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

卷之九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之九

唐玄宗御注并疏 河上公严君平李荣注 西华法师成玄英疏 蒙阳强思齐纂

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道常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佳兵不祥,故有道不处,此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自宾。就此章中,自分为四,第一标无名将以明道,第二举守道而能降瑞,第三始制下广其制用,第四簪道下将以结成。

第一标无名将以明道。

夫玄玄至道,宝官真宗,希夷莫测其源,恬澹自居其性,短长一揆,朝菌与桩木齐龄,愚智同核,梼杌共离朱双泯。从本降边,一相言分,摄体归真,三生总净,名称斯绝,尘色一空,化白鹿於仁安,下紫饼於胤祖,其用斯现,其名常无,王侯守之,仙掌均於甘露,列士归向,泠耳洽於乘风,大混无名,良有以也。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御注:道以应用为常,常能应物,其应非一,故於常无名。○御疏:应用不穷,唯感所适,道之常也。常在应用,其应非一,故於常无名,故云道常无名。○河上公曰:大道能阴能阳能弛#1能张,能大能小,能存能亡,故无常名。朴,妙本也。语其通生则谓之道一,论其精一则谓之朴。妙本精一,故寂然而应用。匠成通生一切,则至大也。故无敢以道为臣者。○荣曰:有名之物,普悉无常,今谓归常道。朴,本也,臣,贱也,常道妙本,非大非小,非大能大,虽大不可贵,非小能小,虽小不可贱也。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也。

御注:侯王若能守道精一,无为而化,则万物将自宾服矣。○御疏:言侯王若能抱守妙本精一,无为无事,则八埏仰化,四海归仁,沐德饮和,将自宾服矣。

第二举守道而能降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御疏:侯王守道,以致和平,则无祆沙灾害,地平天成,二气交泰,以相和合,降洒甘露,善瑞侯王也。○河上公曰:成同云:天地相合者,谓人君守道德,合天地,和气流洽,嘉瑞自臻,人无命令,化自均平。甘露者,和气之液也。

第三始制下广其制用。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御注:人君以道政平,始能制御有名之物,故有名之物,亦尽为侯王所有矣。既,尽也。○御疏:制,御也。有名者,天下有名之物也。既,尽也。言侯王抱守精一,则天降善瑞,惠化无心,均平若一。如此始能制御有名之物,物归有道,故有名之物亦尽为侯王所有矣。○河上公曰:始,道也,有名,万物也。道无名能制於有名,无形能制於有形。

夫将知止。知止不殆。

御注:若侯王能制有名之物,则夫有名之物,亦将知依止於侯王,知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殆之事。○御疏:殆,危殆也。侯王若以道而化,万物自宾服,则夫有名之物,亦依止於侯王。能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贻之事矣。故云知止所以不殆。○河上公曰:有名之法,尽有情欲,叛道离德,故身致毁辱,经云知止所以不殆。○成疏:筌蹄既忘,妙理斯得,止名会实,故无危殆。○荣曰:子依母铃无伤害,人依道故无危殆也。

第四譬道下将以结成。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御注:天降甘露以瑞,有道之君在宥天下,天则应之,犹川谷与江海通流耳。○御疏:此结侯王守道,则天必应之,故云譬有道之君在理天下,陶以仁德,则自致太平。和气感天,天瑞必应,犹川谷之水,而与江海通流耳。王弼曰:此举谕言道不居一天下,今将在天下法。譬之犹川谷之与江海,川谷为末,以喻於有名,江海是本,以喻於无名。川谷从何而来,从江海而来,今日欲归何处,还复归於江海。有名从何而来,从无名而来,今日摄化众生,欲归何处,还归於无名。河海若无川谷,则无以满,川谷若无江海,则无以流。无名若无有名,则无以显。有名若无无名,则无以出。江海犹川谷,故所以满。无名由有名,故以显也。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知人章所以次前者,前者明君王守道则万物自宾,此章明所宾服有道之君。此一章内,物有三句具一意,连次而来,遂分为四。第一明自知,自知则明了,第二明自胜,自胜则全强,第三明知足强行,明安贫而乐道,第四结其死而不知,善其不违天理。

第一明自知,自知则明了。

夫明镜以净莹形,幽谷以虚纳物,大冶陶铸,先忌於镇邹,造化分形,必不言於人耳。则知用智迷道,失所者亡,故七圣驰车,问襄城而不得,一子凝观,坐河阳而冥然。尧舜以禅让大全,燕秦以争权失国。是知息智自胜,道洽於谁耶。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御注:知者役用以知物,明者融照以鉴微,智则无所不知,明则无所不照。○御疏:知,识察也。夫心与境合,是以生知。生知之心识察前事,是名知法。○成曰:谓照达前境,鉴人机性,大小深浅,无不悉知。为智自知己身宿命善恶,三代报应,无不明也。○河上公曰:能知人好恶,是智。人能自知贤与不肖,是为反听无声,内视无形,故为明也。○荣曰:闻而知之谓之圣,见而知之谓之智,然则外难知者人也,内难知者己也。鉴人而知善恶者,智也。照己而知得失者,明也。知善就君子,如染芳兰,知恶远小人,如去鲍肆。智得尽之以忠贞,知失除之以悔怀,此乃明智也。若乃清重玄之路,照虚寂之门,知人者识万境之皆空,自知者体一身之非有,一身非有,内岂食於名利。万境皆空,外何染於声色。内外清静,故曰明哉。物我皆通,故日智也。按《南华经》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智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契诟索之而不得,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得之乎。若用人间之巧智辨是与非,欲求道原,未闻斯旨。惟当灭智,可契真诠。故经云:非以明民,将与愚之,即其义也。

