里;男、女二千一百二十人。
崑崙樓小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四十里;男、女一千五百二十五人。
昆崙樓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四十里;男、女一千五百二十五人。
——正、副通事各一名,月領銀三圓。
此項新撫口糧,每月十九圓;系由州每月貼給五圓,餘由大麻里營營官調補屯額二名,並貼給二圓。
秀姑巒撫墾分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水尾附近各社:
化良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北五里;男、女四百餘人。
化良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五里;男、女四百餘人。
週武洞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拔子莊四小社總名)、巫老僧社(正社長月領銀五
圓。即拔子莊)、人子山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即拔子莊)、烏漏四物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週武洞及巫、人、烏四社,皆在拔子莊;共二百三十五戶,男、女共一千三百七十一人。
周武洞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拔子莊四小社總名)、巫老僧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人子山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烏漏四物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即拔子莊):週武洞及巫、人、烏四社,皆在拔子莊;共二百三十五戶,男、女共一千三百七十一人。
高溪坪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六里;男、女一百八十一人。
高溪坪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東北六里;男、女一百八十一人。
烏鴉立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邊;五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人。
烏鴉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東北邊;五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人。
加納納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南;今已無人。
加納納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南;今已無人。
下撈灣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東三里;十三戶,男、女八十二人。
下撈灣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璞石閣東三里;十三戶,男、女八十二人。
苓子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十里;四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苓子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十里;四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奇密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二十里;六十一戶,男、女四百二十餘人。
奇密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二十里;六十一戶,男、女四百二十餘人。
大肚壓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北十二里;五十二戶,男、女三百五十餘人。
大肚壓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十二里;五十二戶,男、女三百五十餘人。
水尾東北川大港口各社:
丁仔老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拔子莊東二十八里;今已無人。
烏鴉石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港口南十里。大小四社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一人。
烏鴉石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港口南十里。大小四社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一人。
八里環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拔子莊東三十八里,二十戶,男、女百三十餘人。
八里環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拔子莊東三十八里,二十戶,男、女百三十餘人。
姑律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拔子莊東四十二里;十六戶,男、女六十餘人。
北溪頭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即大港口;二十九戶,男、女一百八十五人。
納納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港口南;三十二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石硿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蟠仔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此二社在大港口南五十里。
石硿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蟠仔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此二社在大港口南五十里。
馬大安社(正社長月領銀八圓)、良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善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四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四百二十四戶,丁口共二千零六十五人。
馬大安社(副社長月領銀五圓)、良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善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四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四百二十四戶,丁口共二千零六十五人。
大巴塱社(兼管馬於文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馬於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沙老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三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二百四十七戶,丁口共一千七百三十七人。
大巴塱社(兼管馬於文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馬於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沙老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三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二百四十七戶,丁口共一千七百三十七人。
