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三元延寿参赞书

卷之三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三

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集

人元之寿饮食有度者得之

《黄帝内经》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扁鹊曰:安身之本,必资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乡党》一篇,其载圣人饮食之节为甚详。后之人,奔走於名利而饥饱失宜,沉酣於富贵而肥甘之是务,不顺四时,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

五味

《内经》曰: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胜理以密,长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病也。

陶隐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随脏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损伤脏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则不觉,久当为患也。

酸多伤脾,肉绉而唇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曲直作酸属木,脾主肉属土,木克土也。

醋过食,损胃气及肌藏筋骨,不益男子,损颜色。不与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饮少热醋,辟寒胜酒。黄敔云:自幼不食醋,今逾八十,尤能传神。

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咸多伤心,血凝泣而变色,故冬七十二日省咸增苦,以养心气。润下作咸属水,心主血属火,水克火也。

盛过於咸则伤肺,肤黑,损筋力。西北人食不耐咸,多寿。束南人食绝欲咸,少寿。病嗽及水气者,全宜禁之。晋桃源避世之人,盐味不通,故多寿。后五味通,而寿啬矣。

又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蕾皆咸。

甘多伤肾,骨痛而齿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咸,以养肾气。稼穑作甘属土,肾骨属水,土克水也。

蜜肠、沙糖各见本条#1。

又肝色青,宜食甘,梗米、牛肉、枣、葵皆甘。

苦多伤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苦增辛,以养肺气。炎上作苦属火,肺主皮毛属金,火克金也。

胆、柏皮等#2。

又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杳、越皆苦。

辛多伤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养肝气。从革作辛属金,主筋属木,金克木也。

胡椒和气,过多损肺,令吐血。红椒久食,失明乏气,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血脉,多忘。除湿温中,益妇人,又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鹦肉、桃、葱皆辛。

饮食

书云:善养性者,先渴而饮,饮不过多。多则损气,渴则伤血。先饥而食,食不过饱。饱则伤神,饥则伤肾。

书云:饮食务取益人者,仍节俭为佳。若过多,觉膨亨、短气,便成疾。书云:饮食於露天,飞丝堕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书云:饮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虫鼠欲盗食而不可,环器堕涎,食者得黄病,通身如噶,针药不疗。

书云:饮食,以铜器益之。汗若入内,食者发恶疮肉疽。

书云:饮食生玲,北人土厚水深,禀赋坚实,不损脾胃。久居南方者,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浅,禀赋多虚,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书云:饮食土蜂行住或猫犬吮破之水,生病。

书云:空心茶宜戒,卯时酒、申后饭宜少。

书云:极饥而食且过饱,结积聚。

极渴而饮且过多,成痰癖。日没后食讫便未须饮酒,不乾呕。

太宗谓宰相曰:朕每日所为,自有常节,饮食不过度,行之已久,甚觉有力。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调适,卿等亦当加意,毋自轻摄养也。

陶隐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药,妄意延年等龟鹤。但於饮食嗜欲中,去其甚者将安乐。

浆水,按《 本草》 ,味甘酸,微温无毒,调中引气,开胃止渴,强力通关。治霍乱泄痢,消渴。食解烦去睡,调理脏腑,治呕喊。白人肤体如缯帛,为人常用,故不齿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贵,如沉香则燥脾,不骨草则涩气,密香则玲胃,麦门冬则体寒,如此之类,皆有所损。

紫苏汤,令人朝暮饮之,无益也。芳草致豪贵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苏第一,沉香第二,麦门冬第三。以苏能下胸膈浮气,殊不知久则泄人真气,令人不觉。

本草云:酒饮之,体软神昏,是其有毒也,损益兼行。

扁鹊云:久饮常过,腐肠烂胃,溃髓蒸筋,伤神损寿。有客访周觊,颌出美酒两石,觊饮石二,客饮八斗。次明,觊无所苦,酒量惯也。客已死矣。观之,客腹已出,胁已穿,岂非量过而犯扁鹊之戒欤。

