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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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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1)

校正:

(1)《世说·排调篇》注、《庄子·齐物论》释文。首句任本作“上下四方”,《升庵外集》一作“上下四旁”。按《文子·自然篇》:“老子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淮南子·齐俗训》同。《庄子·庚桑楚篇》释文引《三苍》亦云:“四方上下为宇,往古来今曰宙”。“上下四方”之训皆本《文子》。

日五色,至阳之精,象君德也。五色照耀,君乘土而王。(1)

校正:

(1)《御览》三、《事类赋·日赋》注、《路史后纪》七注、《御览》八百七十二引《礼斗威仪》云:“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无主。”宋均曰:“五行之色不主于一也。”此“五色照耀”二句,疑非《尸子》本文。

少昊金天氏,邑于穷桑,日五色,互照穷桑。(1)

校正:

(1)《御览》三、《事类赋》注、《路史后纪》七注、《天中记》一、《海录碎事》一。

使星司夜,月司时,犹使鸡司晨也。(1)

校正:

(1)《类聚》一。《书钞》一百五十引《尸子》云:“使星司夜,使月司使。”又引“天子候”云:“使星司夜,使月司时,犹鸡能司晨也。”“天子”当作“尸子”,“候”亦“使”之误。《文选·陆士衡拟今日良宴会》注引:“使鸡伺晨。”《海录碎事》一与《类聚》同。

虹霓为析翳。(1)

校正:

(1)《文选》《西都赋》注、《荐祢衡表》注。按《尔雅·释文》:“蜺为挈贰。”注云:“蜺,雌虹也,见《离骚》。挈贰,其别名,见《尸子》。”疏云:“挈贰,其别名也,文见《尸子》。”是“析翳”当为“挈贰”。孙氏志祖云:“析翳、挈贰,盖一也,声转耳。”

慧星为欃枪。(1)

校正:

(1)《开元占经》五。

春为忠。东方为春。春,动也。是故鸟兽孕寍,草木华生,万物咸遂,忠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寍”疑“字”。《御览》十九作“鸟兽孕,荣华生,万物遂。”《五行大义》一引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尚书大传》云:“东方者何也?动方也,物之动也。何以谓之春?春出也,物之出也,故曰东方春也。”《汉书·律历志》云:“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礼记·乡饮酒义》云:“东方者春,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圣也。”《白虎通·五行篇》云:“春之为言偆, 偆,动也,位在东方。”《释名》云:“春,蠢也,动而生也。”

夏为乐。南方为夏。夏,兴也;南,任也。是故万物莫不任兴,蕃殖充盈,乐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御览》廿二。《尚书大传》云:“南方者何也?任方也。任方者,物之方任。何以谓之夏?夏者,假也。假者,吁荼万物而养之外也,故曰南方夏也。”《律历志》云:“太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礼记》云:“南方者夏,夏之为言假也。养之、长之、假之,仁也。”《白虎通》云:“夏之言大也,位在南方。”《释名》云:“夏,假也。宽假万物,使生长也。”

秋为礼。西方为秋。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礼之至也。(1)

校正:

(1)《类聚》三,《御览》廿四、五百廿三。《文选·张景阳杂诗》注“莫不”作“草木”,误。《五行大义》一“肃敬”下有“恭庄”二字,“至”作“主”,误。《尚书大传》云:“西方者何也?鲜方也。鲜,讯也。讯者,始入之貌。始入者何以谓之秋?秋也,愁者,物方愁而入也。故曰西方者秋也。”《律历志》云:“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左边上米下韦,右边上隹下火)也。物█(左边上米下韦,右边上隹下火)敛,乃成孰。”《礼记》云:“西方者秋,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白虎通》云:“秋之为言愁也,其位西方。”《释名》云:“秋,緧也。緧迫品物,使时成也。”

冬为信。北方为冬。冬,终也;北,伏方也。是故万物至冬皆伏,贵践若一,美恶不减,信之至也。(1)

校正:

(1)《御览》廿七。“减”本作“成”,据《天中记》五、《广博物志》四改。“至”字据《五行大义》一补。“伏方也”,《五行大义》作“伏也”,又引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广韵·二冬》、《史记·五帝纪》索隐引云:“北方者,伏方也。”《尚书大传》云:“北方者何也?伏方也,万物之方伏。物之方伏则何以谓之冬?冬者,中也。中也者,万物方藏于中也。故曰北方冬也。”《律历志》云:“太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藏,乃可称。”《礼记》云:“北方者,冬。冬之为言中也。中者,藏也。”《白虎通》云:“冬之为言终也,其位在北方。”《释名》云:“冬,终也。物终成也。”又《尚书大传》:“北方,冬也。”下云:“阳盛则吁荼万物而养之外也,阴盛则呼吸万物而藏之内也。故曰:吁吸也者,阴阳之交接,万物之终始。”《尸子》任本“美恶不减”下有“阴阳交接,万物之始生”二句,盖涉《大传》而误。

昼动而夜息,天之道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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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选·陶渊明杂诗》注。

八极之内,有君长者,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故曰:天左舒而起牵牛,地右辟而起毕昴。(1)

校正:

(1)《御览》卅七、《事类赋·地赋》注。任本“辟”一作“开”。《山海经·中山经》云:“天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亦见《管子》《地数篇》、《轻重乙篇》,《吕氏春秋·有始览》、《淮南子·坠形训》。又《御览》卅六引《河圆括地象》曰:“八极之广,东西二亿三万三千里,南北二亿三万一千五百里。夏禹所治,四海内地,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又云:“地广,东西二万八千,南北二万六千。有君长之州有九阻,中土之文德及而不治。”

八极为局。(1)

校正:

(1)《文选·左太冲杂诗》注。

凡水,其方折者有玉,其圆折者有珠。清水有(1)黄金,龙渊有(2)玉英。(3)

校正:

(1)一作“出”。

(2)一作“生”。

(3)《类聚》八,《御览》五十八、七十、八百三、八百五,《文选·蜀都赋》、《吴都赋》、《文赋》、《颜延年赠王太常诗》注,《山海经》注一、二。《穆天子传》二注“渊”作“泉”。《玉篇·玉部》“瑛”字注云:“美石,似玉。《尸子》龙渊,玉光也;水精,谓之玉瑛也。”《淮南子·坠形训》云:“水圆折者有珠,方折者有玉。清水有黄金,龙渊有玉英。土地各以其类生。”

朔方之寒,冰厚六尺,木皮三寸。北极左右有不释之冰。(1)

校正:

(1)《初学记》三两引“冰”,一作“地冻”,与《广志》相涉而误。《书钞》一百五十六,《御览》卅四,《淮南子·坠形训》云:“北方有不释之冰。”《汉书·晁错传》云:“胡貉之地,木皮三寸,冰厚六尺。”

寒,凝冰裂地。(1)

校正:

(1)《文选·上林赋》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云:“是故阴阳之会,冬合北方而物动于下,夏合南方而物动于上。上下之大动皆在日至之后。为寒则凝冰裂地,为热则焦沙烂石。气之精至于是。”

荆者非无东西也,而谓之南,其南者多也。(1)

校正:

(1)《文选·魏都赋》注。

傅岩在北海之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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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说命》正义、《史记·殷本纪》集解。《墨子·尚贤下》云:“傅说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带索,庸筑乎傅岩之城,武丁得而举之,立为三公。”

赤县州者,实为昆仑之墟。其东则卤水岛山,左右蓬莱。(1)玉红之草生焉,食其一实而醉卧,三百岁而后寤。(2)

校正:

(1)文有脱误。

(2)《御览》卅八、四百九十七。《论衡·难岁篇》云:“邹衍论之,以为九州之内,五千里竟,合为一州,在东南位,名曰赤县州。”《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作“中国名曰赤县神州”。此所称赤县州与邹衍说不同。

泰山之中有神房、阿阁、帝王录。(1)

校正:

(1)《初学记》五,《御览》卅九、一百八十四、一百八十五。

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1)

校正:

(1)《类聚》八十、《御览》八百七十。《路史前纪》五注引云:“遂人察辰心而出火。”又《发挥》一论“遂人改火”云:“昔者遂人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风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云:“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热,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曰燧人也。”《论语·阳货篇》“钻燧改火”,马融注曰:“《周书》:‘月令有更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1)

校正:

(1)《广韵·九鱼》、《初学记》廿二、《御览》八百卅三、《书钞》十、《路史前纪》五。

虙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1)伏羲始画八卦、列八节而化天下。(2)