水尾璞石閣迤西高山各社:
外領里座主板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五十里;十四戶,男、女二百餘人。
內領里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十五里;十五戶,男、女一百五十餘人。
內領里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南十五里;十五戶,男、女一百五十餘人。
興武郡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北二十里;男、女六十餘人。
納食達社(社長月領銀二圓):與興武郡同社。
與弗東社(兼管馬媽賀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北二十餘里;男、女三十餘人。
與實骨丹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北二十五里;七戶,男、女三十餘人。
座主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二十里;男、女三十五人。
崙仔頂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南二十里;十一戶,男、女百二十人。
半嶺店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二十二里;男、女四十餘人。
拔使利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南三十二里;十二戶,男、女一百七十餘人。
旱溪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三百一十人。
旱溪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三百一十人。
大里仙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二里,六戶,男、女八十人。
高山中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九戶,一百一十人。
利行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十八戶,男、女一百六十人。
清水社(兼管小鹿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八戶,男、女百人。
網綢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三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異卓辦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十五戶,男、女百六十人。
坑頭社(兼管小里廚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二十二戶,男、女二百四十人。
大鹿鹿社(兼管小舟舟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七十五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坑尾社(兼管麻加里萬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南四十里;二十戶,男、女一百六十人。
大崙社(兼管異勿勿、異馬母兩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大崙社(兼管異勿勿、異馬母兩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哈末社(兼管里廚加禮不宗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五十里;五十餘人。里廚男、女三十餘人。
新溪頭社(兼管大里廚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八十里;十戶,男、女九十人。
璞石閣西北高山各社:
異祿閣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北三十里;三戶,男、女百人。
加志屘社(兼管河粽英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六戶,男、女一百二十人。
打訓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百十里;二十八戶,男、女三百六十人。
異角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六十里;十一戶,男、女一百二十人。
蚊子厝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九十里;七戶,男、女九十人。
大崙坑社(兼管雅託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百二十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大崙坑社(兼管雅託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二十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吻吻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吻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水尾西南內山各社:
下仙路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十二戶,男、女百一十人。
里答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八戶,男、女九十人。
大里渡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九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十人。
哈水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三十里;十二戶,男、女百二十人。
小納納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丹那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十戶,男、女百二十人。
新撫:
霜山腳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三社相連;十四戶,男、女二百人。
霜腳木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九戶,男、女百五十人。
大老吻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十四戶,男、女二百二十人。
——以上共六十六社;正、副社長共九十三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三百二十六圓。
花蓮港撫墾分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平埔南勢七社:
飽干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半豆蘭東南;一百二十二戶,男、女五百三十九人。
飽干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半豆蘭東南;一百二十二戶,男、女五百三十九人。
薄薄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一百四十八戶,男、女一千百三十四人。
薄薄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一百四十八戶,男、女一千百三十四人。
里留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三里半;百零六戶,男、女五百十四人。
里留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三里半;百零六戶,男、女五百十四人。
豆蘭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薄薄東北,距花蓮港五里,三百二十一戶,男、女一千五百六十三人。
