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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穣梁传注疏

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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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

起元年尽十五年

[疏]《鲁世家》: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周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元年,春,王。不言正月,定无正也。定之无正,何也?昭公之终,非正终也。

死在外故。

[疏]注“死在外故”。释曰:非正终,案桓公之薨于齐,与乾侯不异,庄公不即位,而书正月何?解,以十八年如齐,至即薨,薨而当岁即入,入而庄公继位,行既殡逾年之礼,但以先君杀而后立,不忍行即位之礼。今昭公前年薨,今年丧入,定公既殡,不居正月之前,欲行即位,非逾年之始,非始非正,故未得即位,不得比之庄公。

定之始,非正始也。昭无正终,故定无正始。不言即位,丧在外也。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

晋执人於尊者之侧,而不以归京师,故但言其执,不书所归。徐邈曰:“案传定元年不书正月,言‘定无正也’。然则改元即位在于此年,故不可以不书王。书王,必有月以承之,故因其执月以表年首尔,不以谨仲几也。”

[疏]注“晋执”至“几也”。释曰:薄氏駮云:“仲几之罪,自委之王吏,非晋人所执,故传云‘不正其执人於尊者之所也’,讥执,不讥无所归。晋执曹、卫,他处并可言归,若晋人执仲几于京师,复何得言归于京师?若如此论,何以通乎解?”范答云:“晋城成周,宋不即役,晋为监功之主,因而执之,此自晋人之事,安得委之王吏?传当以执人於尊者之所,而不以归於王之有司,非言其不可以执。晋文公执曹、卫之君,各於其国,而并不书国者,以其归于京师故也。今执仲几,不书所归,唯举其地者,此晋自治之效。若使归于京师,与执诸侯同,君臣无别也。今直执在京师,不可言归。此义犹自未通,有义而然。上言城成周,序仲几于会,於归言于京师,其言足误天王居于狄泉,在畿内而别处。若上言城成周,下称晋人执宋仲几归于京师,具见执之异处而归天子。今晋人於尊者之侧,而执人以归,自治於国,故《春秋》不与其专执地於京师。下文言“此大夫,其曰人何?微之也”。何以知大夫?有义而然。周之称名,大夫相执无称名之例,因此见义,明大夫相执不书,书则微之,见伯讨失所,故云云,非谓大夫相执得见於经。经书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与伯执称人不异,异则言侯,故曰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是君臣之别也。”

此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执人於尊者之所也,不与大夫之伯讨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

戊辰,公即位。殡然后即位也。

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疏]注“周人”至“之上”。释曰:“嫌何以言?解丧自外至,虽正棺於两楹之间,兼不亦言,故言西阶。郑注《礼记》以为殡亦两楹之间也。

定无正,见无以正也。逾年不言即位,是有故公也。

谓昭公在外故。○见,贤遍反。言即位,是无故公也。即位,授受之道也。

先君见授,后君乃受,故须棺在殡,乃言即位。先君无正终,则后君无正始也。先君有正终,则后君有正始也。戊辰,公即位,谨之也。定之即位,不可不察也。公即位,何以日也?

据未有日者。

[疏]“定之”至“察也”。释曰:解定公即位,特异常文者,欲言继弑,公好卒;欲言好卒,卒非正终。不即入,逾年乃至,至正月当即位,而皆失时。时不得同於常礼,礼宜异文,文书之在夏,是有故与无故两文并见。即位虽同,而时义有别,理有所见,见必有意,故曰“不可不察也”。

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何为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

癸亥去戊辰六日,怪不即位。正君乎国,然后即位也。

诸侯五日而殡,今以君始死之礼治之,故须殡而后言即位。沈子曰:“正棺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也。”

两楹之间,南面之君听治之处。○之处,昌虑反。内之大事,日。即位,君之大事也,其不日何也?以年决者,不以日决也。此则其日,何也?著之也。

欲有所见。何著焉?逾年即位,厉也。

厉,危也。公丧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於厉之中,又有义焉。

先君未殡,则后君不得即位。未殡,虽有天子之命犹不敢,况临诸臣乎?

