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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论

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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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疫有首尾能食者,此邪不传胃,切不可绝其饮食,但不宜过食耳。有愈后数日微渴、微热不思食者,此微邪在胃,正气衰弱,强与之,即为食复。有下后一日,便思食,食之有味,当与之,先与米饮一小杯,加至茶瓯,渐进稀粥,不可尽意,饥则再与。如忽加吞酸,反觉无味,乃胃气伤也,当停谷一日,胃气复,复思食也,仍如渐进法。有愈后十数日,脉静身凉,表里俱和,但不思食者,此中气不苏,当与粥饮迎之,得谷后即思食觉饥。久而不思食者,一法以人参一钱,煎汤与之,少唤胃气,忽觉思食,余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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