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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经

地狱品法句经第三十(十有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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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品者,道泥梨事作恶受恶罪牵不置。妄语地狱近,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是行自牵往。法衣在其身,为恶不自禁。

苟没恶行者,终则堕地狱。无戒受供养,理岂不自损。死啖烧铁丸,然热剧火炭。放逸有四事,好犯他人妇。

卧险非福利,毁三淫泆四。不福利堕恶,畏恶畏乐寡。王法重罚加,身死入地狱。譬如拔菅草,执缓则伤手。

学戒不禁制,狱录乃自贼。人行为慢惰,不能除众劳。梵行有玷缺,终不受大福。常行所当行,自持必令强。

远离诸外道,莫习为尘垢。为所不当为,然後致郁毒。行善常吉顺,所適无悔吝。其於众恶行,欲作若已作。

是苦不可解,罪近难得避。妄证求败,行已不正,怨谮良人。以抂治士,罪缚斯人,自投于坑。如备边城,中外牢固,自守其心。

非法不生,行缺致忧,令堕地狱。可羞不羞,非羞反羞,生为邪见。死堕地狱,可畏不畏,非畏反畏。信向邪见,死堕地狱,可避不避。

可就不就,玩习邪见,死堕地狱。可近则近,可远则远,恒守正见。死堕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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