以轻喻重也。虽为天子所召,不敢背殡而往,况君丧未殡,而行即位之礼,以临诸臣乎?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鲁人曰:“吾君也,亲之者也,使大夫则不可也。”故周人吊,鲁人不吊,以其下成、康为未久也。

周道尚明,无愧于不往。

[疏]注“周道”至“不往”。释曰:今定公之世,天子之存,唯祭与号,安得云尚明?解,此传以重况轻,陈上世之事,非专今日,下成康为未久。定公未殡,不得即位,以临群臣,轻于王命。王命犹不得背殡,指谓王与鲁并有丧,周人吊鲁,鲁人不吊,既殡君,乃奔丧。《丧服》,天子之斩,哭泣申父重之情。先殡其父,后奔天子之丧,亦是不夺人之亲。门外之治义断恩,门内之治恩掩义。至如伯禽,越絜赴金革之重,不拘此例。

君,至尊也,去父之殡而往吊犹不敢,况未殡而临诸臣乎?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九月,大雩。雩月,雩之正也。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秋,大雩,雩之为非正,何也?

冬,禾稼既成,犹雩,则非礼可。知秋禾嫁始苗,嫌当须雨,故问也。毛泽未尽,人力未竭,未可以雩也。

邵曰:“凡地之所生谓之毛。《公羊传》曰‘锡之不毛之地’是也。言秋百穣之润泽未尽也。”人力未尽,谓耕耘之功未毕。○耘,本又作芸,音云。

[疏]“凡地”至“是也”。释曰:言非必百穣至,而雩祀之设,本为求雨,求雨之意。指为祈穣,故《周颂·噫嘻》之篇,歌春夏而同名。至於脩雩祀不异,故此传言“毛泽未穷,人力未竭”,言人力之功施於种植,种植之义在于禾黍。未闻凡品裛称曰毛,将何所据?解,圣人之於四海,不偏一物,爱人之情,特深怀抱。百姓所恃,莫急於食。食虽民天,天不降雨,嘉品不育;时泽之来,普汎无私,虽非百穣,亦治有洪之润,公田巳流,遂及之惠弥远。故裛凡品为毛,明天德之道广。列子言山川之毛指谓草木。《公羊》所论,非专禾麦。寒凉之地,本不种苗;邹衍吹律,乃始名生物谓之黍。若以此言之,《公羊》所言不毛,邹衍之前,当郑伯与楚语时也。又上传云“冬,大雩,非正也”,秋亦曰“非正也”,非正是同,而问不异。及答之,直释月雩为正,则四月龙见,常失正故也。解成七年“冬,大雩”,传云“冬无为雩也”,言用祷礼,明禾稼成不须雩,失时不二,故问同而答异。注“当须雨”,其解也,圣人重谢请,请必为民,民之本务在於春夏,春夏祈穣,先严其牺牲,具其器物,谨脩其礼,冀精神有感,故一时尽力,专心求请。求请不得失时,时谓孟夏之节。是月有雨,先种得成茂实,后种更生,故重其二时。时过以往,至於八月、九月。脩雩之节,不言四月,非正也,故曰“是月不雩,则无及矣”,谓八月求雨,雩而得之则书雩,明有所及故也。是月雩不必有雨,而曰无及者,人情之意,欲其有益,故以两月请。“是年不艾,则无食”,指谓九月之雩,雩而得雨,是年有食;雩不得雨,则书旱,旱则一岁无食,故曰是年。传於仲秋言月,季秋言年,年月之情以表远近深浅之辞也。

雩月,雩之正也。月之为雩之正,何也?其时穷,人力尽,然后雩。雩之正也,何谓其时穷人力尽?是月不雨,则无及矣;是年不艾,则无食矣:是谓其时穷人力尽也。雩之必待其时穷人力尽何也?雩者,为旱求者也。求者,请也。古之人重请。何重乎请?人之所以为人者,让也,请道去让也,则是舍其所以为人也,是以重之。焉请哉?请乎应上公。古之神人有应上公者,通乎阴阳,君亲帅诸大夫道之而以请焉。

道之,为君必为先也。其祷辞曰:“方今大旱,野无生稼,寡人当死,百姓何谤?不敢烦民请命,原抚万民,以身塞无状。”祷亦请也,此即请辞也。○艾,鱼废反。去让,羌吕反。是舍音舍。焉请,於虔反。应上,时掌反。道之音导。夫请者,非可诒讬而往也,必亲之者也,是以重之。