校正:

(1)《广韵·廿九叶》、《御览》八百卅二、《书钞》十、《路史后纪》一。《汉书·律历志》下云:“帝太昊作网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尚书序》孔颖达疏云:“古者以圣德伏物,教人取牺牲,故曰伏牺。字或作虙牺。”《汉书·古今人表》作“宓羲”,颜师古注云:“‘宓’本亦作‘虙’。”

(2)《书钞》一百五十三。《易·系辞下传》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御览》七十八引《春秋内事》云:“伏羲氏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文应瑞,凡二十四消息祸福,以制吉凶。”《风俗通·皇霸篇》引含文嘉云:“伏者,别也,变也。戏者,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曰伏羲也。”

神农氏治天下,欲雨则雨。五日为行雨,旬为谷雨,旬五日为时雨。正四时之制,万物咸利,故谓之神。(1)

校正:

(1)一作“故谓之神雨”,一作“故曰神雨”,并误。《类聚》二,《御览》十八、百七十二,《路史后纪》三注、《余论》一,《事类赋·雨赋》注。《书钞》十七引“立四时之制”,一百五十三“制”作“序”,《天中记》四又作“节”,并即此“正四时之制”。

神农氏夫负妻戴,以治天下。尧曰:“联之比神农,犹旦与昏也。”(1)

校正:

(1)《御览》七十八。《路史后纪》三“治”作“有”,末句作“犹民之于晁旦也”。《升庵外集》卅七、《绎史》四作“犹昏之仰旦也”。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1)

校正:

(1)《御览》七十八。《路史后纪》四云:“尸子之言,记为孔子。”《吕氏春秋·慎势篇》云:“神农十七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此云“七十世”,未知孰是。

子贡问孔子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谋而亲,(1)不约而成,大有成功,此之谓四面也。”(2)

校正:

(1)一作“不计而耦”,误。

(2)《御览》七十九、三百六十五,《天中记》十一。《吕氏春秋·本味篇》云:“贤主之求有道之士,无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贤主,无不行也。相得然后乐。不谋而亲,不约而信,相为殚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欢乐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故黄帝立四面,尧舜得伯阳、续耳,然后成。”高诱注:“黄帝使人四面出求贤人,得之,立以为佐,故曰立四面也。”《臣轨·同体章》云:“轩辕氏有四臣,以察四方。故《尸子》云:‘黄帝四目。’”“目”字疑误。《魏志》黄初六年注《魏略》载诏曰:“昔轩辕建四面之号。”

黄帝斩蚩尢于中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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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物纪原》十。《逸周书·尝麦解》云:“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尢于宇少昊。蚩尢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尢,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

四夷之民,有贯匈者,有深目者,有长肱者,黄帝之德尝致之。(1)

校正:

(1)《山海经》六注。《路史后纪》五注:“肱”作“股”,“尝”作“皆”。案“肱”当作“股”。《竹书纪年》云:“黄帝五十九年,贯匈氏来宾,长股氏来宾。”《山海经·海外西经》:“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贯匈国见《海外南经》,深目国见《海外北经》。

尧有建善之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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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学记》廿。任本“建”作“进”。

尧立诽谤之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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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记·孝文本纪》索隐、《后纪》十一注。案《吕氏春秋·自知篇》云:“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淮南子·主术训》作:“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邓析子·转辞篇》同。《史记·孝文本纪》云:“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集解》:“应劭曰:旌,旛也。尧设之五达之道,令民进善也。服虔曰:诽谤之木,尧作之桥梁,交互柱头。”服、应以旌木并属尧,盖本《尸子》。

尧南抚交阯,北怀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有余日而不足于治者,恕也。(1)

校正:

(1)《荀子·王霸篇》注。《墨子·节用中》云:“尧治天下,南抚交阯,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贾谊《新书·修政语》上:“尧教化,及雕题、蜀、越,抚交趾,身涉流沙,地封独山,西见王母,训及大夏、渠叟,北中幽都,及狗国,与人身而鸟面,及焦侥。好贤而隐不逮,强于行而菑于志。率以仁而恕,至此而巳矣。”

人之言君天下者,瑶台九累,而尧白屋;黼衣九种,而尧大布;宫中三市,而尧鹑居;珍羞百种,而尧粝饭菜粥;骐驎青龙,而尧素车玄驹。(1)

校正:

(1)《初学记》九,“衣”作“黻”,又廿四。《御览》八十、《文选·辨命论》注。《路史后纪》十一注,首句作“人君之有天下”,“玄驹”作“仆马”。案“素车朴马”见哀二年《左传》。《淮南子·精神训》云:“人之所以乐为人主者,以其穷耳目之欲而适躬体之便也。今高台层榭,人之所丽也,而尧朴桷不斲,素题不枅;珍怪奇异,人之所美也,而尧粝粢之饭,藜藿之羹;文绣狐白,人之所好也,而尧布衣掩形,鹿裘御寒。养性之具不加厚,而增之以任重之忧。故举天下而传之于舜,若解重负。然非直辞让诚,无以为也。”

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俱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渎,俭则为猎者表虎。故有光若日月,天下归之若父母。(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俭”与“险”通。《后纪》十二注作“险”。《困学纪闻》十作“狩”,《文心雕龙·祝盟篇》云:“舜之祠田,云:‘荷此耒耜,耕彼南亩,四海俱有。’利民之志,颇形于言矣。”《管子·版法解》云:“舜耕历山,陶河滨,渔雷泽,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举利之,此所谓能以所不利利人者也。”

舜事亲养老,为天下法。其游也,得六人,曰雒陶、方回、续身、伯阳、东不识、秦不空,皆一国之贤者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书钞》四十九作“舜得友五人,曰雄陶、续耳、柏杨、东不识、秦不空,一国之贤人也。”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云:“《战国策》颜歜云:‘尧有九佐,舜有七友。’”而《尸子》止载雄陶等六人,不载灵甫,是《尸子》本有六人。《前汉书·古今人表》上中有方回,上下有雒陶、续身、柏杨、东不訾、秦不虚。颜师古曰:“雒陶以下皆舜之友也。‘身’或作‘耳’,‘虚’或作‘字’,并见《尸子》。”惟“灵甫”不见于表,盖班氏亦本《尸子》。任本作“得七人”,有灵甫,误。《后纪》十二注“老”作“兄”,而申之云,是则更有兄也。梁氏玉绳云:“‘兄’字盖讹。”然《越绝书》言舜“兄狂弟傲”,何也?

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国,其致四方之士。尧闻其贤,征之草茅之中。与之语礼,乐而不逆;与之语政,至简而易行;与之语道,广大而不穷。于是妻之以媓,媵之以蛾,九子事之,而托天下焉。(1)

校正:

(1)《类聚》十一。《御览》八十一,又一百卅五引“尧妻舜以娥皇,媵之以女英”,一百五十六“征”作“举”。“其致四方之士”,《天中记》十一作“四方之士归之”。《后纪》十二《有虞氏纪》云:“语礼乐,详而不孛;语政治,简而易行;论道,广大而亡穷。”全本《尸子》。此脱“详”字,“至”作“治”,疑《后纪》误。注又引《尸子》云:“妻以蛾,媵以皇。娥皇,众女之英。”《吕氏春秋·贵因篇》云:“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国,而尧授之禅位,因人之心也。”《管子·治国篇》云:“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参徙成国。舜非严刑罚、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庄子·徐无鬼篇》云:“舜有羶行,百姓悦之,故三徙成都,至邓之虚,而十有万家。尧闻舜之贤,举之童土之地。”

舜受天下,颜色不变;尧以天下与舜,颜色不变。知天下无能损益于己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后纪》十二注作“尧以天下与舜,颜色不变;舜受天下于尧,亦颜色不变。知天下无损益于己也。”

务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从天下之顺,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顺,从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1)

校正:

(1)《荀子·大略篇》注。《后纪》十二“取”作“治”。

舜云:“从道必吉,反道必凶,如影如响。”(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

舜举三后,而四死除。何为四死?饥渴、寒晦、勤劳、斗争。(1)

校正:

(1)《御览》八十一。下“四死”二字据孙本补。《书钞》十一:“举后稷,民除四死。”注谓“饥、寒、勤、苦”,盖本此。任本作“舜举三后,而四凶除也”,合“舜两眸子”条为一节,误。《尚书·吕刑》云:“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淮南子·人间训》云:“古者沟防不修,水为民害,禹凿龙门,辟伊阙,平治水土,使民得陆处;百姓不亲,五品不慎,契教以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辨,长幼之序;田野不修,民食不足,后稷乃教之辟地垦草,粪土种谷,令百姓家给人足。故三后之后,无不王者。”按《淮南》以禹、稷、契为三后,与《吕刑》异,此三后未知何指。

