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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贸易和海上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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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和30年代期间,小群海盗沿着从浙江到广东的东南海岸到处袭击。这些袭击由隶属于不同首领的帮伙进行,他们和当地民兵打仗,也同样多地互相交战。海盗帮伙常常包括因各种原因而被迫过非法生活的平民和没有自己的计划或抱负的百姓。当他们能够依靠贸易赚钱时,他们便从事贸易或为其他的商人和海盗当掮客;当他们不能做买卖时,他们便抢劫;他们常常既做买卖,又进行抢劫。为了减少这种非法行为,朝廷再三颁布海外贸易的禁令。但是这种禁令不易推行,因为当地行政和军事当局本身都卷入了这种违法贸易的行为。[1]

沿海戍军的纪律已经变得松弛,多数军官(他们保有世袭的职位)没有战斗经验。应该查禁海外贸易的军队的官员们反而充当海盗、外国商人和当地商人之间的掮客。1529年,福建温州的几个指挥官由于这样干而被谪戍。其后皇帝命令地方当局扣押并毁坏这个地区有权势的家族用于海外贸易的所有大船。当地的同业者拒不合作。当地社会大部分都在某些方面和这种非法贸易有联系。富有之家为船舶(常常装有大炮)和货物提供资金;军官们在交易中充当掮客;平民百姓在商船船队中做工,出卖他们能够在内地买到的货物。海外贸易构成了许多人的生计的一个重要部分,因而查禁海外贸易对谁也没有好处。

地方当局根本不理皇帝的敕令。1532年,广东巡抚被召回,因为他不能扑灭当地入侵沿海地区几近10年的海盗。1533年,兵部抱怨已经颁布的禁令没有予以实施,武装的船队沿着海岸任意抢掠。1534年捕获的一个海盗有50多艘大船听他的指挥。他入侵浙江沿海地区已有好几年,最后在一场血战中被捕,血战期间死了许多帝国的士兵。当地方的司法当局在这一案件中从轻判刑时,皇帝命令他们改变他们的判决,还派了一个朝廷的官员去指导他们重审此案。他希望判处所有卷入的人死刑。地方的当权者必须受到警告,这已不是小的罪过。

40年代期间,这些根本不同的海盗和商人的帮伙变得更有组织了。他们在浙江和福建海岸以外的岛屿上聚集,在那里为进行海外贸易而汇合成大的船队。他们在浙江的主要据点是宁波府海岸以外的许多岛屿。他们可以在安全的港口卸下货物并将它们分散,会见外国商人,储备武器和物资,准备在岸上买卖货物。这种海外贸易最初是在靠近宁波的双屿锚地进行,最晚从1525年起这里就被用来作为交易地。1539年,葡萄牙商人(他们于1522年被禁止在广州进行交易)被带领到这个岛子,1545年日本来的贸易船队首次被带领到这里。

1545年日本人的来到使一切事情都起了变化。在此之前,和日本人没有大量的民间海外贸易。尽管福建商人早在1537年就在博多港开业,同时从16世纪初以来小股日本武士就断断续续地入侵中国海岸,但大部分接触都是在朝贡制度的框架之内进行的。直到15世纪末,这种安排都使日本人感到满足。但是1496年,日本贡使在从北京回国的路上杀死了几个人,在这之后,每个使团被允许的人数从400减少到了50。这时,三个有权势的家族(伊势、细川和大内)为了控制与中国的贸易认真地开始了竞争。因为只有一个由50个使者组成的使团被允许到北京去,在这些家族之间便为得到这种允许而展开了猛烈的竞争。1510年和1511年来了两个朝贡的使团,每一次大内家族的代表都威胁,要是他的一方得不到进行贸易的许可,便要采用海盗手段。

朝廷对海外贸易的政策

1523年,两个朝贡使团再次到达宁波,一个代表细川,一个代表大内。细川使团先到(但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大内的使团收买负责宁波海上事务的太监给予他的使团以优待。当细川使团发现大内的船只将先被检查时,他们便攻击大内使团。代表大内的使者(一个中国人)逃走,细川使团于是在宁波抢劫,抢了许多船只,然后扬帆而去。派去追击他们的明的指挥官在一场海战中被杀死。