诒托犹假寄。○诒,以之反。

[疏]“请乎应上公”。释曰:案《月令》“大雩帝”,此经言“大雩”,文与《月令》同,同祀上帝。帝,天也,而曰上公,义更何取?且雩与祷本自不同,而引祷辞以证雩何?解天子雩上帝,诸侯雩上公,与鲁天子同雩上帝,上帝既雩,及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即此传所谓古之神人,通乎阴阳,使为民请雨,故言“焉请哉?请应乎上公”。天尊,不敢指斥,故请其属神。《考异邮》说僖公三时不雨,祷于山川,以六过自责,又曰:“方今大旱,野无生稼。”此注所云其祷辞,或亦用之,故引以明之耳。

立炀宫。

炀宫,伯禽子庙,毁巳久。○炀宫,馀亮反,炀公之庙也。炀公,伯禽子。立者,不宜立者也。

[疏]“立者”至“者也”。释曰:重发传何?解不日,与武宫异,故发传。范例云:“宫庙有三者,三者文有详略。详略见功有轻重:丹楹功少,故书时;刻桷功重,故录月。”范答薄氏云:“考宫书月,比丹楹为重。”是其三文。武宫书日,范云“始筑之事然”。炀,案《周书·谥法》“肆行劳神曰炀”。炀宫不日,比武宫为轻。轻重之例,各以类举,此谓范例之数以宫言之;立庙之例,以立言之,在不宜之中。一事而两属,义有所附,故例有因,亦得数此,同在不宜之中。

冬,十月,陨霜杀菽。

建酉之月,陨霜杀菽,非常之灾。未可以杀而杀,举重。

举杀豆,则杀草可知。可杀而不杀,举轻。

不杀草,则不杀菽亦显,僖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是也。其曰菽,举重也。

[疏]“未可”至“举轻”。释曰:陨霜二文不同书,故范特为一例。传嫌独杀菽,不害馀物,故以轻重别之。菽易长而难杀,故以杀之为重。重者杀,则轻者死矣。轻而不死,重者不杀,居然可知。

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两观,工唤反,注及下文同。其不曰雉门灾及两观,何也?

据先书雉门,则应言雉门灾及两观。郑嗣曰:“据灾实从雉门起,应言雉门灾及两观。”灾自两观始也,不以尊者亲灾也。

始灾者,两观也。郑嗣曰:“今以灾在两观下,使若两观始灾者,不以雉门亲灾。先言雉门,尊尊也。

欲言两观灾及雉门,则卑不可以及尊,灾不从雉门起,故不得言雉门灾及两观。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也。郑嗣曰:“欲以两观亲灾,则经宜言两观灾及雉门,雉门尊,两观卑,卑不可以及尊,故不得不先言雉门,而后言两观。欲令两观始灾,故灾在两观下矣。”○令,力呈反。

[疏]“雉门”至“观灾”。释曰:解,刘向云:“雉门,天子之门。而今过鲁制,故致天灾也。”

秋,楚人伐吴。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言新,有旧也。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此不正,其以尊者亲之,何也?

不正,谓更广大之,不合法度也。据当讳,而以雉门亲新作之下。虽不正也,於美犹可也。

改旧虽不合正,脩饰美好之事,差可以雉门亲之。○差,初卖反。

[疏]“作为”至“度也”。释曰:重发传何?解此灾而更脩,嫌与作南门异,故发传以同之。灾恶,故尊雉门,推灾而远之。今新作美好之事,雉门虽不正,尊雉门可以亲之。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

[疏]“公如晋”。释曰:书月何?解昭公四如晋,兼有疾为五,皆不月。公不入晋,则无危。十三年、二十三年乃复,皆不月,是其例,乃复文承月下,不蒙可知。昭公即位二年,而脩朝礼无阙,而为季氏所谮,使不得入,公无危惧之意,犹数数修朝於晋。晋虽不受朝,公无危惧之理。定立今三年,始朝於晋,晋责其缓慢,不受其朝,公惧而反,非必季氏所谮。公有负於晋,而心内畏惧,故危录之。

三月,辛卯,邾子穿卒。

穿音川。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拔,地名。○拔,皮八反。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

