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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

工业化的政治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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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中国早期的工业实验以令人失望的结果告终,但也不是没有费过劲的。最初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建立船坞和兵工厂,当时中国政界领袖和知识界名流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清楚地表明他们对西方技术和工业管理是抱着完全赞同的态度的。这种以“自强”口号表现出来的新态度推动了一个借鉴西方实际知识以建立强大中国的运动。[1]

由于具有这样一个得人心的目标,“自强”的思想对所有爱国者都有巨大号召力,甚至在今天还是这样。但是关于怎样才最能取得这种崭新的力量,则因时间的转移和意识形态的歧异而意见有所不同。文化纯粹派希望只借用西方的枪炮和炮舰等重武器。但是事实证明,只是增加一点现代军事器械,要抵御西方的侵犯是很不够的。甚至在重新加强的欧洲压力——它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使中国受辱的中法战争中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面前,中国领导阶层已经开始制订各种政策,借以执行一个更为广泛的自强计划。

一份新的材料促进了在士大夫中间重新集中辩论借鉴面方的问题。1864年中国海关开始发表各商埠进出口数字,这些数字清楚地表明,中国几乎经常出现贸易亏空。对这种逆差的关心从十九世纪初就已开始,批评者曾把它归咎于折成铜钱的银价上涨的缘故。现在有了中国海关的具体统计,官员们再次挑起这个问题,说这种不平衡在抽吸人民的财富,使国家愈来愈弱,人民愈来愈穷。李鸿章的幕僚薛福成在1879年甚至夸大其辞地宣称,“计洋商(每年)所赢之利,当不下三千万”。[2]

薛福成和许多其他同样关心国事的官员因此提出了一个促进“商务”的理论根据。既然中国无法拒绝接受外国商品,它只能多生产自制产品供应国内外市场,以此来限制进口。这样一来,贸易不平衡便颠倒了过来,而增加的财富就会加强国力。一旦把富和强这样联系起来,追求财富就变成新的自强计划的动力了。为了在思想意识上重视这一新的自强计划,它的一些倡议者转而求助于儒教中主张把国家的财富和力量增加到最大限度的法家一派。有几位士大夫为了使“富强”的旧口号重新流行起来,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创作了一批新作品来表示他们的新信念,如马建忠的《富民说》、陈炽的《富国策》、汪康年的《论中国求富强宜筹易行之法》和许多其他的文章(见第三章)。[3] 的确,他们如此强烈地提倡他们的新的经济思想,致使共产党历史学家也把他们看成是新出现的资产阶级的代言人。[4]

然而,这些作者的主要重点是放在现代工业上面。他们普遍认为经营商业最多只能起辅助作用。事实上,对外贸易活动一般都限于通商口岸。运输困难、地方集市和地区市场所起的作用、以及多数商人对经商方式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一切都使得国内的商业仍按传统的方式继续进行。[5]

更重要的是,成为现代企业主办者的有权势的官吏,对工业特别偏爱。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起李鸿章就争辩说,仅有枪炮和炮舰,不能使一个国家强大;要使用它们和使它们运行,还得靠制造业、矿业和现代运输业的支持;工业将创造这一伸张国力的新财富。[6] 张之洞也认识到军事力量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他强调他的信念,认为工业的发展必须优先于商业,所以他争辩说,所有西方国家的富强都来源于煤铁。[7]

因此,中国在十九世纪末之提倡现代企业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即要求尽快地获得受人尊重的国力。这一根本目的把见仁见智的政府官员联合到一起,使他们能共襄工业化的盛举。

商人的作用和地位的变化

清末倡导现代工业的官员因迷信现代工业能产生财富、财富又能产生权力的思想,所以迅即肯定了工业的重要性,认为不能任其落入私人企业家之手。于是在发展工业的目标下,这些官员依次担任了下列的新职务:先是当监督,继之当经理,再当投资者,最后,有些人当上了官僚-企业主。在担任这些新职务之后,倡导现代工业的官员便提出了关于商人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系列新问题。

然而商人阶级的性质的变化,比推进现代企业的时间要早。

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上半叶期间,领得引票的盐商和广州的行商是中国最著名的商人集团。其他还有几大类客商,即从事兴隆的跨区域的丝、茶、药和其他地方特产等贸易的商人。各商业城市的许多地方会馆,声名籍籍,就证明了商人社会的规模和影响。但是,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叛乱摧毁了赖以建立省际贸易的垄断商业和经济基础。[8]

十九世纪后半期,起着新的企业主作用的新式商人出现了。最有名的是买办。他们一开始是行商雇佣的伙食承包人,1842年以后逐渐改变了他们的职务而成为外国人的管事,接着变成了契约经理,最后终于成为和外商进行贸易的独立的企业主。买办和买办商人观察西方商业实际所得到的知识,使中国商人阶级内部产生了新的经济思想和新的社会态度。[9]