豆蘭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薄薄東北,距花蓮港五里,三百二十一戶,男、女一千五百六十三人。
七腳川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薄薄北,距花蓮港十三里,三百一十四戶,男、女一千六百三十六人。
七腳川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薄薄北,距花蓮港十三里,三百一十四戶,男、女一千六百三十六人。
歸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飽干東北,距花蓮港十里;九十三戶,男、女三百九十七人。
歸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飽干東北,距花蓮港十里;九十三戶,男、女三百九十七人。
〔脂〕屘屘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里留西,距花蓮港三里半;四十五戶,男、女二百二十一人。
——以上七社,統名南勢番。
高山大鹵閣五社:
石硿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三十八里;男、女約百七十餘人。
魯登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二十四里;男、女約九十餘人。
九宛社(社長月領銀六圓):在花蓮港北二十里;男、女約百八十餘人。
得其黎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北三十五里;男、女約百餘人。
七腳籠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五十二里;男、女約百六十多人。
——以上五社,統名大鹵番。
高山木瓜各社:
馬力加山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四十五里加虱社東南;十二戶,男、女九十三人。
加虱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五十五里紅梨老社東南;十四戶,男、女一百二十四人。
苟蘭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里同文社西;十七戶,男、女百二十四人。
浸利灣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二里同文社東南;二十六戶,男、女二百一十七人。
浸利灣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六十二里同文社東南;二十六戶,男、女二百一十七人。
紅梨老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七十五里;十八戶,男、女百二十五人。
王阿往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即苟蘭社。
同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四十八里馬力加山社西北;十二戶,男、女八十六人。
馬瑙老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六里浸利灣社東北;十五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以上八社;統名木瓜番。
——以上共二十社;正、副社長共三十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一百二十九圓。
加里宛社:在花蓮港北十七里;民、番共六十四戶,男、女百四十三人。
瑤高社:在花蓮港北十八里;民、番共二十三戶,男、女六十三人。
竹仔坑社:與瑤高相連;民、番共二十五戶,男、女五十七人。
七結社:在花蓮港北二十一里;民、番共二十五戶,男、女三十八人。
武暖社:在花蓮港北二十里;民、番共一十七戶,男、女四十三人。
——以上五社,統名加里宛。因四年叛亂,革去社長口糧。
·附各社通事
南路:埤南成廣澳等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射馬干、遵化、迪化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馬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知本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埤南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猴子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都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檳榔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北絲鬮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利基利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雷公火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大麻里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大麻里社副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諸也葛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大竹高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巴塱衛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打臘打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南八社(兼管馬漏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微沙鹿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都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
大馬武吻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小馬武吻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加里猛甲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坪子嶺社(兼管八里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莪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以上總、散通事共二十五名,每月共領銀一百四十四圓。
中路:秀姑巒(兼管化良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故總通事林東艾月領銀八圓。查林東艾因被兇番戕害,情節慘烈;其原領口糧銀兩,奉文不裁,給其眷屬,以資養贍。合並聲明),副總通事(兼管週武洞社)一名(月領銀七圓)。