夏,户雅反。召,诗照反。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

公孙姓音生,又如字。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

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皋鼬,地名。○鼬,由又反。一事而再会,公志於后会也。后,志疑也。

公畏强楚,疑於侵之,故复者,更谋也。不日者,后楚伐蔡,不能救故。○复,扶又反。

[疏]传“一事”至“疑也”。释曰:案传例地而伐,疑辞。今经言会于召陵侵楚,则疑於前会,不关於后。而云“志於后会也”者,后志疑何?解,楚当时为之所困,削弱矣,诸侯侵之,易可得志。今一会之中,十有九国,众力之强,足以服楚,不敢深入,浅侵郊竟,则责诸侯之疑,居然可晓。公疑於楚强,谓无勇,故会盟二文,并见鲁公,外内之疑两显。

杞伯成卒于会。

六月,葬陈惠公。

许迁于容城。

秋,七月,公至自会。

刘卷卒。

刘,采地。○刘卷,音权。采,七代反。此不卒而卒者,贤之也。寰内诸侯也,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

天子畿内大夫有采地者,谓之寰内诸侯,非列士之诸侯,虽贤,犹不当卒。○寰内音环。天王崩,为诸侯主也。

昭二十二年景王崩,尝以宾主之礼相接,能为诸侯主,所以为贤。

[疏]“此不卒”至“贤之也”。释曰:又云“非列土诸侯,此何以卒也?天王崩,为诸侯主也”。书卒不阙其贤,而范例云“寰内诸侯,非列土诸侯。非列土诸侯而书之者,贤之也”。贤之一文,而义当两用,解上言不卒而得书卒之意,释下言贤之犹贤不当卒。卒之者,以其为诸侯主,明贤之义,故得书卒。反覆二事皆是为贤,故例复云贤之不用葬。葬之者,明亦为贤之,而采地比之畿外诸侯,故书葬。

葬杞悼公。

楚人围蔡。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

葬刘文公。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楚师败绩。吴其称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举其贵者也。

贵谓子也。蔡侯之以之,则其举贵者,何也?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其信中国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诛于楚也,

子胥父,伍奢也。为楚平王所杀。○信音申。攘,如羊反,却也。挟弓持矢而干阖庐。

见不以礼曰干,欲因阖庐复父之雠。○挟,户牒反,又子协反。阖,户腊反。庐,力居反。见,贤遍反。阖庐曰:“大之甚!勇之甚!”

子胥匹夫,乃欲复雠於国君,其孝甚大,其心甚勇。

[疏]注“其孝”至“甚勇”。释曰:子胥之复雠,违君臣之礼,失事王之道,以匹夫之弱,敌千乘之强,非心至孝,莫能然也。得事父之孝,非敬长之道,故曰“其孝甚大”。若夫子胥父欲被诛,窜身外奔,布衣之士,而求干列国之君,吐弓矢之志,无疑难之心,故曰“其心甚勇”。

为是欲兴师而伐楚。子胥谏曰:“臣闻之,君不为匹夫兴师。

[疏]“君不”至“兴师”。释曰:然则成汤之诛葛伯,为杀其饷者;武王之杀殷纣,称靳朝涉之胫,何以万乘之主,为匹夫复雠?解,汤征葛伯,本为不祀之罪,罪巳灼然。然汤听其顺辞,使其亳民为耕,葛伯杀其饷者,此由不祀而致祸。其如殷纣之罪,被所不尽,斩以所不书,故武王致天之罪,称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亦不为匹夫兴师。吴子有因诸侯之怒,直申子胥之情,故言“不为匹夫兴师”,得其实论也。传称子胥云“亏君之义,复父之雠”,传文曲直,子胥是非,《穣梁》之意,善恶若为?解,《公羊》、《左氏》论难纷然,贾逵、服虔共相教授,戴宏、何休亦有唇齿。其於此传开端,似同《公羊》,及其结绚不言子胥之善。夫资父事君,尊之非异,重服之情,理宜共均。既以天性之重,降於义合之轻,故令忠臣出自孝子,孝子不称忠臣。今子胥称一体之重,忽元首之分,以父被诛,而痛缠骨髓,得耿介之孝,失忠义之臣,而忠孝不得并存。传不善子胥者,两端之间,忠臣伤孝子之恩,论孝子则失忠臣之义。《春秋》科量至理,尊君卑臣,子胥有罪明矣。君者臣之天,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子胥以藉吴之兵,戮楚王之尸,可谓失矣。虽得壮士之偏节,失纯臣之具道,传举见其非,不言其义,盖吴子为蔡讨楚,申中国之心,屈夷狄之意,其在可知。