饮白酒,食牛肉生虫。酒浆照人无影,不可饮。不可合乳汁饮,令人气结。祭酒自耗者,杀人。酒后食芥辣物,多则缓人筋骨。卧黍秾食猜肉,患大风。凡中药毒及一切毒,从酒得者,难治。酒性行血脉,流遍身体也。

书云:饮酒醉未醒,大渴饮冷水,又饮茶,被酒引入肾脏,为停毒之水,腰脚重腿,膀胱冷痛,兼患水肿,消渴挛痹。

书云:酒醉当风,以扇扇之,恶风成紫疯。又醉酒吐罢,便饮水,作消渴。

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气壮神,然不过饮也。

本草:茶饮者,宜热,宜少,不饮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虚冷。惟饱食后一二盏不妨。消渴也,饥则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书云:将盥点茶,引贼入工家。恐伤肾也。

东坡《茶说》:除烦去腻,世固不可无茶,然暗中损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辄以浓茶漱口於食后,烦腻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齿者,得茶漱涤,乃不觉脱去,不烦挑剔也。盖齿性便苦,绿此渐坚牢而齿蠹旦日去矣。

书云:饮多,则肺布叶举,气逆上奔。

书云:阴池流泉,六月行路勿饮之,发疟。

书云:饮宴於圣象之侧,魂魄不安。

书云:饮水勿急咽,久成气病。

书云:形寒饮冷,则伤肺,上气,咳嗽,鼻呜。

书云:粥后饮白汤,为淋,为停湿。

陶隐居云:食戒欲庞并欲速,宁可少飧相接续。莫教一饱顿充肠,损气伤心非尔福。

养生云:美食须熟嚼,生肉不须吞。

又云: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齲,口不臭。漱口忌热汤,损牙。

又云:食炙爆,宜待冷,不然伤血脉,损齿。书云:食茅.屋漏水堕脯肉,成症痴,生恶疮。

书云:人汗入肉,食之作丁疮。

书云:食诸兽自死肉,生丁疮。

隐居云:生冷枯腻筋韧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馒头闭气莫过多,生脍偏招脾胃疾。鲜酱胎卵兼油腻,陈臭淹藏尽阴类。老人朝暮更餐之,是借寇兵无以异。按《锁碎录》云:馒头乃闭气,梅血汤以破之。包子包气,醋以破之。

书云:食物以象牙金铜为匙筋,可以试毒。

书云:食物以鱼鱿器盛之,有蛊毒辄裂破。入闽者,宜审之。

书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为宜。

《周礼》:乐以消食。盖脾喜音声,夜食则脾不磨,为音响绝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

食物

物之无益而有损者,常人犹不可多食,死病人当避忌者乎?此书所载,凡物之有益而无损者不书,或损益相半者则书其损,而不书其益。

果实

生枣,令人热渴,气胀。寒热,赢瘦者,弥不可多,动脏腑,损脾元。与蜜同食损五脏。

软枣,冷。动宿疾,发嗽。与蟹相忌。

梅子,坏齿。

生龙眼,平。沸汤内潭过,不动脾。

生荔枝,性热。多食发虚热,烦渴,口乾,钮血。

樱桃,寒热病不可多食,发暗风,伤筋骨,呕吐。小儿多食作热,性热也。

冥桩,不可多食,损齿及筋。

乳柑,大寒。冷脾,发痛疾,利肠,发轻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诸柑性同。

橘柚,多食口爽,不知五味。

橙子,温。皮多食伤肝,与槟榔同食,头旋恶心,生痰作疟。

杨梅,多食发热,损齿及筋。

杏实,热。多食伤筋骨。杳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杀人。

杳仁,久服目盲,眉发须落,动宿疾。双仁者杀人,可研细,治夭伤。

桃实,发丹石,损胃。多食有热。

饱食桃仁,水浴成淋疾。

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双仁。能杀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发疟疾,多令虚热。白密和食伤人五内,不可临水上瞰之,及与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其仁和鹦子食,内结不消。

