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吴医汇讲

怒伤肝悲胜怒解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肝为木脏,欲散而苦急。《经》曰:“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又曰:“怒则气上。”夫以将军之官,至刚之脏,复以嗔怒而助其气,是急也,非散也,故曰伤也。若夫悲者,有所哀痛而然也。《经》曰“悲则气消。”则当气逆之时,适以此消气者值之,谓之曰胜,谁曰不然。

或曰:四志所胜,皆与五行克制之理合,兹怒为肝志,何独非肺志之忧胜之,而云“悲胜怒”乎?盖喜怒忧思悲恐惊,其情有七,而五脏止有五志,故遗去悲与惊二者,以悲与忧相类,皆属不遂其心也,惊与恐相类,皆有所怯也,惟悲之情较急于忧,故其胜怒为更切耳。由是观之,即谓之忧胜怒,亦何不可。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