且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弗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正是日,囊瓦求之。

正是日,谓昭公始朝楚之日。○为是,于伪反,“不为”及下“为是”皆同。朝於,直遥反,注同。囊,乃郎反。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於南郢。

南郢,楚郡。○郢,以井反,又以正反。数年然后得归,归乃用事乎汉。

用事者,祷汉水神。○数,所主反。曰:“苟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请为前列焉。”楚人闻之而怒,为是兴师而伐蔡。蔡请救于吴,子胥曰:“蔡非有罪,楚无道也。君若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此时可矣。”为是兴师而伐楚。何以不言救也?

据实救蔡。救大也。

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

[疏]“救大也”。释曰:“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狄何以言救齐?解,救齐是善事。今吴夷狄而忧中国,故进称子,然未同诸夏,故不言救。虽书救齐而未称人,许夷狄不使顿备故也。令吴既进称子,复书曰救,便与中国齐踪,华夷等迹,故不与救。若书救,当言吴子救蔡;“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不直举救蔡,而言吴入楚。

楚囊瓦出奔郑。

知见伐由已,故惧而出奔。

庚辰,吴入楚。日入,易无楚也。易无楚者,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

郑嗣曰:“陈器,乐县也。礼:诸侯轩县。”言吴人坏楚宗庙,徙其乐器,鞭其君之尸,楚无能抗御之者,若曰无人也。○易,以豉反。坏音怪。挞,士达反。县音玄。亢,苦浪反。何以不言灭也?

据宗庙既毁,乐器巳徙,则是灭也。欲存楚也。其欲存楚奈何?昭王之军败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忧无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贤也,以众不如吴,以必死不如楚。”

雍曰:“吴胜而骄,楚败而奋。”○肖音笑。奋,方问反。相与击之,一夜而三败吴人,复立。

楚复立也。○败,必迈反。复,扶又反。何以谓之吴也?

据战称子。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毌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夏,归粟于蔡。

蔡侯比年在楚,又为楚所伐,饥,故诸侯归之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孰归之?诸侯也。不言归之者,专辞也。

不言归之者,主名若独是鲁也。义迩也。

言此是迩近之事,故不足具列诸侯。

於越入吴。

旧说於越,夷言也。《春秋》即其所以自称者书之,见其不能慕中国,故以本俗名自通。见,贤遍反。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传例曰:“大夫不日卒,恶也。”意如逐昭公,而日卒者,明定之得立由乎意如,《春秋》因定之不恶,而书日以示讥,亦犹公子翚非桓之罪人,故於桓不贬。○恶,乌路反。翚,许韦反。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

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仲孙忌,而曰仲孙何忌,甯所未详。《公羊传》曰:“讥二名。”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

冬,城中城。城中城者,三家张也。

大夫称家,三家:仲孙、叔孙、季孙也。三家侈张,故公惧而脩内城,讥公不务德政,恃城以自固。○张,如字,一音下亮反,注同。

[疏]“三家张也”。释曰:释之异辞,何也?凡城之志,皆讥。传於“冬,城诸及防”,解“可城”,言间隙无事,理实有讥。今不释,恐同彼传,言志城之中虽得间隙,复有畏张侈之患,还与皆讥之义同,或是义与可城同也。

或曰,非外民也。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

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以,重辞也。卫人重北宫结。

齐以卫重结,故执以侵之,若楚执宋公以伐宋。凡言以,皆非所宜以。

[疏]“以重辞也”。释曰:前注云“以有二义”,今注即云“凡言以,皆非所宜以”,是一义,而曰二何?解,楚执宋公,两君相执,传以言重,辞别於凡以。今此君而执臣,明以国重,不言与二君共例,故发例同之。二义巳见,故注更言“凡以而起义,解以者,不以者,不止释此文。”

齐侯、卫侯盟于沙。

沙,地。

大雩。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九月,大雩。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

