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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

晏子病將死鑿楹納書命子壯示之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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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病〔一〕,將死,鑿楹納書焉〔二〕,謂其妻曰〔三〕:「楹語也〔四〕,子壯而示之〔五〕。」及壯,發書之言曰〔六〕:「布帛不可窮,窮不可飾〔七〕;牛馬不可窮,窮不可服;士不可窮,窮不可任;國不可窮,窮不可竊也〔八〕。」

〔一〕則虞案:白帖十、御覽一百八十七、記纂淵海四十一引皆無「病」字。

〔二〕則虞案:說苑反質作「斷楹內書」。

〔三〕則虞案:白帖引作「謂妻子曰」,御覽、記纂引作「謂妻曰」。

〔四〕孫星衍云:「御覽作『書記曰也』。」◎則虞案:宋本御覽及記纂引作「楹記曰也」,作「楹」者是。說苑作「楹也語」。

〔五〕則虞案:白帖作「視」,御覽、記纂皆作「示」。

〔六〕王念孫云:「案此本作『及壯發書(句),書之言曰』,今本少一『書』字,則文義不明。白帖十引此重一『書』字,說苑反質篇同。」◎則虞案:白帖作「及子壯」,指海本重「書」字。

〔七〕于鬯云:「謂如以布帛為束帶,不窮則有垂下者以為飾;窮則無飾矣。故曰:『布帛不可窮,窮不可飾也。』」

〔八〕孫星衍云:「『飾』、『服』,『任』、『竊』為韻。『任』字急讀。」◎俞樾云:「案荀子哀公篇『竊其有益,與其無益』,楊倞注曰:『「竊」宜為「察」。』莊子庚桑楚篇『竊竊乎又何足以濟世哉』,釋文:『「竊竊」,崔本作「察察」。』蓋『竊』與『察』一聲之轉。廣雅釋詁曰:『竊,著也。』釋訓曰:『察察,著也。』是其聲近義通之證。『窮不可竊』,當作『窮不可察』,言窮極之則反無以察矣,故國不可窮也。」◎于鬯云:「此『竊』字意作本義解,說文米部云:『盜自中出曰竊。』是『竊』以盜竊為本義。盜竊者,非果為盜為竊也,凡行而私有所利者皆盜竊也。晏子之意,以為此輩國宜容之,故國宜使有可竊之處,而不可太察,太察則此輩無容足之地,或轉有甚於竊者。是即水清無魚之意,又如俗所云『大網既舉憑魚漏,小穴難防任鼠窺』也(二句出袁枚小倉山房集)。故曰:『國不可窮,窮不可竊也。』問下篇云:『尊賢而不退不肖。』夫不肖曰不退,則其持論固未可以常道論之矣。」◎于省吾云:「按『窮不可察』,不詞甚矣。俞說殊誤。『竊』應讀作『踐』,古『竊』字每與從『戔』之字為音訓,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虦貓』,注:『竊,淺也。』釋鳥:『夏鳸竊玄,秋鳸竊藍,冬鳸竊黃,棘鳸竊丹。』左昭十七年傳疏『竊玄淺黑也,竊藍淺青也,竊黃淺黃也,竊丹淺赤也』,『竊』即古之『淺』字。說文:『虦,虎竊毛謂之虦苗,竊,淺也。』按『淺』『踐』並諧『戔』聲,詩東門之墠『有踐家室』,傳:『踐,淺也。』韓非子內儲說一『臣之夢踐矣』,難四亦有此語,乾道本『踐』作『淺』,並其證也。此言『國不可窮,窮則不可踐也』,外七第十五『後世孰將踐有齊國者乎』,管子大匡『不踐其國』,是均『踐』與『國』相屬為詞也。」◎則虞案:說苑作「窮乎窮乎窮也」。是「不可竊」句,漢人已失其解,于說言之成理,可備一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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