梨,寒。乳鹅梨、紫花梨,治心热。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产妇、金疮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齿而损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大如斗,送之朝贵,食者皆死。考之树下,有大蛇,聚毒於此,不常为妖也。他放此。

藤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

林擒,多食发热,涩气好睡,发冷疾,生疮腐,脉闭不行。其子不可食,令人烦。

石榴,多食损肺及齿。

山石榴,多无益,涩气。

栗子,温。生治腰脚。生即发气,宜曝乾蒸炒,食多即气壅。患风水气人不宜。

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杀其木气,不得通热。小儿生者多难化,熟者多滞气。

柿子,寒。日乾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弥冷。红柿与蟹同食吐红。

饮酒食红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

一种塔柿引痰,日乾多动风,火乾味不佳。

柠子,性尤冷,与蟹同食,腹疼大泻。

蒲萄酒过昏人眼。架下饮酒,防虫屎伤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多食腹满。有云满一千个者死。此物二更开花,三更结子,当是阴毒之物。有人艰耀,取白果以为饭,饱食,次日皆死。

菱芰也冷脏,多利、损阳,令阴萎。不益脾,难化,令胀满,姜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蛲虫。

茨菰,大寒。动宿冷气,腹胀满。小儿秋食之脐下痛。孕不可食。昊人常食,患脚气,瘫痪,损齿,失颜色。

勃荠,性与茨菰同。

英实,生食动风冷气,损脾难消,却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气,产后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动疯疾,多食阴下湿痒,生疮,发虚热,破腹,令人啜啜弱,脚手无力。少食则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贫下多食,深秋下痢难治,损阳故也。患脚气食,法永不除。五月甜瓜沉水者杀人,多食发黄疸,动气,解药力。其双蒂者杀人,与油饼同食发病。杨州太守陈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举动,遇商助教疗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禀厚食惯,南人禀薄不宜多。至於霍乱、冷病,终身不除。

木瓜,温。皮薄,微赤黄香,甘酸不涩,向裹子头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损齿。若圆和子微黄,蒂庞涩,小圆味涩微咸,伤人气,多食损牙。

甘蔗,多食钮血。烧其滓,姻入目则眼暗。

沙糖,寒。多食心痛。鲫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笑同食成食症,身重不能行。小儿多食损齿及生蛲虫。

奈子,多食胪胀,不益人,病人尤甚。

愠柠,不可多食,损齿伤筋。

松子,多食发热毒。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脱人眉,动风动痰,恶心呕吐。与酒同食过多,咯血。

五月食未成果核,发瘫廊,寒热。

秋夏果落地恶虫绿,食之患九漏。

生果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一切果核双仁者害人。

治诸果毒,烧堵骨过为末,水服方寸匕。

米谷

粳米,生者冷,墦者热。生不益脾,过熟则佳。苍耳同食卒心痛,马肉同食发疯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与杂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软,缓筋故也。性寒,壅经络气,使人四肢不收,昏闷多睡,发风动气,可少食。

林米,似泰而小,亦可造酒。动风,不可常食。

黍米,发宿病,久食昏五脏,好睡。

小儿食,不能行,缓人筋骨,绝血脉。

白黍,久食多热,令人烦。

赤黍,不可口蜜,惟可作糜,不可为饭,枯着难解。

五种黍米,合葵食之成疯疾。藏脯於中,食之闭气。肺病者宜此。

生米戏食,久为米症,肌疲如劳,缺米则口吐清水。

饴糖,进食健胃,多食则动脾风。

麦占四时,秋种夏收,西北多霜雪,钙无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麦,性拥热,小动风气。治钙后觉中毒,以酒咽汉椒三五粒,不为疾。