第二类商人是金融商人,由于他们往往具有一般幕友所不具备的随机应变的才智,他们被委以半官方职务,帮助正式官员制定财政政策和开征形形色色的捐税。一个商人由捐纳而取得有名无实的官衔,就能成为一位高级官吏的顾问和得力的助手,同时又可利用他的新关系为私人的或半官方的企业去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胡光墉,他是一位银行商人,在十九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他在当地建立了一个经营钱庄、当铺、中药店、丝绸及其他商品的王国。胡光墉的发迹是由于他的勤奋、幸运以及冒险精神。不过更加重要的是他荣膺过一系列要职,例如他曾当过巡抚王有龄和总督左宗棠的财政顾问和承办商(见第四章)。3

1870年以后,因为官员们开始主办工业企业,许多买办商人都被招聘去当官办企业的经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官员被任命去帮助管理或监督各种新办的企业。有些仍然保留官职,但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办企业方面。有些人干脆息影官场,用全部时间办私人的或者半官方的事业。正象商人捐纳官衔那样,官员和士绅也纷纷从商,从而扩大了商人队伍。到了1900年,有那么多人亦官亦商,致使经商活动已经变成仕途以外另一个受人尊敬的选择了。这些发展的结果产生了商人大阶级之内的新的“绅商”社会阶层,这些人出于公私两方面的原因,已成为致力于经济现代化的富有革新精神的企业主。

这种有官绅背景的人涌入商人行列,有助于在意识形态上重新确立商人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1897年保守派御史褚成博在上疏时谴责传统上对商人的歧视。褚成博虽然是一个大地主,并且是顽固守旧派徐桐多年共事的同寅,但他极力主张,现代工商业是解救中国免于西方帝国主义侵略的办法。另一位著名的保守文人王先谦走得甚至更远。他宣称如果官员们的口头禅能与社会实践分开,那么自秦汉以来,商人和手工业主实际上已成了中国社会的上层人物。王先谦得出的结论说,如果中国要变成一个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商人阶级必须领导全国的工业生产。[10] 志在维新的士大夫也经历了同样的转变。梁启超曾经嘲笑商人爱推波逐澜和操纵把持,不久却一变而恭维他们足智多谋和富于创业精神,极力敦促他们在大规模贸易和工业方面与政府合作。[11]

1903年4月22日在宣布商部率先成立时,上谕宣称:“自积习相沿,视工商为末务。国计民生,日益贫弱……总期扫除官习,联络一气,不得有丝毫隔阂。”[12]

这道劝诫性的上谕承认了国家意识形态中的变化。大概因为一些新式工业项目是由高级官员热心赞助的,所以它们的具有现代技术的经理就肩负一定的责任了。同时,大多数经理如果在开始时没有官方的背景,也很快会靠捐纳得官进爵而变成富人。商、绅、官,已形成一个新的绅商社会阶层,但此时尚未变成一个佼佼的资产阶级。在大商埠,绅商的数目很大,致使他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价值观、社会和政治倾向都变得十分与众不同。但是他们仍然缺乏一个完全的统一目的,并且对传统的乡土和宗族关系仍承担着强烈的义务。[13]

[1] 见本书上卷第十章。

[2] 薛福成:《筹洋刍议》,转载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第1册第154—156页。

[3] 对于有些这类著作的讨论,参阅赵丰田:《晚清五十年经济思想史》,第41—147页。

[4] 例如,参见牟安世:《洋务运动》,第128页。

[5]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集市和社会结构,第一部分》,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4第1期(1964年11月)第3—43页。

[6]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3第21页。关于李鸿章的动机,见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1870—1875年一个政策的形成》,载费维恺等编:《中国近代史考察》,第68—104页。

[7] 见李国祁:《张之洞的外交政策》,第12页。

[8] 张鹏(音):《1842—1911年中国地方商人集团的分布》。彭泽益:《十九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第71—102页。

[9] 郝延平:《十九世纪中国的买办:东西方之间的桥梁》。

[10] 张廷举:《戊戌政变时期顽固派之经济思想》,载《中国经济》,卷4第6期(1936年)第141—147页。

[11]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第1册1—11页;第11册1—47页;第23册33—53页。

[12] 《光绪朝东华录》,二十九年三月,第27—28页。

[13] 关于有一种多少是对立的见解,参见贝尔热:《资产阶级的作用》,载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229—235页。又见周锡瑞:《评1911年》,载《近代中国》,卷2第2期(1976年4月)第141—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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