在这一事件之后,几个朝廷官员指责地方当局所作出的反应,他们指责地方当局处理失当,玩忽职守。浙江负责海上事务的太监被控受贿和首先引起纠纷。但不起什么作用。1525年,那个太监事实上被给予了更广泛的权力,统辖负责海上事务和沿海防御的地方官员。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部分地是由于1524年攻击太监们处理海上事务不当的许多官员也在大礼问题上反对过皇帝的方针。[2] 由于这个原因,他们的请求和奏疏总是立刻被驳回,而有利于那些支持过皇帝和赞成贸易的官员的请求。在1527年以前,并没有在浙江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这一年负责海上事务的太监在一次对正德时期的镇守太监的普遍清洗中才被解职。1529年,市舶司被撤消,理由是浙江只需要一个太监官员。海上事务的职责改归镇军太监,镇军太监一般负责地区的防务。总的来说,沿海海盗和贸易的问题在朝廷上仍然不受重视。

1527年,又允许日本的朝贡使团每10年贸易一次,条件是其中没有武士;使团不超过100人和3艘船。但是,以前组织这种正式使团的那些家族已不再有足够的权势以垄断和中国的贸易。30年代和40年代期间,日本的小规模贸易船队开始沿中国海岸扩大接触,而中国商人建立了接待他们的靠近海岸的贸易中心。1523年以后,很少交易是在朝贡制度的框架之内进行的;在浙江的市舶司于1529年撤消之后,帝国当局对海外贸易的控制能力甚至比以前更小了。

在1524年的宁波纠纷之后,首次提出了任命一个对有关海岸防御一切事务有管辖权限的巡抚的建议。这种方针的支持者认为,日本人是和蒙古人一样大的威胁,在北方边境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因此也应当应用于沿海地区。应当派遣一个有权自主行事的高级官员去协调和审查地方官员们。浙江负责海上事务的太监于1525年建议让他担任类似的职务。1526年,朝廷官员们反对,提出另外的建议,批评太监当权,再次强调有必要任命一个文官。尽管这个负责海上事务的太监终于在1527年被撤回,但没有任命一个文官来代替他,这件事就此了结。

1529年,在沿海地区一支戍军暴动并逃走参加海盗帮伙以后,夏言(他于1537年成为首辅)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派了一个御史去检查沿海防务,协调镇压海盗的行动,惩办暴动的首领。但是,派去办这事的两个官员都不能制止海外贸易或扑灭海盗。1531年,负责防务的御史被调走而没有任命接任的人。局面仍和以前一样。大学士张璁(他来自浙江沿海地区的一个府)反对任何这种干预,并且在他1535年离职之前能够拖延或阻挠所有推行防止海外贸易的禁令的努力。30年代期间,朝廷的监察官们反复抱怨地方官员们放任海外贸易,不肯推行皇帝的敕令,置海盗的骚扰于不顾。关于此事有16年没有得出什么结果。

在这期间,朝贡制度完全中断。1539年,当1523年以来的第一个日本使团抵达宁波时,地方当局收缴了使者们的武器,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他们没有机会和中国商人交易,因而没能从这次出使赚到钱。因为下一个使团不应在1549年以前来到,1544年当另一个使团到来贸易时,官员们拒绝和使者们打交道。组织这个使团的日本人于是求助于中国的商人。一个中国商人王直随这个使团返回日本。1545年,他带领一个私人的贸易代表团回到双屿锚地。此后,这类私人代表团变得很常见,而往返航行日本的船队的规模每年都在增大。