大麦,久食宜人,带生则玲,损人。

麦蘗,久食消肾,不可多。

积麦,西川多种,山束、河北人,正月方种。先患玲气人不宜食。

养麦,性寒,难消。久食动风,头眩。和堵肉食八九次,患热风,脱眉须。

粟米,食后勿食杏仁,令人吐泻。

稷米,稞也,发三十六种病。八谷之中最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

陈凛粟米、杭米,陈者性皆玲,频食之自利。藏脯腊於中满三月,久不知而食之,害人。

绿豆,治病,则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气。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虚人,黑瘦,枯燥,逐津液,体重。

赤白豆,合鱼鲜食之成消渴。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鲤鱼鲜食之肝黄,五年成乾消。黑白黄褐豆,大小豆,作豉极玲,黄卷及酱皆平,多食体重。服大豆末者忌堵肉。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即瞰堵肉,久当拥气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医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争,因问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腐便不成。医得其说,以莱菔汤下药而愈。萝卜也。

酱当是豆为者,今以钙麦为者,食之多杀药力。夫子云:不得其酱不食,欲五脏悦而爱之,此亦安乐之端。

芝麻炒熟,乘热压出生油。但可点,再煎炼,方谓熟,油可食。

油,发玲疾,滑骨髓,困脾脏,经宿即动气。牙齿脾疾人,不宜陈油饮食,须逐日熬熟。

黑芝麻,炒食之不生风疾,风人日食之则步履端正,语言不赛。

白芝麻,即胡麻,休根,补益。生则寒,炒则热。发霍乱,抽人。化山,又别有胡麻,味苦。

麻仁,多食损血脉,粗阳滑精,发女人带疾。

菜蔬

葵,为五菜主,秋种。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伤人。性玲,热食之亦令热闷,甚动风气。葵冻者,生食之动五种留饮,甚则吐水。和鲤鱼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发人一切宿病。百药忌食之,发狂六咬。

吴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钝人志性。被病,咬食之,永不差。

戎葵,并乌肉食,无颜色。

生葱,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烧葱啖蜜,拥气死。杂白犬肉食之,九窍出血,患气者多发,气上充人,五脏闭绝,虚人胃,开骨节。正月食之,发面上游风。大抵功在发汗,多则昏人神。

胡葱,久食伤神损性,多忘损目,发疝疾。胡臭慝齿人食之,甚。青鱼合食生虫。

韭,俗呼草锺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后尤忌。不可与蜜同食,未出土为韭黄,不益人,滞气。花,动风,过清明勿食,不利万人,心腹疯冷者加剧。

霜韭不可食,动宿饮,必吐水。

五月食之,损人滋味,乏气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痕。热病后十日不可食,发困。葱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与牛肉食作痕。四月勿食莲,及三冬生食,多涕唾。

葫,大蒜也。久食伤肝,损目弱阳。煮以合青鱼鲜发黄,作义瞰绘伐命。惟生食,不中煮。暑毒,烂嚼下咽,即和。仍禁冷水。

四月、八月食之,伤神损胆气,喘悸气急,腹内生疮,肠肿成疝痕。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北方人禀厚,食惯,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鱼,夺气,阴核疼欲死。三月勿食,伤志。时病差后,与一切食,竟入房,病发必死。

胡萎,养子也。久食令人多忘,胡臭口气,慝齿、脚气加剧。根发痛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损阳,少精,心痛,寒热,损骨髓。二月食之,伤肾。和生鱼食,夺阴气,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法忧。嫩时,取以为蔬食之,动风,令人昏昏然,终日如醉,因得其名。

