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道典论

卷之二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道典论卷之二

道士

《太上太真科经》云:凡开辟之初,圣真仙人皆宣道炁,立法相,传同宗,太上俱称学士,以道为事,故曰道事。道事有功,故号道士。道士者,以道为事,圣运昇度。众魔又兴,皆由人物情浅所致,邪虽伐正,真去邪来,来同邪人,不干正士。正士事道,学法依科,魔王敬护,邪精敢侵?所以受道之身,皆是天魔上官,天魔众神皆是道士下官。

《昇玄经》云:夫唯贤者与彼俗人事事有反,目不多瞻,见好不惊,耳不听谗,不听乱声,鼻不受香,芬芳之腥,口不尝甘,茹犯众生,心不想慾财色、华荣,手不奸用,足不恶行。此是道士之行者也。

《本愿大戒经》云:有道之士取诸我身,无求乎人。道言:修之身,其德乃真。斯之谓也。

《洞渊经》云:道士贵人,悉天上来生也。自非先身之积善者,终不得作道士矣。

《正一真人演千明科经》云:清德道士已经三乘,教化一切,施行众善,触事得法,可进供养三洞尊经。

《太上太霄琅书经》云:明解须专,专必有应,应则通神,何劳乎感?欣戚两遣日夜专勤,誓进无退,号为道人。人行大道,号为道士。士者何也?理也,事也。身心顺理,唯道是从,从道为事,故称道士。

先生

《敷斋威仪经》云:真人曰:学士若能弃世累,有远游山水之志,宗极法轮,称先生常坐高座读经,教化愚贤,开度一切学人也。若复清真至德,能通玄妙义者,随行弟子同学为称某先生,其人钩深致远,才学玄洞,志在大乘,当称玄静先生,或游玄先生,或远游先生,或宣道先生,或畅玄先生。略言其比,不可胜载,须世有其人学者,称夫先生道士也。

《昇玄经》云:仙公又向太极真人长跪言:归诚先生,愿降法泽,滋润枯槁,使将来道士得修至真,弃邪法术。

《三元布经》云:太上太道君受此经於玄古先生,以传玄都仙王。

《上清变化七十四方经》云:紫府先生能为不死,恬和天真,洞思守神,年三千岁,故未昇天,盘桓洞室,采择上真。

《元始变化龟山元录经》云:皇上万始先生,形九千万文。冬三月,头建丹阳日精之冠,衣赤云明光锦袍,佩金虎凤文,带丹皇紫章,常乘白云,坐五色师子,光明流曜,焕照上清。春三月,则变形为人躯三头凤皇,衣九色斑文虎衣,常立十二华光之上。夏三月,则变形为三日之晖,紫光八芒,烂映焕明,在上清之上,十二色莲华之中。秋三月,则化形为青赤紫三色之光,更相缠绕,如日之轮。

《上清紫晨经》云:上皇先生紫晨君,盖二晖之胤结玉晨之精育龙烟于太空,包紫虚以通灵,托九玄以含秀,凝洪露以成神。陶三炁以自观,经玄母以法生,任历劫而受化,感日吉而曜形,於是上皇元年天甲启晨诞於神州八朗之天,平丘中域,洞渊之滨。既生之且面发金容,体映玉光,五色紫章,七十二变,精?玉颜,神龙吐芝以濯溉,鸾凤抚翼以阴玄,丹霄散景於琼轩,流光焕烂於霞真,二景停晖於八玄,七元回精以匡晨,金仙散香以乱炁,神妃掷华以发烟,五纬结落神秀紫天,年冠二九,逍遥中元,餐精咽炁,吐纳灵津,含芝内灌,凝神胎仙,挹漱守默,淡泊自然,思微念炁,时不亏闲,积感洞元,名超上清,受号元皇,位登紫晨,兰风应挺,顺运流迁,神秉五曜,形盘三元,飞霄回驾,乘空落烟,群仙启路三道合明,流电吐威,逸驾九玄,再登玉陛,三谒紫庭,游眄琼阙,宴景三元,携契五老,玉霄上宾,飞兽攘袂,神凤抚鸣,巨虬匡辔,灵风散香,流芬激扬,蓊蔼玉清,金童攀云而侍轮,玉女蹑虚而卫灵。

