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樟脑章程,经花旗官员与中国官员于一千八百六十八年在省城大议此事。嗣后安平城所争论之事乃息,而包办樟脑之人,行规亦渐废弛。
樟脑一节,现与旧规不同,因包办人自己废弛,已于一千八百六十七年间转卖与他人包办故也。
今可预料,樟脑之事,中国官员异日必有一番翻约。现我国须从头彻尾,通行算过,目下先与定约,方保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