未得志故。

三月,公至自侵齐。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恶之也。

恶,乌路反。

[疏]“公如”至“致也”。释曰:复发传何?解庄二十三年起例,公行有危而书月。今公伐齐有危,危而书月,一时之间,再兴兵革危惧之理,义例所详,故重说以明之。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

瓦,卫地也。

公至自瓦。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柳,良久反。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

葬曹靖公。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

曲濮、卫地。○濮音卜,。

从祀先公。贵复正也。

文公逆祀,今还顺。

盗窃宝玉大弓。宝玉者,封圭也。

始封之圭。大弓者,武王之戎弓也。

是武王征伐之弓。周公受赐,藏之鲁。

周公受赐於周,藏之鲁者,欲世世子孙无忘周德也。非其所以与人而与人,谓之亡。

亡,失也。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疏]“非其”至“之亡”。释曰:於经何例当之?解经言饥,止谓二穣不收。苞宣公之例,五穣不收止在当文,康、馑无例应之。今因盗而发亡例,经无应之。或说非其所以与人谓之亡,是梁伯所行也。梁伯受国于天子,不能抚其民人而自失之。夫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权之可守,焉得虚假?君贪色好酒,耳目不能聪明,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而国外奔,因若自灭,故谓之亡,此可以应其义。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

虿,田迈反。

得宝玉大弓。

杜预曰:“弓,王国之分器也。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分器,扶问反。其不地何也?

[疏]“其不地何也”。释曰:据何文而责地?解,此据获物言地,经言“战于大棘,获宋华元”,宜蒙上地,故据彼责此。

宝玉大弓,在家则羞,不目,羞也。

国之大宝,在家则羞也。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

[疏]注“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释曰: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还是陪臣,何以异之?解,上说不目羞,明失之为辱,得之为荣。荣而言地,地是陪臣之所居。鲁能夺陪臣之得,可以明免耻,何为不地?夫以千乘之国,而受辱於陪臣,虽得为荣,书地则耻。或曰之义,得非鲁力也。阳虎窃国重宝,非其所用,畏众之讨,送纳归君,故书而记之。

恶得之?

恶,於何也。○恶音乌,注同。得之堤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

五氏,晋地。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

平前八年再侵齐之怨。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

颊,古协反,《左传》作“夹谷”。

公至自颊谷。离会不致。

雍曰:“二国会曰离,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然则所是之是未必是,所非之非未必非。未必非者,不能非人之真非;未必是者,不能是人之真是。是非纷错,则未有是。是非不同,故曰离。离则善恶无在,善恶无在,则不足致之于宗庙。何为致也?危之也。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

将欲行盟会之礼。○为危,于伪反。相焉,息亮反,下“两相”同。坛,徒丹反,封土曰坛。齐人鼓讁而起,欲以执鲁君。

群呼曰讁。○鼓讁,素报反。呼,火故反。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

阶,会坛之阶。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

两君合会,以结亲好,而齐人欲执鲁君,此无礼之甚,故谓之夷狄之民。司马,主兵之官,使御止之。○合好,呼报反,注同。使御,鱼吕反。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

属,语也。夫人谓孔子也。齐人欲执鲁君,是夷狄之行。○逡,一旬反。属,章欲反。夫人音扶。语,鱼吕反。之行,下孟反。罢会,齐人使优施舞於鲁君之幕下。

优,俳。施,其名也。幕,帐。欲嗤笑鲁君。○幕音莫。俳,皮皆反。嗤,尺之反。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

何休曰:“齐侯自颊谷归,谓晏子曰:“寡人获过於鲁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谢过以质,小人谢过以文。齐尝侵鲁四邑,请皆还之。’”○讙,好官反。盖为,于伪反。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孔子於颊谷之会见之矣。

以见,贤遍反。

[疏]一会之怒,三军自降,若非孔子,必以白刃丧其胆核矣。敢直视齐侯,行法杀戮,故传“於颊谷之会见之矣”。后世慕其风规,钦其意气者,忽若如是毛遂之亢楚王、蔺子之胁秦王,俱展一夫之勇,不惮千乘之威,亦善忠臣之鲠骨,是贤亚圣之义勇。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郼。