古者,龙门未辟,吕梁未凿。河出于孟门之上,大溢逆流,无有邱陵、高阜,灭之,名曰洪水。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手不爪,胫不生毛,生偏枯之病,步不相过,人曰禹步。(1)

校正:

(1)《山海经》三注,《荀子·非相篇》注,《御览》四十八、十二,《天中记》十一。“河出”句据《御览》四十补,上作“龙门未凿,吕梁未开”。《后纪》十三注“开”作“辟”。下云“河出孟门”为二。《穆天子传》四注“孟”作“盟”。“灭之”上,《绎史》十一有“尽皆”二字。“禹于是”,《天中记》作“禹治水”,《非相篇》注作“禹之劳十年”云云。任本“人”作“故”。《吕氏春秋·爱类篇》云:“昔上古,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河出孟门,大溢逆流,无有邱陵、沃衍、平原、高阜,尽皆灭之,名曰鸿水。禹于是疏河决江,为彭蠡之障,干东土,所活者千八百国。”又《行论篇》云:“禹官为司空,以通水潦,颜色黎墨,步不相过。”《庄子·天下篇》云:“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列子·杨朱篇》云:“禹纂业事雠,惟荒土功,子产不字,过门不入,身体偏枯,手足胼胝。”《法言·重黎篇》云:“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又按《孟子·滕文公篇》云:“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史记·河渠书》引《夏书》曰:“禹抑鸿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夏本纪》及《汉书·沟洫志》同。《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又云:“禹劳身焦思以行,七年,闻乐不听,过门不入。”俱与此异。

山行乘樏,泥行乘蕝。(1)

校正:

(1)《尚书·益稷》正义。《释文》“泥”作“泽”。 “蕝”,音子绝反。《史记·河渠书》:“山行即桥”。集解:“徐广曰:‘桥,近遥反,一作撵。’《尸子》曰:‘山行乘樏。’又曰:‘行涂以楯,行险以撮,行沙以轨。’又曰:‘乘风车。’音去乔反。”按索隐云:“撮,子芮反,又子绝反。”与“蕝”音同,是行险以撮,即泥行乘蕝,不得一书而两见,其句法亦上下不类。又曰云云,当别引他书,而传写讹脱也。《路史余论》九引:“行涂以楯,行险以撮,行山乘樏,行沙乘轨。”《后纪》十三注:“‘撮’又作‘撵’。”并仍集解误。本集解“乘风车以去乔”之音推之,当是乘蹻车。《十洲记》曰:“蓬邱,蓬莱山也。昔禹治洪水毕,乘蹻车到此山。”案四载之名,最为参错。《史记·夏本纪》云:“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撵。”集解:“徐广曰:‘橇,他书或作蕝, 撵一作桥。’”《河渠书》引《夏书》曰:“陆行载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集解:“徐广曰:‘桥一作撵。’”索隐云:“毳,亦作橇。”《汉书·沟洫志》引《夏书》:“陆行载车,水行乘舟,泥行乘毳,山行则梮。”《说文·木部》“樏”字下引《虞书》曰:“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左车右川)。”《尚书》伪孔传云:“水乘舟,陆乘车,泥乘輴,山乘樏。”此见于经史者也。其见于诸子者,《文子·自然篇》云:“水用舟,沙用█(左镸右耒),泥用輴,山用樏。”《淮南子·修务训》袭之则云:“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其《齐俗训》又云:“舟车楯█(左镸右耒)。”高诱注:“水宜舟,陆地宜车,沙地宜█(左镸右耒),泥地宜楯。”《吕氏春秋·慎势篇》又云:“水用舟,陆用车,涂用輴,沙用鸠,山用樏。”历考诸书,惟舟车无异字,其山泥所用,则欙、樏、蔂、桥、撵、梮为一类,橇、毳、蕝、█(左车右川)、輴、楯为一类,长█(左镸右耒)、鸠于他书无征。《淮南》两见,各用其一。《吕氏》以鸠与舟、车、楯、樏为五,浮于四载之数,岂后人有所增窜耶?

禹治水,为丧法曰:毁必杖,哀必三年,是则水不救也。故使死于陵者葬于陵,死于泽者葬于泽,桐棺三寸,制丧三日。(1)

校正:

(1)《宋书·礼志》二、《后汉书·王符传》注。《淮南子·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欙垂,以为民先,剔河而道九歧,凿江而通九路,辟五湖而定东海。当此之时,烧不暇撌,濡不给扢,死陵者葬陵,死泽者葬泽。故节财薄葬,闲服生焉。”又《齐俗训》云:“三年之丧,是强人所不及也,而以伪辅情也;三月之服,是绝哀,而迫切之性也。夫儒墨不原人情之终始,而务以行相反之制。”高诱注:“三月之服,夏后氏之礼。”《韩非子·显学篇》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以为俭而礼之。”《墨子·公孟篇》:“公孟子谓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丧为非,子之三日之丧亦非也。’”按“三日”皆“三月”之讹。《御览》五百五十五“制丧三日”下有“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于南巴之中,衣衾三领,款木之棺,葛以缄之”一段,洪氏颐煊云:“《王符传》注引‘舜西教于西戎’以下本有‘墨子曰’三字,《御览》误合为一条。”

禹兴利除害,为万民种也。(1)

校正:

(1)《文选·求自试表》注。《淮南子·修务训》云:“禹耳参漏,是为大通,兴利除害,疏河决江。”

禹长颈乌喙,面貌(1)亦恶矣,天下从而贤之者,(2)好学也。(3)

校正:

(1)一作“面目颜色”。

(2)一作“天下独贤之”。

(3)《初学记》九,又十九,《御览》八十二、三百六十五、三百六十九、三百八十二。“乌”并作“鸟”,今据《纬略》七。刘子《新论·命相篇》亦云:“夏禹长颈乌喙。”

汤问伊尹曰:“寿可为耶?”伊尹曰:“王欲之,则可为;弗欲,则不可为也。”(1)

校正:

(1)《类聚》十八。

汤之德及鸟兽矣。(1)

校正:

(1)《文选》《贤良诏》注、《四子讲德论》注。《吕氏春秋·异用篇》云:“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网罟,今之人学纾,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

汤之救旱也,(1)乘素车白马,著布█(上艹下代),(2)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当此时也,弦歌鼓舞者禁之。(3)

校正:

一作“殷汤救旱”。

一作“布衣”,无“著”字。按,“█(上艹下代)”与“斾”同。

(3)《类聚》八十二,《初学记》九,《御览》卅五、八十三、八百七十九、九百九十六。《书钞》九“禁”作“止”。《吕氏春秋·顺民篇》云:“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亦见《墨子·兼爱下》。

武王伐纣,鱼辛谏曰:“岁在北方,不北征。”武王不从。(1)

校正:

(1)《荀子·儒效篇》注。任本下“北”字作“利”,“从”作“听”。《荀子》云:“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

武王亲射恶来之口,亲斫殷纣之颈,手污于血,不温而食。当此之时,犹猛兽者也。(1)

校正:

(1)《荀子·仲尼篇》注。谢氏墉曰:“温字误,或是盥。”按,“盥”或作“█(左氵右盥)”,见《一切经音义》一。《路史·国名纪》四注“口”作“目”,“颈”作“头”。任本“口”亦作“目”,“斫”作“斩”,“颈”作“首”,“者”作“然”。

武王已战之后,三革不累,五刃不砥,牛马放之历山,终身弗乘也。(1)

校正:

(1)《御览》三百廿七。《书钞》十五“三革”二句互转。《类聚》十四载沈约《齐武帝谥议》用此二语。《荀子·儒效篇》云:“武王诛纣,反而定三革,偃五兵。”五兵犹五刃。《管子·小筐篇》云:“定三革,偃五兵。”《齐语》作“定三革,隐五刃。”韦昭注:“三革,甲、盾、胄也。五刃,刀、剑、矛、戟、矢也。”《礼记·乐记》云:“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吕氏春秋·慎大览》云:“税马于华山,税牛于桃林。马弗复乘,牛弗复服。衅鼓旗,甲兵藏之府库,终身不复用。”《淮南子·要略》、《说苑·指武篇》并云:“纵马华山,放牛桃林。”《商子·赏刑篇》又云:“车休息不乘,纵马华山之阳,纵牛于农泽。”