由于贸易额增加,与之有联系的暴行也在增加。在许多情况下都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因为和非法贸易有关的富有之家拒不向海外贸易团伙偿付他们的欠款。这些富有之家有时威胁要用他们的权势迫使地方官员们采取行动反对他们的债权人。商人们则以抢劫和焚烧违约的富有之家的财产进行报复。绍兴府一个谢姓的庄园在1547年夏就因这种缘故而被抢劫和焚烧。这份产业属于谢迁(1450—1531年)的弟弟,谢迁在三个皇帝下面当过大学士。

朱纨

1547年,一个御史再次上奏说,整个东南沿海地区的海盗活动失去控制。他建议派一个有权自主行事的高级官员到这个地区去几年,以便根除海海盗活动的根源——海外贸易。1547年7月,朱纨(1494—1550)被委以浙江和福建的沿海防务,他从1546年起曾经负责镇压江西南部和福建边境地区的盗匪活动。

朱于1547年11月就任,在福建海外贸易的主要中心漳州设立指挥部。在他压制海外贸易的军事行动中,地方官员们不肯和他合作,所以他招募了自己的人员。1547年年末,他离开漳州往北去巡查沿海地区的防务。1548年2月,他再次建议严厉而有力地推行海外贸易的禁令。在他提出这一建议之后不久,一大帮海盗侵入浙江沿海的宁波、台州等府,杀人,放火,抢劫,而没有遇到帝国军队的任何有效抵抗。到这时为止,这是规模最大、破坏性最烈的一次入侵。扑灭海盗活动的必要性看来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在1548年2月,起草朱的委任令、支持朱的政策性建议的大学士夏言因不忠罪而被解职并被判处死刑。[3] 朱纨于1548年4月抵达宁波时,他在朝中已经没有一个有权势的支持者。

此后不久,他拟定了攻击双屿和九山贸易地的计划,这两个地方是浙江海岸外的主要海外贸易中心。对双屿的攻击在暴风期间的夜晚发起,港里的许多船只逃走,然后在更南的小岛的海面上重新聚集。在这些商船船队随后的重新聚集中,出现了一个新首领——王直。王于1544年在双屿参加了这个集团,他也就是1545年带领第一支贸易船队到日本去的同一个人。他在一次奇袭中杀死了他的主要对手,逐渐控制了残存的船队。海外贸易在继续。1549和1550年,王组织船队往返航行日本。双屿被浙江和福建海岸以外的一些小岛上的安全港口所取代。

朱纨严格行使他的职权,这导致了他的毁灭。他不顾地方官员们的强烈反对,处死了1548年4月突击中捕获的每一个人。被处死的人中有一个是宁波的司法官员的父辈;这个官员仅仅是许多想要阻遏朱纨的浙江和福建籍的官员中的一个。1548年8月,朱的权力被削减。福建籍的一个御史认为,一个官员不能独自管理这样一个大辖区。然而朱继续推行海外贸易的禁令,带领他的部队和战船沿着海岸向南行动。1549年3月,他进攻停泊在福建南部海岸以外的一支大商船船队。捉了许多俘虏,其中的96人经朱许可立即处决。

正当朱纨的军事行动看来有把握成功时,他被解除了职务。一个御史指控他不经应有的批准便杀人。他未能等到执行判决的许可从北京来到。弹劾他的事项是由都御史指导的,他也是宁波人。朱已病了很长一段时间。面临某种耻辱,也许是被处死刑,他于1550年1月自杀了。他的作法大多很快被废除。他的保卫海岸的舰队被遣散,1550年早期,浙江的地方官员们请求松弛海外贸易的禁令。[4]

50年代的贸易和海盗活动

像王直这样的中国商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谋求影响朝廷对海外贸易的政策。王直这时已经组织了一个大型贸易共同体,并统率一支武装良好的船队,配备了能够保卫它的水手和士兵。一旦有事,这支贸易船队能够改变成为一支私人海军。但是王直和他的同行们首先是商人。减少沿海海上抢劫的发生率(要末迫使海盗船队参加共同体,要末摧毁它们)也是他们的利益所在。