郼,叔孙氏邑。郼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郼。

宋乐大心出奔曹。

宋公子地出奔陈。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

安甫,地名。

叔孙州仇如齐。

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

辰为佗所强,故曰暨。○暨,其器反。佗,大河反。彄,苦侯反。强,其丈反。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未失其弟也。

言辰未有失其为弟之道,故书弟以罪宋公。

[疏]“未失其弟也”。释曰:案辰以前年出奔,离骨肉之义;今岁入邑,有叛国之罪。失弟之道,彰於经文,而曰未失,何也?解公不能制御彊臣,以抚其弟,而使二卿胁以外奔,故著暨以表彊辞,称弟以见罪,罪在仲石,亦可知矣。今而入国,两子之情,非辰之意,书及而辨尊卑,言弟以显无失。然则自陈之力,力由二卿,入萧之叛,专归仲石,故重发例以明无罪。

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以尊及卑也。自陈、陈有奉焉尔。入于萧以叛。

萧,宋邑。入者,内弗受也。以者,不以也。叛,直叛也。

夏,四月。

秋,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

入萧从叛人,叛可知,故不书叛。

冬,及郑平。

平六年侵郑之怨。传例曰:“盟不日者,渝盟恶之也。”取夫详略之义,则平不日者,亦有恶矣。盖不能相结以信。○渝,羊朱反,变也。恶之,乌路反,下同。取夫音符。

叔还如郑莅盟。

还音旋。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郼。堕犹取也。

陪臣专强,违背公室,恃城为固,是以叔孙堕其城,若新得之,故云堕。堕犹取也。堕非训取,言今但毁其城,则郼永属巳,若更取邑於他然。○堕,许规反,毁也。背音佩。

[疏]注“堕非训取”。释曰:传言“堕犹取也”,即其训。而曰非者,何休难云:“当言取,不言堕。实坏耳,无取於训诂,郑君如此释之,今经堕其为义。”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费音祕。

秋,大雩。

冬,十月,癸亥,公会齐侯盟于黄。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非国不言围,围成,大公也。

以公之重而伐小邑,则为耻深矣,故大公之事而言围,使若成是国然。

[疏]注“以公”至“小邑”。释曰:案例国曰围,今邑而言围,则大都。大都则皆是国,而曰小邑何?解经书公,明成非小,是故言围。公,一国之贵重;成,三家之大邑。邑比於国为细,拟公为小,比於凡邑则大矣,故书曰围。

公至自围成。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边乎齐也。

边谓相接。

十有三年,春,齐侯次于垂葭。

葭音加。

夏,筑蛇渊囿。

蛇渊,地名。○囿音又。

大蒷于比蒲。

比音毗。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

[疏]“叛直叛也”。释曰:不解入而重发叛例何?解赵鞅自入巳邑,不从外入。入者,内弗受也,以其无君命,於义不受。同书入之,非专不受,故但释其叛非实叛,故下书归明之。非叛而书叛,书叛非真叛也,故复发也。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射,食夜反,又食亦反。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以归言之,何也?

据叛恶而归善。贵其以地反也。贵其以地反,则是大利也?非大利也,许悔过也。许悔过,则何以言叛也?以地正国也。

地谓晋阳也。盖以晋阳之兵,还正国也。《公羊传》曰:“逐君侧之恶人。”以地正国,则何以言叛?

据是善事。其入无君命也。

觊曰:“专入晋阳以兴兵甲,故不得不言叛,实以驱恶而安君,则释兵不得不言归。《春秋》善恶必著之义。”

薛弑其君比。

比,必履反,又毗志反。

[疏]“薛弑其君比”。释曰:不日月者何?解,传言剽不正其日,何则?庶子为君而被弑,则不日而月之。传曰“诸侯时卒,恶之”,宜从此例。薛比书时,亦其恶也。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

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

佗,徒河反,又如字。牂,作郎反。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槜李。

槜李,吴地。○败,必迈反。槜李音醉。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

牵,地。○牵,去贤反。

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洮,他刀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

脤,祭肉。天子祭毕,以之赐同姓诸侯,亲兄弟之国,与之共福。○脤,市轸反。脤者,何也?俎实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其辞石尚,士也。