昔者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践东宫,履乘石,祀明堂,假为天子七年。(1)

校正:

(1)原注:“乘石,王所登上车之石也。”《类聚》六。《文选·百辟劝进今上笺》注“七”作“十”,误。《诗·灵台》正义引袁准《正论》云:“《尸子》曰:‘昔武王崩,成王少,周公践东宫,祀明堂,假为天子。’明堂在左,故谓之东宫。王者而后有明堂,故曰‘祀明堂,假为天子’。”“明堂在左”以下,乃袁氏申释语,任氏误以“明堂在左”二句为《尸子》本文。《淮南子·齐俗训》云:“武王既没,殷民叛之。周公践东宫,履乘石,摄天子之位,负衣扆而朝诸侯,放蔡叔,诛管叔,克殷残商,祀文王于明堂,七年而致政成王。”《韩非子·难二》云:“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

昔周公反政,孔子非之曰:“周公其不圣乎?以天下让,不为兆人也。”(1)

校正:

(1)《长短经·惧诚篇》。《魏志》二注:“许芝奏云:‘周公反政。尸子以为孔子非之,以为周公不圣,不为兆民也。’又辅国将军等奏云:‘臣闻符命不虚见,众心弗可违。故孔子曰:周公其为不圣乎?以天下让,是天地日月轻去万物也。是以舜向天下,不拜而受命。’”

人之欲见毛嫱、西施,美其面也;夫黄帝、尧舜、汤武,美者非其面也。人之所(1)欲观焉,其行也;欲闻焉,其言也。而言之与行皆在《诗》《书》矣。(2)

校正:

(1)原脱。

(2)《御览》七十七。

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人曰阳馆,周人曰明堂,此皆所以名休其善也。(1)

校正:

(1)《初学记》十三、《类聚》卅八、《御览》五百卅三、《隋书·宇文恺传》、《唐会要》十一、《事物纪原》二、《后纪》十二注。《礼记·月令》:“行庆施惠。”郑康成注云:“庆谓休其善也。”“休其善”盖本此。

欲观黄帝之行于合宫,观尧舜之行于总章。(1)

校正:

(1)《文选·东京赋》注。任本“欲”上有“故”字,合上节误。

有虞氏身有南亩,妻有桑田,神农并耕而王,所以劝耕也。(1)

校正:

(1)《类聚》六十五、《御览》八百廿二。《书钞》八“王”作“食”,“耕”作“农”。按《商子》《算地篇》、《开塞篇》并云:“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后纪》十二引上二句,注云《尹文子》,误。《文子·上义篇》云:“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亲耕,妻其织,以为天下先。”《商子·画策篇》云:“神农之世,公耕而食,妇织而衣。”《孟子·滕文公篇》许行为神农之言,其云“贤者与民并耕而食”,即神农事也。

尧瘦,舜墨,禹胫不生毛,文王至日昃不暇饮食,故富有天下,贵为天子矣。(1)

校正:

(1)《御览》七十七。原脱“瘦”字,据《后纪》十二注补。《意林》:“尧瘦,舜黑,皆为民也。”当即此文。《文子·自然篇》云:“神农形瘁,尧瘦癯,舜黧黑,禹胼胝。”《淮南子·修务训》云:“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黴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尚书·无逸》云:“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自朝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用,咸和万民。”

昔者舜两眸子,是谓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1)

校正:

(1)《荀子·非相篇》注,《御览》八十一,又三百六十六“眸”作“瞳”。《史记·项羽本纪》集解“明”作“瞳”,误。《后纪》十二注。

文王四乳,是谓至仁。(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案《淮南子·修务训》云:“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舜二瞳子,是谓重明,作事成法,出言成章。禹耳参漏,是谓大通,兴利除害,疏河决江。文王四乳,是谓大仁,天下所归,百姓所亲。皋陶马喙,是谓至信,决狱明白,察于人情。”亦见《白虎通·圣人篇》,所载较备。

夫尧舜所起,至治也;汤武所起,至乱也。问其成功孰治,则尧舜治;问其孰难,则汤武难。(1)

校正:

(1)《御览》七十七。

人戴冠蹑履,誉尧非桀,敬士侮慢,故敬侮之誉毁,知非其取也。(1)

校正:

(1)《御览》八十。《庄子·大宗师篇》云:“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又《外物篇》云:“与其誉尧而非桀,不若两忘而闭其所誉。”

昔夏桀之时,至德灭而不扬,帝道掩而不兴,容台振而掩覆,犬群而入泉,彘衔薮而席隩,美人婢首墨面而不容,曼声吞炭内闭而不歌。飞鸟铩翼,走兽决蹄,山无峻干,泽无佳水。(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路史·发挥》六。按此文亦见《淮南子·览冥训》,“容台”句上有“植社槁而█(左土右雩)裂”一句,“犬群”下有“嗥”字,“泉”作“渊”,“彘”作“豕”,“薮”作“蓐”,“隩”作“澳”,“婢”作“挐”,“决蹄”作“废脚”,“佳”作“洼”。《御览》此条有注,皆本高诱《淮南》注,今不录。

桀为璇室、瑶台、象廊、玉床,权天下,虐百姓。于是汤以革车三百乘伐于南巢,收之夏宫,天下宁定,百姓和辑。(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后纪》十四注。《淮南子·本经训》云:“晚世之时,帝有桀纣,为璇室、瑶台、象廊、玉床。纣为肉圃、酒池,燎焚天下之财,罢苦万民之力,刳谏者,剔孕妇,攘天下,虐百姓。于是汤乃以革车三百乘伐桀于南巢,放之夏台;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天下宁定,百姓和集,是以称汤武之贤。”《御览》此条亦用高诱注。

昔者桀纣纵欲长乐,以苦百姓。珍怪远味,必南海之荤,北海之盐,西海之菁,东海之鲸。此其祸天下亦厚矣。(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八百六十五。《后纪》十四注、《天中记》四十六“荤”并作“姜”。

六马登糟邱,方舟泛酒池。(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八。《韩诗外传》四:“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邱足以望十里,而牛饮者三千人。”《论衡·语增篇》云:“纣沈湎于酒,以糟为邱,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

伯夷、叔齐饥死首阳,无地故也;桀放于历山,纣杀于鄗宫,无道故也。有道无地则饿,有地无道则亡。(1)

校正:

(1)《御览》八十二。任本“宫”作“京”,“有道”上有“故曰”,“则饿”作“则饥”。

鲁哀公问孔子曰:“鲁有大忘,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忘之小者也。昔商纣有臣曰王子须,务为谄,使其君乐须臾之乐,而忘终身之忧,(1)弃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谋。”(2)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注云:“《家语》同。”

(2)《绎史》廿。《升庵外集》卅引:“纣弃黎老之言,而用姑息之语。”注:“姑,妇女也。息,小儿也。”《吕氏春秋·先识览》云:“商王大乱,沈于酒德,辟远箕子,爰近姑与息。”

孔子谓子夏曰:“商,汝知君之为君乎?”子夏曰:“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孔子曰:“商,汝知之矣。”(1)

校正:

(1)《类聚》十一,《御览》七十七、六百廿。

费子阳谓子思曰:“吾念周室将灭,涕泣不可禁也。”子思曰:“然今以一人之身,忧世之不治,而涕泣不禁,是忧河水浊而以泣清之也。”(1)

校正:

(1)《类聚》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任本“清”作“澄”。按,此文亦见《孔丛子·抗志篇》,又《文子·符言》:“老子曰:‘以数算之寿,忧天下之乱,犹忧河水之涸,泣而益之也。’”《淮南子·诠言训》袭其文,“涸”作“少”。

人知用贤之利也,不能得贤,其何故也?夫买马不论足力,而以白黑为仪,必无走马矣;买玉不论美恶,而(1)以大小为仪,必无良宝矣;举士不论才,而以贵势为仪,则伊尹、管仲不为臣矣。(2)

校正:

(1)原脱。

(2)《类聚》五十三。《意林》下四句作“举士不论贵贱,则无士矣”。任本“买马”之“买”作“市”。

有医竘者,秦之良医也。为宣王割痤,为惠王治痔,皆愈。张子之背肿,命竘治之,谓竘曰:“背非吾背也,任子制焉。”治之遂愈。竘诚善治疾也,张子委制焉。夫身与国亦犹此也,必有所委制,然后治矣。(1)

校正:

(1)原注:“竘音叩。”《御览》三百七十一、七百廿四、七百四十三。《天中记》卅四“命”作“请”。

我得民而治,则马有紫燕、兰池,(1)马有秀骐、逢騩,(2)马有骐驎、径骏。(3)

校正:

(1)《文选·赭白马赋》注。

(2)同上。《天中记》五十五合作:“马有紫燕、兰池、秀骐、逢騩”。

(3)《七命》注。按文云“麟超龙翥”,则“骐驎”字亦当从“鹿”。任本“径”作“轻”。

夫马者,良工御之,则和驯端正,致远道矣;仆人御之,则驰奔毁车矣。民者,譬之马也。尧舜御之,则天下端正;桀纣御之,则天下奔于历山。(1)

校正:

(1)《御览》七百四十六。“驰”,旧作“迟”,据任本改,孙作“逸”,误。“奔于历山”,孙作“奔放”。“良工”,孙作“王良”。按本书《分篇》亦云:“良工之马,易御也。”《盐铁论·刑德篇》云:“辔衔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调;法势者,治之具也,得贤人而化。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远道重任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1)

校正:

(1)《御览》六百卅六、七百七十三,《书钞》四十三,《后汉书·虞诩传》注。《意林》“远道重任”作“道远任重”。《韩非子·难势》云:“势之于治乱,本未有位也。而语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夫良马固车,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车马非异也,或至乎千里,或为人笑,则巧拙相去远矣。今以国位为车,以势为马,以号令为辔,以刑罚为鞭策。使尧舜御之,则天下治;桀纣御之,则天下乱,则贤不肖相去远矣。夫欲追速致远,不知任王良;欲进利除害,不知任贤能。此则不知类之患也。夫尧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为刑者,刑以辅教服不听也。(1)

校正:

陈本《书钞》四十三止“刑以辅教”四字,此据原本《书钞·刑法部》。

秦穆公明于听狱,断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教不至,使民入于刑,寡人与有戾焉。二三子各据尔官,无使民困于刑。”缪公非乐刑民,不得已也。此其所以善刑也。(1)

校正:

(1)《御览》六百卅六。“教不至”三字据《书钞》四十四补。原本《书钞》“断刑之日”下有“朝不得言乃”五字。

夫知众类,知我则知人矣。天雨雪,楚庄王披裘当户曰:“我犹寒,彼百姓宾客甚矣!”乃遣使巡国中,(1)求百姓宾客之无居宿、绝(2)粮者,赈之,国人大悦。(3)

校正:

(1)一作“内”。

(2)一作“糇”。

(3)《类聚》五、《御览》卅四、《书钞》一百五十六。首十字据原本《书钞·岁时部》补。贾谊《新书·谕诚篇》云:“楚昭王当房而立,愀然有寒色,曰:‘寡人朝饥时酒二█(左酉右旦),重裘而立,犹憯然有寒气,将奈我元元之百姓何?’是日也,出府之裘,以衣寒者;出仓之粟,以赈饥者。”

悦尼而来远。(1)

校正:

(1)《尔雅·释诂》注。案,“尼”,近也。《韩非子·难三》:“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悦近而来远。’”《尸子》盖述此言。

先王岂无大鸟怪兽之物哉?然而不私也。(1)

校正:

(1)《文选·西京赋》注。

徐偃王好怪,没深水而得怪鱼,入深山而得怪兽者,多列于庭。(1)

校正:

(1)《山海经》一注。

徐偃王有筋而无骨。(1)

校正:

(1)《山海经》十七注、《史记·秦本纪》集解、《后汉书·东夷传》注、《荀子·非相篇》注、《文选·西征赋》注、《御览》三百七十五。任本“无骨”下有“故曰偃也”四字,按集解云:“骃谓号偃由此,故曰偃也。”四字当是后人因骃语足成之,《后汉》注亦有“故曰偃”三字。

莒君好鬼巫而国亡。(1)

校正:

(1)《水经注》廿六。下云“无知之难,小白奔焉;乐毅攻齐,守险全国”云云,乃郦氏历举莒事,孙本属于《尸子》,误。

天子忘民则灭,诸侯忘民则亡。(1)

校正:

(1)《书钞》九。

娶同姓,以妾为妻,变太子,专罪大夫,擅立国,绝邻好,则幽。改衣服,易礼刑,则放。(1)

校正:

(1)《书钞》四十三。“娶同姓”至“则幽”,陈本《书钞》缺。以《唐类函》七十八所载《书钞》补。“国”误“阙”,据任本改。《荀子·王霸篇》:“公侯失礼则幽。”杨倞注云:“幽,囚也。”《春秋传》曰:“晋侯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

好酒忘身。(1)

校正:

(1)《书钞》廿一。按此在《帝王部》,与“糟邱酒池”相属,当谓桀纣也。

障贤者死。(1)

校正:

(1)《书钞》十一。

古有五王之相,秦公身、吴班、孙尢夫人、冉赞、公子麋。(1)

校正:

(1)《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下云:“乃谓之王,其贵之也。”盖陶氏语。

古者倕为规矩准绳,使天下效焉。(1)

校正:

(1)《御览》七百五十二。“倕”作“创”,“效”作“仿”,据《事物纪原》七改。《一切经音义》廿五引《世本》:“倕作规矩。”《潜夫论·赞学篇》亦云:“巧倕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

造历者,羲和之子也。(1)

校正:

(1)《御览》十六。《类聚》五作“造历数者,羲和子也”。《广韵·廿三锡》作“羲和造历”。《尚书·舜典》疏引《世本》云:“容成作历。”《史记·历书》索隐云:“《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泠伦造历,吕大挠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著调历。”

造冶者,蚩尢也。(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三。《广韵·卅五马》作“蚩尢造九冶”。

造车者,奚仲也。(1)

校正:

(1)《文选·演连珠》注。案《说文》云:“车,夏后时奚仲所造。”《山海经·海内经》云:“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郭注:“《世本》云:‘奚仲作车,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创作意,是以互称之。”

昆吾作陶。(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三。《广韵·六豪》作“夏桀臣昆吾作陶”。《玉海》九十一作“黄帝有陶正昆吾,作陶。”按《一切经音义》十八:“《三苍》:‘陶,作瓦家也。舜始为陶。’”《世本》云:“夏臣昆吾。”更增加也。《吕氏春秋·君守篇》云:“奚仲作车,苍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鮌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然而非主道者。故曰:‘作者忧,因者平。惟彼君道,得命之情。’”

皋陶择羝裘以御之。(1)

校正:

(1)《书钞》一百廿九、《广博物志》卅八。

蒲衣生八年,舜让以天下;周王太子晋生八年,而服师旷。(1)

校正:

(1)《御览》三百八十五。《庄子·应帝王》释文引作“蒲衣八岁,舜让以天下”,崔云:“即被衣,王倪之师也。”《后纪》十二注:“年亦作岁,让作逊,避濮安懿王讳也。”

虎豹之驹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气;鸿鹄之鷇羽翼未全,(1)而有四海之心。贤者之生亦然。(2)

校正:

(1)一作“合”。

(2)《意林》,《类聚》九十,《御览》四百二、八百九十一、九百十六,《史记·陈涉世家》索隐。《事类赋·虎赋》注“未成文”上有“虽”字。《海录碎事》七同,任本亦同。“驹”作“生”。《抱朴子·清鉴篇》云:“驳子有吞牛之容,鹗鷇有凌鸷之貌。”本此。

仲尼曰:“面貌不足观也。先祖天下不见称也,然而名显天下,闻于四方,其惟学者乎!”(1)

校正:

(1)陈本《书钞》八十三,脱“然而”以上十九字,据原本《书钞·礼仪部》补。《韩诗外传》六:“孔子曰:‘可与言终日而不倦者,其惟学乎!其身体不足观也,勇力不足惮也,族姓不足称也,宗祖不足道也,而可以闻于四方,而昭于诸侯者,其惟学乎!’”《说苑·建本篇》“宗祖”作“先祖”。《书钞》引《尸子》,“观”作“见”,“祖”作“视”。据二书改正。

家有千金之玉而不知,犹之贫也,良工治之,则富弇一国;身有至贵而不知,犹之贱也,圣人告之,则贵最天下。(1)

校正:

(1)《御览》四百七十二。一本两“犹”字下并有“谓”字。《韩诗外传》二:“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行。家有千金之玉不知治,犹之贫也,良工宰之,则富及子孙。君子学之,则为国用。故动则安百姓,议则延民命。”