在1549和1552年之间,王直有几次和地方军事长官们合作,至少捕获了两个海盗头子,他把他们交给了当局。他指望地方官员们作为回报,放松海外贸易的禁令。但是禁令反而严了。1551年,连渔船(以前的禁令把渔船除外)也禁止出海。一切海外贸易都被取缔。王在通过妥协和合作不能达到目的之后,开始使用武力。1551年以后,突击变成了组织得很好的对官署、粮仓、府库和县库,偶尔也对周围的农村的大规模攻击,它们被洗劫一空。

1552和1556年之间,在连续几年天灾和普遍骚乱以后,发生了大规模的入侵。据报浙江在1543和1544年发生了饥荒,而在1545和1546年夏季长江流域出现了严重的旱灾。成千上万丧失生计而到处流浪以求食的人成了入侵团伙和匪帮的理想的新成员。到了1550年,浙江沿海地区的盗匪活动非常普遍而常见,以致城镇和村庄都不得不为了安全面设置栅栏。

起初,以海为基地的入侵者进行快速袭击,随即撤回他们的船只。1552年春,一些几百人的入侵团伙袭击整个浙江沿海地区。1553年夏,王直集合一支几百艘船只的大船队袭击台州以北的浙江沿海地区。几个要塞暂时被占领,几个县城被包围。在这次入侵以后,已经变得很明显,有可能建立沿岸的陆上基地。

1554年早期,浙江沿岸建立了设防基地。由水手、海盗、日本武士、外国冒险家、中国盗匪和流浪者组成的较大的入侵团伙,从这些营地出发进行深入内地的军事活动。到了1555年,这样一些入侵团伙逼近了杭州、苏州和南京等大城市;到了1556年,从南京以南到杭州的整个地区都失去了控制。

扑灭海盗和盗匪活动的努力

1552年,山东巡抚王忬(1507—1560年)被委以浙江和福建沿海几个府的军务(自朱纨于1549年被撤职后,这个职位一直空缺)。王立即把曾在朱纨手下任职的指挥官们释放出狱,组织了一支军队。在1553和1554年,这支帝国军队屡次遭受失败。一些入侵团伙接管了20多个行政城市或防区。1554年3月,松江城遭受袭击,知府被杀;5月,嘉兴失陷,通州被围,崇明岛被占;6月,苏州附近的一些城市受到袭击。王只有一个有效的方案。他建议在遭受过抢劫的众多城市周围修建城墙。[5]

1554年11月,南京兵部尚书张经(死于1555年)被委负责东南的所有军队,被给予便宜行事的权力,全面负责镇压海盗行为。这时入侵者已在浙江沿海地区的许多城镇和市集建立了设防基地,以联合起来的20000人的武装力量戍守这些基地。张首先发兵扑灭占据这些陆上设防基地的入侵者。为此他需要一支大得多的军队,因此他从广西和湖广招募约11000名狼土兵以补充已在浙江的帝国军队。但是在1555年春季以前,这些增援部队没有到达,在这期间,帝国军队只控制着有围墙的城市和粮食仓库,听任其余一切地方遭受劫掠。1555年早期杭州遭受袭击,周围农村里的几千人被屠杀。这些帝国部队留在杭州和嘉兴,因为张经在他所需要的全部狼土兵到达之前,不肯发动攻势。

1555年3月,严嵩的一个代理人,御史赵文华(死于1557年)奉派考查浙江的军事情况。一些入侵的团伙这时对南京以北的皇陵,对通过长江三角洲的皇粮船构成了一种威胁。这种情况不能再不予理会。在赵抵达以后不久,他便强要张经发动攻击。张的官阶比他高,张不愿这样办,拒绝讨论他的作战方针。赵于是秘密上报说,张经乱用款项,不能保卫这个地区。在严嵩证实这一报告后,皇帝下令逮捕张经。