《太上丹简墨录经》云:若受法位至真一及太一素券之号,可署先生之位。其生年属东方宿者,当署东岳先生之号;生年属南方宿者,当署南岳先生之号;生年属西方宿者,当署西岳先生之号;生年属北方宿者,当署北树先生之号;生年属辰戌丑未并中央七宿,当署中岳先生之号。此五岳先生,皆始入地录,有应署之德,非有精灵感应,不可空署之。

上人

《无上真人内传》云:名入太上玄录,为三界魔神,灵鬼咸敬之,号曰天人上人。道士常自谦下也,得道清贵,莫尚此矣。皆尹先生口诀相传,而教世贤上士也。

《众圣难经》云:仙人问仙公,前与上人俱入洞庭,看天王别宫,初登包山时,见有一辈仙人求随上人看戏,尽何等仙人,乃多如此?答曰:彼仙人皆是诸名山洞室仙人,其已不多,子不见崑仑、蓬莱、锺山、嵩高、须弥、灵乌诸大山洞室仙人无数矣。

《仙公请问经》云:魔王承奉太上众真天尊上人。

《太上太霄琅书经》云:上人妙士,和光同尘,挫锐解纷,与俗密异,佩服录讳,呼吸元精,建德立功,非凡所测。

至学

《太上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云:至学之士诵经十过,济度垂死,绝而得生。

《法轮经》云:吾观至学士乃不领人怀。

《太上八素真经》云:灵文秘重,不敢闭塞,不敢轻传,如按年限,动有劫年,於至学之士,永无其缘,有绝思之叹,勤而无成,至於元始开化,难遇其人,厉以玄科之旨,遇合便授。

贫道

《灵宝真一自然经诀》云:夫人求仙道,积功无厌多,功满自然得道。学道犹世人忧居贫,无不得仙者也。言则贫道汲汲,唯道是务,常与心诤,以制众魔华想。贫道之言,盖上清道士之通称也。

《定志经》云:山南道士答乐法懈曰:贫道昨夜下讲,於卧中得梦见有一人持一真财如意授以与卿,卿即受之,贫道思惟,谓是佳瑞。

《太上太霄琅书经》云:道士谦辞於道未富,自言贫道,亦贫士。理未周足,如未周,我独若遗,故为贫士。士之为理,修善为事。

宗匠

《本愿大戒经》云:太极真人答高玄真人曰:吾忝受教化,愧不足彼宗匠。今释彼者,谓葛仙公。太上有命,何敢不倾蕴哉!

《太上太真科经》云:圣匠悲念,申明经科,前后相证,解惑释疑,治邪辅正,白黑历然。

《黄老玄示经》云:德有知不知者,道之所尚,后下皆谓知之为知,世转相仿也,莫知之为知也,乃舍知之玄匠也,常於不知。

弟子

《太平经》云:夫师弟子,其功大重,此若父母,生子不可谢而解也。夫人得生不事善师,及事愚师,乃教人以恶入邪中,或使人死灭身,尚有余罪并尽其家也。人或生而不知学问,遂成愚人。夫无知之人,但独愁苦,有遇於地下,魂魄不得游乐,身死不得成於善鬼。今善师学人也,乃使下愚人成於善人;善而不止,更得成贤;贤而不止,乃得次圣。圣而不止,乃知真道,

守道不止,乃仙不死;仙而不止,乃得成真;真而不止,乃得成神;神而不止,乃与天比;天比不止,乃得与元气比;其得比元炁,乃包裹天地,八地八方莫不受其炁而生,其德乃复覆盖天地八方,精神,乃从天地,饮食天下,莫不共祭食之,尚恐骇不能致之也。是至善师生,善弟子之功也。

