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丹台玉案

护胎法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小儿初生。肌肤未实。宜用旧絮护其背。不可太暖。更宜频见风日。则血气刚强。肌肉致密。若藏于重帏密室。或浓衣过暖。则筋骨软脆。不任风寒。多易致病。衣服当随寒热加减。

但令背暖为佳。亦勿令出汗恐表虚风邪易伤。乳哺不宜过饱。若宿滞不化。用消孔丸治之。

陈氏所谓忍三分寒。吃七分饱。频揉肚。少洗澡。要肚暖头凉。皆至论也。须令乳母预慎七情六淫。浓味炙爆。则汁清宁。儿不致病。保婴之法。未病则调治乳母。既病则审治婴儿。

亦必兼治其母为善。

【立方】

消乳丸

砂仁(炒) 蓬术(煨) 三棱 陈皮 神曲 麦芽(各五钱) 香附(一两炒)

上为末。面糊为丸麻子大。每服三丸。白汤下。

面部气色举症图(图缺)

下颏属肾水。左腮属肝水。天庭印堂属心火。鼻准属脾土。右腮属肺金。半周两岁为婴儿。

三四岁为孩儿。五六岁为小儿。七八岁为龆龀。九岁为童子。十岁为稚子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