巫老僧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人子山社(兼管烏漏四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丁仔老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奇密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高溪坪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烏鴉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肚壓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下撈灣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巴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馬大安社(兼管良化、善化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沙老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港口姑律社(兼管北溪頭、納納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武里洲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加納納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周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通氣、石坑、烏鴉石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八里環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高山(兼管異祿閣、打訓、異角、蚊子厝等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高山(兼管牛嶺店、網綢、旱溪、崙子頂等社)副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下仙路、里答、小納納、丹那、哈末、異卓辦、清水、利行、高山中、大里仙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坑頭、坑尾、小里廚、大里廚、大鹿鹿、小舟舟、大崙、麻加里萬、異勿勿、異馬母、新溪頭、大里渡、吻吻、哈水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座主板、拔使利、大崙坑、雅托、加志屘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新充:霜山腳等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以上總、散通事共二十七名,每月共領銀一百四十九圓。
北路:岐萊南勢七社(兼管薄薄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十八圓),副通事(兼管飽干、里留兩社)一名(月領銀十六圓)。〔脂〕屘屘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豆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歸化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高山大鹵閣、石硿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魯登、九宛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得其黎、七腳籠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七腳川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高山木瓜等社(兼管七腳川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十二圓)。加虱苟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紅梨老、王阿往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以上總、散通事共十二名,每月共領銀一百零六圓。
總共每月由臺南支應局領給各番社社長七五湘平銀九百三十圓,歲共一萬一千〔一〕百六十圓;各社通事口糧七兌湘平銀三百九十圓,歲共四千六百八十圓。
謹按:後山發給各番社社長口糧,其議創於袁同知聞柝。光緒五年春稟稱:『除高山野番未經就撫不計外,其歸化者中、北二路已有三十四社,丁口約二萬餘人;南路七十二社,丁口約在三萬以上。三路大小番目,約計一百八十餘名;每名每月給薪糧銀四元、六元,全年並計似不過萬元,尚不抵一營弁勇半年糧餉之費;俾得數萬番丁就我範圍、聽我驅使,並可以禦我外侮、消我內憂,使其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各保身家性命,自無不樂於從事。況其登山涉水,概若猿猱;露宿風餐,罕有狼狽;兼之打牲捕鹿,乃其俗尚;慣用火器攻擊,猶其末技。雖屬野性靡常,驟難繩以禮法;然無一社一番,不聽頭目指使。如該頭目甘為我用,即不慮其番眾之強而且暴。設有藐視王章、自貽伊戚,竟可責成番目送究;縱不能即時弋獲,而以番制番,亦可免勞他慮。值此餉絀時艱,更不能不通盤籌劃,撙節虛縻;所有中、北兩路駐防營勇,即可裁撤三營,酌留花蓮港一營、水尾一營,亦可以資鎮撫』。時未准行;十三年四月,巡撫劉公銘傳令各番社薙髮,發給社長並通事口糧,裁減防營,略如袁策。秋、七月,各番叛變,全局皆震。其冬,亂平,復增防營,而社長口糧猶復發給。其後隨時招撫,不能增請給領者,往往以其人充營勇。至八年,復招撫崑崙奴等社;除大麻里防營以其人充勇二名外,餘則州牧與營官貼給焉。要之,防營可增可裁,番社社長口糧則能增而不能裁;其利弊適相等耳。
●墾務
謹按光緒元年,設招撫局於埤南以撫番,始於袁同知聞柝;其招民墾荒,亦始於是年十二月。據袁氏「開山日記」所載,有『稟准給予經費』之語。又云:『楓港莊民林讚募得農民六十名,承墾埤南之巴郎禦荒埔;熟番潘琴元募得農民六十名,承墾大陂頭東邊荒埔』。查巴郎禦,即今巴塱衛;林讚等所墾者,今有升科田十三甲七分有奇存焉。大陂頭東邊荒埔,即今里行莊;潘琴元等所墾者,今升科已有田四十九甲八分有奇。又云:『寶桑莊民陳雲清募農民化番五十名,承墾利基里吉荒埔』;則至今尚無升科者。日記又云:『三年春間,巡撫丁公日昌派員在廣東汕頭設局招募潮民二千餘名,用官輪船載赴臺灣;先以八百餘名撥交吳統領安插大港口及埤南等處開墾。聞所招募,半系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即稟陳:「埤南闔境安插潮農,殊多不便,不若就近招募為善。請即裁撤汕頭招墾局,停止招來」。奉批:「准停辦。其已到之五百餘名撥來埤南,仍須要為安插」』。至安插何處?亦未載明。查今大港口只有民人六戶,惟大莊、客人城等處民多粵籍,殆即當年汕頭所招者;其後十四年作亂之劉添旺等,亦粵人也。又查日記所載:四年正月有給予成廣澳以南各社阿眉番農具、籽種事;六年六月,有阿眉番自請丈量給照事;兼有『派員各處丈量,共計民、番開成田園不下二、三萬畝,稟請頒發執照,按戶填給;並擬酌收租賦』之語;自誇成功,以鳴得意。按田已丈量給照,稟請酌收租賦,上臺無有不准之理;今查後山光緒十四年以前,並無丈量田畝事,十七年以前,亦無開征事。即十七年清賦歸戶開征,亦只有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有奇,計畝尚不滿三萬;豈袁氏日記所載,語或不實耶?抑由十四年之亂,民多死亡,田復荒廢耶?袁氏日記,記至丈量已畢、酌收租賦而止。其招撫局何時始改為撫墾局,則未言及;花蓮港、水尾二局設於何時?亦未言及;其後何時始改為分局,兼隸埤南?當初是否一律給發民、番開墾經費及農具、籽種?令皆無卷可稽。又南路屯兵、埤南屯兵、海防屯兵,始皆擬仿古者屯田而設,牛隻、農器皆備。今屯政久廢,當日所墾之田,聞皆報被水沖,牛斃、器壞久矣,不堪復問;亦無卷可稽。綜計後山墾荒,二十年來多方經營,似已不遺餘力;而其收效僅僅如此!論者謂民、番雜處,原有畏心;地僻路遠,來亦不易;且田本沙灘,易致水患,是以招墾甚難。而前巡撫丁公則疑撫番、墾荒,盡屬粉飾,毫無實際。由今察之,二者之說各有見地,皆非虛言也。今設撫墾局三處,宜並記之。
埤南撫墾局(由州牧經理):委員一員(由州牧委吏目兼充),月支薪水湘平銀二十兩。局書一名,月支口糧湘平銀七兩四錢八分。社丁二十五名,每名月支七兌銀六元。
秀姑巒撫墾分局:委員一員,月支薪水湘平銀二十四兩。局勇二十名,每名月支口糧湘平銀三兩六錢。
花蓮港撫墾分局:委員一員,月支薪水湘平銀二十四兩。局勇二十名,每名月支口糧湘平銀三兩六錢。
以上三局薪水口糧,定於何年?無卷可稽,理合聲明。
花蓮港分局:局書一名,月領口糧湘平銀十兩。夥勇一名,月領口糧湘平銀三兩五錢。
以上二項,系委員袁繼安自行稟準,於光緒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支,合併聲明。
●水利
大陂圳引新武洛溪水。西北行,長約十里。始於新開園,尾輸於大陂,灌田二百餘甲。
大莊圳引阿眉溪水西北行,長約三里。光緒十九年新開,灌田三十餘甲。
萬人埔圳引阿眉溪水北行,長里許。光緒十九年新開,灌田二十餘甲。
拔子莊圳原系海防屯兵所開,久圯。光緒二十年,民人修復,灌田十餘甲。
其餘小圳,或灌數甲、或灌數畝者甚多,不勝紀錄。合併聲明。
●田賦
臺東系草萊甫闢之區,土壤磽薄,水利未修;田畝不列上、中、下等則,按照埔里廳減一等則,內免征耗羨、不配勻丁糧米,列為下則。計每甲征銀五錢零六釐四毫四絲,升科征賦。其餘逼近海濱,高低參錯,難定收成之地;概列為下下則,暫緩升科。
