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五二八~五二九。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十日,行福州将军文称:
同治七年闰四月初四日,准美国公使卫廉士照会称:『查台湾府淡水港口并无领事官,兹拣派美国人姓德、名约翰前往淡水厅充当本国领事官,业已到任;请转行知该省地方官,以便文书往来』等因前来。相应咨行贵将军查照,转饬该地方官知照可也。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上。
同日,行上海通商大臣文同上。
(见美国领事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