嵩,发诸风冷。有热人食之,不发病,性冷也。

芥,多食动风气,发诲石。与兔肉同食,成恶病。

芜菁,蔓菁也。根不可多食,令气胀。子作油,涂头变蒜发。

莱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渗人血。

生青菜,时病差后食之,手足青肿。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变百病。

一切菜,熟煮热食之。但凡檐溜滴着者,有毒。

十月被霜菜,食者面无光,目涩,腰疼。心疟发时,足十指爪青,萎困。

荠菜,不宜钙同食,令人督闷发病。

凡用甘草皆忌此。

苋菜,多食动气,烦闷,冷中,损腹。共蕨及鳖食,生瘕。

堇菜,不宜久食,令身重,多肿。只可一二顿。

芸台菜,患腰脚人,多食加剧,损阳气,发口疮,齿痛,生虫。胡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发宿疾,损经络,少颜色。

菠菱菜,北人食肉钙即平,南人食鱼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肠,久食脚弱,腰痛。

蒪菜,多食性滑,发痔,引疫气。

上有水银故也。七月蜡虫着上,令霍乱,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损齿。春秋,龙带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满,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升,吐出蜥蜴便愈。

苦,夏月食之,以益心。蚕妇忌食之。

莴苣,冷。久食昏人目。

白莴苣,冷气人食之,腹冷。产后不可食,寒中。共饴食生虫。

苦苣,不可与蜜同食。

着莲,多食动气,冷气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大小肠,蜜食下痢,多食瘦人。蕨,久食脚弱无力,弱阳,眼暗,多睡,鼻塞,发落。小儿食之不行,冷气食之腹胀,生食成蛇瘕。郗鉴镇丹徒出猎,有甲士折一枝食之,觉心中淡淡成疾,后吐一小蛇,悬屋前渐成乾蕨,信不可生食也。

茄,至冷,五劳不可,多发疮,损人,动气,发疯疾。熟者少食无忧,患冷人不可食,秋后食之损目。

黄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脚气、虚肿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动气,发疮,脚弱,不益小兄。时病后勿食,与乳酪鲜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

冬瓜,多食阴湿生疮,发黄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反恶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为番胃。有冷者食之瘦。

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为疟利。

一切瓜苦者有毒,两蒂、两鼻害人。

瓠子,冷气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脚气、虚肿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芦,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发病,他月不可食。

薯蓣亦有紫、白,颇胜芋。有小而名山药者佳。

蒟箬,冷气人少食之。曾有患疗,自谓无生,是物不忌,邻家修琦箬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瘫者数人,余教多食此而愈。

竹,多食动气,发冷瘕。

荚笑,滑中,不宜多。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伤神损寿。

乾姜,妊多食内消。

桩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发热心痛。

菌,地生为菌,木生为棂,为木耳,为蕈。新蕈有毛者,下无纹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烂无虫者,煮讫照人无影者,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皆杀人。误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为坎,投水搅,取清者饮之。

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无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杀人。又赤色,仰而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发冷气风痔,多睡无力。

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与鱼同食,生番胃。

食茱萸,六七月食之伤神气。同蒿多食气满。

莳萝根,曾有食者杀人。

飞禽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鸡,白头家鸡,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

乌鸡合鲤鱼食,生瘫疽。

丙午日忌食鸡雉。

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腋漏、男女虚劳、乏气。八月食之伤神气。妊妇多食,子患诸虫。

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

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害人,合犬肉泄痢,合鱼汁、肉汁成心痕,合獭肉遁尸。

鸡子白,合葱、蒜气短,合生葱、犬肉,谷道流血。

疹,食鸡、鸭子,眼翳。

鸡,过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雉,离禽也,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月至十一月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气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病疾者,不宜和养麦钙食,生肥虫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黑鸭滑中,发玲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

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肉成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林米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差。此因肉生所致,又食过而然。

白鹅,肉性玲。多食,霍乱,发疯疾。卵不可多食。苍鹅发疮脓。

鹌鹑,四月以前未可食。与猜肝同食,面生黑子,与菌同食发痔。

鹧鸪,此。乌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竹鸡类也。南唐相冯延已,苦脑痛,久不喊。太医昊延绍请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昊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汤而愈。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类编》:通判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唯瘫,脓血日夕不止。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斤愈。盖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复活。亦此意也。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