南鄉埤南堡:共墾下則田三百二十甲六分六釐四毫一絲七忽六微,額征銀一百六十二兩三錢九分七釐三毫一絲七忽二微。
新鄉新開園堡:共墾下則田一百零八甲三分八釐六毫二絲七忽二微,額征銀五十四兩八錢九分一釐一毫四絲五忽六微。璞石閣堡:共墾下則田二百四十一甲六分二釐七毫三絲五忽六微,額征銀一百二十二兩三錢一分四釐八毫二絲二忽五微。
奉鄉口水尾堡:共墾下則田二百二十一甲四分六釐一絲一忽八微,額征銀一百一十二兩一錢二分八釐九毫一絲四忽三微。復興堡:共墾下則田二百三十九甲二分二釐八毫八絲八忽,額征銀一百二十一兩一錢五分五釐七絲三忽九微。新福堡:共墾下則田一百七十七甲一分二釐八毫四絲六忽,額征銀八十九兩七錢四釐九毫三絲七忽二微。萬安堡:共墾下則田一百七十二甲八分一釐三毫七絲一忽,額征銀八十七兩五錢一分九釐七毫七絲八忽三微。
廣鄉成廣澳堡:共墾下則田一百五十六甲三分三釐八毫三絲八微,額征銀七十九兩一錢七分五釐九毫七絲二忽七微。
蓮鄉花蓮港堡:共墾下則田六百一十七甲九分八釐四毫五絲四忽七微,額征銀三百一十二兩九錢七分二釐九絲三忽九微。
總共新墾下則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釐八毫一絲二忽七微,每年額征銀一千一百四十二兩三錢二分五絲六忽一微;又帶征加一補水銀一百一十四兩二錢三分二釐五忽六微一纖,又帶征加一五平餘銀一百七十一兩三錢四分八釐八忽四微一纖五渺。
光緒十七年下忙,署理知州呂兆璜始開征。光緒十九年八月,三次颱風大雨,水沖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釐二毫一絲一忽一微,經代理知州胡傳丈量造冊,詳請豁除額賦;應豁除額征銀六十三兩七錢五分六釐八毫零三忽、加一補水銀六兩三錢七分五釐六毫八絲零三微、加一五平餘銀九兩五錢六分三釐五毫零四微三纖。
謹按:臺灣用兵經營後山,鑿山開道,設官招撫民、番,已二十年。而地畝升科,僅有二千二百五十五甲有奇;核計賦額,歲僅征銀一千一百四十二兩有奇。稽查當日設局招墾,給發牛種、農具,所費不貲。嗣復設局清賦,丈地、給單、造冊、委員夫役薪工各項,先後所領共費銀五千五百餘兩;中間因收取單費,激成光緒十四年夏、秋之變,番社叛者十有六、七。於是調援兵以解圍、增防兵以剿逆,費更不貲。事定之後,所增之兵不能復撤,至今每歲尚需餉銀十萬餘兩;加以津貼州牧、吏目辦公之費,給發撫墾局委員、勇夫薪工,各番社社長、通事口糧,合計二萬餘兩;而此外修理營署、草房、軍械及月領操練火藥、鉛丸無一定之數者,不一而足。至十七年下忙,始請開征賦額之半;十八年,始全征;皆不能足額。除存留坐支吏役各項俸工銀外,解繳藩庫僅銀三兩三錢有奇。十九年,復被水沖去田畝約全額二十分之一。所費如此其鉅,所入如此其微。雖朝廷以邊防為重,經費有所不惜;然度支之數,所關非小也。故並會計而識之。
●津渡
大港口番渡以竹編成小筏,一人坐於後,以兩手執一槳,兩頭蕩水;前坐一人以渡。若官長過此,則縛紮二、三筏為一筏,頃刻立就。然須無風時,有風則不能渡也。
●橋梁(無)
●義塚(無特設者)
●井(多不勝記)
●碑碣(無)
●坊匾(坊無,匾已見祠廟)
●祠廟(附寺觀)
昭忠祠光緒七年,南路同知袁聞柝建;原在埤南寶桑莊之東海濱。十四年民、番之變,南路廳署毀;案卷無存。十九年八月,颱風三次吹倒,暫移祠中神主於天后宮之旁,而錄其官銜、姓名於冊;其籍貫及立勛事蹟與入祠前後次序,則皆無可考矣。現已相地,擬移建於鰲魚山阿。並查死事後山未及入祠者,補製神主,一並祀焉。
原祀:提舉銜、候補通判辦理營務處湯承,知府銜、南路撫民理番同知余修梅,同知銜、南路同知鄧厚成,知府銜、南路理民撫番同知歐陽駿,同知銜、候補知縣招撫委員陳昌言,幫帶海防屯兵花翎參將李得勝,知府銜、代理臺東直隸州知州,甘肅試用同知高垚,武功將軍酆炳南,幫統後軍張吉祥,振威將軍劉得勝。「沈文肅公政書」所載北路員弁請卹及周副將維先、唐總兵守贊兩次請卹片內,尚有死事一並請卹者,理合補祀:綏遠左營左哨哨官、外委陳維禮,福銳左營左哨哨官、副將李東來,總兵銜、儘先補用副將果勇巴圖魯石得寶,綏遠前旗中哨哨長、世襲雲騎尉羅定國,綏遠左旗中哨正哨長、把總趙昌幼,練勇後營右哨副哨長、軍功楊玉標,練勇後營中哨正哨長、軍功江少華,練勇後營左哨副哨長、軍功周開嶽,福建陸路提標、右營裁缺把總楊飛高,試用從九品章坤。
又查花蓮港昭忠祠現無祀產,每歲春、秋二祭,均系駐防營官捐辦。其平日看守祠宇者,亦由營給予勇丁口糧一名。合併聲明。
謹按:沈公「政書」光緒元年三月二十日請卹陳維禮等片內,有『俟後山建城設官後,准予附祀昭忠祠』之語;其後埤南、花蓮港兩處建祠,曾否稟請奏明有案,後山現在無卷可稽。合併聲明。
·寺觀
天后宮在馬蘭街。光緒十五年,統領鎮海後軍各營屯東湖張提督兆連建。其前一年,土匪、逆番之叛,後屢著靈異;張提督詳請巡撫劉公銘傳奏請頒給匾額,有經歷高爵、訓導劉春光、巡檢陳炳熙等撰碑可稽。以碑文不甚雅馴,不能採入「藝文」列於「碣」,故不錄。宮中恭懸御頒「靈昭誠佑」匾;額中摩刻御寶,旁未刻年月日。
查光緒十七年,埤南大麻里各社正、副社長以及總、散各通事捐助六八銀七百四十元,由前統領鎮海後軍各營屯張提督兆連交總通事張新才於新開園、大陂一帶購田一十五甲零零六毫二絲二忽,交佃承種;每年議定包納租榖一百四十八石,作為天后宮祀產。歲收租榖,供奉香火之費;勒碑在廟,移州有案。十九年,代統鎮海後軍各營屯後總鎮元福,因所置田路遠,照管維艱,復將此項祀產田畝全數退回張新才為業,收回六八銀七百四十元,亦移州有案。六月,後代統在營病故;此項退還田產收回原價銀圓,早經移用無存。十月,由後代統家屬挽其總辦文案兼理營務、府經歷高爵與總通事張新才、街市總理陳宏勛當面言明,以後准由高府經歷手償還,決不致誤。合併聲明。
●風俗(附番語)
臺東本番地,土著皆番人;以居平地,稱「平埔番」。客民則閩、粵人,自前山來者居多;北路,則宜蘭人居多。其俗,皆因其舊;前山各廳縣志已詳,不須贅也。故專採訪番俗記之。
番俗重女而輕男。生男未成童,尚為父母任樵牧;稍長,則出居「擺郎館」,不事耕作以養父母。惟持刀槍日出遊獵,得鹿或殺人則自以為豪,眾亦稱之。出贅婦家,轉為婦之父母耕作;歲收所入,盡歸婦之父母。或其父母窮乏,不過小小周恤之;往來其家,亦視之如客。其待兄弟,亦不如待其姊妹及妻姊妹之親切也。
番人小年未有婦及有婦已死或反目分離者,皆別居一處,曰「擺郎館」(一曰「巴樓館」)。社中守望及出供差役,皆此館中人任之。館必建於社之路口,而皆不置炊具;夜則共宿於館,日則或歸食於父母姊妹親戚之家、或其姊妹親戚饋之食,社各從其舊俗。而館中人必受頭人老番約束,則同也。
番俗婚配皆由男女自擇,父母不能為之主。南路埤南等社,皆男自擇女,悅之,則時至女家,饋女以菸、以檳榔;女亦悅之,乃告父母挽親戚說合,以布及米粿、檳榔等物為禮,而贅於女家。阿眉等社,皆女自擇男,時至鄰里親戚家助其婦女執炊、汲水,與其少年子弟相悅,乃歸告父母招贅之。中路各社,則皆男女幼自擇配,私相盟約。長而不背盟,乃約聘訂期,牽手歌唱於社長、頭人之門前,歸而成婚;亦居女家。中路高山各社,則彼此以妹易妹者居多。其議相易,不使妹知;約期各誘妹出,各強牽以歸。妹若不從,則不飲食;至六、七日不飲食,則仍送回,以其堅不悅此男也。北路南勢等社,則男女互相悅,告父母倩親戚為媒說合,男以米粿、檳榔等物親送至女家,以少許布散於床下,以祀女之祖先;偕女至空房成婚。明日,女首戴水一桶送男家,男挑柴五梱或七梱送女家,另以米粿送媒人而已。至木瓜社番,則男擇女,以告父母為之說合,以白料珠及米粿為聘。候其已收,隨至女家擄女以歸,強之同房;似女甚不願者,預為他日反目地步,藉口於男之強逼也。如說合時,女實不願而不許,則男「出草」殺人,以人頭為聘;若女之兄弟亦能「出草」殺人以人頭報之則已。倘無以報,則必許之矣。
至夫婦反目,則男子持其槍刀及隨身衣飾,單身出居「擺郎館」;所生男女及資財、牲畜,皆為婦有。亦有親戚為之調停,使復為夫婦如初者。大抵男棄女,則女先嫁;女棄男,則男先娶也。
番人日食,皆地瓜、小米;芋熟,則食芋;鮮食稻米。向無碗箸,以籐編圓器(徑尺許)如盆以盛食,或以海蛤為匙、或以手掇而食之。遇喜慶或客至,則為米粿(謂之「巴巴」)以為敬。飲則以瓢。尤好飲酒。酒以小米蒸而釀之;其用糯米釀者,味甚醇美,經宿即成;無「以口嚼米吐出釀酒」之說。今平埔各番,亦漸從民俗,知用碗箸矣。其釜甄等物,或鐵、或瓦,亦與民同。
番人男女皆上穿窄袖、對襟小衫,長僅及臍;下圍以裙。男裙長僅尺餘,女裙長二尺餘,皆不穿褲。寒則或以嗶吱、或以氈、或以粗厚麻布縫之,如北方平口布袋之式而反之;底開領口,底旁左右各開一口。自頂套下,露頭與頸及兩臂於口外;亦有前開襟者。腿及膝下,或縛布套如民人之套褲;男女皆然。喜紅綠色。亦有上體不穿衣者。木瓜男番,並裙亦不穿;僅以布尺許以繩系腰垂下以遮羞。上體或以闊布、或以氈被之,如僧之袈裟。今平埔番,亦漸知穿褲矣。
番俗女不任縫紉,而任耕作。一切衣服,皆男子所製。其番布,亦男織者多,女織者少;惟麻縷,則皆女所紡也。
番人所居,皆草房。平埔各番草房,與民人無異。高山各番,或先掘地為坎,方長不一,深或及肩、及臍不等;架竹木,蓋棚其上,而居坎中;以窟室暖且避風也。
番俗畏死而多疑,所居室內如屢有人病死,則以為不祥;必棄去,擇地別構草房居之。遇疫流行,則闔社盡遷於他處。