孔子曰:“诵《诗》读《书》,与古人居;读《书》诵《诗》,与古人谋。”(1)

校正:

(1)《意林》、《御览》六百十六。任本“谋”作“稽”,误。按《金楼子·自叙》引此为曾生语,“谋”作“期”。

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仪服不修;公西华侍,礼不习;子贡侍,辞不辨;宰我侍,亡忽古今;颜回侍,节小物;冉伯牛侍,曰:“吾以夫六子自厉也。”(1)

校正:

(1)《集·圣贤群辅录》上、《广博物志》廿。《晏子·内篇·问上》云:“仲尼居处惰倦,廉隅不正,则季次、原宪侍;气郁而疾,志意不通,则仲由、卜商侍;德不盛,行不厚,则颜回、骞雍侍。”与此异。

闵子骞肥,子贡曰:“何肥也?”子骞曰:“吾出见其美车马,则欲之;入闻先王之言,则又思欲之。两心相与战,今先王之言胜,故肥。”(1)

校正:

(1)《御览》三百七十八。任本无“其”字。《天中记》廿一无“思”字。《韩诗外传》二与此略同。《韩非子·喻老篇》则云:“子夏见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对曰:‘战胜,故肥也。’曾子曰:‘何谓也?’子夏曰:‘吾入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故臞。今先王之义胜,故肥。’”《淮南子·精神训》同。《原道训》亦云:“子夏心战而臞,得道而肥。”

子夏曰:“君子渐于饥寒而志不僻,侉于五兵而辞不慑,临大事不忘昔席之言。”(1)

校正:

(1)《荀子·大略篇》注。谢氏墉云:“《广韵》:‘侉,痛呼也,安贺切。’宋本作‘銙’,字书无考,今从元刻。”《升庵外集》十七“于”并作“以”。《荀子》云:“君子隘穷而不失,劳倦而不苟,临患难而不忘细席之言。”杨倞注:“‘细’当读为‘昔’。”昔席盖昔所践履之言。

仁则人亲之,义则人尊之,智则人用之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诸子汇函》“义则人尊之”下有“勇则人畏之”句。

树葱韭者,择之则蕃。仁义亦不可不择也。惟善无基,义乃繁滋,敬灾与凶,祸乃不重。(1)

校正:

(1)《意林》。

草木无大小,必待春而后生。人待义而后成。(1)

校正:

(1)《意林》。

十万之军,无将军必大乱。夫义,万事之将也。国之所以立者,义也;人之所以生者,亦义也。(1)

校正:

(1)《御览》二百卅七、四百廿一、《书钞》六十四。《史记·司马穰苴传》索隐引云:“十万之师,无将军则乱。”

众以亏形为辱,君子以亏义为辱。(1)

校正:

(1)《文选·江文通上建平王书》注。《说苑·说丛》云:“君子虽穷,不处亡国之势;虽贫,不受乱君之禄。尊乎乱世,同乎暴君,君子之耻也。众人以毁形为耻,君子以毁义为辱。众人重利,廉士重名。”

贤者之于义,曰:“贵乎?义乎?”曰:“义。”是故尧以天下与舜。曰:“富乎?义乎?”曰:“义。”是故子罕以不受玉为宝。曰:“生乎?义乎?”曰:“义。”是(1)故务光投水而殪。三者人之所重,而不足以易义。(2)

校正:

(1)原脱。

(2)《御览》四百廿一、《天中记》六。任本首句作“贤者之于天下”,“殪”作“没”。《淮南子·精神训》云:“晏子可迫以仁,而不可劫以兵;殖华可止以义,而不可县以利;君子义死,而不可以富贵畱也;义为,而不可以死亡恐也。彼则直为义耳,而尚犹不拘于物,又况无为者矣。尧不以有天下为贵,故授舜;公子札不以有国为尊,故让位;子罕不以玉为富,故不受宝;务光不以生害义,故自投于渊。由此观之,至贵不待爵,至富不待财。天下至大矣,而以与他人;身至亲矣,而弃之渊外,此其余无足利矣。”

义必利。虽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犹谓义之必利也。(1)

校正:

(1)《文选》《非有先生论》注、《运命论》注。

箕子胥余漆体而为厉,披发佯狂,以此免也。(1)

校正:

(1)《文选·非有先生论》注。《庄子·大宗师》释文云:“司马云:‘胥余,箕子名也。见《尸子》。’崔同。又云:‘《尸子》曰:箕子胥余漆身为厉,披发佯狂。’或云:‘《尸子》曰:比干也,胥余,其名。’”

莒国有名焦原者,广数寻,长五十步,临百仞之溪,莒国莫敢近也。有以勇见莒子者,独却行齐(1)踵焉。莒国莫之敢近已,独齐踵焉,所以服莒国也。(2)夫义之为焦原也,亦高矣。是故贤者之于义也,必且齐踵焉,此所以服一世也。(3)

校正:

(1)一作“跻”。

(2)《思玄》注作“所以称于世”,即下此“所以服一世也”。

(3)《御览》四百廿一。《文选》《魏都赋》注、《思玄赋》注,又《长笛赋》“临万仞之溪”注:“‘百仞’作‘万仞’。”《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八“有以勇”句作“有道士见于莒子”,盖误。

中黄伯曰:“余左执太行之獶,而右搏雕虎,惟象之未与,吾心试焉。”(1)有力者,则又愿为牛,(2)欲与象斗以自试。今二三子以为义矣,(3)将恶乎试之?夫贫穷,太行之獶也;疏贱者,义之雕虎也。而吾日遇之,亦足以试矣。(4)

校正:

(1)一作“惟象之未试,吾或焉”。

(2)一作“惟象未与,吾试愿为牛”。

(3)一作“自谓天下之义人也”。

(4)《后汉书》《张衡传》注、《袁绍传》注,《文选》《西京赋》、《蜀都赋》、《思玄赋》、《七命》、《袁绍檄豫州》注,《山海经》六注、《御览》三百八十六、八百九十一、《元和姓纂》一。《淮南子·缪称训》云:“中行穆伯,手搏虎。”疑即“中黄伯”。

人谓孟贲曰:“生乎?勇乎?”曰:“勇。”“贵乎?勇乎?”曰:“勇。”“富乎?勇乎?”曰:“勇。”三者人之所难,而皆不足以易勇,此其所以能摄三军、服猛兽故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卅七、《汉书·东方朔传》注。《天中记》廿七无“故”字,按《吕氏春秋·知士篇》云:“此剂貌辨之,所以外生乐,趋患难故也。”句法与此同,当从《御览》,有“故”字是。

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兕。(1)

校正:

(1)《史记·袁盎传》索隐。《御览》四百卅七引《新序》曰:“勇士一呼,三军皆辟易,士之诚也。夫勇士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狼。发怒吐气,声响动天,至其死矣,头身断绝。夫不用仁而用武,当时虽快身,必无后。是以孔子勤勤行仁。”《庄子·秋水篇》云:“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

飞廉、恶来,力角犀兕,勇搏熊犀也。(1)

校正:

(1)《御览》三百八十六。《史记·秦本纪》云:“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晏子春秋·谏上》云:“费仲、恶来,足走千里,手裂兕虎。”

田成子问勇,颜歜聚之答也不敬。田子之仆填剑曰:“更言则生,不更则死。”歜聚曰:“以死为有智,今吾生是也。(1)是吾所以惧汝,而反以惧我。”(2)

校正

(1)文有脱误。

(2)《御览》四百卅七。“田成子”、“颜歜聚”即《左传》哀廿七年“陈成子”、“颜涿聚”也。“填剑”未详,孙本改“填”为“抚”。

圣人畜仁而不主仁,畜知而不主知,畜勇而不主勇。昔齐桓公胁于鲁君,而献地百里;句践胁于会稽,而身官之三年;(1)赵襄子胁于智伯,而以颜为愧。(2)其卒桓公臣鲁君,句践灭吴,襄子以智伯为戮。此谓勇而能怯者也。(3)

校正:

(1)“官”,一本作“事”,按作“官”是也。《越语》云:“与范蠡入官于吴,三年,而吴人遣之。”《韩非子·饰邪篇》云:“越王句践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官于吴。”《越绝书·请籴内传》云:“越王去会稽,入官于吴,三年,吴王归之。”又《外传·记地传》云:“女阳亭者,句践入官于吴,夫人从道,产女此亭。”《吴越春秋·句践入臣传》云:“客官于吴。”《鹖冠子·世兵篇》云:“句践不官,二国不定。”

