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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1章 明王朝的兴起,1330—13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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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元朝是蒙古征服者从忽必烈汗起统治中国的时期,人们对它的特点说法不一,而且现在仍在许多学者中间争执不休。[1] 可是,有一件事却是确凿无疑的。在14世纪中叶以前很久,它的统治的能力,即它维持社会秩序、管理省县级政府和征收税务的能力越来越削弱了。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1328—1398年)于1328年10月21日生在今安徽淮河平原一个赤贫的佃农之家。他从未经历过中国那个安定的农业社会的正常环境,直到他40年以后起而统治这个帝国并指导它的恢复工作。明王朝诞生于半个世纪有增无已的扰攘纷乱中;在这个一切遭到破坏的年代,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日常生活的进行日益直接诉诸于暴力。它提供了中国社会逐渐军事化的典型范例,而且也由于这一点,它提供了元失其鹿而群雄争逐的典型范例,即他们通过军事力量把一个号称为受有天命的继承者政体强加于人。尽管中国人在传统上喜欢把这种情况归之为改朝换代循环理论提出的一乱一治的典型形式,但是,元朝瓦解和明朝兴起的方式却完全不是表现在中华帝国历史上的那种改朝换代的模式。14世纪中叶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期。纷乱中的中国社会充分揭示了它的潜力,也充分展示了它一般很少表现出来的组织结构。因此,人们可以看到这个时期中国文明的某些特征,它们在和平的、有秩序的文官政府之下是不容易辨认出来的。同时,这个时期的暴力行为也给明王朝留下了持久的印记。它很值得历史学家密切注意。

[1] 元王朝的历史构成本书第6卷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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