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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

论台湾、厦门两处海口宜建旗灯以便行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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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原望生理日畅,但以现今一千八百七十一年(即中国辛未年)计之,既无加增,并无起色。船税尚照旧征收,惟台港两岸未设引船灯(夜间高悬,以照驶入港之路)。轮机厂已设,原望船只出入便益,故设立官府、厚给薪水,至今计将二年矣。厦门、奎隆尚未设厂,俱立有引港旗(旗杆插水,以便认港)在彼处港口,然船舶来往,仍不能常保平安。

打狗地方,未经筹费设立引港旗并挖士机器,令水道浅深一律,以便泊船。前年有一通商西人,自行置买引港旗二面,一立港外,一立港口,计费九百元,因官府不肯垫发,托言无款,延至一年,商议终无成局,其人遂将旗移去。据税务司意见,台港礁石甚多,诚觉危险,但两岸甚高,即设灯亦被障蔽,故不必设。此论甚谬。前据赫德所论,台地迤西一带,由山脚至海岸,约得平原地阔二十四洋里(每洋里合中国三里又三分里之一),高于海面者不过五十尺。

海岸一带,青泥每涨,壅于平原之上。其土经渐渍而松,一遇地震,最易裂陷。其陷处深长而曲。复经山泉挟沙灌入,积渐填满,而日气所晒,涨为雾霭,往往罩住山岸。加以海风扬沙,高矗半空,障翳益甚。余前年二月间在打狗及台湾府城,亲见此景。

在海中天气极清、日光极亮之时,所有近岸各山,有不止四千尺至九千尺之高者,一经障翳,有时并尖峰不能望见,故测算须凭海地道图。此图经前人几辈考较摹绘,大都相符。惟内地各山,诸图不符,有系天清时所测望者,列有记号,最便使人观览。他图未列记号者,皆系有雾时所测,非善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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