第二明自胜,自胜则全强。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御注:能制胜人者,适可谓有力。能自胜其心使柔弱者,方可以全其强矣。○御疏:胜人者,谓以权智制胜於人,如此之人,适可谓之有力尔。自胜者,谓自能制胜其心,使心柔弱,柔弱之道,物不能加,故可全其强尔。故下经云:守柔日强。又曰:柔胜刚,弱胜强,故云自胜者强。○河上公曰:才干胜人,不过有力。有力之人,叉有其敌。有其敌者,则强弱未定。今以性制情,谓之自胜。自胜之人,无敌於外。无敌於外者,可谓强矣。○荣曰:夫用力者,力大则胜人。用德者,德高则伏物。进道修业,自强不息,不溺於非,斯自胜也。修道者忘怀,则外物无害,故日胜人。虚心而弱骨日强,故言自胜。

第三明知足强行,明安贫而乐道。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御注:知止足者无贪求,可为富矣。强力行者不懈怠,可谓有志节矣。○御疏:知足在心,心若知足,则无贪求,虽草食瓢饮,傲然自足,可谓富矣。强勉力行,曾不懈怠,自知自胜,终久不渝,可谓有志节矣。○河上公曰:强由动也,人能勤力行道,道亦有意於人。○荣曰:知分之人,虽一瓢而为富,贪利之者,积百万而为贫。饰躬励己为强行,信道弥笃为有志,按《南华经》云:曾子居卫缢抱无表,颜色肿脍,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拎而肘见,纳屦而踵次,曳展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石者,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盖谓知足也。

第四结其死而不忘,善其不违天理。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御注:知足强力,不失其所恒,则是久於其道。又注:死者分理之终,亡者夭枉之数,寿者一期之尽。夫知人胜人,必招殃咎,知足强力,乃得天常。得天常者,死而不亡。一期之尽,可谓寿矣。○御疏:知足强力等行,人所常行,若不失其所恒,即是久能行道者矣。又解云:同不失所者,则可以长久。又疏:死者,分理之终。亡者,夭枉之数。寿者,一期之尽。言委顺得常,不失天和,颓然任化,而去者得一期之尽,可谓寿矣。若不鞭其后,生理不全,虽单豹有婴儿之色,张毅有丰高之贵,不终天理,焉得为之寿乎?故《庄子》曰:天下莫寿於殇子,而彭祖为夭。○河上公曰:人能自节养,不失其所,爱天之精气,则可以长久。

大道泛兮章第三十四

大道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宾服有道之君,由能自知自胜,此章明能成光大之业,皆为法道忘功。就此门中,分为三别,第一标大道泛兮,示左右略无封吵,第二功成不有,明小大难与为名,第三举圣人不贵其身,以全光大之业。

第一标大道泛兮,示左右略无封畛。

夫四大居尊,一人为首,明者为之视,智者为之谋,端坐紫宫,无为自得,况大道广泛,具物资生,河上真人腾青云於百丈,淮山仙客,嚼丹桂於三秋,昊主谒葛玄於水中,汉武接上元於云路,则知可左可右,其斯之谓欤。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御注:大道泛兮,无系而能应物,左右无所偏名。○御疏:泛兮者,无系之貌也。言道之为物,非阴非阳,非柔非刚,泛然无系,能应众象,可左可右,无所偏名。故《庄子》曰:夫道未始有封。○河上公曰:泛是无滞言道,泛泛若浮,若有若无,视之不见,说之殊离,罄无不宜,在人所用,故用周内外,左右咸得,故云其可左右,不可左右也。

万物侍之以生而不辞。

御疏:言天地万物皆恃赖大道通生之功,以全其生理,而大道生化,妙本无心,虽则物恃以生,而道不辞以为劳倦。又解云:物不辞谢於道尔。○河上公曰:恃,待也,辞,惮也。物实资待至道而得生成,道能生成而不辞惮也。

第二功成不有,明小大难与为名。

功成而不名有。

御注:言万物恃赖冲用之道而生化,而道不辞惮以为劳,功用备成,不名己有。○御疏:功者生成之功也,言大道生物之功备成,而不以其物为己之有。又解:道之生物虽则功成,其功虽成,曾不名有,言忘功也。○成疏:生化群品,至功潜被,而归功於物,故不有功名。爱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御注:爱养群材,而不宰於物,於物无欲,则可名於小,言不可名小也。○御疏:此声解义也。云可名小者,是不可名小尔。夫道生#2万物,爱养熟成而不为主宰,衣被万物,常无欲心,岂是道之狭小耶。故云可名於小者,言不可名於小。○成疏:衣被者,覆育也。虽覆育万物而匿德藏名,泊然无形,故不为主,似若微小,以是声义,言不小也。

万物归之而不为主,可名於大。

御注:爱养之,故万物归之,有万物不同,而不为主,则可名为大。言不可名大,非小非大,故以难名矣。○御疏:万物归之者,归道生成之功也。言万物归道,道不为主,有此万物弃而不收,岂是道不广大。故云可名於大尔。既云可左可右,所以非小非大。非小非大,固难与为名。注云:有万物不同者,《庄子》文也。○成疏:道能生长为物所归,譬彼大海,方兹虚谷,虽物所归,不为物主,既不为物主,可名大耶。言不可名大。

第三举圣人不贵其身,以全光大之业。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御注:是以圣人法道忘功,终不自为光大,故能成其光大之业。○御疏:言理天下之圣人,布德施惠,淳风偃化,物遂生成,法道忘功,不自为尊大,故能成其光大之业也。○成疏:明体道圣人,忘我存物,静退谦柔,终不为大,只为先物后己,忘功忘大,故为众圣之长,独居三界之尊,而成其大也。

道德真经玄德慕疏卷之九竟

#1弛:原作『施』,据文义改。

#2生:原无生字,据文义补。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