辞犹书也。○膰音烦,本人作烦。何以知其士也?天子之大夫不名,石尚欲书《春秋》,

欲著名于《春秋》。谏曰:“久矣!周之不行礼於鲁也。请行脤。”贵复正也。

[疏]“贵复正也”。释曰:从祀先公,前有失正之文,於后言贵复正。今复正前失正之文,而曰贵复正何?解复正之文虽同,义须有异,天王不行礼於鲁,失正矣。今由石尚而归脤,美之,故曰“贵复正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称弟,犹未失为弟之行。○行,下孟反。

大蒷于比蒲。

[疏]“大蒷于比蒲”。释曰:文承秋,下注云“城莒父”,云无冬者,甯所未详。然则大蒷在秋,秋则常事。常事不书,书之者何?解,昭八年“秋蒷于红”,传曰“正也”,正所以讥不正,后比蒲大蒷失礼,因此见正。今定公以十三年大蒷,秋事而於夏行之,失正,至此十四年大蒷,书正以明前不正也。

邾子来会公。

会公于比蒲。

城莒父及霄。

无冬,甯所未详。

[疏]注“无冬”至“未详”。释曰:桓七年注云“下无秋冬”,今不言下何?解,桓七年夏有人事,而秋冬二时不书,复无人事,故云下。今此上有秋,下有人事而无冬,故直云无冬。不言下,明冬宜在人事之上也。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朝,直遥反。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小牛。

不言所食,食非一处而至死。鼷音兮。处,昌虑反。不敬莫大焉。

定公不敬最大,故天灾最甚。

[疏]“不敬莫大焉”。释曰:凡鼠食牛,皆是不敬,而曰莫大何?解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过有司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归罪於君,皆道其所,传明不敬之罪小。今牛体遍食,不敬之罪大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

讥不时也。

壬申,公薨于高寝。

高寝,宫名。高寝,非正也。

[疏]“高寝非正也”。释曰:重发传何?解,高者大名,嫌是路寝之流,故发传明之。

郑罕达帅师伐宋。

齐侯、卫侯次于渠蓏。

渠蓏,地也。○蓏,直居反。

邾子来奔丧。丧急,故以奔言之。

[疏]“丧急”至“言之”。释曰:奔丧之制,日行百里,故传言急,所以申匍匐之情也。

秋,七月,壬申,弋氏卒。妾辞也。

不言夫人薨。○弋氏,羊职反,哀公之母,《左氏》作“姒氏也”。哀公之母也。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九月,滕子来会葬。

邾、滕,鲁之属国,近则来奔丧,远则来会葬。於长帅之丧,同之王者,书非礼。○长,丁丈反。帅,所类反。

[疏]注“邾滕”至“属国”。释曰:将何据也?解,范答薄氏云:“属国,非私属,五国为属,属有长,曹、滕、二邾、莒世属服事我,故谓之属。”注“近则”至“非礼”。释曰:若如此注意,以奔丧为礼,会葬为非。然则王者之丧,诸侯会,出何文证?若以会葬非礼,何以范例云会葬四?案经有三,范总云会葬礼何?解,传言奔丧丧急,不言非礼可知。诸侯自相会葬,传无释文,但释天子之会葬,云其志重天子之礼,又曰在鄙上,明其别於诸侯。传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责鲁人曰“吾君亲之”,是以知王者之丧,诸侯亲会之。范云四,四当为三,古者四三皆积画,字有误耳。会葬,礼也。据释天子之大夫来会葬,言者重天子之礼,故范例举之,不谓皆是礼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

戊午,日下稷,乃克葬。

稷,昃也。下昃谓脯时。○为,于伪反。稷如字,《左氏》作“昃”。脯,布吴反。

[疏]“葬既有日”。释曰:重发传何?解,顷熊夫人,今此人君嫌礼异,故发传以明之。且彼言日中,此言日下稷;彼言而,此言乃,文并不同。释既不异,义体相似。

乃,急辞也,不足乎日之辞也。

宣八年注详矣。

[疏]注“宣八”至“详矣”。释曰:范例云“克例有六”,则数何文以充之?解郑伯克段一,不克纳二,雨不克葬、日中而克葬各二,是谓四,通前二为六也。

辛巳,葬定弋。

定弋,《左氏》作定姒。

冬,城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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