番俗疾病無醫藥,或宰牛、豬以祈禱,或請「響婆」禳之。死無棺殮,以布縛紮其身,並以其生平所用器物如刀槍、手釧、釘帶、番珠之類附於身旁,掘地埋於居室之後及室左右。惟埤南及木瓜等社,則並縛其手足為一團,就室內挖一圓洞坐而埋之;頂覆以鍋,蓋以石板,加土於其上。不知為喪服。南路則喪主不出;人入見之,則垂頭不言語,三、五日不等。北路則其家一、二日不舉火作炊,飲食則皆親鄰饋之。「響婆」,猶內地之女巫也。
番人祭祀,曰「做享」。其俗,每歲將布種,則殺牲、釀酒、蒸米粿以「做享」。收穫畢,亦如之。凡享,必互以酒肉相招,飲啖、歌唱二、三日。今平埔番,亦知伏臘、賀年矣。
番人不知年歲、節候,惟視月輪之圓缺以紀月、俟耕種之收穫以為歲,結繩以記數;尚有太古遺風。
番人貿易,往者不知用銀與錢;獵得鹿茸、皮角、熊膽,惟與民人易鹽、布、嗶吱、羽毛及鐵鉏、鐮刀、腰刀、火槍、火藥等物。富者,惟畜牛多、積布與嗶吱多而已。布以伸兩手度之為一排,伸一手度之至膺之正中為一圍;不知有尺寸。今高山番已知用銀圓、平埔番則並知用錢,亦有家置升、斗、尺、稱者矣。
番性悍戾而愚莽,忿不畏難。「出草」遇鄰社番,亦或殺而取其首;攜歸,誇耀於眾,宰牲作享。鄰社恥之,亦殺彼社之人以報讎;不問是否兇手也。是以輾轉報復,結讎益深,久而不解。至勢已衰弱,不能復報,或舉社遠遷以避讎,或挽鄰社出為調和,甘願出牛、酒、布帛、農器以謝罪;只論強弱,不論曲直也。若彼此勢均力敵,則各相持不肯和解。故不能糾合出山為大患。
女番不以肩挑物,凡收地瓜、小米,皆盛以麻袋或竹筐,以首戴之而歸;樵薪、汲水,亦戴於首。背負小兒,亦能以首戴物而行。男則肩挑,與〔民〕人無異。
後山南路各番,男女皆不刺面。惟中路阿眉男番,兩耳下垂處,皆扯長穿空(圓徑寸許),以圓錫鏤花紋嵌入,或上插羽毛及小紅綠絨球,以為美觀;俗謂之大耳番。北路惟木瓜番男女,皆於額中至印堂刺直紋一條;男或二、三條或刺橫紋半寸許,如「易經」畫卦之式二十餘橫。女既有夫,自兩頰至地閣,均遍刺橫紋青黑色。大鹵閣番亦然。
各社有犯姦及盜竊、鬥毆等事,皆就社長、頭人、老番評論。事大罰一牛、事小罰一豬;然不歸理直者,歸社長、頭人、老番宰而與眾共食之。
·番語
番語南路埤南各社番語:天:你鴨日:奴冷月:母覽風:嗎哩雲:下林月四雷:弄雨:毛烏臘星:墨都恨天曉:夫因那日夕:噶喇瞞晴:依乃馬乃街乃陰:因念馬烏乃地:臘六水:來弄火:阿坏土:那那海:塔里布潮:房都乃隴溪:那隴山:扶然乃田:火猛石:八乃然沙:乃乃父:阿媽母:乙乃妻:下冷子:阿蠟媳:抱送孫:的滿人:乙奴男:媽依乃女:媽發然夫:都奴嗎濮婦:因姑阿冷強漢:馬高烏那島伯:依歪叔:因姑都奴社頭目:若沃宛友:同然客:羅乃到鬼:迷六阿神:丁乃打打面:林顏髮:嚇蠟烏須:念石手:黑哩足:圭心:打嗄朗肝:海帶肺:墨朗腸:打牙魄背:里古那眼:八達鼻:洪膽耳:里額口:烏隴齒:歪哩剃頭:佛里佛腹:顛喉:喉嚨剃刀:甘木辮:烏畢帽:夢鞋:朱國衣:加完帶:龍斂裙:不西褲:格打格箱:箱桶:巴膽青布:當眼白布:畢連乃合黑布:奴寧隴紅布:郎乃郎休引紅嗶吱:隴連綠嗶吱:馬喝黃嗶吱:馬乃虜羽毛:哆囉呢呢:小呢湖縐:老十巾鈕:卜軌線:歪乃麻袋:擺的蓋:啞搭甑:打火碗:蓋心筷:嚇那的墨:啞不棹:棹椅:里拜木:高倚鍋:煖灶:嚇滿竹:八西甲筍:息柳草:打籠花:阿布藤:賄薯莨:姑龍麻:吉柳犁:光廣耙:格那鋤:必斗鐮:鉤鉤刀:得撈火槍:管火藥:佳籠鉛丸:阿丁那箕:甲箕凳:阿里板屋:奴買門:阿里猛床:煞船:朱南車:巴里冷轎:鞋老架:排乃帚:衣乃金:金銀:排思錢:八甲銅:烏老宛鐵:打老珠:兩鐲:八鹽:阿抵里油:老老酒:姑打茶:阿羅蘇擺擺榖:羅買豆:煖煖芝麻:那連地瓜:烏乃夫甘芋:烏黑金瓜:甲東瓜:東瓜萊菔:菜頭米:木蠟小米:來馬禾:木班牙稻:羅買麥:墨菜:古朗煙:打馬谷肉:阿龍雞:獨樂國豬:兩水牛:甲金錦黃牛:格火眼狗:竦貓:了魚:烏老鳥:阿養鹿:渺麋:馬路隴熊:都買羊:塔古里山豬:馬威鼠:篤篤馬:馬鴨:買買檳榔:波那柑:阿西魯桃:阿罷巴蕉:母里文蔗:馬里拐瓜:烏那喜跪:松瓦奴坐:喀煙睡:阿都擺起:格捺旱來:阿母那母去:馬烏魯死:迷乃打活:馬凹病:瓜煖葬:八都穩笑:山冷因右哭:馬當抑塞罵:馬希魯干里魯怒:沙魯瓜董打:卜卜告殺:丁乃梗乃倒偷:馬了希欠:沙魯強還:別乃且迎:甲都穩送:甲都那過年:巴還龍種地:沙沙隴飽:搭甲刺谷餓:煞馬那挑擔:必乃流抬扛:山老老祭祀:兵良里隙唱歌:新那出草:木瓜瞞喝那評理:媽了了報仇:馬希魯和好:依乃擺乃好:依乃擺依魯不好:加董醜:行都魯香:阿甘宛臭:汗都奴甜:阿魯阿苦:阿布冷熟:馬的魯爛:媽都擺新:媽赫舊:休阿連買:必媽那媽賣:的馬甘里魯遠:阿乃以近:阿乃奴大:馬依那小:馬幾等高:阿塔布矮:阿羅斯肥:搭低遠瘦:馬里馬科行路:木加旺進門:木勺墨快行:馬六六緩行:嗎活言語:嗎哩矮官府:大魯大官:的興通事:阿腰挽向:鳴那合你奴東:木加老西:來啞南:馬及里北:木加嚇那一:葉灑啞二:雷啞三:督啞四:八八打五:六六打六:六里馬七:必都啞八:馬六啞九:乙活十:不六百:葉葉奴滿千:葉古弄萬:古的古弄南路知本、射馬干各社番語:天:路谷地:夜納日:加老月:武蘭風:化力雲:花路鬧雨:夫辣父:阿媽母:因拿祖父:兒慕祖母:慕兒兄姊:入劃弟妹:馬也蠟榖:盧埋米:武竦菜:姑另飯:馬路六酒:姑打肉:阿瑤吃飯:百蜆餓了:涉老木:交椅大竹:交化然小竹:百西交屋:鹵賣衣:加橫裘:龍袍鞋:罵甲襪:守翁白:兵拿一黃:麻路綠藍:蔥洋紅:弄阿郎鳥:野有用綠:馬唱褲:加大吉雞:武育犬:算鴨:買買豬:武烈中路各社番語:天:家家來燕星:烏一日:霽竦月:夫竦風:哇刀雲:呵育雷:拿將羅雨:呵竦霧:蔗立滑汁霞:羅力霜:率竦雪:氈弄電:加拿撇地:夫沙竦山:都骨海:烏烈河:萬老溪:竦吉爛水:拿籠土:疏達石:莫骨樂沙:打算港:則卜路:鴉拿雞橋:擠擺老田:紋論春:卑姑辣善夏:氈雅迓爛秋:拿魯鬱冬:杯低缽善元旦:沙尾下遮岸端午:沙甘母勞岸冬至:沙拿惡寒:集惱暑:擠鳥冷早季:加拿他岸冬季:八沙呵哇上午:須曆畫下午:加拿鶴徑天亮:釘瓦夜晚:督瞞男:哇吾乃燕女:哇哇嬡父:脈脈母:因那兄姊:隔隔弟妹:沙晝老:馬都阿曬少:家伯生:馬呼立死:馬巴帶勤:馬拿綠惰:馬都隔生兒子:媽疏物葬:每他弄惡:馬加達怒:阿威冷喜:摸辣病:霞辣辣哭:都買日遲罵:馬布意喊:打冷苦:烏低以笑:馬力灣榖:板乃米:鳥辣粟:哇歪芋:打力高粱:哇力善地瓜:菰齧飲食:甘瞞酒:霸飯:呵鹿粥:八阿暗菜:理凍肉:滴滴鹽:即竦油:沁抹茶:奴阿集煙:淡巴菰早飯:馬拿纜中飯:馬拿鶴晚飯:馬拿畢屋:魯木房:加烏的閒柱:渴築門■〈木扇〉:餂立樑:阿魯弄桁:勞鳳棚:哇個辣壁:八蒂桷:株吉床:馬烏的岸裙:打力褲:禮不帽:加奉衫:禮葛帳:歪歪被:烏懶鞋:竹中布:機拿籠帶:沙拖隔線:沙阿畢枕:達達梗爛蓆:須隔鈕:沙威哥杼:雅壽錄臼:低屋徑碗:開辛筷:阿拿畢棹:加甘瞞難沙缽箱:了吾蘭凳:加魯木岸犁:威他美耙:威加六車:八律令鍋:冷瓦金:烏勞岸銀:畢辣錢:假禮邱銅:打哇刀錫:哇里篤鉛:辣筑針:眉里籠刀:烏納斯鑽:禮力剪:沙沙乙牛:孤弄豬:哇喴雞:阿奄狗:竹滑貓:布息鹿:播巷羊:西力熊:都買樹木:幾鈐竹:拗日草:阿烈藤:喴辣梔子花:拖西晒柑:馬蜜李:萬奈桃:魯缽蕉:包刀花生:菰辣生檳榔:干汁北路南勢七社番語:天:加拿來焉地:率捺日:只辣月:烏辣風:馬力雨:馬辣惰陰:凹清只辣晴:加八密阿父:媽母:依拿伯:阿媽叔:阿媽薩麥兄:薩麥媳:加辣沃少年:加伯幼童:呵呵老人:媽都阿獅來:加立去:烏禮遠:麻辣噯近:麥牙搭多:阿立海少:阿里刀高:包毛低:薩薩北路木瓜各社番語:天:加辣地:黑雷日:一辣是月:希老風:木誼忽雨:谷六陰:陳冷谷六晴:稀老父:打媽母:慕慕伯:打媽叔:阿媽薩麥兄:物數南媳:英捺少年:十禮嫂老者:魯南幼童:辣級來:阿餓去:木石希路遠:賴躍近:藍林多:八六少:立角高:打篤低:吉甲阿立
●土產
稻(秈、糯皆有)、粱(俗名小米)、黃豆、黑豆、菉豆、豌豆、角豆、扁豆、苞米、芝麻、芋、番薯(俗名地瓜)。
鹽(海鹽以海水熬成,各處有之。又中路大巴塱於文社社後有山,山腰出泉甚清,熬成鹽,則色紅)。
麻(粗者為縷,細者可織布)、番布。
菘菜、莧菜、韭、蔥、蒜、芥菜、藚菜、甕菜、蓬蒿菜、萊服、菠菜、芹菜、茄、王瓜、東瓜、西瓜、飯瓜(又名南瓜;番謂之金瓜)、苦瓜、絲瓜、菜瓜、匏(有甜、苦二種)、薑、竹筍。
蔗、花生、黃櫨、桃、李、柑、柚、檳榔、桂元。
牛、水牛、豬、犬、羊、貓。
雞、鴨、鵝。
麋、鹿、熊、豹、狸、山豬、猴。
鴿、雉。
木(皆拳曲不中繩墨)、竹、藤、菸。
薯良(生土中,形似地瓜;而大小、長圓形狀不一。皮黑色,厚分許而脆。肉色紅潤,亦有白者。紋如木,而質不堅,爪之可入。藤細而有刺,葉有圓者、有長圓而上下尖者;皆光滑,有三紋如爪崙。平地、高山皆有之。閩、粵人取以染綢,謂之薯良綢,又名荔支綢;以色似荔之丹也。或以染布及網。內地俗名金剛板,亦處處有之;但無如此之大而多耳)。
水晶(出木瓜山番社中)、煤、磺。
鹿茸、熊膽、鹿肚石(出鹿肚中,云可治熱症;又云可治膈症。然假者多、真者甚少也)。
金線蓮(云可治吐血)。
●災祥
光緒十九年七月十三日巳刻,地震。
八月初二日丑刻,颱風挾大雨自東北來。先是,雨已數日;及臺作,海潮外湧、山水內漲,互相抵擊,大小溪河皆漫溢橫流。初十日卯刻,颱風、大雨復自北來,轉而東;午後,轉而南,雨止;至酉初,風乃止。二十七日寅刻,颱風復自東北來;巳刻,大雨;酉刻,風止。二十八日辰刻,雨乃止。吹壞民、番草房甚多;晚禾亦損,收成歉薄。
二十年正月初七日午刻,地震。
二月初三日丑刻,地震。
謹按:臺東東逼大海,素多大風;地亦時震。光緒十九年以前,官民均無記載;稽考月日,言人人殊,難以悉記,故寧略之。理合聲明。
●兵事
