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舊隸諸羅;負山臨海,宅中居要。設縣於雍正元年。距郡城二百一十里。地皆坦夷可耕。
邑南行,歷二抱竹莊、東螺街至莿桐巷者,為抵嘉義之通衢;北行,歷大肚街、沙轆塘、寓鰲、菁埔墘至大甲者,為抵淡水之通衢。
南投街,在邑之東南四十里,為埔里六社出入之途。乾隆二十四年,設縣丞;今議歸鹿港,改設巡檢。邑東北二十里,曰犁頭店街;亦分設巡檢一員。犁頭店附近捒東保,沃野數十里,最居形勝。邑東南、東北皆通埔里六社;語詳六社「說略」中。
溪流之著者,曰虎尾、曰寶斗,在邑之南;曰大肚、曰大甲,在邑之北。均發源內山,流入於海。大甲溪底多怪石,春冬水平可涉;夏秋驟漲,波濤洶湧,行人裹足,稱天險焉。其餘海口,曰麥寮、曰番挖、曰鹿港、曰福安、曰梧棲,均沙痕盤曲,巨舟難攏,洋船罕到。梧棲口外,有五條沙者,舟行尤易擱淺。鹿港最為繁庶,商賈輻輳,昔駐同知;其對渡為泉之蚶江,海程之近無踰此者。
境內物產豐饒,溝洫之利最溥。惟是地廣民強,海外素稱難治。
縣城無險足守,築於平陸。又有八卦山,在城外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且幅員遼闊,控馭難周。後有議者,其必如淡水分治,以鹿港、捒東為建城之所。姑存其說,以俟後來。
附錄道里
縣治往嘉義縣路程:出南門四里口莊、四里茄冬莊、五里燕霧莊、七里二抱竹莊、七里挖仔莊、八里寶斗街、八里潮陽厝、七里樹仔腳、五里莿桐巷,五里虎尾溪:綜計六十里,入嘉義縣界。
縣治往新竹縣路程:出北門五里茄冬腳、七里大肚街、八里龍目井、七里沙轆街、八里牛罵頭、七里青埔墘,三里大甲溪、渡溪五里:綜計五十里,入新竹縣界。
縣治往南投路程:出北門五里大竹圍、五里外快官、五里內快官、五里竹林、五里本縣莊、五里月眉莊、五里營盤口、五里南投莊:綜計四十里。
縣治往鹿港路程:出西門三里三塊厝、五里馬鳴山、六里半路莊、六里鹿港、十里至海:綜計三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