又云:为人弟子,旦夕顺谨,随师之教,不失铢分,不敢妄说乱师之出入,不敢为师致忧,从见教於师之後,不敢犯非,无有恶音,不逆师心,是为上善弟子也。意真人言几类似之,是非上善之弟子也,才应中善之弟子耳。然上善之弟子也,受师道教之後,念绿师恩,遂得成人,乃得长与贤仙相随,不失行伍,或得官位,以报父母,或得深入道,知自养之术也。夫乃得生於父母,得成道德於师,得荣尊於君,每独居一处,念君父师之将老,无有可以报复之者,常思为师得殊方异文,可以报功。每悔念之,正心痛也。故行更学奉事贤者,嘱托其师,为其言语,或使师上得国家之良辅,又有益帝王之治,若此乃应上古之善弟子也。《灵宝大戒经》云:授我十戒,行十二可,从则为大道清信弟子,见在世上可得免於忧恼,度於众苦,身入光明,形内澄正,召鬼使神,制伏魔精。

又云:飞天未得道者也,是道十转弟子,飞行空虚,为诸天策驾,十转即得上为飞天,若在一转,而行精进,心不懈退,作诸功德,长斋苦行,晨夕不倦,即得飞天,於此而进,超凌三界,为上清真人。

《太上八素真经》云:凡遵三景,称三境弟子,已度三人,委付师友,己後传授,得称三景,法师先生,真人随师所命,朋友所荐,乃得称之。未经表奏,不得妄称。

尸解

《九天生神章经》云:夫学上道,希慕神仙,及得尸解,灭度转输,终归仙道,形与神同,不相远离,俱入道真。

《明真科经》云:生世好学,修行经教,吞精咽炁,恒无怠倦,持斋服御,吐纳自炼,积功布德,名书上清,致得尸解下仙,游行五岳。後生人中,更受经法,为人师宗,轮转道备,克得上仙。白日飞行,位及高贵。

《太微金简玉字经》云:诸尸解地下主者,案四极真科,一百四十年乃得补真官,於是始得飞华盖,乘群龙,登太极,游九宫也。

《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之逛变也,五属之隐适也。虽是仙品之下第,而其禀受所承未必轻也。或未欲升天而高栖名山,或欲崇明世教,令生死道绝,欲断子孙之近恋,尽神仙为难希,或欲长观世化,惮仙官之劬劳也。妙道一备,高下位适,固不可用明死生,以制其定格也,所谓隐回三光,白日陆沉者也。

又云: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尸解,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於空室中,谓之兵尸解,凡百纵任故,自得还故邑也,当改姓名变容貌耳。昔有人作此法,入林虑山积十三年而复还家也。大修下尸解者,皆不得反望故乡,此为上解之道,名配紫简三官,不得复窥其间隙,妄以死加之也。有死而更生者,有头断已死乃从一旁出者,死毕未敛而去失尸骸者,有人形犹存,而无复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发脱而失形者。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者谓之下尸解,向晓向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也。此皆迹兆不灭,为人所疑虽获隐遯,令世志未厌,又不得反旋故乡,游栖靡定。

主者

《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云:夫至忠至孝之人,既终皆受书为地下主者,一百四十年乃得受下仙之教授,以大道从此渐进,得补仙官,一百四十年听一试进也。至孝者,能感激鬼神,使百乌山兽逃其坟塚也。至忠者能公犯直心,精贯白日,或剖藏杀身,以激其君者也。

夫有上圣之德,既终皆受三官书为地下主者,一千年乃转补三官之五帝,或为东西南北明公,以治鬼神。复一千四百年,乃得游行太清,为九宫之中仙也。

夫有萧邈之才,有绝众之望,养其浩然,不营荣贵者,既终受三官书,为善爽之鬼,四百年乃得为地下主者,从此以进,以三百年为一阶也。

夫有至廉至贞之才者,既终受三官书为清鬼,二百八十年乃得为地下主者,从此以渐得进补仙官,以二百八十年为一阶也。

夫至廉者,不食非己之食,不衣非己之布帛也。夫至贞者纷华不能散其正炁,万乘不能激其名操也。先世有功在三官,流逮後嗣,或易世炼化,改氏更生者,此七世阴德,叶根相及也。既终当遗脚骨,以归三官,余骨随身而迁也。男留左骨,女留右骨,皆受书为地下主者,二百八十年乃得进受地仙之道矣。临终之日视其形,如生人之肉;既死之时,尸不强直,足指不青,手皮不皱者,谓之先有德行自然得尸解者也。

道典论卷之二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