同治十三年三月,東洋日本以輪船載兵泊我臺灣琅嶠之清港口,登岸紮營;揚言牡丹社生番前曾戕害琉球失風難民,今來討其罪。朝廷命前江西巡撫、督辦福建船政大臣沈公葆楨東渡臺灣,督辦海防,調兵防禦。責其無故犯我屬番;日本以生番不隸中國版籍對。我以圖志示之,猶進兵攻牡丹社,兼繞紮後山之豬朥束灣;並以旗榜招誘後山沿海阿郎壹等番社,將窺我後山。我乃派候補同知袁聞柝乘輪船至後山埤南寶桑登岸,招撫埤南呂家望等社,並帶番目陳安生等回郡,言群番願歸化;始議用兵開後山。七月,沈公遂命袁聞柝募綏靖軍至鳳山之赤山開道,由南路進;福建陸路提督羅軍門大春率所部福銳、福靖、綏遠等軍兼募土勇由宜蘭之蘇澳開道。由北路進;又調前廣東南澳鎮總兵吳軍門光亮募飛虎軍二千人至彰化之林圯埔開路,由中路進。
南路袁同知之兵,八月由赤山入雙溪口。沈公復派臺灣鎮總兵張軍門其光撥所部副將李光率振字前營於後應援。袁軍擊退望祖力社阻路兇番,進紮內社。九月,進紮崑崙坳;十月,進紮諸也葛社。十一月,抵埤南;張軍門之軍亦進紮諸也葛、虷子崙、大麻里一帶。十二月,袁同知染瘴回郡就醫,通判鮑復康接帶綏靖軍。
北路羅軍門之軍,八月抵蘇澳。九月,派都司陳光華、守備李英、千總王得凱、軍功陳輝煌、遊擊李得升、副將周維先、總兵戴德祥等,各率所部分路入大南澳,逾大小濁水溪。十月,進紮大小清水溪,抵新城。十一月,進紮岐萊、花蓮港之北。而後路大南澳、大濁水溪一帶史斗武達、史斗麻達簡、史斗實紀律、〔斗史〕麼、哥老輝等五社兇番時狙伏林莽,襲殺行人;守備黃朋厚、千總馮安國帶隊悉力搜剿守禦。羅軍門以山場遼闊,營勇不敷分佈,請添兵;沈公復派彰化宣義左、右二營往助之。十二月,史斗等五社就撫。光緒元年正月,羅軍門由蘇澳率隊抵新城履勘地勢。以為自蘇澳起、至花蓮港止計程二百里,中界得其黎。其北百四十里山道崎嶇,沙洲間之;大濁水,大小清水溪一帶,峭壁插雲陡距,漫海怒濤上擊,眩目驚心,軍行束馬捫壁,蹜蹜而過,尤稱險絕。得其黎以南六十里,則皆平地,背山面海;如悉墾種,無非良田。奈地廣民稀,新城漢民二十餘戶耳;外盡番社也。自大濁水至三層城止(今無三層城,疑即三棧溪),依山之番,統名大鹵閣;其口社;曰九宛,曰實仔眼、曰龜汝、曰汝沙、曰符吻、曰崙頂、曰實空、曰實仔八眼,凡八社。憑高恃險,野性靡常。岐萊平埔之番,居鯉浪港(即米崙港)之北者,曰加里宛、曰竹仔林、曰武暖、曰七結仔、曰談仔秉、曰瑤哥,凡六社,統名加里宛;其性畏強欺弱。居鯉浪港之南者,曰巾老耶、曰飽干、曰薄薄、曰斗難(豆蘭)、曰七腳川、曰理留、曰脂屘屘等七社,統名南勢;除薄薄一社知煮鹽、加里宛一社頗耕種,餘悉茹毛飲血之倫,叛服不常,時當防範。擬分段建碉,各派營哨屯守。而大鹵〔閣〕屢糾眾攻撲新城新建之碉,羅軍門親督砲隊馳援,始皆敗竄。二月,以新到之宣義左營駐三層城、宣義右營駐加里宛,遣軍功陳輝煌渡花蓮港進紮吳全城,招撫大巴塱、嗎噠唵等社及木瓜五社。三月,疫氣流行,兵勇多病;加里宛番唆動七腳川諸社乘我病疫,各謀蠢動。羅軍門察覺,令各通事宣揚國家威德,先期諭之;各番偵知已預嚴備,乃不敢逞。惟大濁水、得其黎、新城一帶兇番,仍不時出沒。四月,屢出撲碉;防勇隨時擊之,皆敗去。羅軍門亦病困請假,沈公奏調福建福寧鎮總兵宋桂芳代之;七月,到防接辦北路軍務。
中路吳軍門之軍抵集集街,即派人探入後山之路。光緒元年正月,督率所部由林圯埔、社寮兩路分開,至大坪頂合為一路:進至大水窟,又進至頂城。二月,抵鳳凰山麓;躋半山,越平溪,經大坵田,跨扒不坑而至茅埔,招撫水里、審鹿等三九社。三月,由茅埔越紅魁頭,經頭社仔坪,過南仔腳蔓,至合水。四月,歷東埔社心、走霜山橫排,至東埔坑頭,以期出秀姑巒之背。
南路綏靖軍之駐埤南者,光緒元年二月,署南路理番同知袁聞柝復回營管帶。三月,招撫埤南西北沿山至璞石閣一帶平埔番社。四月,招撫猴子山以東、北沿海九十里至成廣澳、又北七十五里至大港口一帶平埔番社。十一月,又招撫大陂一帶高山完萬各社。張軍門之軍仍駐內埔、崑崙坳、諸也葛、大麻里等處。
二年八月,羅都司魁接帶綏靖軍,駐埤南。
三年五月,船政大臣、督辦臺灣海防吳京卿讚誠由陸路入後山,查閱營伍。行抵大麻里,阻雨。其時振字營分駐大麻里者,只有三隊;儲糧少,供給中丞護從弁勇三百餘人,二日而罄。雨大,日夜不止;溪水陡漲,不能進退。絕食五日,幾殆。
七月,中路阿眉番、阿棉納納等社復叛。時吳統領光亮駐璞石閣,檄林參戎某率線槍營進紮大港口彈壓。行抵烏鴉石,中伏而敗,退守彭仔存。吳統領飛調前山各軍援剿,臺北孫軍門開華率擢勝二營由海道,臺南沈總鎮茂勝率鎮海左營、周太守懋琦率開花砲隊由恆春陸路馳援。十一月,孫軍門軍至成廣澳,而沈、周之軍尚未到;林參戎復率線槍營偕吳副將世貴飛虎軍右翼及羅都司魁先鋒隊往攻,復敗於田寮。羅都司力戰而死。十二月,援軍齊集;吳、孫二軍門督率各軍及南路同知袁聞柝所調中路各社熟番合力進剿,平之。
是年八月,綏靖軍裁撤;以楊副將開友領蘭字中營填紮埤南。
四年六月,北路加里宛、巾老崖各社熟番復叛,攻撲花蓮港防營。吳統領光亮飛稟,請孫軍門擢勝右後二營、臺南鎮海中營、臺北海字營會剿;吳中丞東渡駐花蓮港督師。九月,平之。
十二月,楊副將開友駐防埤南之蘭字中營調駐恆春縣;復令南路撫民理番同知袁太守聞柝募一營仍號綏靖軍,分駐埤南及大麻里、牡丹灣一帶。
五年,南路阿郎壹、阿勒馬薩社番屢伏路殺害行旅。時前、後山出入,皆由恆春沿海北達埤南;該社為往來必由之路。袁太守率綏靖軍及調屬番往剿,平之。
以上各條,系據「沈文肅公政書」及袁警齋太守「開山日記」採纂。沈公於元年七月赴兩江總督任,「政書」所言止此。其後,北路宋總鎮接統羅軍門所部福靖、福銳、綏遠、宣義諸軍及練勇營,於何年裁撤,調何軍填駐?中路吳軍門飛虎軍各營所開道路,於何時達後山,分駐何處?吳軍門何時赴臺灣總鎮任,代統飛虎軍者伺人,其軍於何時裁撤、改並?皆無案可稽。袁氏日記雖記南路事實稍詳,而張軍門其光分駐崑崙坳、諸也葛、大麻里一帶之軍何時撤退?亦未言及。又查袁記六年正月「籌辦善後稟」內,有中、北二路可裁三營、酌留二營,一駐水尾、一駐花蓮港之言;可見當時中、北二路,尚有五營。並南路袁所復募之綏靖軍一營,後於何時裁去?亦無卷可稽。袁記止於六年六月;自此以後,既無案卷可稽,又無他書可證。三條崙現在通行之道,訪聞系八年周提督大發屯兵三營所開。九年裁去,調張提督兆連鎮海後軍中營接開;十年,張提督移駐埤南,乃募南路屯兵二哨分段駐防。其原駐知本社、大麻里、虷子崙、巴塱衛之埤南屯兵一哨,不知始於何年?吳太守本杰十四年冬添募二哨,十五年裁去二哨,仍留一哨:皆無案卷可稽,合併聲明。
十四年六月,大莊客民劉添旺,委員雷福海征取各處田畝清丈單費稍嚴急,民番胥怨,又辱其妻之母而忿,遂與其黨杜焉、張少南、陳士貞等煽誘中路群番,戕害雷福海,毀其屍;襲破水尾防營,殲弁勇,劫掠軍械、火藥南趨。七月,糾合呂家望等番焚燬埤南廳署,攻圍張統領兆連鎮海後軍中營。其時,後山北路只有鎮海後軍左營以三哨駐花蓮港、以二哨分駐加里宛、吳全城、大巴塱、拔子莊等處;聞變,皆退回花蓮港,合力防守。中、南二路只有鎮海後軍中營以三哨駐埤南、以一哨駐水尾、以四隊駐成廣澳、以四隊分駐大陂、鹿寮,兵力單弱;倉本變作,水尾等處皆不支,全局震動。花蓮港左營自顧不暇,不能救援;張統領困守孤壘十七晝夜。臺灣巡撫劉公銘傳派萬軍門國本、吳軍門宏洛、李軍門定明各率所部乘輪船由海道馳援,圍乃解。劉添旺逃匿高山生番社中。遂合援兵先剿呂家望叛社;北洋大臣復派海軍統領丁軍門汝昌以頭號大鐵甲輪船駛至埤南海面遊奕,自船轟砲藥彈力能及遠,飛入逆社,炸殺多人。番益震懼,乞降;不許。兵機正利,而前山彰化報民變,援軍馳回;不得已,復議撫。由是,復添募鎮海後軍前、右二營;前營以三哨駐新開園、以一哨駐成廣澳、以一哨分駐璞石閣、鹿寮,右營以四哨駐拔子莊、以一哨駐大巴塱。次年,始誘獲劉添旺等,誅之。
十一月,吳太守本傑募安撫軍一營,兼攝臺東直隸州知州篆,駐埤南。先是,巡撫劉公已奏請改南路撫民理番廳為臺東直隸州。並奏定建城設署於水尾;嗣因民番變亂,水尾居民死亡已盡,仍寄治埤南。
十五年四月,吳太守調署臺南府知府;裁撤安撫軍四哨,只留弁勇一百一員名。
五月,裁撤鎮海後軍右營;六月,改募海防屯兵二哨,填紮拔子莊。
十八年七月,張統領兆連奉檄抽調中、前二營互成隊伍,並調大麻里一帶熟番丁壯四百人會剿恆春射不力逆番。八月,調海防屯兵後哨分駐溪底,巴塱衛、大得吉一帶,以顧後路。九月,後山軍抄出射不力山後,與前山萬軍門國本所部鎮海中軍正、副二營夾攻。平之。
十九年正月,張統領奉調赴臺北接統基隆、滬尾防海各軍;後總鎮元福代之。
五月,安撫軍復裁撤五十名;僅存五十一員名。
六月,後總鎮元福病故;代理臺東州直隸州胡傳奉檄兼代統鎮海後軍各營屯。
九月,調原駐拔子莊之海防屯兵一哨與原駐大麻里等處之埤南屯兵一哨互相換防;以海防屯兵後哨上年已調紮溪底一帶距拔子莊二百餘里不相聯絡、呼應不靈故也。
●忠義
周維先,曆年出師楚、粵、江、皖,積功保至副將;選授貴州荔波營遊擊,未赴任。同治十一年,帶勇駐廈門。十三年,隨總兵戴德祥渡臺,剿辦臺匪,奮勇獲勝;巡防鳳山東港,始終不懈。八月,拔隊開後山北路,首至岐萊;管帶福銳左營駐新城,招撫加里宛、南勢等社生番;實心任事,所向有功。光緒元年三月,在營積勞染瘴病故。
唐守贊,先由湖南出師江、鄂、蘇、皖,保晉花翎、升用總兵,留閩盡先補用副將。同治十三年,調臺灣管帶宣義右營,拿獲彰化著匪。光緒元年,移營後山,總辦北路營務。赴秀姑巒察看地勢,積勞感瘴;六月,在營病故。
時榮貴,同治十三年,以守備管帶福銳左營開北路。光緒元年正月,進至新城;積勞染瘴病故。
楊飛高,由福建陸路提標右營裁缺把總募帶勇丁紮米崙港。光緒十三年,深入番社,實力巡防;積勞得疾,在營病故。
