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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对外关系史料

福州将军文煜咨呈总署美驻厦领署翻译官兼办全台翻翻译事务薛明谷查无兼作洋商买卖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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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七八四~七八五。

同治十年六月初九日,福州将军文煜文称:

据福建通商总局司道详称:『案奉行据合众国驻厦白副领事申陈,同治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钦奉伊国谕旨:「现署中国厦门口领事衙门翻译薛明谷,着实授大合众国办理中外通商翻译官;仍着驻札厦门领事衙门,兼办全台翻译事务。遇有中国各口通商交涉事务,准部随时调用等因。并奉敝国吏部衙门行同前由等情,行局具详请咨」等因。并准白领事照会前由,奉准此。经查各国派拨领事驻札各口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前经奉准总理衙门咨行:「嗣后各国领事必须真正领事官,方准与其照会办理;其商人兼充领事,遇有紧要公文,祇准其面商,不准与其文移往来」等因;历经遵照办理在案。查翻译官虽无与地方官文移往来之事,惟薛明谷究系何国人民?是否真正翻译官?有无兼作洋商买卖情事?白领事申陈内均未声明;当经移行查覆去后。兹据厦防同知刘良荃以「薛明谷系广东华民,素在合众国领事处充当通事,并无兼作洋商买卖;但其籍隶何处及何年到美国授翻译官?均未探悉。随假以公事,片请薛明谷到署咨询。据称现年二十七岁,原籍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于咸丰八年飘洋遭风,到美国读书,习得美国音语洋字;至同治三年回广东洋关办事,七年调在上海洋关,九年来厦在李领事公署充当通事无误。李领事因病回国,蒙白领事陈奉美国谕旨授翻译官」等语申覆前来。复查美国驻厦翻译官薛明谷既经刘丞查覆系属粤省华民,前充厦门美国通事,现授翻译官,并无兼作洋商买卖;相应呈请核咨备案』等情到本兼署部堂(部院),据此。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美国领事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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