在这期间,张经的联合部队于1555年5月包围了嘉兴以北的一个入侵的大团伙,斩首1900余级。一些帝国军队能够打败抢劫者的一支大部队,这是第一次。皇帝得知他的胜利后,开始询问严嵩。严嵩告诉他,张经只是在他听说了赵的奏疏后才进军,这次胜利的功劳应归于赵文华和胡宗宪(1511—1565年),又说胡实际上是戎装前往战场;其实他当时远在南方的杭州。张经恳求宽恕,被置之不理,严嵩把他的名字列入秋季处决的监候名单。他于1555年11月被斩首,朝中普遍认为,严嵩为了包庇他的门徒赵文华而安排了张的死刑。

赵文华(他也是宁波人)从来不赞成海外贸易的禁令。1549年,他曾试图以升迁诱使朱纨离开浙江,但朱拒绝了他的提议。张经在1555年拒绝和赵商讨他的作战方针,部分地是因为他怕赵可能泄漏作战计划。尽管皇帝在1554年曾拒绝考虑宽大和安抚的策略,赵仍希望招降王直并作为既成事实而提出这一策略,借以改变皇帝的主意。胡宗宪与王直是安徽同一个地方的人,他同意在这个方案中进行合作。

胡宗宪与徐海

胡宗宪于1554年开始和赵文华发生联系时,是考察浙江军务的御史。1556年,他是东南地区最有权势的文官和武官。在这三年中,他尽力执行赵的方案,常常面临他的那些反对宽大和安抚的直属部下的直言不讳的对抗。1555年5月,胡请求允许派遣使者去日本,名义上是在与海盗行为的斗争中要求日本国王的帮助,实际上是要引诱王直投降。7月,在他受命巡抚浙江后不久,他使王直的家属从狱中释放出来,移送到他在杭州的指挥部。但是,正在使者离开之前,皇帝又悬赏缉拿王直,不论死活。胡当然知道,他执行的是赵文华所提倡的政策,这一政策违背了皇帝的敕令。

1556年春,胡的使者带着王直的养子返回,报告说,王愿意扫除浙江的海盗帮伙,以之作为赦免和允许从事海外贸易的回报。王直还发来一个警告。他的共同体中的一个商人徐海计划入侵浙江,已经来不及对此采取什么行动了。这个消息打乱了赵的计划,因为他现在面临一个严重的军事上的危险局面。

1556年,胡宗宪成为南直隶、浙江和福建部队的总督。在1555年最后几个月期间,帝国军队受到严重挫折。张经从西南地区招募来的狼土兵袭击帝国军队,并在乡下抢劫;军事情况恶化,袭击连续不断。1556年1月,赵返回朝廷设法提升胡宗宪。他完全知道他不能因镇压海盗活动而立功,他不想承担失败的后果。杨宜(他任职只有六个多月)因不能对入侵者发动进攻而被弹劾,胡宗宪于1556年4月接替了他。胡任总督的头六个月是用于努力对付徐海对浙江的进攻,徐海的进攻于4月19日开始。

徐海的经历开始是当和尚,但在1551年他离开杭州的寺庙,去为他的一个父辈(王直的共同体中的一个商人)干活。在1551和1554年之间,他参加了每一次到日本的航行,逐渐赚得了一小笔财产。但是在1555年,当他的这个长辈未能从到广东的航行中返回时,大隅岛主(他是他的长辈的庇护人和债权人)吩咐徐海以指挥一次对浙江的大规模袭击来补偿他的长辈的债务。他的船队于1556年早期起航。这次军事行动的目的是抢劫杭州、苏州和南京等城市。

胡宗宪知道他不能打赢抵御徐海部队的对阵战,争取通过谈判使徐海投降。由于这个缘故,他不肯自己投入或指挥他的部下进攻。所有可以利用的部队都被用来戍守胡在杭州的指挥部。但是,浙江的新任巡抚阮鹗(1509—1567年)决定主动出击。他被打得大败,被迫进入被包围的城市桐乡,他和他的部队在那里被围困了一个月。在这期间,胡宗宪(他在南方只有60英里的杭州)拒绝派遣增援部队去解围。他认为,只有和徐海以及其他首领达成某种协议才能解桐乡之围。胡告诉徐海,王直已经接受投降条件,要求他也这样做。徐海同意投降以求得赦免,于1556年6月自桐乡撤退,作为真诚的一种表示。