雀肉不与李同食。合酱食,妊娠所忌。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臧药力。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乌鸦,肉涩不中食。

燕肉,食者必为蛟龙所害。

杜鹃,初呜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详。作犬声应之,吉。

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

走兽

猪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风虚也。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病人、金疮者尤甚。食其肉,饮酒,不可卧秫穰中。又白猪,白蹄杂青者,不可食。猪肾,理肾气,多食肾虚,久食少子。脂作灯目暗,膏忌乌梅。肝、肺共鱼鲙或食之,作瘫疽,共鲤鱼子食伤神。八月勿食佳。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令食者以盥、酒,是引贼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头动风,其觜尤毒,风人不宜。食者,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肉用良姜、桑白皮、皂角、黄蜡各少许,同煮食之,不发风。不得和鸡子同食,令人满闷。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又云:发大风。

野猪肉,微动风,青蹄不可食。

江堵,多食体重。

羊肉,性大热。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和鲊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癫。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之,伤人心,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弥忌之。肚子,病人,共饭常食之,久成番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欲食者,研细醋和之。猪脑亦然,不食佳。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瘫。饮酒后不得食羊、豕脑,大害人。心有孔者杀人。一角者杀人。羖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於铜器内煮,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烦热难退,动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气。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堪食,作肠瘫。下痢者必剧,丑月食之伤神气。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共马肉食之身痒,共堵肉食生寸白。肉用桑柴火炙食,生寸白。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脏各补人五脏。沙牛肉,常食发宿病。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不可食。下痢人食者加剧。肉多着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尽始可煮,炙肥者亦然。毒不出,患丁肿。肉只可煮,余食难消,不可多食。妊不可食,五月食之伤神气。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不与陈仓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姜同食生气嗽。患痢,食心闷。血有毒,饮美酒解。白马玄蹄,脑令人癫。白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彻肉裹者,伤人五脏。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马汗气及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马气并毛等必杀人。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乾。马心,下痢人不可食。马蹄夜目,五月以后勿食之。肉不可与鹿膳同食。

驴肉,病死者不堪。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致疾杀人。尿稍毒,服不过二合。

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醉,变血澹尿血。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驴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症。乳酪煎鱼,主霍乱。

犬肉炙食,成消渴。白犬自死,不出舌者害人。瘦者是病,不堪食。妊食犬,儿无声。九月禁食,以养神气。肉与蒜同食损人。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血和海鲉食之,得恶病。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处牙上灸之,一日一次,灸一二三元,在意直主百二十日止。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

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颗,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力。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

狸肉骨可治劳。

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

麂肉,多食动症疾。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与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

兔肉,妊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共獭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一年成疸。共姜、橘食,心痛,霍乱。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血间,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疾。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精神。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湿,治传尸劳。

象肉,食之体重。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灯,姻气入目,失明。不可近阴,不起。

麝肉共鹄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白颗。

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

肉汁在密器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

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自死肝脏不可食。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之。食毕嗽口数过,齿不踽。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吉。

鱼类

鲩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山上水中有鲤,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鲤。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死。腹有瘕不可食。与麦酱同食,咽生疮。与紫苏同食,发瘫疽。鲤鲊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鲤成瘕。鱼及子,不可合堵肝食,鲫亦然。《素问》云:鱼热乎。叔和云:热生风。日华子云:鲤鱼凉。当以《素问》为正,风家更使食鱼胎,祸无穷矣。

鱼,有疮者不可食。

鳜鱼,背有十二鬣骨,每月一骨,毒能杀人,宜尽去之。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棹,鱼触便浮,知鱼畏此木也。

白鱼,泥人心,疮疖人不可食,甚发脓,灸疮不发。鲙食之,久食发病。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青鱼及鲊,服朮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

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合荞麦食失音。

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吐血。犯者以地浆解。

时鱼,味美稍发疳痼。

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鱼,勿食多,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鲊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嗽。大人久食,卒心痛,合乾食瘫痪。

