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年未详
下马时踏凳,击伤左足,登时不能行走,抬回家中,经伤外科数人治疗,不能消肿,日夜号叫。某医云“十日包好”,索银百元。其家云只求伤好,百元亦可拿。经吃药推拿,毫无改进,饮食反而减少。后延吴诊之,吴以十日内包走路,不取分文。拟方:
当归半斤,黄芪半斤,川牛膝半斤,甘草四两,蜈蚣十六条。
嘱其放心服至足能下床,手揣不痛时方停药。服至四剂,能下床行走。服至十包,完全复元矣。
以上七至十案,皆余亲眼所见,录此供参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