在这期间,赵文华在朝中遇到了麻烦。1556年早期他上奏过他在扑灭海盗活动方面的成功;但在6月,皇帝读了关于徐海入侵,要求增援的报告后,命令严嵩说明发生了什么事。赵不得不自动请求返回东南地区。他被命令采取进攻的作战方针并根除海盗。现在已很明显,皇帝决不会赦免徐海。

徐海于6月自桐乡撤退,赵文华于8月抵达浙江,在其间的六个星期中,徐海和胡宗宪专心一意地商谈投降或撤退入侵部队中的各种各样帮伙。在入侵者中,徐海本人只是几个首领中的一个,同时整个集团的组织和配合是松散的。尽管徐海指挥围攻桐乡,但有许多入侵部队参加。当胡宗宪派出人员向包围这座城市的几个海盗首领表示愿意赦免时,只有徐海响应并撤走。其他的帮伙那时离开是因为包围延续的时间太长,同时农村已被抢劫一空。这些帮伙继续抢劫,仍然是一个问题。

入侵各部队的首领们对于投降的问题有争论。许多首领不信任帝国的官员们,拒绝考虑投降的提议。胡和徐海商定一个协议。那些要返回日本的,将为他们提供船只;那些要留下的,将被授予军事职位。同时,徐海的部队在苏州至海之间沿吴淞江参加清扫海盗的军事行动,这次军事行动与王直养子所开展的对沿岸海盗据点的攻击相配合。胡的策略似乎正在顺利执行。来往海外的商人正在做帝国军队所不能做的事情。徐海如果能够得到足够的钱去偿还大隅岛主,他愿意撤走他的部队,而胡表示他能够对此作出安排。但是,赵文华于1556年8月到达时,一切事情都起了变化。

赵文华抵达浙江后不久,他就公开地否定胡宗宪的安抚政策。他拒绝表明,如果不选择投降,危机将如何解决;那是胡宗宪的问题。胡这时知道,在能够做别的什么事情之前,他必须利用撤退的提议拖住入侵者。这时入侵集团中的许多帮伙开始内部争斗,胡便利用他们的内讧,通过种种诡计和谋略除掉某些首领。徐海继续与胡合作,仍然指望被允许撤走。他于1556年9月,在赵文华返回三个星期以后,正式向胡宗宪投降。

徐海是被迫投降的。赵文华曾派人告诉入侵者,他们可以撤走,但另一方面他却秘密地命令一个反对安抚的官员,当他们撤退到海岸时伏击他们。徐海逃脱,撤退到附近的一个庄园。他不再信任赵,但他无路可逃。他不得不争取商定某种协议,他和他的部下借此可以撤走。胡宗宪仍然给予他援助,但赵定要消灭他。帝国军队开始包围他的营地,而徐为应付这次进攻作了准备,加强了他的阵地。最后的战斗持续了一个星期;直到最后一天,结局还没有确定。徐海被发现溺水而死。包括他兄弟在内的几个首领被俘,随后被处决,他的部队被追击并被歼灭。[6]

王直投降

赵文华仍然认为他能够设法赦免王直。首辅严嵩赞同他对沿海形势的分析。通过赦免参加贸易的人,通过招募他们去攻击海盗,通过允许他们经营他们的生计,迫不得已而进行海盗活动的人数将下降,而愿意去镇压海盗活动的人数将增加。王直将被吸收进当地的军事机构,并奉命去镇压海盗活动。

但是,1557年9月,在王直到达浙江之前的几个星期,赵被免职。他冒犯了严嵩,又触怒了皇帝。在紫禁城主要的门楼于1557年5月焚毁以后,皇帝下令立即重建。赵作为工部尚书,在专业上对此负责,尽管他已在南方任职。当皇帝看到工程在进度上仍然晚了四个月时,他吩咐严嵩告诉赵,他应请求退职。随后他把赵贬黜为民,并让他和他的儿子一起戍边,但在判决被执行之前赵便死了。没有一个人敢于弹劾过他。皇帝不得不亲自在专门事项上贬黜他,皇帝还责备严嵩没有上报赵的任何罪行。他开始怀疑严嵩也不完全可靠,尽管任职时间很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严嵩不可能劝说皇帝完全改变他的扑灭海盗的政策,或敢于请求赦免王直。