鯸鱼,有毒,不可食。

石首鱼,不堪鲜食。

章鱼,冷而不泄。

狗鱼,暖而不补。

河鲀,又名胡夷鱼,味珍。经云:无毒,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眼赤者害人。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

鲈鱼,不甚发病。然多食能发癖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鳅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霍乱。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又有白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饪食之胎生疾。凡头中无腮,背有点,并杀人。

《茅亭客话》 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始,信不可多也。

鳝鱼肝,生恶疮,勿以盐炙。

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

鳗鲡,虽有毒而治劳。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

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小者谓之鬼鲎,害人。

鱼鲊,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

黄鲿鱼,食后食荆芥杀人。

凡一切鱼毒、鱼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亦然。无鳞恶荆芥,无鳃发癫,全鳃发瘫。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孕。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并不可食。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鲙成痕瘕,作鲊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

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鱼子共猪肝食,不化,成恶病。妊食乾鱼,令子多疾。鱼汁不可合鸬鹚肉食。鱼鲙、瓜,忌同食。三月庚寅勿食鱼。

鳖居水底,性甚冷毒,有劳气及症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者,锉其甲,同煮熟,则去甲食之,庶几性稍平。目陷者,赤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为能,并能杀人。腹下有蛇盘纹者是蛇,须看之。合鸡子、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妊食之,令子项短。六甲日忌食龟鳖及鳞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鳖曾杀人。合苋菜食,腹中生鳖。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其主日:吾将差矣。即服之,果差。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音建人中之,不即疗多死。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并杀人。中其毒者,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横生。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绿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

鰕,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无须者,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鲊内有者大毒。以热饭盛密器中作鲊,毒人至死。鰕鲙共猪肉食之,尝恶心,多唾,损颜色。

螺,大寒,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蚌着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乾。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

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

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

蛏,天行后不可食。

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十一月勿食龟鳖,发水病。

虫类

蜜,七月勿食生蜜,发霍乱。蜜瓶不可造鲊,鲊瓶不可盛蜜,及蜜煎损气。

白花蛇,用之去头尾,换酒浸三日,弃酒不用,火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乌蛇生商洛,今蕲黄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啮物,多在芦丛嗅花气,尾长能穿百钱者佳。市者伪以他蛇,烟熏货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谓剑脊乌梢。商州,有患大风,家人恶之,为起茅屋。山中有乌蛇,堕酒罂,病人不知而饮,遂差。史记隋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曰:素有大风,求蛇肉,风愈而患此疾。盖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蛇头不可以刀断,必回伤人,名蛇箭。

蛤蚧,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为佳。

水蛭,乾者冬月猪脂煎,令黄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极难死,火炙经年,得水犹活。

石蛭,头尖,腹大,不可药用。误用,令人目中生烟不已,渐致枯损,不可不辨。有吴少师,得疾数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皆以为劳。张蜕取黄土,温酒调服,下马蝗千余。云:皆因去年出师饮涧水,似有物入口,径入喉,自此得疾。夫虫入肝脾,势须滋生,食时则聚丹田问,吮咂精血,饱则散处四散,久则杀人,不可不知。

蜈蚣,黄足者甚多,不堪用。鸡,杀过宿,收拾不密,此虫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蚕沙,煮酒色清味美,能疗疾。

蜘蛛,灰色大腹,遗尿着人,作疮癣。

花蜘蛛,丝最毒,能系瘤,断牛尾。人有小遗,不幸而着阴,缠而后已,切宜慎之。曾有断其阴者。

蚯蚓,暑月履湿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闻蚓鸣於身,以盐水浸之而愈。又张韶为所咬,形如大风,眉须尽落,每蚓呜於身,亦以此取效,仍当饮盐汤。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三竟

#1蜜锡、沙糖各见本条:此句疑有窜错。

#2胆、柏皮等:此句疑有脱误。

#3茅:原作『第』,据文义改。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