(2)一作“块”,并误。

(3)《御览》四百卅七、四百九十九。《诸子汇函》“畜仁”句下有“畜义而不主义”一句,“畜知”句在“畜勇”句下。

汤复于汤邱,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役于会稽,秦穆公败于肴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八十六。任本“复”作“休”,孙本“役”作“栖”。

鲍叔为桓公祝曰:“使臣无忘在莒时,管子无忘在鲁时,甯戚无忘车下时。”(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六,又七百七十三“鲍叔”作“甯戚”,“臣”作“公”,《事类赋》注同,无下“甯”字。任本“鲍叔”作“甯戚”,“使臣”作“愿君”。《管子·小称篇》云:“桓公、管仲、鲍叔牙、甯戚四人饮,饮酣,桓公谓鲍叔牙曰:‘阖不起为寡人寿乎?’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如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甯戚毋忘出饭牛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则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又见《吕氏春秋·直谏篇》、《新序》四。

为令尹而不喜,退耕而不忧,此孙叔敖之德也。(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池上楼诗》注。按各本皆引作《尹子》,宋本作《尸子》。

孔子至于胜母,暮矣,而不宿;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1)

校正:

(1)《文选·陆士衡猛虎行》注、《水经注》廿五。《史记·邹阳传》:“县名胜母,而曾子不入。”集解:“骃案《汉书》云:‘里名胜母也。’”正义、《盐铁论》皆云“里名”。《尸子》及此传云“县名”,未详也。索隐云:“《淮南子》及《盐铁论》云:‘里名胜母,曾子不入,盖以名不顺也。’”《尸子》以为孔子至胜母县,暮而不宿,其说不同。《后汉书·钟离意传》:“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恶其名也。”注云:“《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尸子》又载其言。”案,《说苑》在《说丛篇》,《淮南子》在《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墨子非乐,不入朝歌之邑。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谓养志者也。”《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注引《论语撰考谶》曰:“水名盗泉,仲尼不漱。”《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间,避恶去污,不以义耻辱名也。”

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1)

校正:

(1)《类聚》廿、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四百八十八,《文选·恨赋》注。

孝己一夕五起,视衣之厚薄,枕之高卑,(1)爱其亲也。(2)

校正:

(1)一作“下”。

(2)《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卅四,《御览》四百十三、七百七。《文选·长笛赋》注首句作“孝己事亲,一夜而五起”。《类聚》廿作“常以一夕五起”,接“曾子”句下,“常以”乃“孝已”之误。《秦策》:“陈轸曰:‘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

鲁人有孝者,三为母北,鲁人称之。彼其斗则害亲,不斗则辱羸矣,不若两降之。(1)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六。《韩非子·五蠹篇》云:“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案此即卞庄子事。《韩诗外传》十及《新序·义勇篇》并云“养母”,与《尸子》同。《韩子》以为“养父”,非也。

韩雉见申羊于鲁,有龙饮于沂,韩雉曰:“吾闻之出,见虎搏之,见龙射之,今弗射,是不得行吾闻也。”遂射之。(1)

校正:

(1)《水经注》廿五。《御览》六十三无“得”字。

荆庄王命养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养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1)

校正:

(1)《类聚》七十四,“庄”作“襄”,误。《御览》七百四十五,又九百五十,“欲”作“愿”。

驸马其为荆王使于巴,见担酖者,问之是何以,曰:“所以酖人也”。于是请买之,金不足,又益之车马。已得之,尽注之于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天中记》五十九,“驸马”疑“巫马”之讹。

公输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赴于楚,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般,曰:“闻子为阶,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胡不已也。”公输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般曰:“诺。”墨子见楚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此为窃疾耳。”(1)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溢,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饶,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枏、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王曰:“善哉,请无攻宋。”(2)

校正:

(1)一作“必窃疾矣”。

(2)《类聚》八十八。《御览》三百廿七、四百六十二、九百五十三,又三百卅六引《墨子》,下注云:“《尸子》又载: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请献十金,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再拜。”《墨子·公输盘篇》载此事较详,“盘”即“般”也,《宋策》文与此略同。《诸子汇函》录入《尸子》,并袭用鲍彪注,题其篇曰“止楚师”,孙本亦误收之。

齐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为乐。将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祸,长子死,哭曰:“乐乎!”而不似悲也。(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五。《类聚》卅八及《御览》九百五并作“齐有贫者,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方将祭,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祸,长子死,哭之曰:‘乐乎!’而不自悲也。”刘子《新论·鄙名篇》全采此文,亦云:“昔有贫人。”《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有“田果”,其鄙不应至此,当别是一人。

宋人有公敛皮者,适市,反呼曰:“公敛皮!”屠者遽收其皮。(1)

校正:

(1)《御览》八百廿八。

夷逸者,夷诡诸之裔。或劝其仕,曰:“吾譬则牛也,宁服轭以耕于野,不忍被绣入庙而为牲。”(1)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七。任本“其”作“之”。按《庄子·列御寇篇》云:“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牲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而入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事与此同。

楚狂接舆,耕于方城。(1)

校正:

(1)《水经注》卅一、《御览》四十三。

隐者西乡曹。(1)

校正:

(1)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通志·氏族略》三、《后纪》十注。

曼邱氏。(1)

校正:

(1)《元和姓纂》九。

北门子。(1)

校正:

(1)《姓纂》十、《通志·氏族略》三。

孔子曰:“诎寸而信尺,小枉而大直,吾为之也。”(1)

校正:

(1)《御览》八百卅。孙本“为之”作“弗为”,误。《文子·上义篇》:“老子曰:‘屈寸而伸尺,小枉而大直,圣人为之。’又曰:‘屈者,所以求伸也;枉者,所以求直也。屈寸伸尺,小枉大直,君子为之。’”《淮南子·氾论训》云:“誳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泰族训》云:“夫圣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虽出邪辟之道,行幽味之涂,将欲以直大道,成大功。”《孟子·滕文公篇》:“陈代引《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说苑·说丛》云:“直而不能枉,不可与大任。”

圣人权福则取重,权祸则取轻。(1)

校正:

(1)《文选》《运命论》注、《五等论》注。《国语》:“范文子曰:‘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

君子量才而受爵,量功而受禄。(1)

校正:

(1)《文选·求自试表》注。

能官者必称事。(1)

校正:

(1)《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

守道固穷,则轻王公。(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石门诗》注。《荀子·修身篇》云:“志意修,则骄富贵矣;道义重,则轻王公矣。”

卑墙来盗。荣辱由中出,敬侮由外生。(1)

校正:

(1)《意林》。

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者,响也;行者,影也。是故慎而言,将有和之;慎而行,将有随之。(1)

校正:

(1)《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九十四、百卅。《列子·说符篇》载《关尹子》,语与此同。

夫龙门,鱼之难也;太行,牛之难也;以德报怨,人之难也。(1)

校正:

(1)《类聚》七。《御览》四十,又八百九十九,末句作“行之难者也。”

厚积不登,高台不处,高室多阳,大室多阴,故皆不居。(1)

校正:

(1)《御览》一百七十四。《吕氏春秋·重已篇》云:“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多阴则蹶,多阳则痿,此阴阳不适之患也。是故先王不处大室,不为高台。”《春秋繁露·循天之道篇》云:“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人弗为。”

天神曰灵,地神曰祗,人神曰鬼。鬼者,归也,故古者谓死人为归人。(1)

校正:

(1)《尔雅·释训》注、《五行大义》三。唐沙门湛然《止观辅行传·宏决》二之二“谓”作“名”。《列子·天瑞篇》云:“鬼,归也,归其真宅。”又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

老莱子曰:“人生于天地之间,寄也。寄者,固归也。”(1)

校正:

(1)《文选》《魏文帝善哉行》、《陆士衡豫章行》、《古诗十九首》、《归去来辞》注,又《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注,“固”作“同”,误。

其生也存,其死也亡。(1)

校正:

(1)《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陆士衡门有车马客行》注。

人生也,亦少矣;而岁往之,亦速矣。(1)

校正:

(1)《文选·古诗十九首》注。

先王之祠礼也,天子祭四极,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祭其亲也。(1)

校正:

(1)《御览》五百廿六。《书钞》八十八“亲”作“庙”。《礼记·曲礼》下云:“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祖。”

钟鼓之声,怒而击之则武,忧而击之则悲,喜而击之则乐,其意变,其声亦变。意诚感之,达于金石,而况于人乎?(1)

校正:

(1)《御览》五百七十五。《书钞》一百八引作《尹文子》,误。《说苑·修文篇》以此为孔子语,“意”作“志”,末三句作“其志诚,通乎金石,而况人乎?”