1557年10月,王直带领一支贸易的大船队抵达浙江海岸以外的舟山岛。他立即派使者到胡的指挥部去告知他来投降,并要求允许贸易。胡让使者返回;王依约等候他的命令。胡宗宪这时面临困境。他不能让王直走;但是,如果他接受他的投降并保证他的安全,他可能被迫处决他。他决定接受王的投降。王于11月来见,随即被拘留于狱中,尽管胡努力寻求某种解决办法。胡最初上报王被捕获时,补充说,王可以被处死,或被流放到一个岛上的防区去。他的部属激烈地反对这一建议。胡怕他的计划暴露,收回了他最初的报告,最后只是说,王直的命运由皇帝裁决。

把王直看做妖匪的皇帝暂时把这事交给胡决断,王被诱相信仍然会安排好某种形式的赦免。他在狱中日渐衰弱,直到1559年12月,胡才终于执行皇帝的命令将他处决。

王直入狱以后,他的养子和他的部下退回他们在舟山岛的据点,确信他们受了陷害。他们不想再从事贸易。1558年4月,另一支入侵的日本大部队和他们结合起来,这支合并成的部队开始进攻浙江和福建北部的城市。7月晚期皇帝免去了胡宗宪的主要将领戚继光(1528—1588年)和俞大猷(1503—1579年)的统帅地位,命令他们在一个月内扑灭浙江的海盗活动。如果他们不能做到,他们和他们的上司胡宗宪将被逮捕并被带往北京。

胡针对朝廷上对他的策略日益增多的批评,早些时候曾上奏说,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把浙江的局势置于控制之下。他的敌人认为他对此负有责任。但是,舟山岛不能攻下,帝国军队在他们几次攻击主要港口时又遭受了重大损失。与他的作战报告一起,胡呈献了在岛上捉到的一头白鹿。皇帝因这一吉祥的兆头而感到高兴,宁愿宽容他的失败,抨击了批评他的人,命令胡照旧任职。

他的将领们没有这样走运。1559年4月,俞大猷根据胡宗宪的命令而被捕,因为他没有追击1558年12月放弃舟山岛的海盗船队。尽管帝国军队未能夺回这个岛子,但海盗被包围,受到多次袭击,为时将近一年。当弄清楚他们打算撤走时,俞和其他的将领想追击他们,反而就是胡宗宪让他们扬帆而去。1559年早期,一个福建籍的御史指控胡放海盗到福建去,为的是他不必再和他们打交道。胡怀疑俞(他也是福建人)向这个御史透露了这种情况,所以他反过来以同样的罪状告发俞,设法使他被免职。

戚继光也在1559年夏被免职,但他奉命训练一支军队,并在战斗中赎罪。戚从杭州以南的农村(这是一个以农民难以管束而闻名的地区)招募了3000人,用设计来与日本武士作战的专门战术训练他们,戚认为他们是优秀的战士。这支军队后来以戚家军而闻名,证明是很有成就的,在1567年以前被用来镇压海盗和盗匪活动。

1560年以后的海盗活动

在残余的王直船队于1558年放弃舟山岛之后,只有一些小股海盗留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大部分是在沿长江北岸的扬州府。这些帮伙在1559年夏逐渐被消灭。在60年代期间,南京以南地区的多数动乱由遣散的部队引起,这些部队是50年代中期招募来镇压海盗活动的。

