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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斗数资料汇编

093、紫微斗数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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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四正:

1、本宫(本方):是一种代名词,研究命宫则以命宫为本宫,研究夫妻宫则以夫妻宫为本宫。命盘十二宫皆可为本宫。

2、对宫(对方):即相对宫位之意,也就是面对本宫的宫位。

在论本宫的吉凶时,对宫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其重要性次于本宫。在命盘上,子午宫、丑未宫、寅申宫、卯酉宫、辰戌宫、巳亥宫皆互相对照,彼此为对宫。

3、三合宫(拱照):与本宫地支,有三合关系的宫位,三宫相并而成。

一是根据地支来求:(1)巳酉丑三合;(2)亥卯未三合;(3)申子辰三合;(4)寅午戌三合。

二是以十二宫来求:(1)命宫、财帛宫、官禄宫之三合;(2)兄弟宫、疾厄宫、田宅宫之三合;(3)夫妻宫、迁移宫、福德宫之三合;(4)子女宫、奴仆宫、父母宫之三合。此与地支三合的结果完全相同。

命宫为本宫时,会财帛、官禄二宫成为三合宫,而此二宫的宫位在断命上,就显得十分重要。

4、三方:本宫的三合宫,加上本宫的对宫,共三个宫位,称三方。如以子宫为本宫,则三合宫为辰宫、申宫,加上子宫的对宫午宫,辰、申、午三宫为子宫的三方。

5、四正:指本宫加上三方,合称四正。一般所言“四正”,均是指此。

6、邻宫(邻方):指位于本宫前一位与后一位的二宫而言,其主要作用在辅助本宫。如以命宫为本宫,则父母宫、兄弟宫为邻宫。就本宫而言,邻宫所具有的影响力,不及对宫与三合宫来得重要,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外。

(1)加会:指本宫、对宫、三合宫中的某些星曜会合而言。

本宫、对宫、三合宫可视为一个整体进行论断,此点尤其在推断命宫吉凶时,就显得分外重要。

而论断一个人一生的成就,首先看命宫,次看身宫,再看财帛宫、官禄宫、迁移宫的吉凶如何。

另外,在推算大限、小限、流年太岁之吉凶时,大限、小限、流年太岁各自的对宫及三命宫须同时参看,不然,论断时便会发生谬误和片面。

(2)守照:某星坐于本宫曰守,照指本宫之三合宫及对宫之星曜与本宫所发生之感应。

如“四煞守照夫妻宫”,即是指羊、陀、火、铃四星中有一星或数星居于夫妻宫,另有一星或数星在夫妻宫的对宫(官禄)、夫妻宫的三合宫(迁移、福德)会合而言。

(3)四吉:禄、贵、权、科为四吉。禄指禄存、化禄;贵指天魁、天钺;权指化权、科指化科。

(4)七吉:左辅右弼、文昌文曲、天魁天钺、禄存、化禄、化权、化科为七吉。

(5)四煞:擎羊、陀罗、火星、铃星为四煞,又称为“四杀”、“四凶”。

(6)六煞:四煞加上地劫、天空为六煞。

(7)加煞:就某宫而论,有六煞之中的一颗或数颗星落在了此宫,为加煞。

同理,加吉就是有七吉中的一颗或数颗星落在此宫。

(8)天罗地网:天罗指命盘中的辰宫,地网指命盘中的戌宫。

(9)格局:一群固定的星曜,呈固定的配合,而会有固定的现象发生,称为格局。

如“阳梁昌禄格”,是指太阳、天梁在卯宫坐命,有禄存、文昌同在卯宫,为此格,此格生人,学问过人,并主大贵。

“石中隐玉格”,是指巨门在子午宫坐命,辛年生人或癸年生人,有禄存、化禄、化权、化科、左辅、右弼、文昌、文曲、天魁、天钺加会,为此格,能历尽磨难,最终能扬眉吐气,大富大贵。

(10)杀、破、狼:指七杀、破军、贪狼三星,永远在命盘上互相会照,成三合的关系。限年逢之,机运多有变化。

(11)三奇:指化禄、化权、化科,命宫三方四正逢之,主富贵。

(12)帝:指紫微星。

(13)双星:紫微与天府、紫微与天相、太阳与太阴、天府与天相、擎羊与陀罗、左辅与右弼、文昌与文曲、天魁与天钺、化禄与禄存、化禄与天马、

禄存与天马、化禄与化权、化禄与化科、化权与化科、地劫与天空、三台与八座、天哭与天虚、恩光与天贵、龙池与凤阁、红鸾与天喜、孤辰与寡宿。

(14)在紫微斗数中,则以凶星居本宫曰冲破,凶星居对宫为相冲、冲破。

如本宫本有吉星坐守,却有擎羊、陀罗、火星、铃星、地劫、天空、化忌同在本宫,则本宫遭凶星冲破;

再如本宫本有吉星坐守,却有擎羊、陀罗、火星、铃星、地劫、天空、化忌在对宫,则本宫也遭凶星冲破。

(15)四生、四败、四墓:四生之地指命盘中的寅申巳亥宫,此为五行长生之处;四败之地指命盘中的子午卯酉宫,此为五行沐浴之处;四墓之地指命盘中的辰戌丑未宫,此为五行入墓之处。

诸星在十二宫之庙旺利陷:

吉星入庙旺则为吉,吉星落陷则为凶;

凶星入庙旺虽有吉意,但难减其凶,凶星落陷则属大凶。

吉星入庙旺,为吉,虽不惧凶星,但仍被凶星干扰。有庙旺之凶星同宫,不很凶,呈吉兆较多,凶星之部份凶力仍难消除;有落陷之凶星同宫,可减凶,更不难完全消除凶星的凶兆。

吉星落陷,为凶。与入庙旺之凶星同宫,难减其凶,仍然属凶;有落陷之凶星同宫,大凶。

也就是说,吉星虽然是吉的,纵然落陷也有吉意,但更多却是凶意。

凶星好比小人,纵然入庙旺得势,虽有一时之吉,仍然是凶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迟早也要作恶猖狂。

斗数诸星都具有其基本性质,而当这些星在不同的宫位时,其性质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星性产生了微妙的或根本性的差别,其含义又会有所不同。

而某星与另外的一些星同宫或会合的时候,则又被赋予了一些新的含义。

所以,对斗数诸星的认识,切忌呆板,一成不变,或仅以庙陷七阶段来衡量诸星之吉凶,则论断时便会出现失误。

命宫星辰,不吉不凶,或吉凶相半者,三方又有中等星辰,吉凶混杂,为中等之命(从政者有一般的官位,从商者亦可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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