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则为笑,贤者以其义鼓之,欲乐则乐,欲悲则悲。虽有暴君,为之立变。(1)

校正:

(1)《御览》五百七十六。《书钞》一百九“义”下有“而”字。《文献通考》一百卅七引《乐书》,末句作“虽有暴,亦不为之变”。《天中记》四十三同。

绕梁之鸣,许史鼓之,非不乐也,墨子以为伤义,故不听也。(1)

校正:

(1)《文选·七命》注,又《演连珠》注,“故不”作“是弗”。

商容观舞,墨子吹笙。墨子非乐,而于乐有是也。(1)

校正:

(1)《类聚》四十四、《书钞》一百十。任本“有”作“犹”。《韩诗外传》二云:“商容尝执羽籥,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吕氏春秋·贵因篇》云:“墨子见荆王,锦衣吹笙,因也。”高诱注:“墨子好俭非乐,锦与笙非其所服也而为之,因荆王之所欲也。”《淮南子·说山训》云:“为墨而朝吹竽。”高诱注:“墨道尚俭,不好乐。县名朝歌,墨子不入。吹竽,非也。”

膳,俞兒和之以姜桂,为人主上食。(1)

校正:

(1)《庄子·骈拇篇》释文引崔注。

鸿鹄在上,扞弓彀弩以待之,若发若否,问二五,曰:“不知也。”非二五之难计也,欲鸿之心乱之也。(1)

校正:

(1)《长短经·昏智篇》注。《类聚》七十四、《御览》三百四十七并作“问二五,弗知”,“彀”作“鞟”。《杨升庵外集》四十八作“彀”作“彏”,云与“彍”同字。“彀”,弓弩也。刘子《新论·专学篇》云:“奕秋,通国之善奕也。当奕之时,有吹笙过者,倾心听之,将围未围之际,问以奕道,则不知也。非奕道暴深,情有暂闇,笙滑之也。隶首,天下之善算也。当算之时,有鸣鸿过者,弯弧拟之,将发未发之间,问以三五,则不知也。非三五难算,意有暴昧,鸿乱之也。”盖俱本《尸子》。

文轩六駃,题无四寸之键,则车不行。小亡,则大者不成也。(1)

校正:

(1)《类聚》七十一、《御览》七百七十三、《文选·七启》注。《淮南子·缪称训》云:“终年为车,无三寸之鎋,不可以驱驰。”按,“鎋”当作“辖”,《人间训》云:“车之所以能转千里者,以其要在三寸之辖。”《说文》云:“辖,键也。键,铉也,一曰车辖。”

水非石之钻,绳非木之锯。(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三、《说苑·正谏篇》。枚乘《上吴王书》云:“泰山之澑穿石。引绳久之,乃以挈木。水非石之钻,绳非木之锯也,而渐摩使之然。”

利锥不如方凿。(1)

校正:

(1)《御览》七百六十三。

水试断鹄雁,陆试断牛马,所以观良剑也。(1)

校正:

(1)《类聚》六十、《书钞》一百廿二、《御览》三百四十四。《韩非子·显学篇》云:“夫观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

昆吾之剑,可以切玉。(1)

校正:

(1)《列子·汤问篇》释文。《山海经·中山经》:“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铜。”郭注云:“此山出名铜,色赤如火,以之作刀,切玉如割泥也。周穆王时西戎献之,《尸子》所谓昆吾之剑也。”又云:“汲郡冢中得铜剑一枚,长三尺五寸,乃今所名为干将剑。”《艺文类聚》八十四引郭璞《赤铜赞》曰:“昆吾之山,名铜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叹,验之汲宰。”

玉者,色不如雪,泽不如雨,润不如膏,光不如烛。取玉甚难,越三江五湖,至昆仑之山。千人往,百人反,百人往,十人至。中国覆十万之师,解三千之围。(1)

校正:

(1)《意林》、《御览》八百五。

吉玉大龟。(1)

校正:

(1)《山海经》二注。

玉渊之中,骊龙蟠焉,颔下有珠也。(1)

校正:

(1)《一切经音义》廿。《庄子·列禦寇篇》云:“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

程,中国谓之豹,越人谓之貘。(1)

校正:

(1)《列子·天瑞篇》释文。

距虚不择地而走。(1)

校正:

(1)《穆天子传》一注。

见骥一毛,不知其状;见画一色,不知其美。(1)

校正:

(1)《意林》。

屠者割肉则知牛长少,弓人剺筋则知牛长少,雕人裁骨则知牛长少,各有辨焉。(1)

校正:

(1)《意林》、《广韵·十一模》、《御览》八百廿八。毛晃《增修礼部韵略》引云:“屠者割肉知牛之多少,则沽者亦知酒之多少也。”

使牛捕鼠,不如猫狌之捷。(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二。《庄子·逍遥游篇》云:“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避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犛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

大牛为犉,七尺;大羊为羬,六尺;大豕为豟,五尺。(1)

校正:

(1)《尔雅·释畜》注。疏云《尸子》说六畜云。

五尺大犬为犹。(1)

校正:

(1)《颜氏家训·书证篇》、《尔雅·释兽》释文、《止观辅行传·宏决》四之四。《文选·养生论》注“犹”作“豫”,误。任本作“大犬五尺为豫”,盖以意改。

羊不任驾盐车,椽不可为楣栋。(1)

校正:

(1)《御览》九百二。

战如斗鸡,胜者先鸣。(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八。《春秋》襄公廿一年左氏传:“州绰曰:‘平阴之役,先二子鸣。’”杜预注云:“自比于鸡,斗胜而先鸣。”

扬州之鸡,裸无毛。(1)

校正:

(1)《御览》九百十八。

鸡司夜,狸执鼠,日烛人,此皆不令自全。(1)

校正:

(1)《意林》,“令”一作“能”。《韩非子·扬榷篇》云:“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卵生曰琢,胎生曰乳。(1)

校正:

(1)《文选·东征赋》注。李善云:“‘琢’与‘椓’,古字通。”任本作“啄”。

地中有犬,名曰地狼。有人,名曰无伤。(1)

校正:

(1)《搜神记》十二、《晋书·五行志》中。按《庄子·达生篇》:“水有罔象。”释文云:“司马本作‘无伤’,云:‘状如小儿,赤黑色,赤爪,大耳,长臂。’一云:‘水神名。’”

木之精气为必方。(1)

校正:

(1)《类聚》八十八。《御览》九百五十二“必”作“毕”,古字通。按《淮南子·氾论训》云:“木生毕方。”高诱注:“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广雅·释天》亦谓“木神谓之毕方”。而《山海经·西山经》云:“章峨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法苑珠林·审察篇》引《白泽图》云:“火之精名曰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则去。”又云:“上有山林,下有川泉,地理之间生精,名曰必方,状如鸟,长尾。”薛综注《东京赋》云:“毕方,老父神,如鸟,一足,两翼,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并与此异。

大木之奇灵者为若。(1)

校正:

(1)《山海经》二注。按此乃郭氏约《尸子》之语,非本文也。杨慎《山海经》补注:“‘若’下有‘木’字,衍。”

木食之人,多为仁者,名为若木。(1)

校正:

(1)《山海经》注二。补注作“食若木者,多为仁人”。按《礼记·中庸》云:“天命之谓性。”郑注:“木神则仁。”疏引皇氏云:“东方,春。春主施生,仁亦主施生。”《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汉书·律历志》亦以仁属木,木性仁,故木食之人亦为仁者。

春华秋英,其名曰桂。(1)

校正:

(1)《初学记》三、《类聚》八十九。

疓。(1)

校正:

(1)《广韵·十五海》:“疓,病也。见《尸子》。”

春秋隐公五年,初献六羽。《谷梁传》云:“初,始也。谷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1)

校正:

(1)范甯集解云:“言时诸侯僭侈,皆用八佾,鲁于是能自减厉,而始用六。谷梁子言其始僭,尸子言其始降。”

春秋桓公九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谷梁传》云:“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抗诸侯之礼而来朝,曹伯失正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内为失正矣。内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则是故命也。尸子曰:‘夫已多乎道?’”(1)

校正:

(1)范甯集解云:“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则曹伯不陷非礼之愆,世子无苟从之咎,鲁无失正之讥。三者正则合道多矣。’”以上二篇节录则文义不明,故录其全文,载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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