1559年,一场可怕的旱灾毁坏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夏季作物。在多年的盗匪活动之后,当地农民被迫艰难地活过另一个季节。饿死的事很普遍,又不能得到救济。盗匪活动的报告很快开始送达朝廷。1559年12月,南直隶巡抚在一伙几百当地恶棍攻击他以后,被迫逃离苏州。这伙人在海盗入侵的高峰时期被招募来保卫这座城市,后来不肯解散。在这一事件之后,他们逃离这座城市,逃到太湖的船上,在那里继续成为问题。1560年1月,类似的被遣散的士兵团伙攻击了长江以北的一些城市。这些团伙没有给地方当局引起真正的困难。他们没有海外帮手,能够被孤立起来逐个消灭。1560年以后,从南京往南到杭州湾这个地区继续保持平静。大规模的入侵和盗匪活动这时限于福建、广东和江西南部。

在1560年至1563年之间,剩下的海盗帮伙聚集在福建海岸以外的岛屿上。残余的王直部队于1559年拿下金门岛,和广东的海盗船队联合,主要开始袭击福建南部和广东北部。1562年12月,一支入侵的大部队在围攻一月之久以后,占领了兴化府城;周围多数行政城市也被占领。朝廷的监察官们报告说,局势失去了控制。

1563年早期,戚继光和他的部队奉命到福建。他与当地部队合作夺回兴化,到5月已摧毁了海盗在福建海滨的最后的主要基地。1564和1566年之间在江西南部和广东进行的一连串战役中,那些设法逃走并扬帆驶往更南地区的海盗逐渐战死或被俘。在这些战役中,以前掌握在盗匪手中的许多地方和许多人回到了帝国的控制之下。在这样一次对广东北部一伙盗匪的战役期间,夺还的人有80000多。从16世纪初年起即为盗匪渊薮的广东、福建和江西南部之间的多山地区又被置于帝国的控制之下。

到了1567年,海盗活动已不再是东南海滨的严重问题。对海外贸易的政策仍然是一个争端,主要因为皇帝拒绝改变他的主张。但是,在他于1567年1月去世之后不久,福建巡抚就请求撤消海上贸易的禁令,建立海运关税机构。由于严嵩的继任者大学士徐阶(1503—1583年)的建议,这一请求被批准。40年以前开始的朝廷对海外贸易政策的争论终于结束。

在1565年占领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最初了解这个其他方面差一些的殖民地可以作为与中国进行大量贸易的基地的同时,东南滨海地区意外地开放了海外贸易。最先到这个群岛的舰队指挥官于1569年写道:“我们将得以和中国贸易,从那里得到丝绸、瓷器、安息香、麝香,以及其他商品。”这种贸易实际上始于1573年,当时有两艘西班牙大帆船——马尼拉西班牙大帆船——装载着中国丝绸和瓷器回到阿卡普尔科。到了1567年,中国和美洲之间的贸易关系已经很好地建立起来,不间断地继续到了下一个世纪。[7]

[1] 《明史》[41],第5046页。照英译文标点——译者。

[2] 1510年的暴动是因太监刘瑾试图从这些戍军所控制的军田得到更多的税收而发生的。见本书第7章《正德时期》。

[3] 这五个堡于1539年建立并派兵驻守,但此后不久于1540年又被放弃。见富路特、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词条《梁震》。

[4] 见司律思:《16世纪在南蒙古的中国人》[447],《华裔学志》,18(1959年),第1—95页。

[5] 关于这一时期明与中亚诸王国的关系的资料,见伯希和:《明代历史的火者和写亦虎仙》[419],《通报》,2,38(1948年),第81—292页。

[6] 这桩案件于1569年再次复审,这时提出了新的证据,裁决被推翻。这样做主要是要让1527年被贬黜的官员在身后或生前恢复他们的官职、俸禄和特权。16世纪史学家们的著作对于这些新证据的重要性看法不一,有的认为彻底理清了这一事件,有的认为并不可靠,有的认为这桩案件的详情决不可能完全了解。参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页。

[7] 1529年,因为大学士杨一清抱怨内阁制敕机构的人员不足,挑选了一些庶吉士在翰林院培训,1532年后他们再次正式地被委以内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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