陳維禮,同治十三年夏,以外委隨提督羅大春綏遠營開北路。光緒元年二月,由蘇澳解餉赴新城,行至石公嶺下,突遇生番;大戰護餉,遂以身殉。
李東來,同治十三年,以副將隨提督羅大春福銳營開北路。奉委回彰化募勇,力疾從公。八月,在石碇溪途次病故。
石得寶,先由湖南出師江、皖,積功洊保花翎總兵銜、儘先補用副將果勇巴圖魯。同治十三年,幫帶福靖前營攻剿史斗社番出力。光緒元年,管帶綏遠前旗,駐岐萊。巡防勤謹,積勞感瘴;六月,在營病故。
楊步高,同治十三年,由已革花翎守備效力後山,幫帶綏遠前旗。巡防出力,積勞染瘴;光緒元年四月,在營病故。
羅定國,光緒元年,由雲騎尉充綏遠左旗中哨正哨官,駐岐萊。遇事奮勉,積勞染疫;六月,在營病故。
趙昌幼,同治十三年,以軍功督護開路,進紮花蓮港,艱苦備嘗;記功,擬保把總。積勞感疫;六月,在營病故。
楊玉標、周開岳、江少華,皆以軍功充練勇後營正、副哨長。同治十三年夏,由蘇澳進紮大小南澳;巡防耐苦。冬,攻史斗社番,疊獲勝仗;均記功,擬保把總。光緒元年夏,積勞染瘴;先後在營病故。
章坤,同治十三年,以試用從九品隨臺灣兵備道夏獻綸赴蘇澳差委,病故行營。
以上,皆照「沈文肅公政書」採錄。
羅魁,光緒二年春,以都司管帶綏靖軍,駐埤南。三年十一月,吳提督光亮命帶先鋒隊進剿阿棉納納等社;偕他軍敗於田寮,力戰死之。
袁維熊,江西樂平人。同治十三年七月,由埤南率領埤南、呂家望、知本社各番目前探,由虷子崙西經諸也葛,逾崑崙坳,出鳳山之赤山路。歷充綏靖軍正哨長,積功保千總。光緒八年,積勞病故於巴塱衛防營。
吳千壽,江西鉛山人。初,偕袁維熊率番目探赤山路有功;後曆充楓港路口、牡丹灣、虷子崙、新開園等處分防正、副哨長,積功保千總。光緒九年,在營積勞病故。
吳加炳,福建臺灣人。同治十三年秋,以通事隨同知袁聞柝撫番有功,保千總,充哨長。光緒九年,病故。
以上四名,據袁氏「開山日記」及前署臺東州吏目、花蓮港撫墾分局委員袁繼安所報採錄。
姜應鐘,字小陽;江西上饒廩生;辦理綏靖軍文案。光緒六年正月,積勞病故;時年三十九。其弟應誠,字久徵;以浙江試用縣丞隨綏靖軍差遣。先於元年積勞病故,時年三十一歲。
以上二名,據署吏目姜春棠所報採錄;皆其胞兄也。
滕碧雲,湖南人;官遊擊。光緒五年,病故於巴塱衛防營。
涂宗城,江西新城人。光緒二年,辦綏遠軍文案。因病出山,病故安平。
陳雲清,臺灣安平人。隨綏靖軍招撫埤南等社番薙髮,保從九品。九年,病故。
孟道賢,江西廣信人;曆充綏靖軍哨長。光緒八年,辦埤南撫墾局。九年,因病請假;卒於安平。
袁東環、袁關壽,皆江西樂平人;綏靖軍什長。光緒九年,赴郡領餉,先後在郡病故。
何鐸華,江西樂平人;綏靖軍書識,充楓港路口帖書。光緒九年回埤南;途遇兇番,被害。
李長發,江西樂平人;綏靖軍什長。光緒十八年,充海防屯兵哈長。十一月,病故於巴塱衛。
以上七名,皆據前署臺東州吏目袁繼安所報採錄。
劉德友,湖南長沙人。光緒十四年,充鎮海後軍中營右哨哨長;駐防水尾。六月二十五日,土匪、兇番合叛,攻水尾營;劉德友竭力戰守。營內乏水;二十六日夕,營勇渴甚,不能復支,遂死於難。
林東艾,臺灣淡水人。光緒元年,充後山總通事。隨提督吳光亮開中路,隨途招撫番社;以功保把總。二年十一月,在擠巴摘山顛遇山番,被戕。
後元福,字海吾;安徽宣城人。幼為粵寇所擄。同治四年,自拔投楚軍;隨入閩,屢克漳州、龍巖等城,積功保千總,洊升都司。十二年,隨軍入陝剿回出力,保遊擊,賞花翎。光緒二年,復回閩,入擢勝軍。三年,剿阿棉納納;四年,剿巾老崖、加里宛等社,以功保參將,加副將銜。十四年秋,力守埤南孤壘,剿呂家望逆社,保副將。十六年,管帶鎮海後軍前營,駐新開園。十八年,幫統鎮海後軍,剿恆春射不力番社,擒斬首要;保升總兵記名簡放,賞樸勇巴圖魯。十九年正月,代統鎮海後軍各營屯。積勞染瘴;六月,在營病故。
黃定國,字壽庭;湖北蘄水人,安徽英山籍。咸豐中,隨提督余際昌剿粵寇;積功保千總。同治三年,隨淮軍慶字營轉戰江蘇、山東,剿平髮、捻等匪;洊保都司。光緒三年,隨飛虎軍渡臺入後山。十二年,管帶埤南屯兵。十四年,剿埤南叛番;以功晉遊擊。十八年,調番丁隨軍剿恆春射不力社;以功保升參將。十九年,積勞染瘴;七月,在營病故。
畢寶印,同治十三年隨銘軍渡海。嗣入後山,疊充埤南海防屯兵管帶;積功保守備。光緒十九年九月,奉委查災;渡里隴溪,沒於水。
●宦績
袁聞柝,字警齋;江西樂平人。咸豐間,在鄉結團防禦粵寇,屢有斬獲。十年,偕各鄉團勇數萬,假鮑武襄公超旂幟,助左文襄公宗棠擊賊二十餘萬於樂平城外,大勝;賞五品軍功、保從九品,歸部選用。遂隨左軍平浙入閩,以功洊保府經歷,改布政司都事,留閩補用。同治八年,捐升同知。十年,派赴臺灣差委。十三年三月,日本以輪船載兵闖入琅嶠,分巡臺澎等處兵備道夏公獻綸屢派文武員弁偵探夷情,均未得實。惟聞柝獨登其兵船、見其將領,責詰『何故侵我屬番』?日人以『牡丹社番,前曾戕害琉球失風難民,今來討其罪』對復;詰以『社番皆我屬,何不請我討之?又埤南社番曾救爾國商人佐藤利八等四人送出前山,由福州送上海交爾國領事,爾又何故聲言打了琅嶠、再往攻之』?日人不能答。聞柝由是知名。時日人以生番不隸中國版籍,藉口狡辯;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乃命聞柝乘輪船赴後山,招撫生番,為禦日計。聞柝由埤南登岸,招撫埤南呂家望等社,並帶番目陳安生等數人,回報群番願歸化;沈公大喜。七月,遂奏請分中、南、北三路進兵開辟後山,並派聞柝攝南路同知篆,募綏靖軍五百人及土工三百名由南進。八月,由赤山入雙溪口,進內山埔,擊退祖望力社阻路兇番,斬其番目武甲。九月,逾崑崙坳。十月,抵諸也葛。是月,日本和議成,兵船進去。十一月,聞柝軍出虷子崙,達後山。十二月,進紮埤南,染瘴病,幾殆;出山就醫。光緒元年三月,復回駐埤南。次第招撫埤南以北沿山、沿海平地、高山各番社,並招民開墾巴塱衛、大陂等處荒地,廣設番學;以功晉階知府。二年秋,交卸綏靖軍及南路同知事。三年三月,復回署任;八月,裁撤綏靖軍。十二月,調中路各番社丁壯四百,隨吳提督光亮剿阿棉納納社,平之;賞戴花翎。四年,復募綏靖軍,分防埤南以南及牡丹灣一帶。五年春、三月,剿阿郎壹、阿勒馬薩社,平之。五月,創建南路廳署於埤南。七年,建昭忠祠,祀後山死事文武員弁、軍士。五月,署臺灣府事。九年,補福寧府;十二月到任,十年五月卒於官;年六十有三。聞柝有膽略,勇於任事;在後山最久,夏公尤信任之。二年秋、冬,得謗,幾獲重咎;賴夏公力為辯白,其事乃解。而後山群番得沾王化,實自聞柝始也。著有「日本窺臺始末」一卷、「開山日記」四卷。
●藝文
南路開山祭告山神文
祈晴文
·南路開山祭告山神文
維同治十三年、歲次甲戌,□月□日,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沈、欽差幫辦臺灣事宜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潘,謹以牲醴庶饈,遣帶綏靖軍候補同知袁聞柝致祭臺南山神,而告以文曰:
昊穹伊始,群萌荒屯;聖哲闡繹,奠區辟渾。章趾亥步,隔漠絕蒙;山川之氣,閼久乃通。我朝御宇,率土臣服;赤嵌一島,版章攸屬。百有餘載,薰陶染沐;陬澨偏隅,聲明文物。臺城之背,傀儡之東:番族所聚,密林深叢;禽伏獸匿,風教未通;並生並育,納之,帡幪。土牛有禁,豐碑穹嶐;禁勿侵軼,安彼顓蒙。流水出谷,古花猶紅;牛刀羽織,獵罝魚筒。涵奄蕃育,蠢蠢蟲蟲;不識不知,翳我帝功。狡彼倭夷,蛙黽之國;最渝盟約,橫肆毒螫:呼群引類,僭虱邊域;焚火毀社,冒險深入;戕我部番,罔有安集;自牡丹灣,鄰埤南覓;死者含憤,生者累息。畺吏入告,我皇用恫。乃命使臣,持節瀛東;拯之水火,護其蒿蓬。檄諭甫下,喁喁向風;搏顙轅門,剃髮輸螽;籲請設吏,振瞶發蒙。自下淡水,距埤南社;群峰刺天,大樗蔽野;麋鹿爰居,鳥鳶不下;百數十里,古無通者。維彼番黎,踴躍芟夷;為我鄉導,千夫隨之。因建一營,曰綏靖師。特命聞柝,率之東馳。左載鉏钁,右挾劍鈹;開豁險阻,削剷厜■〈厂外義內〉:五里一堠,十里一圻。毋使魑魅,阻途遏岐;毋使叢簿,踞熊宅羆。沕穆荒壤,崇朝九逵;俾我王化,靡幽或遺。敬維山神,公侯攸屬;柴燎之祭,群望咸集。幸相此舉,以成厥役。側聞曩者,戮民干紀;私召妖徒,騰岩越鄙;顯違邦禁。隱匿奸宄!維神怒之,泄霧數里;噓■〈觴,口代角〉瘴癘,踣崖顛趾。靈威昭著,遐邇標止。今奉王命,辟途導山;上應氣運,下輯獠蠻。惟神之聰,早燭厥端:壑勿集蠱,谷勿藏獾;吹嵐轉颷,泉乳石甘。佐我軍士,征途孔安。維神所祐,亦民之歡。於戲,噫嘻!秦通巴蜀,誑以金牛;漢通邛筰,蒟醬是求。窮邊黷武,以為神羞。維我國家,普遍懷柔。一夫不獲,若納之溝;躋諸壽宇,廓此遠猷。彼秦與漢,胡能與儔!虔具祝版,告之山陬。神其鑑諸,與國鹹休!尚饗。
·祈晴文
維大清光緒三年、歲次丁丑,五月庚辰日,二品頂戴督辦福建船政兼辦臺灣海防事務、三品京堂吳讚誠,謹致祭於埤南境內山川之神而祝曰:
惟神炳靈海外,作鎮遐荒。吐納雲雨,開闔陰陽;流峙成形,珍奇孕藏;發洩有時,惟聖道昌。讚誠奉天子命,來巡此方。冒暑奔馳,念此戎行。宜通後路,俾運餱糧。撫此番民,歸我版章。沐以德教,俾化馴良。敢憚險遠,艱苦親嘗。今來此渡,欲濟無梁!風雨連霄,阻我行裝。自維德薄,循省慚惶。仰賴皇仁,實格上蒼;迅掃陰霾,乃應時暘。溪水平流,淼淼湯湯;濟我役夫,達彼康莊。海宇肅清,岩谷有光。同感神惠,永志不忘!尚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